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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春深对今日“回宣”的启迪(亦文)

亦文

本文原刊于《举目》50期

       因为研究教会史,我常有机会阅览宣教士的传记,每每超越时空,与感人的生命在书中相遇。

        海春深(George K. Harris, 1887-1962)的传记,《火炬传千里:宣教士海春深在穆斯林中的生命见证》(注1),放在书架上很久了,一直被其他的书籍占了先机。直到去年底,才有机会仔细展读。

        书中没有惊天动地的神蹟奇事、万人归主的辉煌场面,却描述了一位西方基督徒,为了亚洲穆斯林的缘故,数十年如一日,默默摆上,谦卑、智慧、坚毅。

        海春深是美国人,很早就对穆斯林事工有负担。他一直以为,神会差遣他到伊斯兰国家去。谁知,神最后引领他加入了中国内地会(China Inland Mission),委身于中国的回民。

       说到内地会的回民事工(即“回宣”),不得不提博德恩(William Borden, 1887-1913)。他出生于非常富裕的家庭,毕业于耶鲁大学。但是他放弃辉煌前程,决定前往世界上最艰难的宣教工场之一──中国河西走廊的回民族群。

        赴华途中,他先在埃及短暂停留,学习阿拉伯语。谁知竟在短短几个月中,感染上脑膜炎,遽然辞世,享年仅25岁。

        博德恩的死,震动了整个西方教会。在他去世3周年的纪念聚会中,著名的回宣传教士池维谋(Samuel Zwemmer),在博德恩母亲的纽约寓所带领祷告,求神兴起更多的青年学子,去完成博德恩的未竟之功。

        同一天晚上,芝加哥慕迪神学院的祷告会上,神奇妙地将海春深的志向,由尼日利亚的卡诺,转向了中国的甘肃——那里有300万回民未聆听福音。

        17年后,1933年,海春深和池维谋在兰州首次相见,说起17年前的那个特别的晚上。抚今思昔,更深信神对祷告的回应。

深入学习语言、文化

       要了解顾海春深的回宣生涯, 可以从他自己的一段话开始:

        “前几天,有人问我:‘你怎么会爱穆斯林?他们是相当骄傲、狡诈、顽固的。’这一问题,让我们陷入深思。我们在这些人当中作工,缺乏果效,是不是由于对他们缺乏爱心呢?”(注2)

        不仅是西方人对穆斯林抱有种族优越感,汉族对回民也持大汉族沙文主义。然而,宣教士的爱心,绝不能建立在刻板印象(stereotype)和虚幻浪漫上。海春深的爱心,首先表现在他毫不吝啬地投入时间、精力,深入了解福音对象的语言文化。

        抵达中国那年,海春深已经29岁,早已错过了学习语言的最佳年龄,但他早年的艺术天分,使他对中国的象形文字和阿拉伯文的书法,特别有感悟力。

        虽然绝大部分中国回民以汉语为母语,但他们仍沿用阿拉伯语词表达宗教思想。他们对中文的福音小册子不屑一顾,却很少拒绝或撕毁封面印有阿拉伯文的中文书册。

        在伊斯兰世界里,人物画和风景画都被视作几近偶像崇拜,最高的艺术形式乃是优美的阿拉伯书法。内地会的第一张中文和阿拉伯文的双语福音海报,乃是由兰州的回民事工传教士濮马可(Mark Botham)设计,而后跨越重洋,请埃及书法家写成,再寄回中国,历时一年有余。

        针对穆斯林的这一传统,海春深殚心竭力,设计了一系列中文和阿拉伯文对照的印刷品。他沿街寻找机会,和男性回民寒暄,然后把对方的名字用阿拉伯书法写在福音小册子上,送给对方。

        他的阿拉伯书法之道地,竟使得一份全国发行的穆斯林报纸,在内页复制了他的海报和传单,并加注说明:“我们中国只有几位学者能够写出这种字体。本报愿意奖赏能够提供这位穆斯林身分资料的人,他竟然背叛我们的信仰,归向异教。”(注3)

        回宣,无论对汉族,还是对西方宣教士而言,都是跨文化宣教。笔者想问,有多少位华人回宣勇士,可以抵挡急功近利的诱惑,愿意像海春深一样,先下几年功夫,掌握阿拉伯的口语与书写文字?

