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情、任性與靈性——當代中國知識分子的信仰狀況與出路(張守東)2016.01.14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6.01.14

文/張守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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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寬泛地界定知識分子,把古往今來凡是樂意求知並且以知識為謀生手段的人士一律囊括進來(包括古代中國的士大夫階層),那麼我們可以發現,大多數知識分子有一些共同特徵,那就是他們追求對宇宙和人生的深刻理解,盡力把信仰建立在理解的基礎之上,同時又積極按自己的知識和信仰去改變自己,乃至世界。甚至不惜拋頭顱,灑熱血。

無論是否是接受基督信仰,不少知識分子的智慧、美德,都堪稱他人的榜樣。比如,孔子一生致力於求學,並樂意分享自己的知識,同時把仁義當作一生奉行的道德標準,為恢復“天下有道”的社會而孜孜以求。

11世紀的安瑟倫,則為知識與信仰的關係提供了最精煉的表達:信仰尋求理解(“faith seeking understanding(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他讓我們明白:因為信,所以才要理解;為了理解,所以才要信;只有信,才能更好理解。

許多知識分子對信仰打破砂鍋問到底的執著精神,使基督教信仰有了系統而清晰的理論表達。知識分子是人類探求真理、擔當道義的生力軍。

一、享樂主義與自我立法

知識分子中也有許多人,在獻身理想與及時行樂之間搖擺。正像保羅.約翰遜(Paul Johnson)在其名著《知識分子》一書中敏銳指出的: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世俗知識分子的首要目標發生顯著改變,即把重心從追求烏托邦轉變為享樂主義。”(註1)

烏托邦理想追求的,是憑人的奮鬥實現沒有剝削與壓迫、人人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社會。享樂主義則是把個人的福樂放在首位,屬功利主義倫理學的人生目標。烏托邦主義號召他人為幻想獻身,享樂主義則是人的自娛自樂。

知識分子的這一轉向——從號召他人為理想獻身,轉變為自我放任或是自我完善,倒也不難理解:每當不切實際的理想幻滅,人即傾向於自我的滿足。

傳統中國知識分子也是這樣為自己定位的: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如果不能“兼濟天下”,那就“獨善其身”。更有甚者,不能實現崇高理想時,就乾脆縱情聲色。

在從烏托邦訴求轉向享樂主義的知識分子中,西瑞爾.康諾利(Cyril Connolly,1903-1974)格外引人注目。他典型地體現了知識分子的一個智力特點,那就是自我立法。

康德以來的知識分子提倡的啟蒙精神,關鍵在於精神自治,表現在“自律”,即自我立法之上。知識分子自此喜歡為自己制定行為規則,自我立法。

無論是主張靠人力自行實現烏托邦幻想,還是提倡享樂主義,都是一種自我立法。

早在1946年,康諾利就為享樂主義的時代畫出了理想藍圖,也就是為這個時代提供了新的法則。康諾利的法則,體現在他所提出的“文明社會十大標誌”之中,其中兩個標誌1和標誌7是:(1)廢除死刑;(7)改造法律,不再禁止同性婚姻,及墮胎、離婚。

8112-圖2-伊夫林.沃(Evelyn Waugh,1903-1966)-R60伊夫林.沃(Evelyn Waugh,1903-1966)懷疑:

“康諾利的計畫一旦付諸實施,就等於實質上瓦解了基督教社會的基礎,代之以普遍的享樂。”(註2)

康諾利的這些法則(包括未列舉的其他幾項),而今在歐美國家基本實現了。康諾利的法則,成了社會的法則。與此同時,也正如伊夫林.沃所預言的,基督教社會的基礎瓦解了。其實,也可以反過來說:基督教在歐美的衰落,為康諾利的享樂主義理想社會鋪平了道路。

廢除死刑,等於把加害人的生命看的比被害人還重。把要求加害人在生命平等的意義上“抵命”的觀念視為“野蠻”,把廢除死刑視為“文明”,實際上顛覆了加害人與受害人生命平等的理念。

