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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見証人”是基督教的一派麼?(黃彼得)

黃彼得

本文原刊於《進深特刊》第5期

     問:常有人來叫門,送小冊子,很有禮貌地問:“你是基督徒麼?我們是研究聖經的,是為耶和華做見証的。”這些人是基督徒麼?

    答:我先介紹耶和華見証人這教派的簡史,然後根據聖經的真理與該教派的信仰作一比較。讓讀者明白這手拿聖經,查考聖經的耶和華見証人,是不是基督徒。

     這教派的創辦人Charles Taze Russell (1852-1916),是美國賓州匹茲堡城人。其父母是公理會的信徒,小時聽見關於地獄的情形,非常害怕。又看見教會中的派別常有紛爭,令他反感。在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教導中,對聖經中的啟示,和基督的再來的教訓,他宣稱已得解答的秘訣。他認為希腊文的paroisis是“臨在”(presence),而不是“來臨”(coming)或“再臨”(return)。所以於1872年,二十歲時,開始宣講:主耶穌將在1874年以肉眼不能看見的靈体再臨。這是因為他受到時代派數字解經法,計算主再來日子的影響所致。

    1877年,他邀請當地的牧師們聚會,發表他的主再來的理論,被牧師所拒絕。於是就斷絕與教會來往。二十五歲時,雖未受神學教育,卻自封為牧師、神學教授。

     1879年,他二十七歲,出版一份雜誌名為“錫安守望台”(Zion Watchtower)。又名“守望台與基督臨在通報”(The Watchtower and Herald of Christ’s Presence)。這雜誌今日以多種文字在世界各地發行。

     1881年他出版《給有思想信徒的糧食》(Food for Thinking Christians)一書共七冊。1886年改名為《千禧年之晨》(Millennial Dawn)。之後又改名為《聖經研究》(Studies in the Scriptures)。第七冊是《啟示錄》和《雅歌書》的註釋。在註釋中他預言1914年是世界的末日。可是這預言落空。1916年,他去世,年六十四歲。

     Russell是一位非常善變,善言,注重文字工作,和善於組織的人才。他雖然沒有受過正規神學與大學教育,但他能編“守望台雜誌”和七卷的“聖經研究”,是許多神學博士或大學教授做不到的。1877年他的理論受主流教會牧師拒絕,1878年就創辦雜誌,取名“錫安守望”。1881年創辦“國際聖經研究社”。雖然在1931年,其承繼人將該會定名為“耶和華見証人會”(Jehovah’s Witnesses),但在一些地區遭教會的拒絕,就用“國際聖經研究社”,或“守望台”。他去世時,信徒約有十五萬人。

    1916年Joseph Franklin Rutherford(1869-1942)繼位。他少與信徒相聚,但他文字工作比Russell更多,且影響更大。1940年,他自稱已出版九十九本書及小冊,以七十八種文字發行。在他的文字中極力攻擊基督教各教派,實際上是攻擊基督教的純正信仰。在教派的行政上,他冒用神權之名行獨裁專制的管理。1920年,他創辦一刊物,稱為“黃金時代”(The Golden Age),宣講1929年是世界的末日,有數百萬該派信徒不會死亡。可是1942年他去世時,其跟從者才知上當。“黃金時代”雜誌於1937年改名為“安慰”(Consolition),1950年又改名為“警醒”(Awake)。

    此教派的行政組織体系是用商業方式(business board)。最高机構為“董事會”(Board of director),最高執行人為“董事長”(chairman),董事會之下的職員稱為“宗教僕人”(Religious servants),地區的職員稱“區僕”(Zone servants),本地的組織稱為“公司”、“團”(Companies),領導者稱為“服務主任”(Service director),其同工稱為“服務委員”(Service committee)。各階層的工作委員,要絕對服從上級領導,執行中央董事長的指示。每次服務委員完成工作時,都要向上級作詳細報告,如每月工作多少小時,售賣多少書刊,有多少人回訪(back calls)。

