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分高低(史正)

史正

本文原刊於《進深特刊》第7期

         最近聽到一位姊妹講她回國探親的情況。她出國多年第一次回東北老家,不少親友特地長途跋涉來看她。不料見面後,看她所帶回的禮物太不起眼,而且知道她竟然拋棄了在美國的專業工作,成為一位“沒有正當職業的傳道人”,輕視和失望之意更是溢於言表。這位姊妹驀然發現:當她在有神論的國家蒙召全職事奉時,教會中大大鼓勵,甚至認為她的全職事奉,代表了基督徒成長的最高境界,是中國學人信主的樣板。沒想到在無神論背景的親友面前,她卻被貶得一文不值。這兩種極端,使她感慨萬千。

            且不論國內對傳道人的極端歧見,對於海外教會常表露出的另一極端,許多人亦心有戚戚焉。君不見在不少講道或見證中,常例舉或表揚古今中外一些高學位或高薪的人犧牲了錦繡前程,獻身於“全時間事奉”,“順服了神的旨意”,似乎這才是最討神喜悅的。在海外教會裏,常常有意或無意地流傳一種觀念:一個人儘管如何盡心竭力地事奉,但只要還領高薪或帶著職業,就不算完全的奉獻。這種說法常令我納悶不已。

           翻遍新約聖經,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聖經要求每一位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將生命的主權奉獻給主(《羅》12:1-2),信徒都有祭司的身份(《彼前》2:9)。這也是十六世紀改教運動中“復原”的一項真理。廣義而言,每一位基督徒都應該看自己是“全時間事奉者”。也就是說,無論我是學生、工程師、教師、醫生、牧師或家庭主婦……我都必須每日每刻親近主、跟隨主,基督徒絕無“全時間、半時間”之分。

         但在“全時間事奉者”中,有一類受過神學院或相等訓練的“傳道人”,是專心在教會或福音機構事奉的,目前被稱為“全職事奉者”。另一類則是在社會上工作,在各自的崗位上見證神,以業餘時間積極參與服事,並以靈力財力支持福音事工的,被稱為“帶職事奉者”。也有不少宣教士去福音未開放的地區,一面用專業身份教書或工作,一面藉個人的接觸傳福音,他們算是帶職或全職事奉呢?在中國,許多弟兄姊妹既是老師或農民,又講道、牧養數以萬計的信徒,他們可否算為傳道人呢?顯然,對於一個全時間的事奉者而言,全職、帶職二者僅在時間分配和生活型態上有異,但在心志和整體福音戰場上,卻同等重要,同付代價,同蒙悅納。沒有聖俗之分,也無高低之別。

          教會復興史學家歐伊文(J. Edwin Orr)曾說:“眾信徒將上帝賦予個人的恩賜盡情發揮,是復興運動必有的現象和結果”。今日教會的復興誠然需要更多狹義的“傳道人”去牧養、造就、宣教,但絕不可重蹈中世紀羅馬天主教的覆轍,視事奉為聖職人員的專職。願你我都視自己為“全時間的事奉者”,認真裝備自己。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Discover more from OC举目网站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