濫用死刑來維護專制政權固然應當遭到抵制,但一刀切廢除死刑無疑也是對加害人的濫情。

知識分子如今成了這種濫情的主要載體。濫情是享樂主義時代知識分子的智力基調,意味著人在行為方面放鬆,減輕自己或他人應當承擔的責任。

享樂主義社會一方面通過廢除死刑,來張揚濫情,另一方面通過同性婚姻合法、許可墮胎、離婚,來強化人的任性。法律固然不應任意懲罰同性性行為、絕對禁止墮胎和離婚,但把法律推廣到放任的地步,甚至走得比康諾利的設想更遠,則是任性的表現。

濫情和任性的享樂主義社會,有一種社會風尚,就是鼓勵人放棄靈性,釋放肉體,任憑肉體作主,消費自己的生命。這種社會風尚,在後現代主義的理論中,得到了論證。

二、理論基礎:後現代主義

二戰後享樂主義的社會藍圖,得到了後現代主義的理論支持。時隔20年,後現代主義理論大師福科(Michel Foucault,1926-1984),回應了康諾利的理想社會藍圖:

“未來社會的基本輪廓,還有可能是由人們最近的種種體驗提供的,而這些體驗均與毒品、性、群居村,以及其他各種意識形式和個性形式有關。如果說科學社會主義產生自19世紀的一些空想(utoplas),那麼一種真正的社會化將很有可能在20世紀的一些體驗中產生。”(註3)

後現代主義解構傳統權威,提倡多元多中心,從理論上瓦解了政府、教會以及傳統規範的權威。後現代主義揭示了現代主義背後的非理性實質,進而從康德的理性自律(其實是自我立法),發展到自我中心:自我也可以成為一個權力中心,抵抗傳統權威的權力。

福科也是這種自我中心的生活的實踐者。

“福科因其對肉體及其快感的徹底探究,實際上已成為一種幻想家。將來,一旦愛滋病的威脅消退了,男男女女們,無論是異性戀者還是同性戀者,都會毫無羞恥或毫不畏懼地重複這種肉體試驗。正是這種肉體試驗,構成了福科獨特的哲學探尋的主要組成部分。”(註4)

1983年春,福科勸青年學生菲力浦.霍維茨,不必擔心愛滋病帶來的死亡後果:“如果同一個少男做愛會給我帶來快樂的話,那麼何樂而不為?”(註5)

在福科這裡,後現代主義的理論和享樂主義的行為方式結合起來了。

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後現代主義理論對中國知識分子都有很大的影響力。多元中心和個體敘事等後現代主義思想元素,至少影響了當代中國知識分子的研究和寫作方式。“以某某為中心”的論文,比比皆是。

後現代主義理論無疑有助於解構不正當的理論、政治和宗教等方面的權威。比如,後現代主義的多元中心理論,可以和政治自由主義結合,打擊不正當的政治權威。

然而,後現代主義也導致知識分子進行錯誤的挑戰,比如針對基督教的。後現代主義理論家福科和德里達,都明確地把理論批判的矛頭指向基督教。這種思想,深刻影響了中國的知識分子。

這樣的思想基調,對基督徒知識分子也有很大影響。尤其是後現代主義對權威的解構和反叛,使得不少知識分子基督徒無法正確面對教會的正當權威。

知識分子基督徒傾向於在讀經方面“自學成才”,不尊重正統教會千百年來積累的解經傳統,自恃才高,亂解聖經,甚至在缺乏相應的語言和神學修養的情況下,自行“翻譯”聖經。總之,後現代主義影響所及,往往造成聖經無權威,信徒在教會不委身。

具體而言,後現代主義的精神氣質就是濫情與任性。濫情與任性已經成為不少華人知識分子的文化特徵。這也是知識分子歸信獨一真神與委身教會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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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為模式:濫情與任性

1. 沒有受害人?

