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屬靈領袖及屬靈導師的培養(黃藥師)

黃藥師

本文原刊於《舉目》50期

       一個月前,有位姐妹告訴我,一位她多年來敬重、並給予她很大幫助的知名牧者,最近卻因為“教會增長”的壓力,運用“政治”手腕,由其手下的青少年傳道背黑鍋,開除了一位忠心擺上、努力服事的青少年輔導。她現在不知道該如何面對這位耍手段並撒謊的牧者……

        過去一年來,我聽到台灣及北美華人教會傳道人出問題,不下10件。有的是牧者聯合長老或教會長執,在台面下假造理由,排擠其他牧者,或趕走傳道人,卻在台面上裝好人。有的是牧者為了自身的利益,搞分化及鬥爭。

       還有一個,是某教會當初藉牧者的名字,購買了不動產,現在這牧者不願意過戶還給已設立財團法人的教會。另有牧者以“世襲”的方式,將權、位傳給妻子或孩子……這當中不乏知名講員,或神學院教授級的牧者。

        雖然我聽到的這些事,都算不上醜聞,沒有大到上新聞,華人教會(或華人文化)也習慣於“包容”,但我確實難過、憂心。我難過的不是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因為教會本來就是罪人的聚集,我難過的是,事情發生後,那些牧者及教會領袖不面對問題,反而繼續“玩”教會。我憂心的是,屬靈的領袖在哪裡?屬靈的導師又在哪裡?

核心是什麼?

        一般來說,我們審視傳道人或教會,大多是看外表的,而且不知不覺中,是根據世界的價值觀來判定的(教會的人數有多少?有沒有增長?聚會、活動有沒有果效?該傳道人與他人的關係是否融洽?是否受大家的愛戴?等等)。

       然而想想,用這樣的價值觀,來審視耶穌在世上3年多的服事(救贖的行動除外),祂算是成功還是失敗呢?根據福音書所描述的、當時看得到的果效,我們恐怕會驚訝地發現,答案是否定的。

        然而祂的服事,絕不可能是毫無果效的。那麼,耶穌的服事,重點到底是什麼呢?帶來的影響又是什麼?我們如何以祂為榜樣?

        綜合福音書的記載來看,耶穌3年多的服事,有3個核心目的:

        一是為世人贖罪(這點我們不能做,但要傳揚)。

        二是事工,譬如:講道、教導、傳福音、醫病、趕鬼等等(目前教會或傳道人可以做這些)。雖然,耶穌大有能力,幫助和吸引了很多人,但在當時,真正因祂的事工 而一直跟隨祂的,卻寥寥無幾,果效不如我們想像得好。

        三是訓練門徒及教會領袖。耶穌在世上3年多的服事,花時間最多的,就是和10多個核心門徒生活在一起,帶領他們。除了教導以外,還和他們朝夕相處,示範如何敬虔地生活及服事,藉由日常生活教育他們。並且,在他們“見習”一段時間之後,差派他們出去“實習”。

        祂這樣花時間訓練出來的門徒,在祂受死、復活及升天之後,建立了祂在地上的身體——就是教會。這個身體長成全世界的教會及基督徒,而且還在不斷地成長。耶穌服事的果效大不大呢?

反倒成最弱的

        然而,門徒及領袖訓練,卻是現今大多數教會最弱的部分。教會的財力、物力和人力資源,花在門徒及領袖訓練上的最少。根據我牧會的經驗及觀察,只要教會建立數年之後,教會的人力幾乎都消耗在維持既有的活動及運作上。就連傳福音都很少,就更不用說門徒及領袖訓練了。

        一年多前,一位在北美牧會的學長,和筆者分享:他知道門徒或領袖訓練是牧會最重要的事,但是回顧10多年來,他在台灣及北美的牧會,他猜想會友記得的,都是他辦了什麼活動。他覺得沒有什麼會友被他訓練成了門徒。

        他更感慨的是,除了“上課”的方式之外,他不知道還有什麼方法進行門徒訓練。他和妻子都在教會長大,但回想起來,他們的教會,都沒有門徒訓練的事工。

       筆者夫妻討論後也發現,雖然我們有幸得到過個人性的門徒帶領,但過去所待過的教會,除了“上課”的方式之外,也真的不曾有什麼計劃訓練門徒。門徒訓練,似乎是教會常說的詞,而不是真正有計劃、具體進行之事。

        筆者認識一位有經驗的北美牧師,退休後,退而不休,到一間更有需要的華人教會全職牧會。該教會有近150人。 3年後,筆者問他,教會培訓出幾位門徒,可以一同來牧養教會?他的答案是一個也沒有。

