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影幢幢(陳詠)2016.06.16  

文/陳詠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6.06.16

廣東人稱孩提時代的同學為書友。似乎到了三、四年級左右,“書友”不知不覺就升級為“同學”。近幾年來,我返老還童,忽然又有了書友。

朋友中,有好幾位同是嗜書。交換電信時,往往情不自禁提起自己剛看完,或正在看的好書。如此你來我往,不知不覺便成了一個小小的書友俱樂部了。

前天忽接其中一位來信,說是正在看一本千頁巨著的歷史小說。

你最近看了些什麼? 她問我:怎麼一個冬天都沒有你的消息?

我也說不出一個冬天都做了些什麼。似乎沒有浪費時間,但是哀哉,怎麼好像一事不見有成?幾分悻悻自責之下,才想起,這些日子事實上相當的用功,花了不少勁兒苦讀。

 

鬼迷

圖2-查理士.威廉斯(Charles Walter Stansby Williams, 1886- 1945)名見史傳的牛津文友社(Inkling),出了3位作家。其中魯益師和托爾金兩位已家喻戶曉,第三位是查理士·威廉斯(Charles Walter Stansby Williams, 1886- 1945)。魯益師以欽佩口吻,稱威廉斯的作品為寫實與幻想的結合,尋常被超常所入侵。

我卻從來沒有拜讀過他的著作,覺得對不起自己。去年冬至時辰,終於打起精神,借了他一本小說《下到陰間》回來補習。就這樣,出其不意地認識了一樣新物——一種新品種的鬼。對它的一見如故引起了我鬼趣橫生,一發不可收拾。接著便是重新翻讀了不少早已還給教授的莎劇,及密爾頓、雪萊、但丁和哥德等人的詩詞,為的就是追蹤鬼跡。

一個冬天就這樣花完了。

檢討至此,我忽然警愓起來。我這樣的舉動,是否中了魔鬼的詭計?因為魯益師亦說過:魔君最高興的,就是見到兩種極端的人——一是不信有鬼的唯物人士;二是不只信有,而且無處不見鬼跡的人。

這幾個月來,自己是不是近乎鬼迷?

 

中國鬼

分析起來,鬼似乎有分中西。此鬼不同彼鬼。我更發現,西洋文學中的鬼,完全非我族類。我以往心目中的鬼,基本上不入流。

本人自小怕黑、怕鬼。兒時初住校,哭鬧著要回家,因為晚上害怕。其實一房間裡,不下10個8個人。問題就在此: 一人一堂蚊帳,外加各人形形式式、亂放亂搭的衣物(比如工裝褲),燈一滅,幢幢無不是鬼影。

於是聯想起“幢幢”的這個“幢”字,不知是何來歷? 查考結果:“幢”者云云,古代原指支撐帳幕、旌旗用的木竿,後來就變成了帳幕、旌旗的代名詞。

這真是太逼真了! 蚊帳、工裝褲──白也無常,黑也無常,我怕的鬼是國貨啊!最低檔的國貨!

有一次在圖書館裡查參考書,偶然翻到了全不相干的一頁,涉及中國民間思想,一眼瞄見了我國有一種鬼是跳著走路的,一路上還會躲避著牛牛羊羊。我不禁噗哧笑了起來: 我們廣東人叫這做“生鬼”,就是超逼真之精彩鬼也。

我的國學到此為止。

 

西洋

洋鬼,我雖然知道得比較晚,卻知道得比較多。例如莎士比亞的戲劇,就已相當的鬼影幢幢。他的悲劇,更幾乎無劇不見鬼。

《麥克白》裡面,野心勃勃的麥將軍,借刀殺人之後,餐宴席上,驚見死者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嚇得魂不附體。

《凱撒大帝》裡,大帝被剌後,他的鬼魂,向大義滅君的好友布魯特顯現,通知他的大限亦近,明日將在陰間彼此相見。

《哈姆雷特》王子復仇記中,被刺的父王的幽靈向兒子顯現,耳提面命,將復仇大任重託。一個鬼,出現了3次——這還不是莎劇陰氛之最。

鬼氣最盛的還推《查理第三》。最熱鬧的一場,11個鬼同台出現,浮來遊去,輪流著向仇、友雙方,分別報兇、報吉。如此一算,再加上一些不大知名的鬼,一一點齊,莎士比亞的鬼角,恐怕不下20有多。在戲劇人物表上,統稱為ghosts。