上帝的愛最顯著的表現,就是祂的愛子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犧牲。上帝的愛並不犧牲公義,人的罪必須付上死的代價。

上帝要求我們彼此相愛的時候,並不要我們自以為是地愛人,而是應當以祂的十誡為基準。難怪保羅在著名的愛的頌歌裡,把愛真理和愛公義作為愛的應有內涵: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13:6)。這也就是說,愛不是任憑自己宣洩情欲,也不是縱容他人自行其是。

濫情世界的終極狀態就是“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

濫情的教會也不例外。包括許多基督徒以私意界定表現的愛,即濫情。例如對罪的認同——姦淫不再是罪,而是一種生活方式,因為成年人相互同意,沒有“受害人”。

“沒有受害人”,這已經成為通行的辯解,為自己和他人違反聖經甚至違反傳統道德開脫。同樣的理由,同性性行為也得到了認可。

濫情,很遺憾地成為一些華人知識分子歸信和按聖經真理生活的一大絆腳石。而因信稱義的基督徒,日常生活中仍需要不斷用十字架釘死一再復活的老我: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羅》13:13-14)

平淡生活中的敬虔操練,乃是基督徒品格成熟過程中的必修功課,否則,會把上帝的愛扭曲成濫情。濫情,用聖經的語言,就是“為肉體安排”。

2. 屬靈個體戶

比爾.雷蒙德(Bill Redmond)在2015年華人知識份子信仰論壇上說,

“當今福音派強調感覺而不是悔改(metanoia),這是不符合聖經的。”(註6)

過分強調個人的“屬靈經驗”,強調感覺,容易走上個人中心的宗教體驗,最後突出的不是上帝,不是上帝的教會,而是一己之自我。

任性,常表現為對信仰和教會的疏離。許多華人知識分子成為了基督徒,卻滿足於當屬靈個體戶,拒絕教會。這樣的情況,在文化基督徒(就是明確自己認信耶穌基督,但拒絕參加任何教會生活的知識分子)中,可能比較多見。他們喜歡指出教會的缺陷,但看不到自己的任性。

相對於委身教會的基督徒,屬靈個體戶更容易自義,並過上唯我獨尊的生活,其結果是把自己當上帝。

3. 容易被強權征服

濫情和任性的行為方式,能造就猥瑣的人格。

追求真理,擔當道義,本是知識分子的共同追求。然而,享樂主義和後現代主義,卻使許多知識分子成了“不求天長地久,但求一朝擁有”的現時(不是現實)主義者。

求知不再是探求真理,道義也不再是自己的使命,享樂和虛榮取而代之。這樣的人特別容易被強權征服,久而久之也就養成了猥瑣的人格特徵。愛知識、更愛謊言,愛人類、更愛濫情,反權威、不反自我中心,這難道不是一種沉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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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虛榮、偽善和嫉妒

這幾十年來,中國的福音運動、教會建造和神學反思,因為知識分子的加入,有了更強大的助力,因而也有了更為持久的發展勢頭。

地下神學院的開辦、教會雜誌的創辦、眾教會在基本真理問題上建立共識,進而開展聯合事工,所有這些行動,如果沒有知識分子基督徒的參與,幾乎不可能持久進行(當然我們都知道,福音的傳播和教會的建造最終是聖靈的帶領。上帝興起漁夫彼得,也重用知識分子保羅)。

不過,就我20年在基督徒知識分子(包括學生)中的經驗,我發現也有不少人不願意按照真理而生活,反倒從世界找藉口,為自己的三心二意辯解。這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虛榮——

因為有一技之長而看不見他人的優點。誇大自己的成績,貶低他人的成就。甚至拔掉他人身上的羽毛,插到自己身上。

  • 偽善——

以虛假的方式博得他人的認可,從而拉關係,擴張自己在教會中的人脈和地盤。

  • 嫉妒——

不願意與人配搭,不願成為他人的合作夥伴。喜歡按照自己的方式,實現自己的目標。如此,不但不能公平待人,且張揚個性,而不是砥礪個人品德;但尋求領袖地位,卻無意於委身教會、服事他人。

