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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道似曲,肉身為弦(劉同蘇)

劉同蘇

本文原刊於《舉目》65期

      BH65-03-7240-圖1.談妮攝.DSC_0187.R40道在一個肉身裡面活過,於是,世間就有了永生。旋律在聲帶上震顫,由此,樂壇上就有了歌。如同歌的唱,道是活出來的;恰似曲的在,道鳴奏在肉身之上。

道的本質

     “道成肉身”的道永遠是生命性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4),所以,一切不能活在我們中間的道都不是生命之道。道是活出來的,不是想出來的。生命是不可解構的,因此,道也是不可解構的。只有在不可解構的層面,無限才可能在有限裡出現。

      有限理念的抽象從來未曾達到不可解構的高度。從“象”中“抽”出來的理念,都是有限的,豈能與無限的不可解構比肩呢?抽象的理念,都不是生命之道。因生命是不可解構的,從而不可解構的無限之道,只能由不可解構的生命活出。樂曲僅僅存在於自我和諧、不可解構的旋律中,而非在抽象的對位法裡面。同理,道恆為不可解構的生命,而非抽象的文字或者神學思想。

     “道成肉身”的道必有具象的實在性。“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一》1:1)凡不能在具象生命裡面出現的,眼不能見手不能摸的,就不是生命之道。就如在聲帶或簧片上震顫的,才是旋律;印在五線空間裡的,只是符號。甚至在心上譜寫的樂曲,都得以先行聽過聲響作前提,以體驗過的聲響為基礎去模擬。因此,只有在血肉之軀裡面活出來的,才是生命之道。

     “道成肉身”的道也是日常性的。理性的道或情緒的道,都可能存在實在以外的地方,唯有肉身裡面的道非得每日都活出來。歌得持續唱著,才是歌,否則,就只是符號;道得每日活著,才是生命,否則,就只是理念。理念或情緒都可以藏在什麼地方,偶然露面,唯有生命是一刻也不能停止的。

      不發聲,就沒有歌;不活著,就沒有道。

     “道成肉身”的道更是有個性的。道在世間呈現的唯一形式,就是一個人的生命。基督就是耶穌;在耶穌的個性生命以外,別無基督。肉身永遠在時空之中,個性的差別是肉身存在的基本前提。“道成了肉身”就是“道成了個人”。個性的存在是“真”與“活”的保障。抽象的理性之道是既不真也不活。成了一個人的道,才是又真又活的生命之道。“……我活著就是基督”(參《腓》1:21)。

      基督就是作為一個“我(即主體)”而活著,所以,若是我活著不是基督,則基督對於我就不是活的。我若不以我的風格唱歌,歌就不是我的;一旦我只能機械而精確地重復著樂譜上的音響,我就不再是唱歌,而是一個毫無樂感的音樂盒。如果我不作為“我”活出基督,基督就不是我的,對我就毫無生命的主體性。

      理性主義以理念為至上之物,以為理念對了,一切就都對了,卻不知理念只是有限之物,根本不具有至上性。因此無限而不可解構的生命,絕對地大於理念。如此,可以解構的理念又怎麼可能驅動不可解構的生命呢?更有甚者,即使錯誤的生命,都大於正確的理念。這就是為什麼那麼多正確理性的教導,卻絲毫改變不了罪性的生命。凡以理性主義投射,將道解構為理念,就尚未遇到真道——耶穌基督的生命。

BH65-03-7240-圖4.張倚天攝-DSC_0713.R40 - Copy道的認知

      如果道是生命,則認識道的唯一方式就是體驗。“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一》2:3-4)“遵守”才是認識,所以,行才是知,活才是知。

      既然可以解構的理性小於不可解構的生命,那麼,理性就根本未達到生命的高度,也就不具有認識生命的幅度。不可解構的生命只與不可解構的生命等寬,由此,生命的體驗是認識生命的唯一方式。

      理性僅僅能夠把握客體,卻無法把握生命。

      外在的觀察與分析,僅僅觸及了客觀的形體,卻無法瞭解生命本身。你分析了水的分子結構,研究了流體力學,學習了運動生理學,熟讀了泳姿分解圖,你就會游泳了嗎?游泳只能在游泳中學會;只要置身於游泳之外,就永遠無法學會游泳。

     活是學習生命的唯一途徑,就像發聲之於學習歌唱。狂讀樂譜卻不發聲,是學不會歌唱的,同理,那些熟悉聖經卻從未活過基督生命的人,也認識不了基督。今天教會的問題,不在於缺乏靈性的樂譜,而在於沒有靈性的歌唱。將基督生命分析得頭頭是道,不等於將基督生命活出來。

     滿是樂譜的無聲世界有歌嗎?滿是聖經知識卻無生命的教會有道嗎?

道的傳承

      道是不可解構的生命,所以,承載道的受體就必須是不可解構的生命;道的媒介也必須是不可解構的生命;因為小於生命的東西不可能傳遞比自身大的生命。

      以為用理念或文字就傳遞了生命的,其實,也就只傳遞了理念與文字,因為所傳遞的恰與其媒介等寬。道就是基督的生命,在生命以外,又有何物能夠傳承道呢?“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得生命。”(《約》5:39-40)

      聖經是開放性地指向基督生命的;若將聖經封閉在文字裡面,它就只剩下字義(見《林後》3:6),喪失了上帝的生命氣息(見《提後》3:16)。以為教授文字與理念就傳遞了生命,和以為有了文字與理念就可以改變生命,不就是這個理性主義時代的真正問題嗎?

