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綁在墜落之車上的理論——評《上帝和進化》(唐理明)

本文原刊於《舉目》53期

唐理明

       上帝和進化有關係嗎?《上帝和進化》一書(註1)有人倡導一種“新神導進化論”,聲稱進化論是上帝創造的手段。真的如此嗎?本書深不以為然。

神導進化論的緣起並演化

        筆者總結此書對神導進化論的批評,是根據3點聖經基礎。

       上帝創造宇宙萬物,這是基督教的基本要義。上帝的創造不但在舊約《創世記》中記載,並且在《詩篇》和其他舊約書卷中記載。新約中也有多處明確的記載,其中包括《約翰福音》、《羅馬書》、《腓立比書》、《希伯來書》等。

      上帝還看祂的創造是好的(參《創》1﹕4,10,12,18,21,25)。不但如此,上帝還願意叫世人看到祂創造的作為,叫世人可以讚美敬拜祂(參《詩》8,《詩》19,《羅》1:20)。

         綜上所述,(1)上帝創造宇宙萬物。(2)始祖墮落前,上帝看祂的創造是好的。(3)上帝的創造,是要叫世人看得到祂的創造,敬拜祂。這3點,就是本文的聖經根據和關鍵點。
早自19世紀中葉,達爾文進化論出版開始,就有人試圖調和達爾文主義和有神論。經過150多年的演變,達爾文主義的自然主義思想成為了無神論者的支柱,神導 進化論也隨之演變為當代新神導進化論。當代新神導進化論是建立在接納達爾文主義的核心機制(隨機變異和自然選擇)上,成為了與傳統基督教信仰對立的另一種 信仰(沒有根據,只是要求人憑空相信)。

神導進化論的共通觀點。

       神導進化論有多種,但不論哪種神導進化論,都有如下觀點:

        上帝可以做任何事情,所以上帝可以用進化來創造(比如說,上帝的工具箱中有一種工具叫“進化”)。這與“科學”(其實是達爾文進化論),不相矛盾(P82,註2)。

為上帝“推卸”對苦難的責任

        自古有著名的“邪惡難題”悖論,即:“上帝的全善和全能”,不能和“世上有邪惡”並列。現在,神導進化論把邪惡的責任,推到了進化論的隨機性上。這樣看起來,上帝不用對世上的苦難負任何責任了。

        這是弗朗西斯科.阿亞拉(Francisco Ayala,辭去了天主教神父之職的著名進化論學者)理論的一大賣點。他甚至說,誰不接受達爾文主義,誰就是褻瀆上帝。因為那就意味著,這人認為災難是上帝造的(p95)。

“空缺處的上帝”

        所謂“空缺處的上帝”(God of the Gaps),是無神論者譏笑有神論者的常用語,意即上帝只存在於科學知識的空缺處。科學已經、並且還會不斷填補這些空缺處。上帝不斷地從這些空缺被趕出,最終上帝就不存在了。

       然而事實證明:

     (1)每填補一個空缺,就會發現更多的空缺。學者們早已對此毫無疑異。

     (2)有些空缺是根本無法填補的。例如:什麼造成大爆炸?如此巨量的生物DNA信息是如何來的?等等。

     (3)這些空缺處,無神論者填補不了。如果由進化(或隨機碰撞)來填補,那就勢必出現“空缺處的進化”或“空缺處的自然主義”。

最乏味的問題

        詹腓力(Philip Johnson,著名《審判達爾文》一書的作者)說,上帝能否做這件事或那件事, 是“最乏味的問題”——除非是邏輯上不可能,或者是道德上不當,答案永遠是Yes(是),就是這麼簡單。

        因此 ,“上帝可不可以用神導進化的方式來創造?”也屬於“最乏味的問題”。但是,詹腓力又認為,不能單單作假設(即:“上帝可以用神導進化來創造”),還要看這假設是否為真。不同形式的神導進化論,都有一個“上帝就是這樣做的”的假設。問題是,這個假設是真的嗎?
所有的新神導進化論,都一致以達爾文進化論作為創造的代行者。對新神導進化論而言,這是絕對不能妥協的。在“上帝可不可以用神導進化的方式來創造?”這個最乏味的問題上,新神導進化論者冥思苦想,提出了各種別開生面的設想,產生了各種各樣的神導進化論。

        其最主要的,是柯林斯(Francis Collins)的“BioLogos”理論,和霍華德.凡.梯爾(Howard Van Till,加爾文大學,Calvin College的物理學家)的“茁壯的成型運作體系原則”(Robust Formational Economy Principle),或叫“充分神賜創造的思維方式”(Fully Gifted Creation Perspective)。這些理論有下述共同點:

      (1)都找不到客觀的科學證據,所以拿不到科學界的桌面上去,科學界不承認這些設想。

      (2)有選擇地限制上帝的作為。特別在生物的創造上,上帝絕對要住手,讓進化來接手。
這顯然會和正統信仰起衝突。這時,神導進化論者就要求改變正統信仰的神學。

進化論和科學的矛盾

       神導進化論的目的就是一個:和達爾文進化論調和。對新神導進化論者來說,達爾文進化論的科學地位和真實性,是已經“確立”,毋庸置疑的。

       但實際上,達爾文進化論固然在科學界占主導地位已有100多年,但科學界也早已發現它的問題,只是因受到哲學上的束縛,遲遲不予糾正——現代的“科學”,已 從探求自然界的真相,變成了方法論的自然主義了(從科學領域走到了哲學領域)。凡不符合自然主義的理論,都被劃為“不科學”,連考慮的餘地都沒有。這樣一 來,矬子裡拔將軍,達爾文進化論即使根據薄弱,也成了唯一可考慮的“科學”理論了。

