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得到的自由

灵修

本文原刊于《举目》50期

       今天和先生一起去另一个城市,探访一对年轻的夫妇。我们一同搭公共汽车,再搭火车。有先生陪伴的路变得很短。和先生一起出门,可以不带钱包,可以不用自己买车票。他给我买热咖啡,买零食,帮我揉揉酸疼的胳膊。到站了,帮我叫出租车。

       除此之外,当我陪那对年轻人聊天的时候,他还现身说法,开导那位弟兄。同为丈夫,说话格外有共鸣。

18岁才问的问题

        夫妻间常常会以简单的“爱与不爱”来定义彼此的矛盾──我要买一件东西,你不让我买,你到底爱不爱我?我回家晚一点,你对我发脾气,你究竟爱不爱我?

        其实夫妻之间,这个问题没有必要问,因为答案只有一个,就是“我确定,他(她)是爱我的。”耶稣说:“……神配合的,人不可以分开。”(《可》10:9)因 为婚姻是神圣的盟约,不爱是不可以的,不爱是不合真理的。“爱与不爱”是你18岁时候的问题,现在最好不要问了,因为,“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 以自由。”(《约》8:32)。

        既然你知道一定有爱,为什么感觉不到爱?那就要问自己,我有没有将我的爱正确地表达给对方?圣经《雅各 书》1:22-25说,“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因为听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对着镜子看自己本来的面目;看见,走后,随即忘了他的 相貌如何。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这就是说,我知道我们是夫妻,必定有爱的,那么我要去行。我知道我回家晚你会牵挂,我就要早点回来;我知道你节省,我就要节制少花钱,而且不感到委屈;我知道你很喜欢逛街购物,就主动陪陪你,还舍得花钱(尽管掏腰包的时候,确实有点心疼)……

        这就是行道,是我们常说的舍己,我愿意迁就你,愿意为你的喜欢而不再坚持自己的不喜欢。愿意包容你的小心眼,愿意容忍你的坏脾气。

        这对夫妻很可爱,听了我们的话,一起流泪祷告。他们明白了婚姻中会有伤害,但是主的爱可以医治任何伤痕。就像有妈妈在身边的孩子,学走路不怕摔倒。

只要是夫妻,一定有爱

        我探访过一些华人夫妻,我发现帮助基督徒比帮助非基督徒容易得多。因为你若对不信主的夫妇说:“你们的婚姻是神圣的盟约,即使感觉不到爱了,爱仍然是存在的。这是真理。”他们多半对此嗤之以鼻。

        可是,不管你信与不信,真理都不会改变。就如一个直角三角形,一定有一个角是90度。你可以强行说它不是90度,但改变不了事实。这跟你相信不相信,是没有关系的。

        只要是夫妻,就一定有爱。你不信吗?那请你看看那些离婚的“冤家”,深夜梦中哭醒,心痛着想的是谁?恨得越深,越表明的是什么?

        真理使人得自由,没错的。当你明白,你对面这个不可爱的人,其实是你的最爱,你是不是更能包容她(他)的不好?当你明白,你生气的时候恨之入骨的人,其实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你是不是就不会轻易地说“当初看走了眼”?

       说对方一无是处,等于说自己当年是个瞎子。其实不是当年是瞎子,是现在还没有“得自由”而已。

       这一天探访朋友的经历,使我和先生有非常的收获,也非常感恩。感谢主叫我们得自由,生命才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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