一次特殊體驗

        我在一年半前,在美國參加了一個很特別的領袖訓練,名為“領袖行軍”,由從事北美及亞洲城巿牧者栽培事工的胡牧牧師,首次帶領了這次實驗性的領袖訓練 (註)。這個訓練,上課的時間不到一半,乃是透過生命交流、遊戲、團體生活、個人獨處、挑戰体能及膽識等等,幫助我們在各方面成長。

        在這個訓練當中,我發現有兩點,是我過去沒有注意到:

        一是,當我們列舉出心目中的好領袖有什麼特質吸引我們,我們列出在品格及群體關係上的特質,比在呼召及才幹方面的特質,要多得多。但是我們在裝備及選擇傳道人或教會領袖時,卻較多著眼於才幹或呼召的考量,這豈不是有點矛盾嗎?

        二是,全方位(基督——與神的關係,群体——與人的關係、品格、呼召和才幹)屬靈領袖的培養,乃是經由環境性(靈修性的、關係性的及体驗性的),及內容性(教導性)共4種途徑來達成的。

        但是,大多數主流教會及神學院,訓練、裝備領袖,卻是以上課為主。我們可以從圖表三、四看出來,這樣的方式,只為屬靈領袖成長提供了一小部分養分。那其他的部分要如何達成呢?

        如果培養教會領袖從一開始就已有如此大的偏頗,那就不只是“屬靈導師在哪裡”這樣的問題而已,而是要回到更根本的問題:要怎樣培養屬靈的導師?

劣幣變良幣?

        最後分享最近半年讀的兩篇文章,一篇是美國改革宗神學院教授約翰‧弗蘭姆(John Frame)的《新型神學院提案》(《教會》2010年9月總第25期)。該文針對傳統神學院教育在教牧人員的品格培養及靈命建造上成效不彰,進行了反 思,並提出革新方案,建議回歸神學院制度建立之前,透過榜樣及體驗來訓練教牧人員的“師徒”制,神學院徹底放棄學術模式,成為“新的神學院”——教師、教 牧預備人員,以及家屬,一起生活(包括一起吃飯),一起工作,形成一種基督徒社區。如此,他們能真實地認識對方,知曉對方的生命建立,一起學習,一起成 長。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 1972 年,弗蘭姆博士就完成了這篇文章,卻被6家期刊拒絕。直到1979年,才首次公開發表。2001年,他對該文略加補充,再次發表。

       遺憾的是,弗蘭姆博士的提案,未見被採用及實踐。筆者在10多年前進神學院時,就已見神學院的老師及教會的牧者、長執,對神學教育提出反思及質疑,原因都與弗蘭姆博士的類似。然而卻未見主流神學院有什麼“轉向”。

        另一篇是在北美牧會的劉同蘇牧師的《帶土移栽──北美大陸同胞中植堂模式初探》(《舉目》第14期)。該文反思了北美某些大陸同胞牧會、植堂的失敗經驗,提出“帶土移栽”的植堂模式。

        巧的是,這篇探討植堂實務的文章,所針對的問題,也正是教會“核心同工群”的品格及靈性問題。該文強調的,就是植堂的成敗不單取決於“核心群”的量,更是取 決於“核心群”的質。除非“核心群”的質與量足以影響所帶領的會友,否則“核心群”反會被會友的惡質性拖下去。簡單地說,最終是 “劣幣變良幣”,還是“劣幣逐良幣”,是植堂或牧會成敗的關鍵。

        這兩篇文章,雖然一篇談的是神學教育,另一篇談的是牧會、植堂的模式,但兩篇文章都針對同樣的問題:培養與訓練教會傳道人及領袖同工,關鍵是生命的轉化及靈命、個性的塑造。我相信所有的傳道人及教會,對此都深有同感!

        讓我們不再紙上談兵,或因為沒有勇氣跳脫傳統、舊有的神學教育,及牧會、植堂的框架,而束手“待斃”﹗讓我們情願付出代價,不再追求服事的外顯的成就,先好 好地將我們的焦點及資源,放在教會領袖生命的轉化及靈命、個性的塑造上。這才是教會走得遠、好的生命特質能傳承下去、對弟兄姊妹及周遭的社會與世界帶來深 遠影響的基礎。

註:讀者有興趣了解或參與“領袖行軍”的,可以電郵胡牧詢問LeaderTrek777@gmail.com

作者出生於台北,原在台灣及北美牧會,現在英國進修博士學位,並從事生命轉化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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