        隨著近代分子生物學的進步, ID(Intelligent Design,智慧設計論,請參閱Signature in the Cell一書),提出了“生物出於智慧的設計”理論,且越來越成熟,越來越令人信服。
分子生物學的發展,也破除了達爾文進化論的另一個論點,就是共同祖先。進化論者以生物在一棵樹的不同分支上的地位,描述生物間的相互關係(叫作進化樹),其主幹代表所有生物的共同祖先。現代分子生物學則產生了不同的“分子樹”,共同祖先也就無從談起了。

        從以上看來,達爾文主義已經日薄西山,神導進化論者卻甘心情願地把自己拴上了這麼一輛墜落之車。

並不能解決苦難的問題

        無神論者對於苦難的解釋,就是“世界是混亂造成的”,一推了事。神導進化論者既要把神掛上,又要把混亂加上,就不能單用混亂來推托。上帝還是最後的負責者。

        神導進化論者傑布森(Giberson)在本書中說,就像給人自由意志一樣,上帝也給自然界自由意志(p97)。但他忘了,人的自由意志是伴隨著人的道德責任的。自然界卻無法負什麼道德責任。這種信口開河的神學,毫無聖經根據。

        自古以來的邪惡和苦難問題,是無神論者一廂情願、自己想出來的問題。他們既不瞭解神,也不瞭解聖經。聖經明說創造原是好的,是始祖犯罪墮落,造成了所有人類犯罪,自然環境也因此受到了咒詛。這就是邪惡和天災、人禍的根本來源。

神導進化論和正統神學的矛盾

        進化樹和正統神學的矛盾是﹕

        共同祖先是達爾文進化論的主要論點之一,就是世界上的生物都起源於一個或少數幾個先祖,人和猩猩有共同祖先。柯林斯說,人類起源於一群人(註3)。也就是說,人類不是起源於一對夫婦。這樣一來,亞當和夏娃就成為傳奇,沒有人需要為墮落負責任。

進化的盲目性和正統神學的矛盾

        達爾文進化論另一個主要論點,就是進化是無目的的,人在地球上出現純屬偶然。進化論者認為:“機體是進化而不是創造來的,這是現代生物學的……最重要且統一 的原理。”就如喬治.蓋洛德.辛普森(George Gaylord Simpson)所說:“人類的出現,是無目的的自然過程。而這過程,並沒有‘人’在它計劃之中。”

        神導進化論者要把無目的進化和有計劃的創造調和起來,是一項極為艱巨的任務,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其結果,要麼有邏輯矛盾卻裝作沒有(前面說上帝管不著,後面又說上帝管得著),要麼拿正統基督教神學來開刀。新神導進化論之新,大概就“新”在這裡了。

        上帝要祂的作為叫世人看得到,神導進化論卻要人看不到上帝的奇妙作為,把一切奇妙的創造歸之為進化的奇妙。

       上帝看祂的創造都是好的,神導進化論卻不然,生物是進化來的,也就是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物競天擇來的。這些是殘酷的,毫無善良可言。自私成了進化的動力,不自私者自然淘汰。

       而且,進化是沒有終點的,人會一直進化下去的。傑布森不理解,為什麼世界、人類,還要經歷善良─墮落─救贖這一過程。所以,他在書中寫下一個副題——“消溶墮落”(p48)。

基督徒有出路嗎?

        當然有!據筆者看來,最佳的出路就是智慧設計論(Intelligent Design)。智慧設計論完全從客觀根據出發,並沒有從聖經的某種解釋出發,再從客觀上找有利的證據。因此,智慧設計論在科學的範疇之內。

        智慧設計論不犯“空缺處的上帝”這樣的錯誤。它的邏輯公式是:

        前提1:經過透徹的搜索,仍找不到任何唯物的原因,能夠產生大量特定信息(A)。

       前提2:智能的原因已經展示了產生大量特定信息(A)的能力。

        結論:智慧設計成為最佳,最能符合細胞中信息(A)的因果解釋。見Stephen Meyer: Signature in the Cell, 2009 (p 378-379 )

        智慧設計論和年輕地球論、年老地球論都沒有衝突。年輕地球論和年老地球論這兩論,都是從聖經的某種解釋出發,再找客觀有利根據。這種做法不符合科學界普遍公認的方法,因此這兩論也不能在公立學校中合法教授。筆者甚盼智慧設計論對此有所突破。

註:
1.Jay Richards(Editor) : God and Evolution, Discovery Institute Press, Seattle, 2010.

2. 本文所引用的文獻出處,除另標明者外,都是本書即God and Evolution的頁數.

3.The Language of God, by Francis Collins, 2006,p207。

本文蒙《細胞內的印記》(Signature in the Cell)翻譯組成員吳國鴻、王勇兩位弟兄審閱,並提出修改意見。特此致謝。

作者於1956年畢業於上海第二醫學院,現在美國舊金山的UCSF大學Mt. Zion醫院工作。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Discover more from OC举目网站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