歸納起來,那一種鬼──死得不明不白、含恨而終之者的幽靈,我們中國人大約統稱之為冤鬼。尤其那同台出現、死於查理第三手下的11個冤魂,更是各訴其冤,然後以同一咒語作結。活像大陸從前的控訴大會:人物魚貫上臺控訴。控訴完畢,結束之前,例必高喊幾句差不多的口號,作為眾和。

只是二者大同之下,不是小異,而是大異。中國群眾大會上,控訴人的身份是受害者,是無辜之人,被控訴者才是罪人、公敵。換言之,友、敵是人、鬼分明。莎士比亞的鬼,卻往往是人、鬼一身。 鬼可鬼,非中國鬼。

莎氏的罪人主角,不只台下觀眾人人已確知此人有罪,就是臺上罪人本身,往往亦是心有同悟,深知自己罪孽深重,因此在那公義的主宰面前,心懷恐懼。罪人自己的道德良心,便常借鬼身而出現。

這一種鬼──內心自我控告的化身鬼,往往只向當事人顯現,其他同台角色不見不聞。換言之,主角是人、鬼之間的一種自言自語。此為洋鬼其一。

 

魔鬼

話說莎士比亞戲劇中的人物表上,鬼角全部稱ghosts。不管其個別之喻意如何,基本上仍屬幽靈式的靈異角色。

Ghosts,中文譯“鬼”。鬼者,我們通俗所共識,就是令人毛骨悚然的那種神秘靈物。只是一涉及中文翻譯,鬼字就立即複雜起來。Ghosts,是鬼;devil,是魔鬼。歸納起來,前者可說中、西文都稱為鬼,但後者則非我文化之族類。

魔鬼(devil),別名撒但 (Satan),字源雖不同,均魔鬼是也,出自猶太、基督教傳統。魔鬼,就是與上帝為敵的萬惡之君。聖經不時鄭重其事地以“魔鬼撒但”4字同用。

西方文化,架構於傳統共識的基督教信仰。因此,西方傳統文學中,立論不論正反,基督教的觀念均是一個基本的預設。如是者,不止莎士比亞的鬼角,ghosts,可說是一種信仰的化身。在別的一些名著裡,例如但丁的《神曲》,密爾頓的《失樂園》,哥德的《浮士德》,魔鬼根本就是以主角之身,原形出現。

不對,未必是原形。應該說,作者賦予了魔鬼種種不同的造形,便成了各人對宇宙奧秘、對人生的一個詮釋。

如是者,但丁之鬼非哥德之鬼;我之鬼亦非你之鬼。

聖經中魔鬼的別稱不勝枚舉:由咆哮的獅子、龍、古蛇,至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光明的天使等等。形狀由兇至吉不等。

壞鬼先生之所以別稱如此之多,面目之所以隨時隨機變之不盡、而且無不妙肖,表示其騙術之湛深。然而,這魔鬼,兇相吉相,不管假什麼外形出現,目的始終只有一個,就是引人進入沉淪。

 

三大鬼

回到上述西方文學,幾個大名鼎鼎的魔鬼。先看但丁(Dante Alighieri, 1265-1321)的魔鬼,3張面,6隻眼,6隻蝙蝠翅膀。古人是不是到底天真一些?連魔鬼都比較老實,表裡一致,一目了然!就像我們小時看的連環圖裡面的中國兵,衣服前後都有個兵字,應該沒有人會認錯。

密爾頓(1608-1674) 的撒但,9曲13彎,為圖達到目的,不恥每況愈下地變形,由被逐的天使,至飛禽,至走獸,至最後的爬蟲(雖然最後的蛇身不是自願)。無論如何,總而言之,被逐之初仍是天使一個。

被逐天使,造反問天,慷慨激昂、振振有詞、出口成詩,魄力、魁力洋灑盡致。第一印象至深。密爾頓的撒但之變形史,日後少被溫故,其遺容肖像,彷彿凝固在被逐之初,那個慷慨激昂的掩面天使,彷彿一個令人不由得不佩服的悲劇英雄。

恭心自忖,以上兩型魔鬼雖各有威風,但應該都迷惑不了我。

第一類形,但丁的魔鬼,一見便嚇死。若是不死而還有餘力,必定趕腳快逃。第二種魔鬼,密爾頓的撒但,雖有魄力魁力,但像西諺說的,亦非本人的那杯茶。本人精力短缺,有時是一種天然免疫劑——魁力之徒,看著便叫頭痛;魄力之士,想起都疲倦。哪會上當?