     道既是不可解構的生命,唯一的傳承方式就是效法:一方以不可解構的具象生命示範,另一方用不可解構的生命模仿。效法就是生命的對接。“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裡;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提後》3:14)

     聖經是基督生命的見證,由此,聖經文字從本質上就不是一個自在之物。聖經指向活的生命,就是生命之道,否則,就脫水為乾癟的文字。無生命者,教不了聖經,只能傳遞抽象的理念;而將聖經禁錮為抽象的理念,就是將生命的活水脫去。

     道是由生命傳遞的,故而,要傳道,必有生命的“誰”來示範。五線譜上的“蝌蚪”,是不會自己發聲的;空對著樂譜,不知道聲音,更無法學歌。得有響在肉身中的樂譜,才會發聲。得有導師,才可能學習歌唱。可惜的是,現在教會裡到處都是傳抄樂譜的人,卻難見會唱歌的導師。樂譜的傳抄反導致了歌聲的減少,這是時代的悲劇。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11:1)在效法中,“我”是不能去掉的。生命都是主體性的,而主體就是“我”。生命的示範必須以“我”的形式展開。不把“我”擱在裡面,生命就無法示範。沒有“我”的普遍教授,教的都是抽象理念。“我”就是個人,“我”就是個性。非“我”的,都是非生命性的;非個性的,都無生命可言。

      歌只要唱出來,就一定有風格,有流派。歌要響在時空裡,就必須是個體性的存在。那種無個性的普遍音樂至多只是抽象的樂理,不可能成為真實的歌聲。個性化的歌聲,只能由個性化的教授產生。上大課是上不出歌手的;真正的歌手都是有師承的,都是導師一對一地傳授出來的。如今教會裡面無“歌”,缺的不是大課,缺的是真實生命的個性傳遞。我們都在傳遞無“我”的普遍理念,卻失去了必須有“我”的生命傳承!

作者現在美國加州牧會。

圖片一為談妮拍攝,圖片二為張倚天拍攝。

One response to “真道似曲,肉身為弦(劉同蘇)”

  1. 理真 Avatar
    理真

    本文給了我極大的困惑:在排除聖靈(通篇沒有一次提到聖靈)和否定理念之下,基督徒的生命怎麼還能傳承?
    作者所舉的肉身與琴弦的類比,正好彰顯了本文的謬失:琴弦是被動的,它能發聲,但是完全不知所奏的樂曲。而肉身是活出生命的主體,它能夠也必須知道它所活出的是什麼樣的生命。所以肉身和琴弦的差別就在:肉身有理性,琴弦沒有。
    和作者主張的“可以解構的理念又怎麼可能驅動不可解構的生命呢?”恰恰相反,理念是本能和罪性之外驅動人的生命的一個重要動力,而且是人的生命和動物的生命的區分。理念驅動一般人的生命的關鍵是“決心”。理念驅動基督徒的生命的關鍵是“決志”。
    決心和決志的不同在於:決心是對一件事做了理性的衡量後所做的決定;決志是認知了真道後所做的一生的應許。認知真道要靠理性,而能夠決志一生不移則必須有聖靈的感動。理性的認知和聖靈的感動是產生基督徒生命的兩個根本,缺一不可。
    作者的另一個重大謬失在誤解了保羅所說的“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11:1),而以之作為做主張唯有一對一的教導才能有”真實生命的個性傳遞“的根據。
    從林前11:1 的英文翻譯Follow my example, as I follow the example of Christ,可以看到 example 是單數辭。既然是單數,就可以知道保羅要門徒效法的是基督的生命,而不是行事為人。所以保羅說的這句話要是翻譯成”你們該透過我,學習基督的生命”就更直白。既然學習的最終對像是基督的整體生命,那麼任何被透過的媒介雖然有其價值,但最終卻是必須被去掉的。也就是說,這個被傳承的生命,是基督的整體生命。它不應因為中間的媒介而加添了個性或風格。否則就成為保羅在林前3:4極力反對的:”有說:我是屬保羅的;有說:我是屬亞波羅的。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麽?“
    作者倘能仔細研讀林前3:5-7:“亞波羅算甚麽?保羅算甚麽?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甚麽,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麽;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應該能夠明白一對一是一種教導生命傳承的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而且最好是不以之為唯一的方式。因為每個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在無限的基督的生命之下,都有其侷限。僅跟一個人學到底,難免留下那個人的烙印(風格,流派),而成為屬誰誰誰的了。所以其他如長老,教師,團契領袖,屬靈長者,應該都是學習對象,好讓學習者的生命更完備。
    希望喜歡做一對一門訓的牧者們勿把一對一門訓作為培養教會新一代同工的唯一方式,更不要因之荒廢了其他的教導方式,如主日學,研經小組等。沒有了這些教導方式,不但廣大會眾的不到餵養,教會也失去了培養和認定教導恩賜的途徑,如何能維繫教師和長老的選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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