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還有時間,去和好吧——從鍾馬田與斯托得的分裂談原則與包容(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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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宗寧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6.12.16

50年前,1966年10月18日,在福音派聯盟(Evangelical Alliance)大會上,由於對教會當如何合一產生分歧,英國福音派的兩大支柱,西敏教堂(Westminster Chapel) 的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 1899- 1981),與眾聖徒教堂(All-Souls Church)的斯托得(John Stott, 1921- 2011),就此分裂。

 

合一未成,反添鴻溝

鍾馬田與斯托得兩位牧者,都深受福音派信徒喜愛。他們牧養的教會,都有許多信眾。他們兩位也都經由校園團契(Inter-Varsity Fellowship)而深受大學生的歡迎。

從二戰結束後到60年代,英國盛行教會合一運動。

雖然一些宗派也追求形式上的合一。如,英國國教聖公會一方面與從18世紀末就分離的衛理公會談合併,另一方面還向羅馬教廷表示意願。此外,以蘇格蘭為主的長老會也在與公理會(Congregationalist),談成立一個聯合改革宗教會。但這些似乎都與福音派的合一運動無關。

英國的福音派,組成福音派聯盟(Evangelical Alliance),在1965年開始,計劃每年舉辦一次全國福音派大會(National Assembly of Evangelicals)。

1966年10月,第二次大會在倫敦中心的衛理公會西敏中央會堂(Methodist Central Hall,Westminster)召開。大會由斯托得主持,鍾馬田為主要的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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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馬田在他的致辭中,呼籲福音派在形式上也要合一,來配合信仰上的合一。他為當前福音派的分散感到悲哀。福音派的信徒分散到“各個宗派裡,顯得軟弱而且失去影響力”。

他指出,福音派信徒需要對“教會分裂”負責,因為我們在有形的教會裡互不相屬,又與不相信福音核心的人在有形的宗派裡聯合為一。他提出:“我相信教會合一,福音派的合一。福音派信徒不應該對只在教會外聯合感到滿足。”

他呼籲福音派信徒,“成立一個福音派教會的聯合組織”。至於什麼是“聯合組織”,他沒有解釋。但是,很明顯的,可能就是要福音派的信徒退出他們現屬的、被認定為“在信仰上混淆” 的宗派,另行成立“福音宗派”。

鍾馬田的致詞出人意料,但大會主席斯托得的回應更令人吃驚。

在一般的大會裡,有個不成文的條例:大會主席除了維持議程順利以外,還要在講員講完之後,禮貌性地向講員致謝。

然而,斯托得卻站起來,公開批評鍾馬田。他從歷史與聖經的觀點批判,認定鍾馬田的提議是錯誤的:

1. 從歷史來看,英國國教乃是改革的新教。教會的39條信條以及“共同禱告手冊”, 都是以聖經為基礎。所以,英國國教的真正主人是福音派。如果要退出,應該是自由派與天主教退出,而不是福音派的信徒。

2. 從聖經教導來看,新約裡許多教會也是在信仰上不清楚、道德上敗壞,像哥林多教會、撒狄教會(參《啟示錄》3:1-6)。

聖經告訴這些教會的信徒,要持守真道,抵擋假師傅,但是並沒有要這些信徒離開教會,另起爐灶。

3. 從務實的角度來看,在英國國教裡,福音派有許多傳福音的機會。如果退出,將講台讓給假師傅,那是自暴自棄。如何對得起信眾?