哥德的魔鬼,啊,那可另當別論,乃一個博學深思、坐著辦公的文明人,一個具旁觀者超人之清的永遠旁觀者,無所不懷疑,無比的自信。唯物,虛無,幽默,逍遙。換言之,一種最世故、最迷人的看破紅塵。何止紅塵,簡直是看破整個宇宙。哪一個求知心切、渴求刺激的浮士德,能不為之傾倒?

 

自己的鬼

這就終於回到本文最先上臺的第一隻鬼了,鬼名“都普幹爾”。“都普”,德文,相重之意。

在這以前,我心目中,鬼之形像,不論是名實相符、一副鬼相的鬼,還是借美人之身出現的化裝鬼,總是一個所謂的“他者”。從來不曾想到,有那麼一個可能,就是忽然之間看見,另一個自己以鬼的形式出現在眼前。“都普幹爾”——“自己的鬼”!

我讀至此,奇思忽現: 等會兒進房間,一開燈,別要看見自己已經坐在床沿,正在收腳上床睡覺……想著想著,毛骨不禁悚然,自己不給自己的鬼嚇死才怪。

“都普幹爾”,這種一虛一實、分身的觀念,古代一些異教,信為死期將至的預兆。

雪萊的4幕詩劇《解放普羅米修斯》裡面,就提到巴比倫滅亡之前,一位行將喪命的人物,在花園中行走之,看見自己的形象迎面而來。這種分身鬼,傳說只向本人顯現,後來又說是親戚也偶爾得見。心想,如此這般,我們中國人不正可以稱之為“活見鬼”,或是“見活鬼”嗎?

 

難分難捨

話說“都普幹爾”,乃是我在查理士.威廉斯的小說《下到陰間》中遇見的。

《陰間》故事超簡,一個劇團,正在排演一齣戲。隨著劇務漸展,團員們,上至精力充沛、熱心有餘的演出者女士,下至個別演員,對劇意的詮釋或演出的細節,不時地、自然而然地有所討論,各表意見。

然而其妙就在於自然而然中的必然——即使是最平凡的對話,各人下意識中,無不隱藏著蠢蠢利己的動機。口不照,連心可能亦不自覺,卻無不想為自己爭取多出一點風頭。

自我中心,人之常情。我之於我,難分難捨。自己的鬼,的確是至為忠誠的夥伴。

在這一切過程中,劇作家,史丹浩伯本人也在現場,卻是一個旁觀的角色。排演過程中,個別人物不時也問問作者的意見,但明顯不過是在徵召作者來附和他自己。

而作家本人呢,除了偶爾三兩句表示之外,不論他的意見被尊重與否,他的原意有沒有被歪曲,他都任由演員自主自決,不予干涉。

 

好鬼壞鬼?

以上是故事的大環境。書中較重要的人物有二。正面主角叫寶蓮,一位普通女子。反面主角叫溫特沃斯,是有相當名望的歷史學家。

寶蓮就是一個能見到鬼的女孩,也是故事中唯一一個有自省意識,有旁觀能力的人。因而,她也是唯一一個被劇作家史氏不吝以師、友之誼循循誘導的人。

故事開卷之初,寶蓮因為有鬼追隨,終日惶惶,不知何時何地自己的“都普幹爾”又會忽然出現。史丹浩伯願意替代她、分擔她的恐懼,問題是她卻無法作出移交。直至最後,當她膽敢放手,她的“都普幹爾”才終於消蹤滅跡。

反面人物,歷史學家溫特沃斯,也並非什麼大壞人,只不過是徹頭徹尾的自我中心,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事無大小,無不是任己性所使、憑己心所欲,目的不逹便是終日怏怏。

當劇團對於古裝有個小疑問,需要他的專業知識哼一聲yes或no,他亦懶得開口。他全心只容得下一個人,就是自己。就這樣,積少成多、積重不返,溫特沃斯便一步一步地走近懸崖,最後終於完成了墮入陰間的過程。

同密爾頓那威風凜凜的的被逐天使相比,溫特沃斯,這個自我奴役的歷史學家,簡直是小巫一個了。但諷刺的是:小巫,卻好似真的實現密爾頓那千古風流大巫的願望:“寧為地獄王,不作天堂僕。”那麼,好的,就照著你的心意,給你成全。

墮入陰間,意志自由。人權的最高峰。

寶蓮的“都普幹爾”,評論家們的詮釋,教內教外,眾說紛紜。有的說是好鬼,有的說是壞鬼,有的說是壞鬼變好鬼。

 

結語

一個冬天追蹤鬼跡,幢幢鬼影下來,得到的結論,總的來說,似乎是好鬼也好,壞鬼也好,見鬼總比不見鬼來得好。

作者為知名美籍華人作家,現住美國北卡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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