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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 ——當領袖跌倒時(編輯部)

本文原刊於《舉目》67期

《舉目》雜誌編輯室

      編者按:近日發生許多名牧因金錢或男女關係跌倒的事件。(注)大部分的評論都著墨於發生之因,或防堵之法,但很少關心對跌倒領袖的重建。本刊特從《當領袖跌倒時》([海外校園機構] “建造教會領袖”材料,《今日基督教》出版)之“規劃一個重建的方案”一章中,摘選部分,供大家參考,也盼望喚起華人教會對跌倒牧師重建的關注。

      多數時候,教會能容忍“牧者是罪人”的認知。但是,教會也責無旁貸,要按情況免除牧者的職務,並重建他們回到事奉的崗位。然而,該如何做呢?怎麼做決定呢?

     《領導期刊》(Leadership Journal)請了四位處理過這類複雜的重建過程者,來探索這些問題。他們分別是:

    ×吉姆‧迪福萊斯( Jim DeVries),醫療設備公司DLP的董事長,曾任“平信徒重建委員會”主席。。

    ×里察‧艾利(Richard Exley),俄克拉荷馬州突沙市(Tulsa, Oklahoma)一間神召會教會的牧師。

    ×威廉‧福雷(William Frey),聖公會主教,亦為神學院院長。

    ×路易斯‧馬克班尼(Louis McBurney),心理學家,在科羅拉多州瑪珀市的瑪珀退修中心(Marble Retreat in Marble, Colorado)工作。

犯了什麼罪需要作重建?

     濫用教會款項,和性方面行為不檢點。其中,性犯罪比其他的罪行更觸及我們每個人的深處。它威脅我們,攪動我們內心,造成極大的焦慮。

     任何嚴重破壞信任的行為,尤其是破壞了牧師和會眾之間、牧師和其家人之間的關係,都需要重建。如婚外情,就是傷害我、另一個人,以及所有信任我的人。

     事實上,凡使牧師失去屬靈領導力的事情,都需要某種的重建。

什麼時候當保──由一位牧師和幾位關鍵成員的小組來協助重建;什麼時候應公開──讓全教會聞知此事,由會眾和(或許)宗派採取行動?

     在理想的基督徒世界裡,這種事應當都是公開的……但是,我們並非活在這個理想世界中。

     曾有一位牧者犯了姦淫。他接受建議,告訴教會之後,卻立即被嚴懲、撤職,但沒有得到任何幫助或饒恕。

     牧師曉得自己並不完美,但人們卻期待他活出完美的形象。在那樣的張力下,有些牧師們失去尋找幫助的勇氣,以致他們只能陷在自己的問題中,無法解決。

     因此,當依據事件殺傷力的範疇和它所涉及的人員,來決定公開的程度。例如,有短暫婚外情的牧者,為自己犯下的罪行憂傷、已經向自己的妻子認罪,也得到牽涉在內另一位女子的饒恕,並且除一位教會領袖介入外,沒有其他人知道此事。在某些情況下,那樣做似乎行得通。

     倘若破壞的程度比較大、消息已經傳開了,或是當事人涉及的案情還在繼續,或在不知不覺中傷害了一群人,那麼,較大的體系就需介入。

     此外,還必須考慮三點:

     1. 這個不道德事件是一種生活方式,還是一次性的失足。他是否立即處理,還是想要掩飾它?

     2.他是否主動認罪,並且尋求幫助,還是他只是在事情曝光之後,才承認自己的罪行?

     3. 他是否已經順從接受一個重建過程?

     一次性罪行、主動認罪、並且已經順從接受一個重建過程,是保持隱密不公開的有力理由。重要的是,分辨個別的差異,並且以個別處理來致力重建。

     有些事件一直保密,又沒有妥善的組織架構來進行重建,結果問題不但沒有完全解決,至終還需要大眾介入,導致了更大的傷害。

   在重建牧者一事上,有哪些法律相關事項需要考慮的?