        内地会撤离中国时,海春深已60多岁。然而神没有消灭他心中向穆斯林宣教的感动,引领他向泰国南部的马来穆斯林,传讲“尔撒”(耶稣)的故事。

        在那里,他没有停止学习新的语言。当一位新宣教士(也就是日后为海春深立传的布麦克, Malcolm R. Bradshaw),向他请教“回宣秘诀”时,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用爪威(Jawi)文字写成的马来文书籍——马来人把爪威字母视为自己“奥秘的书法”, 外国人一般是不会花心思去学的,通常只学用罗马字母拼写的马来文——然而海教士已经精读了这本《先知编年史》,从中揣摩到马来人的思维模式,更以此作为培 训回宣传教士的基础课程。

尊重习俗、风土人情

        内地会传教士作家赖恩融(Leslie Theodore Lyall),提供了海教士宣教生涯中的一个侧影:海春深住在西宁的时候,为了与穆斯林交朋友,绝对不让猪肉“玷污”自己的住所。此举极有效地赢得了当地 穆斯林的信任与尊敬,连阿訇、毛拉在内的穆斯林学者,都愿意登门造访,向他请教真理(注4)。

        西方人以乳制品和牛羊肉为主食,因此,他们“杜绝猪肉”,比汉族宣教士更加不易。而且这样的挑战,不是每周一天,或每天一顿,而是长年累月,始终如一。因为,如果有一个人看见你背地里吃过一次猪肉,便可以摧毁你几年积累起来的信誉。

        有事实显明,我们华人信徒似乎还没有意识到,“猪肉”对宣教有何等大的影响。据一位资深学者透露,现今在伊拉克的一些中国籍传教士,不仅不通任何阿拉伯语系,还以养猪为业!最终,他们因为职业转型不成功,而被迫离开(注5)

        海春深的爱心,也表现在他对穆斯林风土人情的尊重上。当年,即便是富有经验、特别强调文化认同的内地会,也在回宣事工上犯过忽视当地习俗的错误。前文所提到 的博德恩,临终前将遗产捐赠内地会,用作西北回民事工。内地会用这笔经费,在兰州修建了一所以博德恩命名的医院(即Borden Memorial Hospital,今为兰州第二人民医院)。

        当时,兰州穆斯林领袖提议,医院应建在黄河靠兰州市区的那一边(南岸),因为“带病人过桥是 不吉利的”。但是,内地会出于卫生条件的考虑,最终决定将医院建在黄河北岸(笔者到兰州时发现,黄河之南岸靠近市区,但是背阴;河之北岸背山向阳,采光 好。也许这是西方医护人员选择将医院建在黄河北岸的缘故)。

        因为未采纳回民领袖的建议,这所医院自建成后,一直没有赢得穆斯林的好感。后来, 对回宣颇有负担的院长金品三(George E. King),在有“小麦加”之誉的河州(今临夏),另建了一所回民分院。海春深在这个医院中耕作多年,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有一次,一位在潞安汉人中工作的宣教士,陪同海教士前往当地清真对寺拜访,目睹了海教士如何赢得穆斯林的信赖与尊重。以至于那天他们对海教士的福音信息,不但不表现出排斥,还耐心聆听,取得了一般宣教士无法想像的效果。据《火炬传千里》记载(第92页):

        “清真寺的领导阿訇初时对他们很冷淡,但是看见他们脱了便鞋,小心翼翼地绕过礼拜用的垫席时,他就变得稍微热情一点。清真寺内有一本非常精美的《古兰经》装订 本,他们两人提出要看一看。春深接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丝质手帕,小心地擦拭著经书的封面。那位穆斯林导师脸上本来带点警戒和怀疑的表情,顿时就放松得多 了。到春深用洪亮的声音读出上面的阿拉伯文时,便完全赢得本来冷淡的阿訇和围观群众的心。”