    服務委員分為二種:一為宣傳員(publishers)。除日常工作外,公餘時間要作見証,一個月最少六十小時。另一種稱為先鋒(pioneers)。是全時間的工作會員。住宿及旅費由教派負責,領少量零用錢。

基督教與耶和華見証人會基本信仰的比教

基督教的信仰            耶和華見証人會的信仰

一、關於聖經

     《舊約》三十九卷,《新約》二十七卷都是三位一体的神所啟示的真理,是信仰的基礎。原稿是無誤的,但抄本與譯本有人為的出入(Variants)。所以必須常回到公認比較準確的《舊約》希伯來文與小部分的亞蘭文抄本,和《新約》希腊文抄本去對照,確定聖經的原意。 相信新、舊約六十六卷聖經是耶和華所啟示的真理。先知與使徒只是寫作者,如秘書替主管記錄文件。Russell和Rutherford的著作是使用英文英王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1611),但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後他們另譯英文聖經,稱為“新世界聖經譯本”(New World Translation of the Holy Scriptures)。這譯本是按該教派的教義而譯,作為支持該教派的理論和信仰的根基。但在中文的出版物,也引用七種中文譯本來支持他們的信仰。可是與他們信仰不同的就使用他們所譯的“新世界聖經”譯本。

二、三位一体真神

b29f8282e90a97e26c811994     聖經清楚的教義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体真神是同本質、同靈性、同永生、同工作(包括創造、救贖、護理、審判、掌權等)。雖然在字面上聖經沒有使用“三位一体”這個名詞,但清楚地有這個教義。因為是屬靈的,所以不受空間與物質的限制,也不能用人有限的理性去分析,只能用信心領受啟示。 否認三位一体的真理。稱《舊約》的耶和華是上帝,否認耶穌是神,因為耶穌從來沒有稱自己為神,只說自己是神的兒子,父比他大。否認耶穌是全能者。聖靈沒有自己的位格,只不過是神工作的力量或動力。三位一体是古代埃及和巴比倫地方所崇拜的神(參《你能夠永遠生活在地上的樂園裡》,37-40頁)。

三、耶和華與主

     十九世紀中文文理譯本的《舊約》,已使用“耶和華”來譯希伯來文的“YHWH”。1919年的和合本和其它《舊約》譯本都照用。但少有人去研究YHWH的希伯來文為何會演變為耶和華,到底耶和華是甚麼意義。《舊約》希伯來文是沒有母音,只有二十二個子音。但在讀的時候,就要以該組字母所要表達的意義發音。最初YHWH的讀音是adonai,即是主宰、有主權的,或主人的意思。主前250年前在亞力山大城將舊約譯為希腊文時,就用kurios的相同意義來翻譯。主後二世紀,希伯來文字受希腊與拉丁文字有母音的影響,所以在二個子音之間加上母音。因此YHWH變成Yah-weh。以後希伯來文抄本,拉丁文譯本,就用Yah-weh。可是在新約引用舊約有YHWH的字時,就使用kurios,“主”,這個字。到了1524年前後馬丁‧路得翻譯德文時,因為Yah weh在德文發音變成兩個字,所以加上一個母音,變成Yahovah“耶和華”。1611年英文的欽定本也沿用Yahovah來譯Yah weh,或YHWH。天主教的拉丁文聖經則看譯者,有的用Yahweh,有的用耶和華。英文聖經在1973年新國際譯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就一律使用LORD,不再用耶和華。耶穌引用舊約有時用YHWH這個詞,希腊文用kurios,英文用LORD,中文用“主”。主耶穌引用舊約的“主”字,直接指出那就是他自己(參《太》4:7, 10; 《申》6:10, 13; 《太》22:43-44; 《詩》110:1)所以耶和華是主,就是主耶穌。 上帝是頭銜,耶和華才是上帝真正的名。“哈利路亞”就是“讚美耶”,“耶”是“耶和華”的縮寫。(評:該教派不明白希伯來文的哈利路亞就是讚美主,因為耶和華就是主的意思。)該教派否定耶和華(主)就是主耶穌。他們說耶穌的希伯來文讀音是約書亞。可是該教派不瞭解,耶穌的希腊文意思是“救主”,約書亞的希伯來文意思也是“救主”。該教派不細心研究原文字義,就單根據譯文的字詞決定教義,這是很危險的錯誤。“上帝”是中文的譯名,中國歷史長久,地域廣大,有些地區不再用“上帝”,卻用“神”,有的用“上主”。天主教則在多年的爭論後用“天主”。“上帝”這詞乃是譯希伯來文Elohim,希腊文的Theos。其原意乃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大有能力,大而可畏等意義(參《申》10:17),並不是耶和華見証人所說是“頭銜”。這種不明原文意義的教義,是不合聖經真理的(參上書41-46頁)。

