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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理由,對不對?——從《以弗所書》看事奉(李光陵)

本文原刊於《舉目》71期。

李光陵

筆者在北美牧會20多年,常常見到一些基督徒雖信主多年,卻對教會中的服事興趣缺缺。也有些基督徒,雖然參與服事,但原因只是:“教會需要幫忙。”或者,“從上帝領受的恩典很多,應該回報。”

這些服事的理由,不能說不對,或不好,但筆者想問的是,如果我們只是基於這些原因來參與服事,我們的服事與其他宗教,比如佛教徒在廟宇中的服事,又有何不同?

 

服事是為了敬拜上帝

在中文裡,“服事”與“事奉”的字義,沒有很明顯的區別。然而對於我們基督徒來說,“事奉”裡含有“敬拜”之義。舉例來說,保羅勸勉基督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樣的“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參《羅》12:1)。這裡的“事奉”,多半指我們敬拜上帝的各種行為,事奉的對象是上帝。

接下來,保羅談基督徒屬靈恩賜的種類與運用。我們由此可以看到,不管我們從事的是什麼類型的服事,都必須以敬拜的態度為服事的基礎。若不是為了事奉、敬拜上帝,我們的服事就不太具有意義。

 

是為了經歷上帝的大能

許多基督徒以為,服事在於自己的能力(能貢獻一己之力)。其實,服事是上帝給我們機會,讓我們經歷上帝的大能。

保羅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讓我們知道,教會是上帝用大能拯救出來的一群人。這群人不分種族、文化、膚色、男女、年齡,在基督的身體裡,互為肢體,彼此服事。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上帝大能的作為。簡單地講,在基督裡,所有人與人之間的隔閡,都被基督去除,“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了 ” (《弗》2:15-16)。

保羅認為,這顯明了基督福音的奧祕,也彰顯出上帝那長闊高深的愛和大能、大力充滿了教會(參《弗》3:18-19)。我們可以這樣說,教會是這世界上最獨特的生命體。所有因信而得救的人,都“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6)。

 

為了建立教會

上帝把所有蒙恩得救的人,都連接在基督的身體裡,成為“一個新人”(參《弗》2:15) ,就是祂的教會。我們作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就有特權、責任,與其他的肢體,一同配搭,一同服事基督的身體。

換句話說,上帝要透過祂給每位基督徒的恩賜,一起同建造祂的身體——教會。因此,人有恩賜、有機會在教會中配搭服事,也間接證明了是基督生命體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若有人說自己是基督徒,卻從來沒有參與服事,就是不明白基督身體奧祕的糊塗人。這就如同人體上的器官不肯發揮自己的功能一般奇怪。

 

為了學習基督

基督是教會之首,所有的肢體,都“靠祂聯絡得合式”(《弗》4:15-16)。耶穌基督的謙卑與捨己,是我們最好的榜樣。保羅提到基督賜給教會諸多恩賜之前的一段話,值得我們深思:“所以經上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弗》4:8-10)

基督在升上高天之前,願意先“降下”,道成肉身。這種的完全虛己,正是今天所有願意服事主的人應該效法的,也是服事時應有的基本態度。

如同主耶穌對門徒的呼籲:“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12:26)可見,服事是我們作主門徒的必學功課,也是主操練我們的途徑。通過服事,我們效法基督,體會上帝的心意,做上帝喜悅的事。

服事中,難免遇到困難。與其他肢體配搭時,難免有難處。主內的肢體,既然是人,當然會有個性,有主觀的看法。要在一起服事,會有很多的功課需要學習,也需要磨練。

遇見個性或意見與自己不同的人,甚至遇見不公平的事情,不要輕言放棄、離開上帝給我們的服事崗位。這是上帝給我們機會,去效法基督的虛己謙卑,在與人同工配搭上,顯出基督的溫柔、忍耐,以及其他各種屬靈的性格。

從這個角度看,服事不只是做事情,更是基督徒屬靈品格的操練與檢視。

 