    未來10至15年,教會將會面臨更多的法律訴訟。

    試舉一例,美國明尼蘇達州有一項法規,是即便另一方是完全自願,牧師仍應為其性行為不檢點負上法律責任,因為牧者在這關係中,是屬於“強”的一方。這些案件依法律和心理學處理時,會把它們當作是強暴案件,甚至是亂倫案件,因為男性牧者在會眾中,具有父親的形象,就像在家庭中的作用一樣。

     不但如此,有幾個州,當你意識到自己曾受過虐待的那一刻,其追訴權時效法(the statute of limitations)就開始生效。所以,30、40年前發生的陳年舊事,今天仍可能回頭來困擾你。

     一旦情況公開後,比方說,一位男牧師和一位女會友有了性關係,怎樣處理?

     在事發一開頭,即需要一位 “損害控管者”(damage control individual)的在場。。

     有一個案例,這控管者是另一位牧師。他到達該教會,要採取讓當事者家庭和教會穩定的行動,如,必須決定有關辭職的事項:

     何時辭職,如何辭職;他要說什麼,對誰說?辭職要讓哪一類的報刊知道?若是位知名的牧師,必須有一份新聞稿,送到當地的新聞媒體。

     控管者還必須決定,要冒怎樣的法律風險?若只告知教會會友,那麼控管者負有一套法律責任;若是向星期天聚會的會眾(包括會友和非會友)宣佈,那控管者要為不同的事項負法律責任。

     此外,還有許多細節需要關注,如邀請下週日的講員。

     在事發頭幾天至一星期,必要的危機處理,是近乎一天24小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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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危機之後,要面對什麼?

    分攤責任。以神召會為例,區負責人會指定一位專人,負責監督這位跌倒的牧者的咨商和重建過程。

    多數的宗派已有既定的組織架構能提供幫助;獨立教會可以請求另一間教會居中調停。

    至於牧師和牧師家人、教會、受傷害的一方和她家人的輔導,則需要由不同的人負責。在多數的實例中,牧師和其家庭需要搬家;一般來看,遠距離的重建服事是不太可行的。

    即便牧師一家仍舊住在同一個地區,其監督的時間需求仍是極大的。對任何一方來說,要某人一肩挑起過程中各方面的責任,是不公平的。

     “重建委員會”的具體行動

    重建委員會在約9個月的時間中,按需要,可與牧師每月見一次。在兩次會議之間,主席可與他每週會面一次,一起午飯或晚餐。若有重大事情發生,則另召開會議。

    會面主要是鼓勵他,幫助他調整心態、選擇工作、面對新的社交處境──此刻他是一位平信徒,而非牧者。

    重建委員會中有平信徒參與是很重要的。有位受輔導的牧師認為,“平信徒比神職人員實際得多。”這牧者也喜歡自由討論的議程。平信徒較不講大道理,更像朋友之間的討論,直言無諱、就事論事。

    平信徒的參與,也避免了牧師“保護自己人”的風險。

   重建委員第一次會談要注意什麼?

    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固然重要,但更重要是建立關係。

    重建委員可以先敞開自己,每個人分享一些個人曾經歷過的掙扎,包括婚姻危機。留意受輔導的牧者當天的狀況。幫助他承認他的問題,願意為他的行為負起責任,並處理他自己的感情——真正合乎聖經的認罪,必須包括事實和感情兩個層面。

   如何“處理感情”?

     以觀看和聆聽,尋找敏感點,然後去戳它。從這個人的眼睛裡或是他緊張不安的神情中,探索其一觸就痛的部位,嘗試決定問題的根本原因在哪,是什麼造成疼痛的。若能夠找出讓他痛苦,或是惹他發怒的事,也許我們會更多了解造成他道德失敗的原因。

    之後,可與他一起實施屬靈操練,以及新的、面對壓力和試探的方式,重建他對自己的信任。最後,才是幫助他再融入事工主流。

   重建委員會如何能夠重建有

    1. 生活方式的改變。舉個例,許多牧師是工作狂,投注過多的時間在事工上,以致讓自己容易陷入引誘。當這樣的人開始控制自己的時間表的時候,就是有進步。

    2.他談論自己方式上的改變。從訴說自己的計劃和事工何等成功、以自我形象為中心的成就,到談論與他人的關係,以及他對自我的發現。

    3.為自己的罪和問題負起責任。他是否痛悔和羞愧,走向悔改。

    4.是否不再發怒。尤其是對他的會眾、或是逮著他的人、甚至那些對他的重建有關的人發怒。

    5.對自己的治療想要有多少的自我掌控?他是在自我診斷和自我開藥,還是願意相信治療師或小組?