(評:他們在錯誤的教導下,只知為耶和華作見証,而不知道耶和華就是主耶穌,所以沒有為耶穌作見証。而所謂為耶和華作的見証,也不是聖經全面的教義,乃是斷章取義,前後矛盾,內容混雜的教訓。在這篇的比較中,讀者可以清楚看到)。

四、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是神,是道,是太初已有的,是創造者,是生命,是道成肉身彰顯人從來沒有看見的神,是完全的神,是完全的人,是真理,是神人之間的中保,是獨一用自己的寶血完成救恩的救贖主,是以死擊敗掌死權的魔鬼,是在永恆裡受膏立作救主、掌權者,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等(《約》1:1-4; 14-18; 11:25; 14:6; 8-10; 17:1-5; 21-26; 《腓》2:6; 《西》1:15-17; 《來》1:2-4; 7:22-25; 9:11-15; 10:10-18; 《啟》1:4-8; 4:11; 19:16等)。 耶穌在降世為人之前是天上一位能力高強的靈体。他是上帝直接創造的生物,他在為女子所生之前,曾參與創造萬物的工作。他在受洗時耶和華才以聖靈傾澆在他身上,任命他作未來王國的君王。耶穌是一個完美人的兒子,與亞當相等。他升天後再次成為靈体,將贖價交給上帝。等候上帝的命令在仇敵中作王(參上書57-68頁)。

(評:該教派否認基督位格的永恆性,就是永在的神性。聖經沒有一節提耶穌是受造的生物。神是在永恆裡膏立耶穌掌權作王(《詩》2:7)。祂在各方面遠勝過亞當(《羅》5:15-21)。所以該教派對基督的信仰完全不合聖經全面教義。)

五、耶穌肉身復活的靈体

     耶穌是肉身復活,是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靈性的身体,是叫人活的靈。是不受時間、空間、物質的限制,永遠住在信徒心中,與信徒同工,同受苦難,同戰勝仇敵,同掌權,同享心靈的安息(《林前》15:42-45; 《太》28:20; 《腓》2:8-11; 《來》7:22, 25;《提後》2:12; 《啟》1:9; 3:21; 12:10-11; 19:1-10等)。 耶穌復活四十天後升天,再次成為靈体,將贖價交給上帝。未來的日子為我們打開机會,在上帝那公義的新制度裡獲得他所賜的永生(參上書62-63頁)。

(評:該教派完全沒有提到耶穌復活後靈体的性質,及住在信徒心中,同工,同受苦,同得勝的真理。可說對基督復活的真理完全不明白。)

六、聖靈

     聖靈是一位聖潔的靈,是神,是創造者,是主,是基督獻上無瑕寶血為贖罪祭的同工,是永遠的靈,是保惠師,是真理的靈,是有位格的(《約》4:23-24; 《創》1:1-3; 《林後》3:17; 《來》9:14; 《約》14:16-17; 《啟》1:10; 2:7等)。 不是一位個体,而是上帝的動力。五旬節信徒被聖靈充滿,是被上帝的動力所充滿(參上書40頁)。

