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的人性(肉身)是受造的?是有罪性的?——驳大卫·鲍森(David Pawson)“耶稣的肉身带有罪性”(奉知)2017.06.15

奉知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17.06.15

 

前言:大卫·鲍森在其讲道“The Word Became Flesh”中,有基督论上的异议论点。有信徒来信问及其论点,这原是笔者回复此信徒的一封公开信。

耶稣的人性(或肉身)是否受造?耶稣的人性是否有罪性?就这两个问题,我查考了持此观点者所引述的经文,翻阅了教会历史对此问题的论战,参考了今天纯正的基督教会的立场,并请教了神学界的主仆。结果发现,几乎众口同声,否认“耶稣人性(肉身)有罪性”,指该论错谬、异端。而对耶稣人性受造的问题,看法则不一致。兹将我读到的资料,以及我的观点,陈述于下,请弟兄姐妹察验。

 

耶稣的人性(或肉身)是否受造?

1.简介早期教会之争辩

初代教会面对许多异端,第一、二、三世纪就有诺斯底异端(Gnosticism)出现,说耶稣没有真实的人性和肉体,只是幻影。使徒们驳斥了这种异端(见《约翰一书》等)。第四世纪以后,有关基督论,更多细节被讨论,也更多的异端出现。325-529 A.D.的200年间,举行了多次大公会议,即为争辩异端问题。

亚流派异端,否认耶稣的神性,认为耶稣乃受造,不是神,不具有神的本质。尼西亚大会定其为异端。尼西亚信经特别阐明,基督是上帝的独生子,是“受生”的(编注:希腊原文为γεννηθέντα,英译为begotten或born,意思是被生出,受生于圣父),不是“受造”的,是与父一体的。

后来,涅斯托留派提出耶稣有二个位格(person,编注)、二个本性(nature)——神性和人性。因此被以弗所大会定为异端(其实涅氏并非如此主张,内中有政治斗争因素。马丁·路德就否认涅氏为异端。在此不冗述。)那个时期另有一位修道院长犹提干(Eutyches),则持完全相反的意见。他提出一位一性论:耶稣只有一个位格(神格)、一个本性(神性)。耶稣的人性被神性吸收了。亦被教会大会定为异端。

西元451年教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加克墩信经》,强调耶稣的一个位格(神格)、两个本性,即神性与人性。并严加说明:此二性不相混乱(inconfusedly),不相交换(unchangeably),不能分开(indivisibly),不能离散(inseparably)。《加克墩信经》与《尼西亚信经》一样,皆为基督教之正统神学。现今主张耶稣人性受造论的,都会提到《加克墩信经》。

2. 为何分歧如此严重?

基督的教会(包括东正教、罗马天主教、改教后的新教),都承认由《使徒信经》,一路至《加克墩信经》的信仰告白,但为何在耶稣人性受造论上如此分歧?

持耶稣人性受造论的人认为,许多圣经经文,都是强调耶稣有真实人性的:祂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大卫的子孙,祂是“人子”,祂会饥饿、干渴、疲累、忧伤、哭泣、惊恐……所有人性,祂都有。祂也经历断气死亡。他们也引用《加克墩信经》。

反对者则表示,耶稣确是真人,但圣经里,并没有提到祂的人性是受造的。《加克墩信经》也没说耶稣的人性是受造的。不应该把人性等同受造,而应用在耶稣身上。

赞同耶稣人性受造论的人,采用了希腊思维模式中的三段式逻辑推理:1,人是受造的。2,耶稣是真实、完全的人。3,所以,耶稣的人性是受造的。若说耶稣人性不是受造的,那就是否定了耶稣的人性。

反对者则认为:无论圣经提到耶稣是神子或人子时,都从来没有说过耶稣是受造的。圣经清楚记载: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是上帝的第二个位格。祂道成肉身,还是创造主,不是受造物。

