
我看教義分歧與教會分裂(雨亭)
雨亭 本文原刊於《舉目》20期 新教歷史基本上就是教會分裂史。自宗教改革以降,基督教內部的紛爭就從未有過片刻停止。 最早的分裂,發生在《九十五條》釘上威登堡教堂大門之後約十年。馬丁‧路德為著堅持聖餐餅是“實質地”是主的身体,而與慈運理分裂,因為慈運理相信那只是“象徵地”是主的身体。 馬丁‧路德死後,路德宗內部有腓力派和純正路德宗主義者的不和;路德宗和加爾文主義的不和;荷蘭有加爾文主義與阿米念主義之爭;重洗派與嬰孩洗禮,以及千禧年、被提、靈恩運動、家庭教會與三自教會、靈魂体是二元還是三元等爭議。 許多問題是因為教義的分歧。而教義的分歧,大都是基于對聖經有不同的詮釋。因此很多人致力于建立可靠的解經原則。然而,為什麼宗教改革以後,解經學已有長足進步,但分裂卻不見減少呢?我想分裂的問題,不單是涉及聖經的詮釋方法(方法論的層面),更在于態度和知識論的層面。下文我希望提出一些導致分裂的原因, 以達拋磚引玉之效。 把相對的真理絕對化 唐崇榮牧師說過,要分清楚絕對的真理和相對的真理,不要把相對的當成絕對的來看待。我非常同意這個見解。 不過道理聽起來簡單,實行起來殊不容易。比如我們都承認因信稱義是絕對的真理,三位一体是絕對真理。但是,究竟婦女講道、蒙頭、吃血、三自或家庭教會、無條 件的揀選或是有條件的揀選等,是絕對的呢,還是相對的呢?有人認為這些是絕對的真理,所以為此而不惜分裂教會,或是教會之間互不往來。 有一次,美國三一神學院的新約教授奧斯本(Grant Osborne),主持一個神學會議。那次的議題都是爭議性很大的,如:千禧年問題、加爾文和阿米念主義等。 奧斯本教授在討論之前,先跟大家分享什麼是主要的教義(cardinal doctrine)──它就是主內弟兄姊妹所共同持守的信仰,沒有它就成不了基督教。主要教義最典型的就是尼西亞信經和使徒信經,一千多年來它們一直是基督教各教派共同認信的(照唐牧師用語,這就是所謂絕對的真理了)。 至于其它的教義,就可謂相對真理了。奧斯本教授說,我們就當存著謙卑和包容的心來對待。這不代表其它的教義不重要,只要這些教義不至于把我們變成異端,我們也不必為它們來大動干戈,甚至分裂基督的身体。 結果,該次會議出人意表,氣氛異常的和諧、開放,成為各個與會者難忘的經驗。 歷史的教訓提醒我們,類似馬丁‧路德和慈運理的衝突一再發生──他們共信的教義有百分之九十九,就單為聖餐問題談不攏,結果殃及瑞士,甚至是整個歐洲的改教運動。這種因小失大的教訓,應該成為我們今後的借鑒。 以為自己擁有全部的真理 有一個道理大家都明白:人是有限的,人的思想也是有限的,人的知識也是有限的。所以,神才會自我啟示,讓有限的人類得以認識祂。 神除了道成肉身親自來啟示祂自己之外,也透過聖經來啟示自己。聖經是真理,但人對聖經的理解、解釋,不一定是真理,因為人的理解、人的語言、人的思考,都是 有限。比如說,當我們讀到神是愛的時候,這個愛受到我們的概念(如父愛、母愛、夫妻的愛等)限制,並不足以描述神那超乎人想像的大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