說到這一點,斯托得及其同工,包括巴刻(James Innell Packer, 1926。編註),其實都在英國國教內部大力抵擋異端邪說,對自由派及天主教的錯誤尤為批判。他們正面對抗假師傅與不信派的主教,從未妥協。

斯托得後來為自己濫用主席的權力向鍾馬田道歉。可惜,傷害已經造成。大會本來要談福音派的合一,沒想到反在福音派之間劃下了鴻溝。

 

近年來宗派之整合

基督徒都認同,基督的教會應該只有一個。在英文裡,那就是大寫的C開頭的Church,或稱為大公教會。不過,在2,000年的歷史中,因為各種因素,基督的教會四分五裂。

基督的教會應該合一,這是聖經的教導,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歷史上信徒多次努力,想整合分裂的教會。下列是最近兩三年內,比較受矚目的幾項努力:

1. 2013年,梵蒂岡與路德會世界聯盟(Lutheran World Federation),共同發表了文件《從衝突到交往》(From Conflict to Communion)。文件聚焦於過去50年來的對話,而不是5個世紀的抗爭。(參《美國福音路德會批准與天主教認同的文件》。編註)

2. 2016年美國福音路德會(Evangelical Lutheran Church of America)在紐奧爾良召開全美大會。與會者以931票對9票的壓倒性多數,通過《途中的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Way: Church, Ministry and Eucharist,又譯為《在路上的宣告:教會、聖工與聖餐》。編註)。

在大會通過這個宣言後,福音路德會的執行主教伊麗莎白•伊頓(Elizabeth A. Eaton)宣佈:“我們雖然還沒有達致合一,但是我們已經走在合一的路途上。《途中的宣言》幫助我們更加體認與我們的天主教夥伴合一,更與所有的基督徒合一。”

500年前,馬丁•路德在威登堡教堂前,張貼了《九十五條論綱》,是他與天主教辯論的95條。而《途中的宣言》,則包含了32條“同意的條文”,即,在某些方面,路德會與天主教已經觀點一致。這些條文也獲天主教美國主教會的“基督教與其他宗教事務委員會”的肯定。

3. 2016年3月,蘇格蘭教會(長老會)全體會員大會,通過一項決議,即,與英格蘭教會(聖公會)互領聖餐、共同宣教。稱為哥倫巴宣言(Columba Declaration)。

4. 2016年2月中旬,羅馬天主教的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訪問墨西哥。俄羅斯正教的主教長克里(Patriarch Kirill),也在同一時間訪問拉丁美洲國家。2月12日,他們於古巴的哈瓦那國際機場會面。

這是自1054年,東西方教會領袖分裂之後,近千年來,羅馬公教的教宗與俄羅斯正教的主教長首次會面。(參《羅馬天主教教宗與俄羅斯正教主教長在古巴相會》。編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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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6年10月31日(路德改教紀念日),教宗訪問瑞典,主持與路德會共同的崇拜儀式,在崇拜中使用了一個天主教與路德會的“共同禱告儀式指南”(Common PrayerFrom Conflict to Communion,編註,正式開始一年之久的改教500週年紀念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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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在細節當中

在教會歷史上,為信仰差異尋求和解的,除了鍾馬田與斯托得在1966年的會議以外,最有名的是1529年,馬丁•路德與慈運理(Ulrich Zwingli, 1484-1531。又譯茨溫利。編註)的馬爾堡對話(Marburg Colloquy)。

在1517年馬丁•路德張貼95條論綱之後不久,慈運理也在瑞士蘇黎世,開始改教運動。不過,慈運理是在政治層面推行。他的神學觀念,是與瑞士弟兄會的同僚共同發展出來的。

1524年,馬丁•路德在威登堡的原同事卡爾斯塔(Andreas Karlstadt),寫了3份文件,否定基督在聖餐的餅杯中同在。慈運理看後,認同這種看法。路德則堅決反對。

慈運理認為,聖餐只是象徵性地代表最後的晚餐。對此,路德著文強烈地表示:“基督的話——‘這是我的身體’,迄今堅定地與狂熱分子對立。”

德國黑森的菲利親王(Prince Philip of Hesse),希望新教各派能成立聯盟,於是邀請馬丁•路德和慈運理到馬爾堡(Marburg)會面,討論彼此的分歧。這次的見面即稱為“馬爾堡對話”。

從1529年10月1日進行到3日,他們對話的結論寫成15條馬爾堡信念。雙方對其中14條達成共識,但是對第15條,基督與聖餐餅杯的問題,無法一致。據說最後,路德告訴慈運理,“你我不屬同一聖靈”,然後離開。

