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會的主題 ──從《湯姆叔叔的小屋》解讀斯托夫人的信仰觀

本文原刊于《举目》63期

明道

       美國著名女作家哈麗特‧比徹‧斯托所著《湯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又譯作《黑奴籲天錄》),被林肯譽為“引發南北戰爭的導火索”。該書有兩個貫穿始終的主題:一是廢奴,一是信仰。而第二個主題,讀者往往誤解。

宣揚的不是宗教,是信仰

        斯托夫人(1811─1896)出生在牧師家庭,做過教師。她在辛辛那提市住了18年,與南部蓄奴的村鎮僅一河之隔,這使她有機會接觸到逃亡的黑奴。她本人也去過南方,親自瞭解那裡的情況。奴隸的悲慘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湯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寫出來的。

       此書於1852年首次在《民族時代》刊物上連載,立即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受到無與倫比的歡迎。林肯總統後來接見斯托夫人時,稱她是“一本書釀成一場大戰的小婦人”。

       凡是讀過《湯姆叔叔的小屋》的人,都深深體會到美國黑奴制度的血腥、殘暴。該書廢奴觀點明確,呼籲社會變革,呼籲解放黑奴。對於讀者而言,社會政治的改變,可以帶來人權的保障、各方面的進步提高,是很好理解的。

      特別作為中國讀者,我們早就學會了階級鬥爭的分析方法——《水滸傳》,是農民階級反抗地主階級;巴爾扎克的《人間喜劇》,揭露了資本主義的虛偽、黑暗;甚至《西遊記》,也是歌頌人民的反抗精神……那麼《湯姆叔叔的小屋》,當然反抗的是奴隸主階級的殘暴惡行!

       所以,在閱讀《湯姆叔叔的小屋》時,我們很容易先入為主,以既有的思維模式,解構這篇名著,將其豐富內涵,簡單歸納為呼籲解放黑奴、揭露和譴責奴隸主暴行,然而,卻忽略或誤解了該書的另一個主題——宣揚“真正的信仰”──信仰耶穌基督!

        斯托夫人此書常被詬病,認為她塑造的湯姆叔叔的形象,太有宗教氣息,缺乏反抗精神等等。其實這是對斯托夫人的誤會。斯托夫人不僅僅是“激進”的廢奴主義者,更是“激進”的宣揚福音、反對“虛偽的教會”的基督徒。如果能夠仔細、客觀地通讀本書,會發現,作者對“基督教”有很多批判——有時直接描寫或評論,有時則藉著書中人(主要是聖克雷爾)的口進行。其批評很深、很透徹,甚至超過了許多教外人士對基督教的批判。

       斯托夫人沒有宣揚基督教的外在形式,她宣揚的是:人,要信仰耶穌基督,要遵行聖經的教訓,真實認罪、悔改、信上帝!

斯托夫人的信仰觀,在書中一貫體現

×信仰的作用──改變人和社會

       斯托夫人並沒有把人物簡單地按照所屬階級貼上標籤。人的行為,除了受到自身地位的影響,也受到信仰的影響。有像瑪麗那樣雖然參加教會的聚會,卻刻薄、自私,也有像菲尼亞斯那樣,雖然不參加聚會,卻正直、善良幫助奴隸逃脫。

       奴隸主中也有心地善良的,奴隸中也有殘暴的。例如,湯姆的第二個主人,奴隸主聖克雷爾,待奴隸很優厚。這除了天性使然,也與母親從小給他的信仰教育有關。聖克雷爾的母親是虔誠的基督徒,以聖經為人生指導。

        在書中有一個場景:聖克雷爾的妻子瑪麗聚會回來,告訴聖克雷爾,講道的博士引用聖經,論證奴隸制度是合理的,有的人生來就是伺候人的,等等。這種講道,顯然很合瑪麗口味。

        瑪麗批評聖克雷爾一天到晚在外跑,就是由於他不喜歡宗教。聖克雷爾反駁:“宗教!你們在禮拜堂裡聽到的那套玩意兒,就算是宗教嗎?那種拐彎抹角、可上可下,以便迎合自私自利的世俗社會中,各種歪門邪道的玩意兒,也算是宗教嗎?我這個人生來不敬神明、庸俗而愚昧,那種比我的本性更可恥、更狹隘、更不公正、更不顧他人死活的玩意兒,也算是宗教嗎?不!如果我要尋找一種宗派的話,它只能高於我自己的本性,絕不能比它低。”

        這段話,說得真夠痛快。虛偽的信仰,只是人為自己罪行辯護的藉口、牟利的工具。在與堂姐奧菲利亞小姐的一次對話中,聖克雷爾說,黑奴中很多人沒有正常的道德觀念,偷竊、醉酒十分普遍,沒有正當的謀生技能。當然,這不能怪他們,他們的肉體、靈魂,已經被佔有、剝奪,沒有指望。如果把這樣的人,一下子解放,推出莊園、推向社會,不知道會成什麼樣子?