為了活出生命

許多人覺得,只有在教堂內做的,才算是服事。而保羅顯然認為,服事與恩賜的運用,包括了言語、性情和行為的改變(參《弗》4:17-5:20)。廣義地說,我們的個性、才能等諸方面的長處,都是上帝賦予的恩賜。我們未信主時,以此為利己的工具。然而現在我們已經被基督改變了,從此之後,“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我們就當把自己的身體獻上,作為彰顯上帝聖潔、公義的器具(參《羅》6:13)。

這是人生觀的改變。信仰對人的改變,還可以從婚姻、家庭和職場等人際關係中看出來。

夫妻能否學習基督的順服,以基督的愛和捨己來彼此相待,是他們有沒有存著敬畏的心來彼此順服的最佳證明(參《弗》5:21-33)。子女對父母的孝順,父母對孩子的教育與訓誨,也要本著聖經的原則(參《弗》6:1-4)。

不但如此,基督徒的雇主與雇員的關係,也要本著服事的原則。保羅特別指出:“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上帝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6:5-7)

同樣的,保羅也說:“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並不偏待人。” (《弗》6: 9)可見,如果能按照聖經的真理,在夫妻、親子或是職場等各種關係中,都活出聖經的原則,這本身就是一種敬拜、服事。

我牧會的時候,常聽見弟兄姊妹很困惑地問:“我的時間就這麼多,很難在家庭、工作和教會服事上做出取捨。究竟什麼才是最重要的呢?”這樣的問題,其實對牧者也是極大的挑戰。因為牧者不但要關心自己的婚姻與家庭,也必須關心弟兄姊妹的靈命與生活。

我覺得,關鍵是保持家庭、工作與事奉的平衡。這需要用信心向上帝求取智慧,讓我們懂得如何“愛惜光陰” (《弗》5:16)。這也需要我們尋求聖靈的充滿,方能“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

無疑的,這是屬靈的爭戰。然而只要我們願意“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就能夠“作剛強的人” (《弗》6:10)。只是,我們基督徒必須穿起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常常警醒禱告,才能抵擋魔鬼撒但的火箭與攻擊,得到最後的勝利 (參《弗》6:13)。

 

為了榮耀父神

當全教會能夠同心合意,彼此配搭, “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 4:16)教會健壯長大了,每個肢體也會健壯。這樣的教會,豈能不討上帝的歡喜?

如果我們服事,是為了上帝的榮耀,我們就不會計較服事的工是大是小,是看得見的,還是看不見的。也不會在意自己所受的藐視或羞辱。

因為傳福音而被陷害入獄的使徒保羅,豪邁地說過,“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鍊的使者”(《弗》6:20)。並安慰以弗所的信徒:“所以,我求你們不要因我為你們所受的患難喪膽,這原是你們的榮耀。”(《弗》3:13)

能夠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能讓上帝所賜的恩賜發揮功效,能有份於上帝的家的建造,這是何等的榮耀啊!原來上帝願意透過我們的服事,分享祂的榮耀!當上帝的榮耀彰顯出來的時候,弟兄姊妹內心的力量也會剛強起來(參《弗》3:16),信心與愛心也會再次得到建立(參《弗》4:16)。

 

結語

從保羅的《以弗所書》,我們可以確定,上帝要藉著基督,建立祂“榮耀的教會”(《弗》5:27)。上帝揀選了那些原本不配、不能的罪人,組成教會這樣的屬靈群體,讓人同心合一、發揮恩賜,見證上帝在教會中的大能大力;讓人通過信仰和生活上的服事、見證,榮耀祂的名!誠如保羅所說的:

“但願祂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弗》3:21)

作者現任北美中華福音神學院院牧,主授教牧學、講道學、領導學和基督教教育等實踐神學。

2 responses to “這些理由,對不對?——從《以弗所書》看事奉(李光陵)”

  1. sarah Avatar
    sarah

    读到配图中陈令老弟兄的竖琴服事。是否有Youtube vedi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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