        那位宣教士在那天所学到的功课,对今天的回宣传教士而言,也是非常宝贵的。有人说,细节决定成败。我们的日常所行,比所言更容易影响到受众。海教士的举动,看似简单,其实凝聚了多年的观察与揣摩,加上甘心向神顺服、向人谦卑,才达到如此的效果。

        海教士对穆斯林观察入微,一双敏锐的眼睛绝不轻易放过传福音的机会。有一次,他和几位宣教士到泰国中部一个佛教徒群居的小镇上,他忽然指著远处沟渠边洗漱的人说:“那里有个穆斯林,我要去看看。”

        那人果然是穆斯林,两人相谈甚欢,还提到了耶稣基督。事后,同行的宣教士问海教士,如何在众多佛教徒中发现了穆斯林,他回答:“他洗下臂的时候,用了一种宗教礼仪的动作。”(注6)

君子之爱 爱人以德

        中国有一句成语:爱人以德。海春深的爱心,最终表现在他将穆斯林引向真理。

        有 一位神学教育家说过,引向天父上帝的道路只有一条,但引向耶稣基督的道路,却可以有无数条(注7)。笔者认为,寻找文化上较易接受的方式,引出福音信息, 乃是宣教士最见工夫的地方。若向佛教徒传福音,却不懂佛经,向穆斯林传福音,却不懂古兰经,结果只会隔靴搔痒,甚至适得其反。

        在这一方面,“海氏处境神学”,给后来者树立了榜样。譬如,在海春深设计的福音海报中,基督的救赎由祭坛上的羔羊来代表,避免使用十字架。一方面,这是借用穆斯林用动物献祭的传统,另一方面,又避免因接近罗马天主教的图像,而引起穆斯林对十字架产生排斥心理。

        海教士与穆斯林慕道友谈道时,也尽量避免使用“神的儿子”这个称谓,以免无端引出“神没有女性伴侣”的争论。海教士的布道,总是既尽量全面体现福音的精髓,又不会因技术上的问题触怒穆斯林(注8)

        基于穆斯林对伊斯兰经典的崇拜,海教士智慧地援引《古兰经》带出“太初有道”的真理。他先请回民学者诵读《古兰经》第4章第171和172节。对方往往读到 “麦西哈.尔撒.麦尔彦之子,只是真主的使者”便嘎然而止,并加上评论:“原来尔撒(耶稣)只是一个‘使者’,并不是真主的儿子!”这时候,海教士会用穆 斯林的传统来反驳他:“你当知道,读《古兰经》时,遇到jeem (一种阿拉伯符号,相当于中英文中的逗号)之前,是不该停下来的。而且你们应该遵从早期抄本的标点!”

        如果对方还是拒绝往下读,也难不倒海教士,他会捧起经书,自己读完这一节:“麦西哈‧尔撒‧麦尔彦之子,只是真主的使者,只是祂授予麦尔彦的一句话(相当于说尔撒是神的“道”),只是从祂发出的精神(相当于说尔撒是神的“灵”)。”

        海教士并加以解释:“如果你读福音书,就会明白这些难解之言。尔撒从麦尔彦诞生之前就已存在,因此远超过任何由人充当的先知。”(注9)

        多年的回民事工,也使海春深深知,必须向穆斯林强调“基督复活”之教义。穆斯林否认基督的死(注10),为的是否认其复活。因为,如果承认耶稣从死里复活,耶稣便显然高于穆罕默德等所有先知了。
但是,穆斯林同时又相信,一个时代只能有一位大先知。而这正为海春深打开了福音的切入口。他问穆斯林:“按照你们的信仰,如果耶稣仍然活着,那么今天仍然是‘耶稣时代’。另一位先知穆罕默德,又怎么可能出现呢?”

