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识真相 ——意识型态与事实,哪一个更真实?(临风)

临风

本文原刊于《举目》第1期

        几周前,一个史坦福大学的学生来向我要资料。他的老师要他写一篇短文,证明某大公司对雇用黑人不够用心。教授的根据是,此公司前任总裁曾经发表过一段谈话,他为自己公司所雇用黑人的人数不够,而感到关切。这位同学 希望能得到现任总裁对雇用黑人努力不够的更多证据,以回应教授的要求。

         正巧笔者也在该公司服务,因此对该段谈话的背景非常清楚。该公司对雇用黑人与女性非常积极,虽然没有强制的指标,却是有清楚的期望指标。雇用的表现,甚且会影响一个主管的考绩。该公司并有计划地向黑人大学和黑人学生推行 奖励办法,鼓励他们来申请。前任总裁该段谈话的目的就是在表示,尽管如此,公司能够雇用得到的黑人还是有限,他还是不够满意。他并不是在承认自己公司在雇 用黑人上不够尽力。

        该公司现任总裁本身就是女性,对打破所谓“数位鸿沟”(Digital Divide)不遗余力,不但身体力行,还鼓励全公司积极参与,缩短贫富差距。

        这位史坦福教授所反映的是美国学界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今天学界最流行的是自由主义(主张人权的绝对与神圣,反对任何形式的先验道德)的意识型态。这种意识 型态的一个立场便是认为,女性、黑人与西班牙语系人是受到压制的族类。以为以往的课堂过份注重白人男人的作品,古典著作的阅读应当多读女性与少数民族的作 品。有些学校的古典阅读甚至没有莎士比亚、托尔斯泰,或任何男性作家。

        这种意识型态的另一个表现便是认为,黑人人权普遍受到歧视。高科技 公司黑人雇员不足,就证明这些公司歧视黑人。这种看法不但在学院,而且也在社会上流行。杰克森牧师(Rev. Jessie Jackson)的“彩虹阵线”就是典型的代表。他们难道不知道理工学院里的黑人学生少得可怜吗?只要有一个毕业生,他就会成为众公司竞相争取的对象!

        用意识型态的立场来抹煞,或扭曲事实(甚至历史)是人类社会常见的现象,尤其当我们可以方便地找到“罪首”的时候。不论我们具有“前进”,还是“保守”的意识型态,不论面对的问题是环保,是平权,是减税,是堕胎,是同性恋,是灵恩派的信仰,是基要派,是佛教徒,是政治上的异己,是竞争的对手,让我们警惕自己 不受非理性的冲动,以“意识型态”加上“客观了解事实真象”,并基督徒体谅人的爱心,作为我们理性思考的依据。这样,我们或能免于受偏见和盲目的热情所迷 惑,使这个世界变得更为合理。

本文原刊于《举目》第一期,2001年3月

2 Comments

  1. 如果要检验是否黑人不容易受雇,就要先看一看在candidates pool中间黑人的比例,和最后被雇佣的人种黑人的比例。像作者说的,如果读理工科的黑人被来就少(比如占总学生人数的2%),那么在被雇佣的人中,黑人占5%,其实indicate 他们可能被优待了。单纯看5%这个数字并不能说明什么。

    作者提到这种“意识形态”的问题,我觉得就是人相信一个说法,然后不去取证,不去检验。就用这个说法去衡量很多东西。Propose a hypothesis, but never test it with field evidence. And then treat this hypothesis as a piece of fact, and use it as a lens to examine other phenomenon.

    • 谢谢留言。这句话:
      Propose a hypothesis, but never test it with field evidence. And then treat this hypothesis as a piece of fact, and use it as a lens to examine other phenomenon.
      可能需要澄清一下,因为这里牵涉两个不同的字和意义。

      如果那个假设(hypothesis)指的是一种“主义”,一种“信念”,那么就是种意识形态(ideology)。如果那个假设只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定型(stereotype),那就不是意识形态的问题。这中间有很大的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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