這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兩年之後,慈運理在蘇黎世被天主教軍隊突襲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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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有諺語:“魔鬼在細節當中。”(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這個比方用在這裡,不知道是否合宜,但是,在教會歷史上,確實有不少次,雖然雙方有心合作,卻總因最後的細節,被魔鬼阻擋,無法達成合一。

路德與慈運理,鍾馬田與斯托得,就是兩個例子。雙方都是受敬重的教會領袖,卻因為堅持細節(自認為真理),不能與弟兄達成合一、彼此尊重。

 

著還有時間,去和好吧

面對信仰,我們是應堅持原則,還是彼此包容?是一切都堅持原則呢,還是無論如何都彼此包容?有沒有一條清楚的界限?

現今我們常常在教會裡“堅持原則”,絲毫不妥協。我們輕易就認為自己是對的,我們的看法就是原則。

馬丁•路德堅持認為,基督在聖禮的餅杯中同在,因為聖經教導:基督在被賣的那一晚,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掰開,說,這是我的身體。既然基督自己說,這是我的身體,我們豈可像慈運理那樣,說這只是象徵?

馬丁•路德認為這是原則問題,是不可妥協的。基督既然說是祂的身體,我們怎麼可以說不是呢?所以,路德堅持自己的意見是有原因的。從這個角度來看,他不能接受慈運理的說法,也是合理的。

不過,主耶穌也說過,祂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難道主耶穌真是葡萄樹嗎?當然不是。所以,當主耶穌講祂是葡萄樹的時候,只是一種象徵。如此,慈運理也是有道理的。我們怎麼知道主在最後晚餐時,不是使用了象徵的說法呢?

本文的主旨不是釋經,而是討論,我們對自己的認知應該堅持到什麼程度?我們認為是原則性的問題,固然該堅持,但是,我們至少該有些雅量聆聽別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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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我到俄羅斯培訓。剛好遇上復活節,弟兄帶我去“參觀”一個東正教教堂的復活節崇拜儀式。

那位東正教的神父講基督的復活。他說,基督的復活,絕對不是書本上說說而已,而是又真又活的身體復活。我聽到這句話,不得不說,他當然是我的弟兄。他相信基督的復活,我怎麼不承認他是弟兄呢?

基督的教會應該是合一的,但是我們因為各種“原則問題”,而無法合一(至少形式上無法合一)。

筆者的看法是,我們盡量將信仰上不可妥協的“原則”減少,只保留核心的部份(三位一體,基督代死,因信稱義等等)。不要因為非核心的差異,而將弟兄看作路人。(參《這是教會的立場──談教會如何避免神學之爭》/林祥源 》。編註)

我們需要學習包容。即使我們不能在宗派上合一,至少要在靈裡,彼此承認是弟兄。

馬丁•路德堅持原則,卻失去了慈運理這位好弟兄、好戰友。斯托得堅持原則,也因此失去了鍾馬田。

我想,當我們在基督台前站立的那天,主耶穌說不定叫那個我最看不順眼的弟兄站在我的旁邊,看我如何與他相處。就好像馬丁•路德可能要站在慈運理的旁邊,斯托得要站在鍾馬田的旁邊那樣。

與其到那天,還不如趁著有時間,去跟弟兄和好吧!

 

作者現居加州橙縣。

2 Comments

  1. 根據英國神學家麥葛福的《全民神學家巴刻》一書中提到,當時鍾馬田牧師講完之後台下的年輕牧者都「熱血沸騰」,斯托得牧師發現他如果不出面阻止的話,可能就會有很多牧者當場離開自己的宗派。我認為斯托得牧師當時看似不僅甚且有失體統的發言是有長遠考量的。當然付出的代價就是失去了鍾馬田這位珍貴的神學家。

    • 無論如何,都在神的手中!也求神繼續興起更多像鐘馬田、斯托得一樣的牧師牧養群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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