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實累累 信心與生命(梁中傑)

梁中傑

一 因信稱義

        聖經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又說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 認識上帝,上帝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1:21)。

      聖經說得很清楚,為什麼因信稱義?第一是因為這拯救是上帝的恩典,恩典不 能用行為來賺取;第二是免得有人自誇,使人能看清自己的光景,知道自己不能自救,便悔改,心轉向上帝;第三是要把這道與一切人間的智慧,人創建的宗教清楚 地區分開來。所以說,因信稱義是基督信仰區別於其它一切宗教最核心的教義。

        但值得注意的是,人也常常在這上面跌倒。特別是在看到自己或別人信主後生命沒有多大改變時容易跌倒。既然信了主,卻沒有新生命的樣式,那麼,要麼就是沒有 真信,要麼新生命就是“無非如此”,要麼得救與生命改變沒有直接關係。這裡涉及到三個很重要的問題:第一就是什麼是信;第二就是什麼是新生命的表徵;第三 就是信在新生命的生成和成長過程中到底扮演什麼角色。讓我們逐個地討論這三個問題。

二 什麼是信?

        許多人喜歡把信複雜化。其實聖經上說的信是簡單的信。知識分子喜歡思想,在決志信主的一刻,頭腦里還難免有點疙瘩沒解決。所以常見的困擾,是懷疑沒達到徹 底、完全地步的信不算信。其實從聖經上看,即使作為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剛接受上帝呼召時信心也並不完全。上帝叫他離開父家,他雖離開了父家居住的地方, 卻還帶着父親和侄兒。然而上帝卻因着他這個信,稱他為義,而不是在他信心完全成熟的時候,即在他把獨生兒子以撒獻祭給上帝的時候,才稱他為義。

        那麼什麼是信呢?《希伯來書》上對信心有個定義: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第一,信是指向所望之事與未見之事的。第 二,信是實底與確據。我們不管有多自信,誰能對未來有絕對的把握呢?因為我們知道,作為信心基點的“我”很有限。能有實底與確據,除非信心的基點不是創建 在有限的事物身上,而是創建在那位全知、全能和永不改變的上帝的身上。所以信不在乎信心的大小,而是在乎信心的基點是否創建在上帝的應許之上。

三 新生命的表徵

        我於1981年底到美國,1985年信主。屬於開放後較早一批來美和信主的大陸留學生。信主前我就覺得自己很優秀。所以信主後就常常問自己:原來做得好的還能好到什麼地方去呢?原來做不到的現在也還是做不到。所以所謂生命的改變也許就是指換了“老闆”而已。

        以前為“人民”服務,現在為主服務。以前星期天干自己的事,現在星期天到教會去。以前熱心傳那“普遍真理”,現在熱心傳福音。然而,上帝卻叫我在自己認為 最強的地方跌倒,在自己最努力的事上收惡果,好讓我明白所謂新生命的樣式不只是生活方式的改變,不只是為誰做事的問題,也不在乎事做了多少,而在乎誰在做 事。就像亞伯拉罕雖相信上帝給他兒子的應許,但用了肉體的方法來“幫助上帝”--從使女夏甲生以實瑪利。結果上帝說那個不算,要由上帝的應許而生的才算。

        有了新的生命,就是說如今活着的已不再是“過去的我”,而是耶穌藉着聖靈在我裡面活着。所以新生命的一個基本表現就是感受到聖靈在你心裡的工作--就是你 的“老我”開始被對付。一個成熟的新生命的特徵就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 是不再靠肉體,專一依靠上帝。

四 信心、罪與生命的關係

        這是一個最容易引起混亂的問題。當今教會存在着兩個極端:一個是自由主義的極端,認為一次的信已解決了一切與罪有關的問題,所以信了以後犯罪不要緊;另一 個是律法主義的極端,認為信不能使人不犯罪,要不犯罪,必須靠守律法。這兩個極端都違背聖經的教導。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先要了解新生命過程的特點,然 後來看信在新生命過程中的作用。

