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命导师与灵命成长(苏文峰 口述 谈妮 访录、整理)
苏文峰 口述 谈妮 访录、整理 本文原刊于《举目》50期 编按:生命导师(Mentor),自80年代开始,即在西方神学教育中引起广泛的关注,成为“领导学”(Leadership)中的一个学术议题。其实,这种一对一传承的形态,在中西历史中一直存在。本刊48期《基督徒的品格塑造》一文中(作者祝健,p. 10),就提到中国教会在这方面的个人见证与需要。 本《举目》50期特别就“生命导师”这个主题,请海外校园总干事苏文峰牧师现身说法,讲述他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中,所受到的生命榜样的影响。 导师在中国古已有之 中国在文化传统中,历来存在着“导师”的概念。比如教导学童识字、做人的启蒙老师。成年人也会在专业、学术或政治前途方面择师追随,并按照导师的思想、哲 理、价值观、治学方法等,形成门派。如:孔子有72弟子,而孟子据说很可能是孔子的再传弟子,所以能将孔子的学说融会贯通,发展成儒家。至宋明理学,更是 将儒家心性之道发扬光大。 相比于孔子,老子因为没有嫡传弟子,因此道家在中国的发展就缺乏统一的传承。 其他宗教也有导师传承的观念,如禅宗。 权力伦理化,伦理权力化 过去,以农业为本的封建社会,加上儒家思想的伦理观念,中国就出现了“权力伦理化、伦理权力化”的现象。如:地方官员“县太爷”,被称为“父母官”。皇帝,被认为是“万民之父,上天之子”。这些都是“权力伦理化”的结果。 权力一旦被伦理化后,人就无法挑战其权威,必须毕恭毕敬、绝对服从。例子之一,就是中国古代的父母有无限的权威,如果违背父母的意愿行事,不论是在婚姻上还是工作上,都是不孝,为大逆。 同样,“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导师一旦等同于父亲的地位,学生也只有服从的份儿了。 基督徒若不自觉地带着这种概念进入教会,亦会认为,若是挑战、质疑、不敬或违逆牧长等有“属灵权柄”的人,就是“不尊重神的仆人”。不尊重神的仆人,就等同 于“不尊重神”。却忽略了在圣经的诗歌、智慧书中,即使是神,也容许人对祂发怨言,在激动时渲泄自己的情感,待走过低谷后重建信心与盼望,在挣扎后以赞美 来顺服。这与 “权力伦理化”所带来的后果——压抑性的绝对顺服,或是激烈的反抗,是大相迥异的。 信徒若带着“属灵权柄伦理化”的眼镜,来看、来找生命导师,就会期望导师像神那般完美。抱着这种不切实际的期望,如何可能找到导师?就算找到了,最终也必然失望。 我的成长与生命榜样 我是典型的台湾第三代基督徒,父母亲都来自繁枝茂叶的基督徒家族,这与刘富理牧师、陈宗清牧师、王守仁牧师等都颇为相似。因此,成长环境虽然不富裕,但深广的基督徒家庭关系,却令我充满了安全感,也令我容易找到能建立个别关系的生命榜样。 就属灵成熟度而言,我的生命榜样可粗分为3类:属灵的长辈、兄姐和同伴。 属灵的长辈 长老会中的长辈 我人生的第一个属灵影响,来自家庭的长老会背景。长老会于1865 年在台湾正式成立,到我父亲那一代,虽然已不似早期,在神学上属于很纯正的改革宗,却业已形成浓厚的基督教文化气息。 在宣教学的研究中发现:第一代信福音的,多半是普通的百姓;第二代,开始大量成为社会精英;第三代则形成基督教的文化,在社会中是绅士的传承。 我幼时在教会中遇到的长辈,许多是留学欧美的,在艺术、医学、法律,以及为人处事等各方面学养俱佳。他们让我看到“基督徒绅士”的形象(Once a Christian, alway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