        通讀全書,我們可以肯定,這絕不是聖克雷爾的藉口,不是他想保住自己的奴隸主地位。他知道:“這是一個絕對遭天譴的制度。”“全國人民都對奴隸制度感到不滿。奴隸制度不僅對奴隸不利,對奴隸主也沒什麼好處。”

       他認為,某種意義上,改變人比解放人重要,比改變社會結構重要。難度更大。解放可以用戰爭,用法律,但改變人“太費事”。不過“費事”卻很有效。這個“改變”,其實就是使大家成為虔誠的信徒(不是“教徒”)。

01300000198582121635211404267×信仰的表現──愛

        斯托夫人認為,真正信仰耶穌的人,心中一定生發出對別人的愛。此觀點,在奧菲利亞小姐教育托蒲賽時,生動地體現。

        聖克雷爾戲謔堂姐奧菲利亞小姐,給她買了一個小黑奴托蒲賽(Topsy),讓堂姐和小黑奴同住,教育她。托蒲賽是一名不知來自何方、“衣衫襤褸”的小女奴。她認為既不是上帝造了她,不是她的母親造了她,“我想我是自己長出來的。我不相信有誰造了我。”(英語因此有了成語“grew like Topsy”,像托蒲賽一樣成長,比喻一種自生自長、放任自流的生存方式)。

       托蒲賽沒有任何是非觀念,很難教育。奧菲利亞和顏悅色地教育她,全然無效。奧菲利亞問她:為何不好好做人?她回答:“哦,小姐,恐怕我是挨揍挨慣了。挨揍對我很管用。”她被打後,向其他小黑奴炫耀:“哈哈!菲利小姐還揍人呢,她連一隻蚊子都打不死!我原來的主人才叫會揍人呢,直打得我皮開肉綻,真是厲害,那才真叫會揍人呢!”

奧菲利亞小姐在托蒲賽的教育上(知識、生活、信仰各方面)費盡心血,但收效甚微。我們不能否認,奧菲利亞小姐有愛,她所做的,例如為托蒲賽洗澡,實在讓人佩服。“描述一個沒人理睬、邋遢的孩子第一次浴洗的具體過程,對文雅人來說實在有些不堪入耳。事實上,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的人,迫不得已在惡劣的環境中生存和死亡……奧菲利亞小姐真可以算得上是心誠志堅,言出必行。她勇敢地擔負起為托蒲賽擦洗之責任,沒放過任何一處令人作嘔的髒地方。”

        然而,奧菲利亞小姐的這種愛,還不能算是斯托夫人提倡的,超越性的來自上帝的愛。雖然奧菲利亞是虔誠的基督徒,做事極其認真,為人極其正直,但她對托蒲賽有偏見,有時候甚至有些厭惡。儘管她儘量掩飾、克制,但“孩子們總是很敏感的,別想瞞住他們什麼。只要心中稍微有點嫌惡他們的想法,就算你想盡辦法用物質籠絡他們都沒用,他們是一點都不買帳的。這些事看來很奇怪,但就是這個樣子。”

       而小女孩伊娃,真正地用基督的愛來愛托蒲賽,終於感動了頑石一樣的孩子。當伊娃熱切、動情地撫摸著托蒲賽說:

      “噢,托蒲賽,可憐的孩子!誰說沒人愛你呢?我就愛你!托蒲賽,我愛你,因為你無父無母,孤單一人,可憐無依,受盡欺負。托蒲賽,我愛你。”

        瞬時,“一道真誠信任的光芒,一道聖潔無私的愛的光芒,竟穿透了那孩子蒙昧、黑暗的心!”

        這些言語和場景,也感動了屋外的聖克雷爾和奧菲利亞。聖克雷爾對奧菲利亞說:“這讓我想起了母親。她跟我說過,如果我們想讓盲人感到光明,就得像基督一樣把他們召到身邊,親手觸摸他們。”

斯托夫人信仰觀的前瞻性、普適性

        上帝似乎總會揀選一些人,在教會僵化、自以為義的形式主義氾濫時,發出呼聲,喚醒人真正地悔改。斯托夫人似乎就是其中一個。她書中描寫的瑪麗太太,經常聚會,閱讀屬靈刊物。但看到她的實際生活,真要為她的靈魂擔心……

       斯托夫人在書中,除了極力宣揚廢除奴隸制度之外,還通過深刻、細緻的描寫,顯示出世上只有兩種人:已經認罪悔改的罪人,和不知悔改的罪人。故此,沒有人可以定別人的罪。南方的奴隸主有罪,北方的自由人也有罪——他們對黑人的偏見可能更深。他們可以派遣宣教士,去奴隸群體中宣教,卻不能接受一個黑人進入自己的社會,更不用說自己的家中。