上帝的儿子降世为人,这本就是“神蹟”,是“奥秘”——“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显现……”(《提前》3:16)这件事本就超越人的理性与逻辑,是人难以明白的。

圣经上那么多的神蹟奇事,都不是理性能解释的——人子能行走在水面上?五个饼、两条鱼够五千男人吃饱?死了四天、尸体腐臭的人还能复活?耶稣复活的身体能升上高天?……都是超过理性、逻辑的,是无法解释的,是为神蹟。而圣经里最大的神蹟,就是道成肉身。且这是关乎上帝自己的奥秘。人有可能以逻辑来解释吗?

若有人同样用三段式,如此推理:1,上帝不是受造的。2,耶稣是上帝。3,所以,耶稣不是受造的。即可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这个推理,其实比受造论的推理更合理,因为它与耶稣基督的非受造位格相符。

耶稣降世为人是上帝主动的作为。世人都是被动的受造,受造的都是被动的。然而道成肉身却是上帝主动的作为。上帝是整个道成肉身的神蹟作为者。圣经明确指出,这是圣灵的大能。耶稣的降生,本就不同于所有人的出生!

3. 受造论无法解决的矛盾

若硬是用逻辑推理来证明耶稣人性为受造,会导致无法解决的矛盾——耶稣的人性是受造的话,祂就必有受造的位格。没有受造者的位格,就不是受造的。位格决定本性,若位格是“受生”,本性(神、人二性)就非受造。

世人的位格,决定世人的人性。位格是受造,本性也是受造。基督没有受造的位格,只有神的位格(祂是一个位格,两个本性,神性与人性)。若说基督人性受造,基督的位格却非受造,本性与位格不符,这就违反了圣经整全的人观。

若耶稣受造的本性与祂的位格不符,那这人性还算不算是基督的人性?再者,耶稣的神子位格里竟有受造成分,祂到底是创造主,还是受造物?祂总不能都是吧?这是逻辑上的大矛盾,更不是圣经的启示。若说耶稣的位元格里,这部分是创造主,那部分是受造物,难道基督是分裂的吗?

我个人的看法:基督信仰乃是启示的信仰。不像其他宗教,是一套人本思想体系发展出来的,是人造宗教。救恩真理是上帝启示的,若非启示,无人能认识上帝或明白救恩。既是启示的,那就应该持守一个原则:上帝启示多少,我们就说多少,不超过上帝的启示。尤其是上帝论、基督论这些涉及上帝本身的奥秘。

因此,我们只可用上帝自己的话,来解释基督的人性。圣经里从未有任何经文说基督是受造的。圣经上说,神子“取了人的样式”。又说,“道成了肉身”。我们就当这样讲解耶稣的降世为人。“取了”、“成了”等字,在希腊文圣经里,是主动语态(取了),和关身语态(成了),都不是被动语态。

其实,《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讲得已够清楚:耶稣是上帝之独生子,是受生的不是受造的;由圣灵感孕,藉童真女马利亚所生。这就是道成肉身,本就是奥秘,不是叫人去剖析、推理的。

 

二、耶稣的肉体(人性)是否有罪

认为耶稣的肉体或人性有罪性,这是异端!

有人就鲍森的论点提出辩解:《希伯来书》2章18节:“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雅各书》1章13-15节:“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上帝试探’;因为上帝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他们用这些经文说明耶稣有罪性。《希伯来书》说,祂受过试探,而《雅各书》解释了试探和罪的关系。所以耶稣是有私欲(或称罪性)的。若耶稣没有私欲,从何受试探?

