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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小事(小瓦)

小瓦

本文原刊於《舉目》57期

          記得在學生團契慕道的日子,帶領我們的,是一位剛剛信主的學生。他像大哥哥似的照顧我們這些鋒芒畢露的慕道友。

          週五晚上,一群人總在他家熱熱鬧鬧,說笑著聚餐。飯後查經開始的時候,常常有位穿著樸素的年長弟兄前來。他的聖經很大,裝在一個舊舊的小布包裡。他每次來, 都神情肅穆地坐在一邊,一言不發地旁聽。偶爾,在我們討論最熱鬧的時候,他也會插上一兩句。但他的肅穆、老練,跟我們這些意氣風發的學生,顯得格格不入。

心中傷痕

            一直沒有單獨跟這位弟兄說過什麼話──直到一關於《約伯記》的討論。當時初涉信仰的我,沒有認真讀過聖經。聽別人講了講《約伯記》的內容,就很為為約伯打抱不平,覺得上帝太不公平,把約伯當作自己與撒但交手的棋子,任意對待。

          我發表這番見解的時候,那位弟兄也在場,依然一言不發地靜聽。然而當我有些得意地回頭跟人講話的時候,我聽見他略帶憤怒地跟帶領的弟兄說:“這些學生連聖經都沒有好好讀過,就隨意論斷上帝。”

           他的聲音不大,但在我耳中猶如一聲驚雷。我的血液好像凝固了,心中又怒又怕。怕他?還是怕上帝?我也不知道。我繼續機械地跟別人講話,但已經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了。

          臨走,我帶著惡意,特意到他面前說:“您說得對,我會回家好好地讀讀聖經。”意思是:你背後說我的話,我都聽見了。

           他向我略微鞠了一躬,依然神情肅穆,一言不發。

           那次我回家有沒有讀《約伯記》,已經記不得了。我很快就信了主。然而心中這道傷痕,一直在那裡。即使信主後,那位弟兄來鼓勵我的時候,我也一直有點迴避他。
那位弟兄夫妻都很愛主,不久就蒙上帝呼召,離開那城去讀神學院。我也漸漸淡忘了這件事情。

舊事重演

           轉眼十幾年過去了,我愛主的心也慢慢增長,常常有機會帶人信主。

          一個週日的早上,我起晚了,沒有靈修。在一團忙亂中,不知為為什麼,這段舊事忽然回到腦海裡,揮之不去。我有點奇怪,卻也沒時間細想,就匆匆忙忙趕去教會崇拜。

           進去的時候,已經有點晚了。我一眼看見小凌坐在最後一排。小凌和我在同一個查經班,上週我帶她做了決志禱告。她旁邊還坐了一個我沒見過的人。我趕緊去跟她同坐。當時已經開始唱詩歌了,我沒空和她的朋友打招呼,但心裡還是很高興,想著崇拜結束後,可以問候一下她的朋友。

           沒想到,小凌和她的朋友,從唱詩歌開始到崇拜結束,一直在絮絮地講話。聽不清她們在說什麼,但顯然大部分時候是她朋友在講,小凌則很感興趣地附和。坐在她們旁邊,不論唱詩和聽講道都很受干擾。前面一排的人不滿地回頭看她們,她們卻視若無睹。

          為什麼一定要在崇拜時聊天呢?即使是去聽音樂會,也要保持安靜,對台上的人有最起碼的尊重啊﹗何況這是在上帝的殿裡﹗可能是小凌的朋友還沒信主,對講道沒興 趣,能來教會就已經難為為她了。我這樣想著,把心裡的不滿壓了下去。講道結束禱告時,我聽見那個朋友也一起“阿們”,不禁十分驚訝。崇拜結束後,我終於忍 不住問那位朋友:“您也是信主的嗎?” 小凌趕緊說:“她是基督徒,但週日一般不來這個教會。”她指指我手裡的教會週報,“這是她做的!”那位朋友笑了笑。

           是信主的,還是參加服事的,卻不在崇拜時敬畏上帝,起到榜樣作用,反而一直帶著初信的小凌聊天,干擾別人敬拜上帝!

            我十分生氣,儘量克制著,用和藹的語氣對她說道:“既然是主內的姐妹,我就有話直說了,你別介意。崇拜的時候不要講話,會影響別人……歡迎你到我們教會來崇拜。”

            那位朋友沒說什麼就走了。我自問沒有什麼得罪上帝、得罪人的地方,也就心安地去上主日學。沒想到轉過牆角,就見到小凌,她眼圈紅紅的,邊跟人講話邊流淚!

          我一下子懵了。

          我剛剛心裡氣的是她的朋友,卻完全忘了,小凌也有份講話。她那才信主、淺淺的生命,能不能經得起我那句責備?我自己心裡的舊傷痕還歷歷在目,小凌不就像當時受傷的我嗎?原來上帝今早讓我想起舊事,是要告訴我將要發生的事情。

驀然發現

           我茫然地坐在主日學的教室裡,心沉重得像壓了塊石頭,卻聽到主日學老師說:“今天早上我靈修的時候,讀到《約翰福音》第8章,特別有感動,要跟大家分享我靈修的收穫……”

          他一句話中,2次提到“靈修”,在我聽來分外刺耳。我今天早上沒有靈修,失去了得聖靈指引的機會。

          我翻到《約翰福音》第8章,熟悉的行淫婦人的故事。老師繼續說:“人拿起石頭,要打死那行淫的婦人。人都看到別人的罪,卻沒有想到自己也有罪。”

          是的,主,我也常常在崇拜的時候,跟旁邊的人講話。只是沒有像小凌和她的朋友那樣,從頭講到尾。我和她們,是五十步笑百步。我犯了罪,沒有敬畏您和您的殿,也干擾了旁邊的人,求您赦免我。

          “而且人只看到別人的罪,常常對別人沒有憐憫的心。” 老師說。

          我想起很久以前責備我的那位弟兄,驀然發現,原來這十幾年來,我一直沒有原諒他,沒有從他話語的傷害中得釋放。他的話聽來是冰冷的,然而我直到如今才體會到他火熱愛主的心,明白了他的憤怒,如同聖經所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參《約》 2:17)

          求主赦免我不願饒恕的罪,也感謝主用今天發生的事提起舊事,化解我的積怨。因為對主共同的愛,讓我而今得以深深體會那位弟兄的心。

           主啊,小凌怎麼辦呢?她會不會像我一樣受傷,甚至從此不來教會、不來查經班呢?我要怎麼去幫助她呢?

           “唯一有資格定她罪的,卻對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老師說。

            是的,主,您是唯一有資格定人的罪的。然而您沒有定我們的罪,卻完全接納我們!

放手、放心

         我不知道要怎樣說、怎樣做,才能幫助小凌。若貿然開口,說不定陷入更混亂的口舌之爭中。我向上帝禱告:只有您才知道怎樣安慰她、建立她。即使有傷痕存在她心裡,也有您的美意。我要放開手把她交給您,也要放開心把自己交給您。

          隔了2天,又是去查經班的日子。我幾乎沒指望看到小凌,因為為她前兩週都因事沒有出席。沒想到她真的來了,還微笑著,主動跟我打招呼。

          我看著她,她的臉上,好似多了一份對上帝肅穆的敬畏。是真的嗎?還是整件事情,不過是我自己太多心罷了?

          那又如何呢?上帝不是應許萬事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嗎(參《羅》8:28)?我釋然了。哦,主,化傷痕為為祝福的主!

作者來自遼寧,現居美國德克薩斯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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