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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華人文化中的謙卑(許宏度)2016.09.07

文/許宏度

本文原刊於《舉目》80期與《舉目》官網2016.09.07

華人傳統文化中,有些概念與聖經的概念,相當接近(如對福分的重視,孝敬父母等),但也有些概念,與聖經不大相同(如對罪的定義)。

對華人信徒來說,“謙卑”並不陌生,因為華人傳統文化一向很重視“謙卑”。本文試從以下5方面,探討這個問題:(一)聖經中謙卑的經文。(二)聖經中謙卑的重點。(三)聖經中謙卑的重要性。(四)聖經與華人文化中謙卑的同、異。(五)信徒如何越來越謙卑。

 

一、聖經中謙卑的經文

聖經常常提到“謙卑”。

在舊約裡,我們比較熟悉的相關經文如下:“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民》12:3);“但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詩》37:11);“耶和華雖高,仍看顧低微的人;祂卻從遠處看出驕傲的人”(《詩》138:6);“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賽》61:1);“因為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賽》57:15)

在新約裡,我們比較熟悉的經文,有“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11:29);“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23:12);“祂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路》1:52);“我——保羅,就是與你們見面的時候是謙卑的,不在你們那裡的時候向你們是勇敢的,如今親自藉著基督的溫柔、和平勸你們”(《林後》10:1);“務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們升高”(《雅》4:10);“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5:5)。

 

二、聖經中謙卑重點

如果我們對聖經中的“謙卑”,做一點字義研究(註1),我們會發現,聖經強調以下幾個重點:

(1)耶和華上帝“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撒上》2:7,註2)。

(2)耶和華上帝雖然高高在上,大有榮耀,祂卻願意“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賽》57:15,註3)。

(3)“上帝阻擋驕傲的人”(《雅》4:6,《彼前》5:5,註4)。

(4)耶和華上帝“賜恩給謙卑的人”(《雅》4:6,《彼前》5:5,註5)。

(5)禁食是在上帝面前“刻苦己心”(謙卑自己)的一種表現(參《利》16:29-34,《拉》8:21,《詩》35:13,《但》10:3-12)。不過,禁食也可能成為一種表面工夫而已,以致於上帝不喜悅(參《賽》58:3-14)。

(6)聖經中一些非常重要的人物,如摩西(參《民》12:3),大衛(參《詩》25:4-9,34:1-7,35:13,37:9-17,69:29-33),以斯拉(參《拉》8:21),但以理(參《但》10:12),彌賽亞(參《亞》9:9),耶穌基督(參《太》11:29,《腓》2:8),使徒保羅(參《徒》20:19,《腓》4:12),都有“謙卑”的美德。

(7)耶和華上帝曾經在曠野 “苦煉”(humble)自己的子民,使其謙卑下來,依靠祂,守祂的誡命(參《申》8:2-20)。正如大衛所言:“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你使我受苦是以誠實待我。”(《詩》119:71-75)

(8)多位聖經書卷的作者,都勸勉信徒要有謙卑的美德(參《雅》4:10,《彼前》3:8,5:5-6,註6)。

 

 三聖經中謙卑重要性

讀者如果想知道,為什麼上帝特別恩待謙卑的人(見上面的第四點),就要注意到聖經中的二元對比(這與哲學上的“二元論”無關,而是為了幫助論述,如保羅書信或約翰筆下的兩者對比)

在《創世記》開始中,耶和華上帝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卻沒有看中該隱及其供物(參《創》4:4-5)。後亞伯蘭與夏甲同房,生了以實瑪利;又與撒萊生了以撒。使徒保羅指出,這兩個婦人代表兩個約,夏甲代表西乃山,“生子為奴……按著血氣生的”(《加》4:24,29),撒萊代表“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按著聖靈生的”(《加》4:26,29)。

接著,利百加懷了孕,兩個孩子在她腹中相爭。以撒求問上帝原因,上帝的回答是“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25:23)。保羅引用《瑪拉基書》,稱“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9:13)。

我們所熟悉的《詩篇》第一篇,就將“惡人”、“罪人”和“褻慢人”放在一邊,然後將“義人”放在另一邊。同樣的,《箴言》將“智慧人”和“聰明人”放在一邊(《箴》1:5),將“愚昧人”、“褻慢人”和“愚頑人”放在另一邊(《箴》1:22)。

主耶穌秉承聖經的這種二元式論述,在登山寶訓提到“窄門”和“小路”,對比的是“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太》7:13-14)。接著,祂又提到“好樹”和“好果子”,對比的是“壞樹”和“壞果子”(參《太》7:17-18)。

在結束登山寶訓時,祂又提到“聰明人”和“把房子蓋在磐石上”,對比的是“無知的人”和“把房子蓋在沙土上”(參《太》7:24-27)。

主耶穌的比喻,也常常呈現出聖經習慣的二元對比。如, “稗子”和“麥子”,代表著“惡者之子”和“天國之子”(參《太》13:25);“好的”和“不好的”水族,在撒網的比喻裡,代表著“義人”和“惡人”(參《太》 13:48-49); “大兒子”和“小兒子”,代表著“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與“稅吏和娼妓”(參《太》 21:28-32); 5個“聰明的”和5個“愚拙的”童女,代表著“預備好了的”和“不預備”的(參《太》 25:1-13);“綿羊”和“山羊”,代表著“右邊的……義人”和“左邊的……被咒詛的人”(參《太》 25:31-46)。