(評:該教派完全不信聖靈的位格和工作。所以誤解聖經的本意,曲解聖經的真理)。

七、人類靈魂的存在

     關於人類靈魂的存在,神學中有三種的理論,(一)先存論,(二)生殖論,(三)創造論。但創造論的聖經根據較多。就是人的靈魂是神直接創造的,當人出母胎時,神直接將靈賜給他。使他成為有靈的活人(《創》2:7; 《伯》27:3; 33:4)。當人的肉体死亡時,靈魂就歸回賜靈魂的神那裡。信耶穌為救主的信徒在主那裡享永生,永遠事奉神;不信耶穌為救主的,靈魂受審判後,在硫磺的火湖中永遠受痛苦,與神隔絕(《傳》12:7; 《約》3:16, 36: 《羅》5:21; 6:23; 《約壹》5:11, 13; 《啟》20:11; 1:15; 21:8)。 亞當被造之前,他是不存在的。死後,便返回同樣不存在的情況。人一死去,那借呼吸而維持的靈或生命力便斷了。這靈不再存在。死者陷入毫無知覺的狀態。人死時,魂也死去。靈是人的生命力,在每個身体細胞裡,靈是憑呼吸去維持。人死時,生命力最後離開了所有細胞。身体逐漸開始腐爛。人死了就不再存在,但到了上帝所定的時候,祂所救贖的死者都會復活過來(參上書76-80頁)。

(評:該教派對聖經希伯來文與希腊文所用的靈、魂、体三個詞的用法完全不瞭解,所以其教導完全錯。如果人死,其靈魂也不再存在,那麼人與其他動物有何分別?人死一切結束沒有審判,那何必論道德品格?如果人死不存在,何來神在所定的時候來救贖他們?這種謬論完全不是聖經真理。)

八、基督再來

     耶穌在世上時,多次應許祂在神所定的日子必再來,接門徒到祂那裡,就是到屬靈的境界(天堂)去。那日子沒有人知道。而這物質的天地要廢去,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就是新婦,要與基督合而為一(《太》24章;25章,《可》14章;《路》17,21章;《徒》1:11; 《啟》1:7; 21:1-22:5等)。 基督復臨(再來)不是指他實際回到地上生活,他只是將注意力轉到地上。1914年他已回來開始統治世界。基督的復臨是隱形的。啟示錄中的“哈米吉多頓大戰”,是上帝從事的一場公義的戰爭,這戰爭只會消滅惡人。戰爭之後,邪惡的世界不再存在。事奉上帝的人才會繼續活下去。上帝的王國是統治地球的唯一政府,撒但鬼靈均會消失,罪惡不再存在,這就是地上的樂園(參上書142-163頁)。

(評:該教派關於基督再來的教訓,完全不是聖經的真理。基督再來是結束這物質的天地,而不是在這物質的地球上建立王國,也不是於1914年來,也不是1929年。撒但與鬼靈不是消失,乃是在硫磺火湖中永遠受刑。)

九、信徒得救

     按聖經全面的真理,信徒的得救有四個層面:(一)靈魂生命的救恩。所有的人類都犯了罪,都是主耶穌用無瑕疵生命的寶血,藉著永遠的靈所完成的救贖工作,潔淨了相信者的罪,同時得著神的生命,得永生,作神的兒子,是一次而永遠的得救(《約》3:16-19;5:24-26; 《羅》3:24-31; 4:25; 5:15-21; 6:22~23; 《來》9:11~14;10:10~18等)。(二)在世上日常生活的得救。是藉住在心中聖靈的教導明白聖經的真理,遵行神的旨意,過一個勝過罪惡的試探,蒙神悅納的生活,在人前有美好的見証(《約》14:16-17; 16:8-15; 《羅》8:1-30; 《加》5:22-26;《弗》4:17-32;《腓》2:12-18等)(三)事奉工作的得救。已得救有生命的信徒,聖靈必賜他們工作的恩賜,以工作操練靈命,經歷主耶穌和聖靈的同在、同工。引人歸信基督(《羅》12:1-8;《林前》3:10-15; 12:1-14:40; 《弗》4:116; 《彼前》4:10-11等)。(四)身体的救贖。在基督再來時身体復活,得著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屬靈性的身体(《林前》15:42-49;《帖前》4:16-18; 《約壹》3:2-3等)。 得救是因耶穌捨命作贖價,這贖價是一件使被擄的人帶來釋放的東西。耶穌交出他那完美屬人的生命,是要使人能夠從罪與死的奴役中獲得釋放。祂將贖價在天上交給上帝,現在人類便有得救的可能了。對贖價懷有信心的人,都會從罪與死的奴役下完全得到釋放。他們可以期望永遠享有完美的生命(參上書60-65)