        聖經上把我們得生命比作插枝移植(《羅》11:17),把主和門徒的關係比作葡萄樹與枝子,把生命的成長與成熟比作結果子(《約》15:1-2)。

        野葡萄的枝子自己不能把自己嫁接在真葡萄樹上。所以得生命是神的恩典,也因着我們的信。聖經上說:因着他(就是耶穌)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 全(《來》10:14)。所以因着我們一次信,我們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罪都被永遠地赦免了。也因着這個信,我們的靈被聖靈重生。這個重生的靈代表我們的新 生命,這個新生命是不會犯罪的。

        但是,雖然枝子在新樹上已經接活了,舊枝子的枝皮還在。所以舊枝子的樹質(本質上已經死了)還沒有立刻被新樹的樹質完全代換。同樣的,雖然我們的靈重生 了,我們的身體還沒有被贖(《弗》1:14),以致那箇舊的質--“老我”或“肉體”,還可“借體殘存”。罪就藉著這個“老我”在我們裡面發動,想再作 王。所以保羅說在他裡頭有兩個律在爭戰。那一次的信,不能使我們不再犯罪。要使罪不再作王,必須把罪藉以發動的老我制死。所以要天天“舍己,背起十字架來 跟從主”。

      這裡的舍己不是指忘我,而是對自己肉身的能力絕望(deny youself);背起十字架也不只是指為主受苦,而是把“我們的舊人(老我)和他(主)同釘十字架,使罪身(肉體)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6:6-7)。可是,怎樣才能釘死老我呢?是靠肉身守律法嗎?斷乎不是!“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加》 3:3)我們不可能用肉身制死肉身。

      我們現在已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要領受恩典,還是得靠信心。要信我在主裡面,所以主死了,我“向罪也當看自 己是死的”(《羅》6:11),信主在我裡面。主已復活,所以我也必與祂同活。主復活的能力必可使我對罪的權勢稱勝。這是我個人的經歷可以作見證的。

        新生命的成長自然結出果子來。雖然結果子的能力是由恩典而來,但多結果子卻需要個人的努力。對枝子上不結果子的部分,上帝要剪去,對多結果子的枝子,上帝 要多照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三章里把上帝的救恩比作房子的地基,要各人謹慎在上建造。將來主要用火來檢驗我們的工程。工程存留得住的得獎賞,被燒掉 的,雖然得救,乃像從火里拔出的一根柴。

      可見,上帝施拯救時看的是我們的信心,但上帝對我們的管教,獎賞和將來的檢驗(審判)卻是根據我們的行為。所以, 經上(《彼後》1:5- 8)說:為了這個緣故,有了信心,還要加上德行、知識、節制、忍耐、虔敬、愛弟兄和愛眾人之心。“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主耶穌基 督上,不至於閑懶不結果子了。”

五 信心的奧秘

        在一次電視台採訪中,記者問葛培理牧師說:今天我們一方面教導人自信是個人成功的要素,一方面又教導人信靠上帝。在現實生活中,這兩者的界線怎麼劃呢?這其實正是我們這些靠慣自己的人最困擾的一個問題。但出乎意料的是,葛培理牧師的回答是:我不知道。

        他的意思其實是,用人的方法,我不知道怎樣劃。信是屬靈的。屬靈的事都有奧秘。所以信是一個奧秘。奧秘不是不能了解的東西,只是對奧秘的事不能靠腦袋完全 想通,只能靠靈來看透。而且上帝的奧秘,只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而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反倒以為愚拙(《林前》2:14 -15)。所以,凡是能被我們的邏輯系統想通的奧秘,其真理性可能已被歪曲了(這是今天不少神學研究的弊端之一)。

       因此,對信的問題,我們不要去追求用人 的邏輯系統來把它完全想通,而要追求通過生命來體驗,讓聖靈幫助你領會。我信主12年,嘗了多少靠肉體的苦頭,靠恩典的甜頭,靠着聖靈的帶領,慢慢有點明 白什麼是信,什麼是不靠肉體靠聖靈,不靠律法靠恩典。所以,暫不明白不要緊,但不可在信心上跌倒,卻要對上帝常存敬畏的心。願我們都不只是停留在初信的根基上,而是努力為主多結果子。□

作者來自廣州,現在美國費城附近牧會。

你怎麼看下面的問題:

·如果一切都來自神的恩典,人能結多少果子也是由恩典而來,是否就不需要人為的努力?

·你信主後,具體結出的果子是什麼?

本文原刊於《進深特刊》第二期,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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