此外,私下裡散佈紛爭,而非公開論辯。用說謊,挑撥、離間他人關係,損害他人的領導力。漠視“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祂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箴》6:16-19 )

因此不少人成了屬靈工程的爛尾樓。

從這些問題中,我們可以看到享樂主義和後現代主義在知識分子基督徒中的影響,不但不利於自在屬靈生命的成長,也有損教會的建造。

四、靈性更新:癥結與出路

如上所述,濫情淡化靈性,任性泯滅靈性。這兩扇大門的敞開,使人有更多途徑躲避耶穌的窄門。我們需要把關閉這兩扇門當作我們的重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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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癥結——選用錯誤的遮蔽

從聖經的角度來看,這些問題的癥結在哪裡?我從“羞恥”以及“對羞恥的遮蔽”之中,找到了答案。讓我們回到伊甸園的故事:

“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2:7 )上帝又造男造女,“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5)然而,“……見那棵樹的果子……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創》3:6 )

如此,滿園的花果飄香被他們換成了一身赤裸。上帝的豐富,因為他們依據蛇的謊言反抗上帝,而變成人的貧乏。“他們…… 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創》3:7)

重新審視這個故事,我們可以發現“知識分子”的歷史經驗:人為了在上帝的祝福之外更有“智慧”,結果導致自己一無所有,只剩“赤身露體”的羞恥。雖然用注定枯萎、凋零的樹葉編成了“裙子”遮羞,結果還是不免“要歸於塵土。”(《創》3:19)。

樹葉裙子仿佛是人的知識,不足以遮蔽一無所有的羞恥。知識分子在上帝真理之外求知,其實就像伊甸園裡最初的“愛智者”用樹葉編裙子。

2. 出路——真光

當羞恥、恐懼、愁煩,成為罪惡生活的常態時,知識分子真正的出路何在?

出路不在於遮蔽羞恥以滿足虛榮,而在於轉向真光的救贖,從而出離罪惡的黑暗。上帝的道是照亮世人的光,更是能夠以肉身降臨和顯現的上帝自己:“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1:9-14)

知識分子的智力活動,以求異思維為特徵。春秋戰國時代的諸子百家中湧現出來的儒、道、墨、法諸家,各有其道,正反映了這種求異思維。然而,知識分子在思想上的紛爭辯難,以及相互否定,卻顯示了知識分子的求索,最終不過是盲人摸象,雖然各自可以自圓其說,卻都不是大象的全貌。

後現代主義思想的多元中心論,等於為各個盲人固執己見提供了理論依據。分裂的思想,強化了思想上各自為政的夜郎自大。結果,沒有哪個思想上的盲人,能夠引導他人通達人類及宇宙的終極真理之道。

因為,這個終極之道,並非如老子所言無可名狀,也不像後現代主義理論所言存在多元中心,而是在耶穌那裡得到了統一:“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就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福科)堅信他自己的靈魂就是這樣一種地方,是一個臭氣沖天的牢籠,他自己的動物本能在那裡遭受著隔離、污辱和扭曲,同時透過一種可怕的逆反運動,引出一種極其駭人聽聞的犬儒主義。”(註7)

但作為知識分子的保羅,卻是福科的對立面:智力活動用來反思自己活在肉體中的罪惡,進而獻上自己,把肉體中的自我崇拜,變成以身體的聖潔作為敬拜上帝的聖殿。他主張,學問要服從真理,用真理抵擋異端並落實真愛。

知識分子的出路,就在這裡。

註:

1. Paul Johnson,Intellectuals(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988),p.306.

2. 同1,p.317。

3. 詹姆斯.米勒,《福科的生死愛欲》,高毅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p. 266。

4. 同註3,p. 4。

5. 同註3,p. 478。

6. 摘自比爾.雷蒙德在2015年華人知識分子信仰論壇上的發言的PPT。

7. 同註3,p. 509。

作者任教於大陸某法學院,北京守望教會前任長老,哈佛大學、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研究中國古代法、古代哲學、美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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