        然后,海教士加上一句:“事实上,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也复活了,并且永远活着。他的‘时代’,永无尽头。” (注11)

        不过,深谙东方文化的海教士,也非常注意给穆斯林领袖保留面子,免得对方颜面扫地、恼羞成怒。有一次,“先知时代”的讨论,又一次使一位年迈的教师陷入困 窘,海春深便转向轻松的话题。随后,当72岁的老教师发现,自己尚比海教士小一两岁时,大为宽慰。因为按东方人的礼仪,输给长者并不算太丢人(注12)。

        可惜的是,现今我们中间一些年轻的和不太年轻的“福音勇士”,为争辩而争辩,到了得理不让人的地步,不仅失去了爱心见证,也失去了向对方继续传福音的机会。

        一位在台湾服事的内地会宣教士,特别提到:“要记得中国人是很有自尊的民族。”随即他又加上一句:“其实我们都是如此。” (注13)。但愿中国信徒成为宣教士的时候,千万别忘了维护其他族群的自尊心。

“我们没有那样荣幸”

        最后,不可避免要谈到的,是当时深入中国内地的西方传教士及其全家,为福音所付出的代价。赖恩融提到,兰州埋葬了宣教士的19个年幼子女,而信主的穆斯林却连19个都没有(注14)。

       有一年,海家的长子约翰和长女美兰,双双染上了百日咳。随后,神留下了他的长子,撷取了他的长女。几年后,小儿子华特,也因无名病症突然去世。剩下的3个孩 子,又在一次航行途中,险遭海盗的毒手。多年后,海夫人也葬在泰南的宣教工场,她的墓碑上刻着英、泰、中、马来等4种文字。

        和绝大部分内地会传教士一样,海春深一生简朴,带着一个破旧的行李箱四处奔走。在中国,为了能接触到散居在山区的回民,他孤身上路,经常为当晚“没有枕头的地方”,而仰望神的供应。

        在泰南,为了向更多的马来穆斯林作见证,他刻意选择拥挤的三等车厢,而放弃使用“神职人员通行证”购买优惠的二等车票。即便如此耕耘了数十年时间,他仍未能眼见归正的穆斯林信徒建立教会。“我们没有那样荣幸”,这是海春深教士的回答,也是他的遗憾。

        对一位忠心的宣教士而言,还有什么试炼,比事工没有果效更大呢?在前景黯淡中,又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他始终委身回宣事工,直到被主接去呢?答案或许仍然是他那建立在神应许之上、被十字架上的牺牲所激励的真挚爱心。

        中国教会缅怀这位宣教先驱,不仅因为他是赴华宣教士,也因为中国早期的宣教团队──遍传福音团,在成立之初(1946年),领队的马马可牧师,向海教士学习过阿拉伯语,装备自己以实践“福音传回耶路撒冷”之异象(注15)。

        不论我们会不会比海教士“更荣幸”,我们都应该效仿他谦卑的样式去服事穆斯林,如同他效仿基督一样。

注:
1. 布麦克,《火炬传千里:宣教士海春深在穆斯林中的生命见证》(香港:新生资源中心,2006年版)。英文原著:Bradshaw, M. R., Torch for Islam: A Biography of George K. Harris, Missionary to Muslims,( London: Lutterworth Press, 1965)。
2. 内地会月刊China’s Millions(《亿万华民》), 1942年7月号。
3. 布麦克,第76页。
4. Leslie T. Lyall,A Passion for the Impossible: The Continuing Story of the Mission Hudson Taylor Began,(London:Hodder & Stoughton,1965), p.157.
5. 陈剑光,《中国大陆基督徒团体的宣教运动──“福音传回耶路撒冷”运动》,《基督教学术》第九辑(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
6. 布麦克,第151页。
7. 新西兰克里神学院的老师Myk Habets,在2009年奥克兰一次研讨会上所说。
8. 布麦克,页69、123。
9. 布麦克,页111-113,海教士1944年的日记。
10. 按照穆斯林的说法,尔撒并没有钉死,而是另一个人代替他死在十字架上。
11. 布麦克,页164。
12. 布麦克,页183-184。
13. 姚如云教士(Gordon Hudson Aldis)为内地会140周年台湾地区感恩特刊所撰写的《我们应该知道的事》一文,第11页。姚如云教士先后在中国重庆和台湾从事宣教事工。
14. Leslie T. Lyall, p.155-156.
15. Leslie T. Lyall, p.159.

作者来自上海,现旅居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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