(評:該教派早期的得救理論是:相信耶穌屬人的完美生命為贖價,相信該教派的浸禮,傳揚該教派的教義,過有道德的生活。得救的數目只有屬於該教派的十四萬四千人。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對耶穌的贖價加上:耶穌必須死去,血流出來,使我們在上帝的王國統治下嬴得永生。1988年他們宣稱該會有三百五十萬信徒,而對十四萬四千人的數目稱是在千禧年國中與基督一同管理地上王國的人。這教派不是完全信靠基督的寶血救贖,還要加上浸禮,宣揚他們的教義,和道德的生活。這是靠行為得救的理論。而耶穌流血的救贖,卻解為完美的人性生命的救贖。得救的時間是將來的,可是他們又說,人死了靈魂也不存在,這不是矛盾麼?總而言之,該派的得救論不合聖經真理,是錯誤的。)

十、基督的身体-—教會

    凡接受耶穌為救主,得著聖靈重生的人,都是神的兒女,基督的身体,神居住的聖殿。這教會是超種族,超時代,沒有等級的。在世上有地區性的組織,不同宗派的分別,但在屬靈層面卻完全是屬於基督的。沒有人數的限制(參《約》1:12-13; 3:3, 5; 《林前》6:19-20;《林後》6:16-7:1; 《弗》1:23; 2:11-22; 《啟》1:20; 7:9-17)。 只有一種純真的宗教,便是耶和華見証人。這是真正敬拜耶和華的人,從亞伯拉罕開始,耶和華做了一項有秩序的安排,使一群人以正當的方式敬拜祂。這群忠心有見識的僕人就是耶和華見証人的十四萬四千人的弟兄(參上書184-194頁)。

(評:該教派否認聖經所啟示教會是基督的身体,是蒙恩得救重生的屬靈的家,神的殿。對《啟示錄》七章與十四章的十四萬四千人,認為是耶和華見証人,完全不瞭解經文的本意,而妄自自居,是完全錯誤的教會觀。)

註:在比較表第二項開始,是引自耶和華見証人教派的信仰手冊《你能夠永遠生活在地上的樂園》一書。該書自1982年出版,至1992年,已用109種文字印行,發行量已達六千零四十萬本。其教義中對Russell和Rutherford的著作,有些修改和增加。

該教派還有一些嚴重的錯誤教訓,簡介於下:

     1.普世上的國家、政府、宗教、經濟体系等都是撒但的工具,是反上帝的行為。因此反對國民服兵役,反對戰爭,只有“耶和華見証人”是上帝在地上王國唯一的掌權代表,所以教導信徒敵視政府。

    2.舊的世界於1914年即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從此開始“千禧年國度”,就是耶和華見証人的組織,真的宗教在執政。基督坐在耶和華設立的天上的寶座上,撒但被趕出天堂。

    3.基督於1914年開始在地上建立樂園的王國,忠心服事的十四萬四千位耶和華見証人,要一同掌權一千年。這時公義與和平要得勝,但在八十年代稱,這樂園的王國是隱形的。

     4.他們主張信徒要背誦聖經。但一切的解釋要根據Russell與Rutherford的解釋,而不注重文法、体裁、歷史背景,和全面聖經教義的解經。且自命他們的解經是最正確的。

     這教派的長處是:背誦不少經文,高舉聖經。態度敬虔,熱心,不喝酒,禁煙,衣著整潔,有犧牲的精神,將盼望寄託在樂園的王國裡,所以給人好的印象。

    但嚴格地分析,這教派不認識耶穌基督,又不信基督的完整救恩,也不歸屬基督的身体。所以它不是基督教,乃是藉用聖經,謬解聖經的另一種人為的宗教,其信徒根本不是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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