对此,我的回答是:《雅各书》1章13-15节,是讲堕落了的人性。有了罪性的人(像你、我)受试探时,确实符合《雅各书》所说的情况。然而,这不是耶稣受试探的情况,也不是亚当、夏娃在伊甸园受试探时的情况。他们都是在无罪性的情况下受试探的。亚当、夏娃是堕落以后才有罪性,上帝造他们时没有罪性。更不能说,有罪性受的试探才算试探。圣经不是这么说的。

此外,耶稣所受的试探之大,力道之足,非我辈所能理解。想想祂在旷野和客西马尼园受的试探吧!撒但试探我们,杀鸡不需牛刀,一个小饵就让我们上钩了!耶稣能体恤我们所受的试探,我们却难以了解祂的。

若说耶稣没有罪性,祂因此不了解我们所受的试探,这是罪人自以为是的想法。有人埋怨过:耶稣没结过婚,祂怎么了解配偶背叛带来的伤害和痛苦?其实,上帝不但了解,而且在基督尚未道成肉身,尚未有“人性”时,上帝就已了解。

祂在旧约,呼召先知何西阿去娶淫妇,且要二度娶她,为要向以色列传信息。上帝要先知体会以色列对上帝的背叛,上帝对以色列的伤痛;并以先知的婚姻为例,指责以色列的淫乱、不忠和背叛……上帝一定要有“罪性的人性”,才了解这个罪恶的世界及其试探?显然不是!别忘了,上帝是无所不知的!

另外,圣经里的“试探”一词,有时译作“试验”(编注:有时亦译作“试炼”。中文圣经中,两词交替出现)。撒但试探人,目的是叫人犯罪跌倒。然而上帝是叫人经过试验,得蒙祝福。耶稣30岁出来传道,上帝先试验祂。祂受洗后,是上帝(圣灵)引领祂去旷野受撒但的试探。那是相当厉害的试探!耶稣胜过了魔鬼的试探,通过了上帝的考验,圣灵充满。回来后开始履行祂的使命!

亚当在承接治理大地的权柄和任务时,也经历了考验。上帝允许撒但来试探他。可惜只一个小小的试探,他就失败了。幸而主耶稣,这末后的亚当,百试百胜,挽回了第一个亚当的一切失败!

上帝拣选亚伯拉罕时,也试验他,叫他把独生的以撒献上。当他通过这试验后,上帝立时祝福他,应许他国度(参《创》22:1、15-18)。《希伯来书》11章17节,亚伯拉罕受“试验”,献上以撒。这“试验”的原文,与《马太福音》4章1节耶稣受的“试探”,是同一个字。

耶稣是以真实的“人”经历试探的——像首先的亚当在伊甸园受试探,这末后的亚当也照样受试探。他们都是在无罪情况下受试探。只是,首先的亚当失败,末后的亚当得胜。耶稣是以“人”受试探,而不是以“罪人”经历试探。是的,上帝从不试探人,撒但才试探人。上帝却试验人,目的是叫人得福(参《申》8)。撒但只是上帝的工具。

圣经启示的耶稣没有罪性:

1.救赎主必须是无罪的

上帝为人预备的救恩,是“代替”之救法:上帝以“无罪的”,代替“有罪的”;以“义的”代替“不义的”。全本圣经不断重复阐明这真理。《哥林多后书》5章21节:“上帝使那无罪(无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上帝的义。”《彼得前书》3章18节:“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

旧约里,上帝给以色列的献祭条例,严格规定,祭物必须是洁净的,没有残疾的(参《利》)。上帝憎恶有残疾、瑕疵的祭物(参《申》17:1),那种祭物不能作赎罪祭。而耶稣基督是上帝的羔羊,我们人则是“凭著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9)而得除罪。耶稣是我们的大祭司,为我们赎罪,祂乃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来》7:26)。

耶稣不只是没有犯罪,祂更是根本没有罪性,是完全圣洁的。我们是罪人,不是因为犯了罪,才是罪人,乃是生下来就是罪人,母亲懐胎时已有了罪,即“原罪”。然而耶稣的生,与我们的生不同。祂没有遗传的罪性。兹论述于下:

