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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会中传销,管不管?(亚伯兰)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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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兰

本文原刊于《举目》80官网2016.11.30

 

做生意不是坏事,很多敬虔爱主的基督徒,诚诚实实地做买卖,负责任地照顾客户的需要,并不唯利是图。口碑好,生意越来越好。这些基督徒亦拿出收入的十分之一作奉献,有的甚至超过十一,来支持其他宣教或慈善的工作。这实在是美事。

不过,我们这里要讨论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及管理在教会里面进行的传销(又称“直销”,编注)活动。有人说没问题,有人说不可以,有人说只眼开、只眼闭,不需要太过紧张。真是众说纷纭。

 

为何如此具争议性?

为什么在教会里面的传销活动会如此具争议性呢?我想原因有以下几个:

第一,教会是敬拜上帝的圣所,亦是传福音及栽培灵命的地方,不应用来谋取金钱、利益。圣经不是说“你们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参《路》16:13)吗?

第二,弟兄姊妹之间的关系,应建立在“互助互爱”此单纯的基础上。对一个人好,关心他,纯粹是因为基督之爱的激励与榜样,不是想在他身上做成一笔生意。若有谋利的企图,基督徒彼此的关系一定会变形及变质,后患无穷。

第三,若传销的形态是传销(multi-level marketing,俗称“老鼠会”),并利用基督徒之间的“互信”和“网络”达到传销目的,情况将会变得非常可怕。“爱的网络”,会转化成为“传销的网络”。

很多慕道朋友是因为厌倦社会里面的利欲熏心,才走进教会里面,追求心灵的洁净及人际的单纯互动。结果进来之后发现,教会与社会没有什么两样,都是为著利益而故弄玄虚、你争我夺、甜话和大话一大堆……这叫人怎么能在此环境中遇见基督、相信基督?

第四,在买卖的过程中,可能买的一方有诚意,卖的一方亦诚实。但交易完成后,买的一方(或被服务的一方),常觉得不满意(不是价格太高,就是服务不足,有时甚至觉得被骗)。然而因为是“弟兄姊妹”,再加上当时真的是“你情我愿”,所以就不敢,亦不好意思向售方说好说歹。当一肚子全是闷气时,很可能找其他会友“透透气”。

“透气”很容易变成闲言、谣言。事非不胫而走,终必走到卖方的耳中。卖方即感到买方在后面恶言中伤、破坏别人声誉,很可能立刻发动战争,弄得天下大乱,最后两败俱伤。教会的见证亦受到很大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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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教会的几个建议

以上所提说的,并不是个别事件,而是教会中常见到的现象。所以教会的牧师、长老、执事,在此等事上应特别注意,免得仇敌撒但趁此机会攻击教会。在这里我们提出几个建议,供教会参考:

一、教会存在的目的,是敬拜真神、传扬福音、造就门徒、信徒相互帮助。我们要竭力保守此纯一目的,不要让其他目的或企图使这目标变质。

二、若你是“卖”的一方(无论你所卖的是物资或是服务),虽然你是诚实的生意人,心中亦是想帮弟兄姊妹买到优质的产品及服务,但都不宜主动向会友或慕道朋友招揽生意,免得他们对我们的爱心与热诚有所误解。

如果你还是教会领袖(牧师、师母、长老、长老夫人、执事、执事夫人、主日学老师、小组长等),更应特别小心。因为这样的人,多多少少会被视为教会中有“权”的人,因此更应尽量避免被人误会“以权谋私”。

如果是弟兄姊妹(买方)主动找你购买物资或服务,那就另当别论。卖方可酌情低调运作,不可借此在教会中作宣传,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三、传销/直销活动,是建立在人际关系的网络上的。传销公司教你的第一件事,就是向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同事等推销产品。为什么?因为这些关系中,已有一些先存的“互信”元素,生意比较客易做成功。如果教会中出现传销,那么信徒之先存互信的关系,立刻就会变质,变成得利的门径。

因为可见到那即时的利润,传销网络会变得越来越大。再加上什么人都可以做:有正职的可以做,没正职的也可以做;上班的可以做,家庭主妇亦可以做;教授可以做,学生也可以做……一下子整间教会都热起来,全民下海。

这样一来,教会的属灵生态会大大改变。每个新朋友、每个新关系,都可能成为传销/直销的机会。但对于新朋友,一旦发现教会的人对他好,背后的目的是在他身上做成一笔生意,或邀请他入会成为下线,那么无论他信主、未信主,都必定却步,不敢亦不想加入这样的教会。褔音的工作必受到负面的影响,基督的名亦必受到亏损。

 

结语

一、从事传销/直销的弟兄姊妹要小心,不要利用肢体间的关系作为传销活动的平台,例如请弟兄姊妹到家吃饭,饭后即开始推介产品及服务,等等。

二、传销的弟兄姊妹不要主动地向其他肢体推销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如果有人听闻你的产品很好、服务很好,想向你索取名片或资料,那么你可以告诉他,可以在别的时间、别的地方,谈你的产品或服务。教会应是敬拜上帝及信徒单纯相交的地方。

三、传销活动容易与教会的人际网络交错重叠,因此无论产品及服务多好,都会使弟兄姊妹之间的关系变质,信徒之间的互爱互信也受到亏损。为此缘故,教会应按“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10:23)的原则,劝喻弟兄姊妹,在教会内,在弟兄姊妹之间,不要参予传销活动。

 

作者毕业自韦敏斯特神学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

2 responses to “在教会中传销,管不管?(亚伯兰)2016.11.30”

  1. Luke Avatar
    Luke

    什么叫做传销的形态是传销?我觉得作者并不了解网络行销(multi level marketing), 导致文中将网络行销比喻成老鼠会。网络行销是一种商业模式,存在至少30年以上。而老鼠会比较类似庞式骗局,它以类似网络行销的方式进行。我们不会把网络购物比喻成网络诈骗,因此不应该把网络行销比喻成老鼠会。希望作者发表文章前对 相关课题有更深入的认识, 以免误导读者。

    1. Chen HanJie Avatar
      Chen HanJie

      小编回复:谢谢你的留言,也给作者提出了好棒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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