    6. 從配偶得反饋。

    若是婚姻沒有得到醫治,尤其在性行為不檢點的案例裡,要想得到完全重建是不可能的。丈夫和妻子之間的信任必定是主要的重建事項之一。但是,信任不能在一瞬間被重建。有時候,對配偶長年的憤怒,是造成他/她犯姦淫的原因之一。受傷的一方,也會覺得理所當然地感到憤怒。除非先處理好憤怒的問題,就沒有真實饒恕,婚姻就不可能得重建。。

     輔導丈夫不忠的妻子時,可以讓她寫封信給上帝,她真正想要怎樣對待她不忠的丈夫,以及她對“另一個女人”的感覺。在發洩之後,她往往就能夠當面告訴她丈夫,自己受到何等的傷害。

     唯有當她走到這一步,她才有可能給予真正的饒恕。這是要一段長時間的。

     除了憤怒和不信任以外,還有什麼會攔阻重建?

     失去收入是對家庭最大的破壞。它讓妻子,特別是完全沒有收入的妻子,承受莫大的壓力。倘若我們真心要重建一位跌倒的牧師,在重建過程中,我們必須對他在財務上加以協助。在神召會體系中,失德牧師必須離職整整兩年。在那段時間,若無法有其他工作收入,財務壓力是很大的。這可能使牧者在未結束適當的醫治前,就因經濟需要而回到教會裡。

     什麼樣的人雖顯示出許多進步的跡象,但仍不建議完全恢復他事奉的崗位?戀童癖具有極高的再犯率,因此傾向於反對恢復他服事的崗位。

     不讓有戀童癖前科的人負責兒童夏令營,或是對性慾不能控制的人作婦女校園事工,就像你不要酒徒在酒吧做事一樣。

      一個曾經被重建過而又再犯的人,可能是一位有嚴重癮疾的人。他雖沒有落到上帝的恩典之外,但他可能已經失去服事的資格。

     有時,法律則是做決定的因素,尤其是對宗派高層人員。若事情發生一次,就有一定法律上的風險;再發生,其風險性就以倍數增加。

    重建過程何時結束?

    重建委員會看到牧者婚姻健康、與主的關係恢復、並且要求以平信徒而非同工加入教會時,委員會就可停止與這位牧師的會談。之後,牧者委員會可給予他許可,進入服事。

     若他覺得有感動,要接受一個新使命時,那發出邀請的教會必須與牧者委員會中的一會員晤談,好讓該教會確保,必要的重建都做到了。

     比如,工作狂將會是一生的掙扎。一個由平信徒組成的小組,可以幫助某牧者不再落入每週80-90小時的工作形態。

     重建是一生之久的事。我們永遠不能說自己完全得醫治。被重建牧師所得到的問責和支持,應該也是每一位牧師生活的一部分。

     多數的牧者是獨行俠,他們多半的時間花在解決問題上。

     為了達成培育和問責的需求,有位牧者與長老們每週五見面:或一起祈禱,或一起早餐。彼此談論自己的工作和家庭,彼此代禱和問責。因為牧者知道自己:有工作狂的傾向、有不健康野心的傾向……有各樣的理由,不能相信自己。一夥朋友可幫助牧者,持守生活的優先順序。

     牧者可否回到他曾犯錯的教會服事?

     有好幾位牧者在接受戒酒治療之後,又回到原來的教會。不過,未聽說過任何性行為不檢點的牧師,在公開重建之後,回到原來的教會。但也有人不建議,跌倒牧者再回到他原先的會眾中。

      失足牧師重建成功的例子

     有位極好的牧者因性侵犯的罪,走過重建的療程,20年都沒有再犯。

     此外,麥哥登( Gordon MacDonald )在跌倒之後,他私下主動向一小群同僚認罪,並且讓自己向他們負責;後來謠言四起,麥哥登就公開承認自己的失敗,並且辭去所有服事。接下來的幾個月,在重建督導小組的監管下,他專注於自己與上帝、與妻子的關係。

     最後,他重新被按牧,且再回到他原先牧養的麻州林克新頓市恩典堂(Grace Chapel, in Lexington, Massachusetts)。他目前在紐約市牧會。

注:相關事件報導,请參考《高维理——隱藏的事,必被揭露》,《一場小蝦米對大鯨魚的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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