(1) 祂是女人的后裔

世上所有的人都是男人的后裔,是父母结合而生,是由血气、情欲、人意而生(参《约一》)。因此我们都是亚当的后代,男人的后裔。罪是从一人(亚当)入了世界,即使我们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也仍在罪的权下(参《罗》5:14),这就是原罪。

然而耶稣不是父母结合而生的,不是按血气、情欲、人意而生的。耶稣是由圣灵的大能,照上帝的应许,按上帝的旨意而生。所以祂被称为“女人”的后裔。人类中,只有祂是“女人”的后裔(参《创》3:15)。祂没有遗传的罪,没有罪性。圣经非常清晰地阐述了这真理,这在神学上是不争的事实。耶稣由马利亚所生,得到的是人性不是罪性。(有兴趣者请参附录,较详细说明鲍森的论点,与真理的争辩。)

(2)罪性即罪

罪性(或称私欲、情欲、肉体),就是罪(原罪)。我们因有罪性,所以是罪人,不是因犯了罪才叫罪人。(若如鲍森所言,耶稣有罪性,那祂就是罪人,是无法为我们赎罪的。)在《马太福音》5-7章、天国的大宪章里,耶稣亲自给罪下定义:思想意念的污秽就是罪。思想一动、念头一闪,都是罪(参《太》5:22、28等)。连敬虔的行为,如祷告、禁食,若是心不对,也是罪。

有罪性的人犯罪,是自然且必然的。保罗说:“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18、24)然而耶稣没有罪性。祂永远是圣洁的,得胜的——不论那试探有多大。上帝就是用这样一个无玷污、无瑕疵的羔羊,为人赎罪。

2.错误解经,导致混肴

大卫·鲍森牧师在其讲道中说,耶稣的肉身是带有罪性的,因为《希伯来书》2章17节:“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如何凡事相同呢?《罗马书》8章3节:“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所以耶稣是有罪身的。(附录有其讲道链接)

同时,鲍森又举出《腓立比书》2章6节:“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他说,既然有人说耶稣只是有“罪身的形状”,而不是有“罪身”。那么同样的,是否耶稣也只有上帝的“形像”,而没有上帝的“本质”呢?

这些经文必须阐明,以免混淆视听——

《罗马书》8章3节里,耶稣成为罪身的“形状”(likeness of sinful flesh),希腊文用的字是homoi,意即“likeness”(像,形状),而不是homo(same,同样的)。这是homoi与homo不同之处。所以,不可用此经文说耶稣有罪身。

当代神学家John Stott,在对《罗马书》的注释中指明,耶稣有真实人性,但没有罪性(his humanity was both real and sinless simultaneously)。前播道神学院院长鲍会园牧师也指出,“只是罪身的样式,而不是堕落的罪身。祂的一切看起来都和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

至于《腓立比书》2章6节,“祂本有上帝的形像”,此处的“形像”希腊文是morphei,指一种内在本质、属性所外显的形像。而且,耶稣本有上帝的形像,不是后来“成为”上帝的形像(好像祂后来“成为”人那样)。耶稣原本就有上帝的本质、属性,以上帝的形像存在于创世以前。把这里的形像(morphei)与《罗马书》的形状(homoi)混为一谈,是不应该的。

基本上,鲍森将人性等同罪性。他说,“耶稣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指祂该有罪性。若无罪性,怎么个相同法?“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来》4:15),若祂不在“有罪性”这一点上受试探,祂就不算“与我们一样”,也不算受试探。

这自然不是圣经上的话。祂凡事与我们相同,是指作为人。上帝造的是人,不是罪人;上帝道成肉身的也是人,不是罪人。罪人是什么?是有缺陷的人,是亏缺了上帝荣耀的人。耶稣成为人,不是成为罪人。凡人所受的试探,祂作为人,都要经历。祂站在人的地位上,凡事与我们一样,与人认同。祂甚至去受洗,以尽诸般的义。