從聖經的二元角度,我們不難看出,“謙卑的人”,對比的是“驕傲的人”(參《箴》 16:19,29:23,《詩》138:6,註7)。

從聖經平行體的角度,“謙卑的人”和“義人”是同一群人(參《詩》34:2-22,37:11-30,註8),也就是上帝的子民或“百姓”(參《詩》 68:10,72:2-4,149:4,註9)。他們是“尋求耶和華的人”(參《詩》22:26,69:32,另參《番》 2:3),是領受上帝的“道”的人(參《詩》25:9),是“呼求”上帝的人(參《詩》34:6,40:17,72:12),是領受“好信息”的人(參《賽》61:1),是“遵守耶和華典章”的人(參《番》2:3),也是“投靠”上帝的人(參《番》3:12)。

同樣的, “驕傲的人”和“惡人”是同一群人(參《詩》37:14,147:6,《賽》11:4,32:7)。“驕傲”也是“惡人”的特徵(正如“謙卑”是“義人”的特徵)。

法老是典型的“驕傲”的“惡人”,不願意在上帝面前“自卑”(《出》10:3),不容以色列民出埃及去事奉上帝。猶大王中的亞們(《代下》33:23)和西底家(《代下》36:12)也是驕傲的惡人,因為他們拒絕在上帝面前“自卑”。

和他們成為對比的,是願意在上帝面前“自卑”的王,包括亞哈(參《王上》21:29),約西亞(《王下》22:19,《代下》34:27),羅波安(參《代下》12:6-12),希西家(參《代下》32:26),瑪拿西(參《代下》33:12)等。

 

聖經與華人文化中謙卑的異同

從上文我們不難看出,聖經與華人文化中謙卑有同有異。

首先,聖經與華人文化都貶低高傲的心態和行為,推崇謙卑的美德。

有不少漢語成語, 例如“目中無人”、“飛揚跋扈”、“自命不凡”、“驕兵必敗”、“不可一世”,“夜郎自大”等,批評那些強調自己成就的人;相對的,也有“虛懷若谷”、“禮賢下士”、“從善如流”、“謙謙君子”、“卑以自牧”等,稱讚那些謙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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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而,聖經與華人文化最大的差異,在於聖經是宗教信仰(以上帝為中心的),而華人文化主要是儒家倫理(以人為中心的)。華人文化中的謙卑與宗教信仰,可以說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從華人文化的角度,人倫才是至關重要的,至於宗教信仰,誠如《論語•雍也》所言:“敬鬼神而遠之”。

華人文化中的謙卑(如孔融讓梨)是儒家倫理、是自我修行(修身),但聖經中的謙卑,是來自敬畏上帝!

換言之,聖經中的謙卑跟自信、才華等,沒有太大關係。謙卑的人(如摩西,大衛,但以理等),是看見了人的有限,同時又看見了上帝的偉大與信實,願意順服和跟從祂。耶穌基督“心裡柔和謙卑”(《太》11:29),更不是唯唯諾諾、卑躬屈膝。

五、信徒如何越來越謙卑

人的罪性,容易使人自高自大,特別是在順境中 。難怪在以色列民快要進迦南美地的時候,上帝提醒他們:

“你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的上帝,不守祂的誡命、典章、律例……恐怕你吃得飽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你的牛羊加多,你的金銀增添,並你所有的全都加增,你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上帝……祂曾為你使水從堅硬的磐石中流出來,又在曠野將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是要苦煉你,試驗你,叫你終久享福;恐怕你心裡說:‘這貨財是我力量、我能力得來的。’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上帝,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祂給你的,為要堅定祂向你列祖起誓所立的約,像今日一樣。”(《申》8:11-18)

在此,我們可以看見上帝的苦心。祂“苦煉”和“試驗”以色列,為的是要其“終久享福”。

同樣的,使徒保羅也提醒“自高自大”的哥林多信徒(《林前》4:18, 19, 5:2, 8:1):“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6-7)。

信徒越能看見屬靈的真相和事實(如我們自己的罪性,我們屬靈的貧乏,上帝的偉大與信實等),就越會活在謙卑的美德裡面(參《啟》3:17)。重點是,不要“忘記”我們的罪性和屬靈的貧乏,千萬要“記念”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各樣恩惠。

誠如詩人大衛所言:

“我的心哪……不可忘記祂的一切恩惠!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祂救贖你的命脫離死亡,以仁愛和慈悲為你的冠冕。祂用美物使你所願的得以知足……耶和華施行公義,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

“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詩》103:2-13)。

註:

1. 希伯來文的“謙卑”,主要是 כָּנַעעָנָהשָׁפֵל 。希臘文的“謙卑”,主要是 ταπεινός,ταπεινοφροσύνη 和 ταπεινόω。和合本翻譯這些為“謙和”(《民》12:3),“謙遜”(《箴》29:23),“謙卑”(《彌》6:8),“謙虛”(《西》3:12),“自卑”(《雅》4:10)等。

2. 另參《詩》75:7,《結》17:24,《路》1:52,《雅》4:10。

3. 另參《詩》76:8-9,138:6,《賽》66:2。

4. 另參《出》10:3,《撒下》22:28,《詩》18:27,《箴》3:34,《賽》2:11-17,《路》1:52,18:14,《雅》1:10。

5. 另參《詩》76:8-9,147:6,《箴》3:34,《賽》29:19,《太》18:4,《雅》4:10,《彼前》5:6。

6. 另參《箴》16:19,29:23,《番》2:3,《太》11:29,18:4,《羅》12:16,《弗》 4:2,《腓》2:3,《西》3:12。

7. 另參《結》16:49,21:26,《太》23:12,《路》1:52,14:11,18:14,《羅》12:16,《雅》4:6,《彼前》5:5。

8.  另參《詩》69:27-33,140:12-13,《箴》3:33-34,29:23-27。

9. 另參《賽》3:15,14:32,《番》3:12,《亞》11:11,《西》3:12。

作者是加拿大華人神學院特約新約教授。作者保留本文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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