       當今社會不是一樣嗎?一些義工、社工、“三下鄉”的文化人,等等,可以抽出一些時間去服務弱勢群體,卻因此更自義……《路加福音》中浪子的哥哥,其實也是有罪的,而且,是一種更難以察覺、不易悔改的罪──自義,喜歡定別人的罪。

        當今許多教會,也表現出了形式主義的虛偽,並未做到愛人如己。教會亦應警惕自義之罪。屬靈偉人王明道說過,人往往背著兩個袋子,前面的一個裝著別人的錯誤,身後的裝著自己的錯誤。

應該消滅的,是愚昧和邪惡的制度

        以經濟基礎劃分人性,是不正確的。

       著名的教育家布克爾•華盛頓,出身於黑奴。一家人都是黑奴,日子過得很苦。然而華盛頓記憶中,做黑奴的日子,並非充斥著仇恨、衝突、對立。他的敘述,溫和得多。他甚至拿黑人奴隸和農場主和睦相處、感情深厚的事例,要人們相信:奴隸制廢除後,黑人和白人不必對立,可以融洽相處。

       華盛頓在自傳中說,沒有誰願意做奴隸,奴隸制度絕對是錯誤的。但無論如何,不應把仇恨施加在對立群體的個體身上。應該消滅的,是愚昧和邪惡的制度,而不是奴隸主個體,同時要提高黑人的教育水準。

       寄希望於改變社會結構,從而改變人心、改變社會,無異癡人說夢。斯托夫人在書中,也藉著聖克雷爾的哥哥(另一位奴隸主)的口說: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只是隱蔽些而已,並不比奴隸主輕,甚至更殘酷。他的農奴,生活好過很多工人。

        那麼人心呢,人的心靈,能通過社會的改變而改變嗎?如果不悔改信主,人的爭鬥,彼此惡待,會改變嗎?奴隸主真的就格外壞嗎?其他階級就好一些嗎?不是的!如果沒有來自於上帝的愛,各個群體都是一樣的。華爾街大亨爾虞我詐,攤販之間的爭鬥,也一樣劇烈,也許更狠;文人相輕,沒文化的人,直接恃強凌弱……

不是某個階級、某個群體!

        走筆至此,正好網上有一則新聞,深深觸痛了我的心。

       山東夏津縣城某汽修店的兩個維修工,因為開玩笑,竟然把高壓充氣泵,塞入年僅13歲的學徒杜傳旺的肛門。強大的氣壓,瞬間擊穿了孩子稚嫩的身體。經醫院診斷,杜傳旺的大小腸出現20多處破損、穿孔,多個內臟器官嚴重受傷,出現胃出血、肝功能減弱等症狀。

        在昏迷8天后,杜傳旺甦醒。“聽醫生說,孩子大腸有7、8個窟窿,小腸上有27個窟窿,陰囊鼓得跟氣球一樣鋥亮。”杜傳旺的表叔董其錄,氣憤地說。

       這樣做的原因不是什麼深仇大恨,只是惡作劇。那兩個工人也不過是勞動者,或許也受老闆的“剝削”。只是,惡作劇不敢對上面,只能對比自己更弱小的。

       網路發揮了極大的作用,使杜傳旺得到了及時的救助,相信那兩個維修工也會受到法律的懲罰。然而,其他無數的弱者受欺凌,貪官、有錢有勢者卻橫行,是這個社會無法禁絕的。

       出路在哪裡?斯托夫人並不寄希望於廢除社會不良制度。她所宣揚的信仰觀,給我們指出了一條路:人人都認罪悔改,信仰上帝!

       我以《湯姆叔叔的小屋》的最後一段,作為本文的結束語:

       可是上帝仍然仁慈寬容,給予我們期限來挽救祖國。在上帝眼裡,南方和北方都一樣是有罪的,基督教會本身也犯下了嚴重的過失。假如我們聯合起來維護邪惡和暴虐,或者利用奴隸制來賺取私利,這都不能夠使美國得救。

        獲得救助的唯一辦法,就是懺悔、伸張正義和仁慈。沉重的磨石會永遠沉沒在海底,這是一個永恆的規律。同樣,所有不公義和殘暴行為,必然招致上帝的懲罰,這也是一條不可更改的、嚴酷的法規!

       請注意,作者說,必然招致上帝懲罰的,是“所有不公義和殘暴行為”,而不是某個階級、某個群體!

作者在山東女子學院擔任英語教學工作。

參考文獻:

1. 《湯姆叔叔的小屋》,王家湘譯,人民文學出版社,1998。.

2.《布克爾·華盛頓.力爭上游》思果譯,.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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