此外,鲍森认为,《希伯来书》4章15节说耶稣没有罪,不是说耶稣生来无罪,而是说祂从未在试探中犯罪。耶稣无罪,是指祂的行为,不是指祂生来无罪性。

这显然也是错误的。的确,《希伯来书》4章15节说耶稣没有犯罪的行为,但不能因此说祂的出生有罪性。前已说明,不再赘述。

 

附录:大卫·鲍森英文讲道“The Word Became Flesh”链结

http://davidpawson.org/resources/resource/149?return_url=http%3A%2F%2Fdavidpawson.org%2Fresources%2Fcategory%2Fbelief%2Fcharacter-of-jesus%2F

鲍森在此讲道录音里(早先是Youtube),论到耶稣具有五种特质的肉身:1,Physical flesh (实质的肉身)。2,Jewish flesh(犹太人的肉身)。3,Male flesh(男性的肉身)。4,Sexual flesh(有性能的肉身)。5,Sinful flesh有罪性的肉身)。

鲍森论到耶稣从马利亚承继了罪性:耶稣是大卫的子孙,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当然有罪性,祂是经由马利亚从先祖承继了罪性。他还引了大卫的话“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将此经文用在耶稣身上。并且指出“性(sex)”不是罪,大卫的父母把罪性传给他,不是因着“性(sex)”。

 

驳鲍森:

大卫、马利亚、亚伯拉罕,所有世人,都是两个罪人生下来的罪人。《诗篇》51篇是罪人的出生,我们是天生的罪人,是罪人生的罪人。不错,婚姻里的“性”不是罪,大卫和我们承继了罪性,不是因父母有“性”的行为,而是因为他们是罪人。两个罪人结合生下来的,就是罪人。

但耶稣不同。祂不是男人生的,这是圣诞故事最重要之点!天使曾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马利亚不是在罪中怀胎的!她的怀孕,不是出于人意、不是出于情欲、不是出于血气;乃是永生上帝的灵临到她,乃是至高者的能力荫庇她。

难道上帝的作为是罪吗?耶稣说是上帝给祂预备了身体来作赎罪祭参《来》10:5,难道上帝预备的是有罪的身体?《约翰福音》1:12-13说到,当圣灵重生一个人(信主)的时候,这人就不是从血气、情欲、人意生的(这种出生是罪人天然的出生),而是从上帝生的。圣灵重生一个罪人,尚且如此,而圣灵使上帝的儿子降生,竟然带着罪性?鲍森的论点是背离圣经的异端

作者来自台湾,早年赴美读神学,现为自由传道。

10 Comments

  1. 谢谢奉知的文章,非常有帮助。尼西亚大会最大的争议就是耶稣与天父的关系,并且有非常明确的教义:耶稣是和上帝同质 (homo-ousios) 而不是类似( homoi-ousios。)罗马书8:3和腓立比书3:7都讲到耶稣和罪人的关系是类似/样子(homoi-)而不是同质(homo-)。 大卫。鲍森竟然把这两个词又颠倒过来,真的需要大家警戒异端的复燃。

  2. 《罗马书》8章3节里,耶稣成为罪身的“形状”(likeness of sinful flesh),希腊文用的字是homoi,意即“likeness”(像,形状),而不是homo(same,同样的)。这是homoi与homo不同之处。所以,不可用此经文说耶稣有罪身. 耶稣是和上帝同质 (homo-ousios) 而不是类似( homoi-ousios。
    以上两位的解释我是了解likeness”(像,形状)homo(same,同样的)是有些不同但不管likeness”(像,形状)或者 homo(same,同样的)讲的都有”成为罪身”所以耶稣降生成为人子在人的律法管制之下(罪身体会死)所以会生老死=”成为罪身”但耶稣是经由的灵(神)生的肉体但所以有人肉身的感觉-肉体痛带动精神痛再带动肉体的痛这些痛也不能使耶稣犯罪因神性是无罪但撒旦知道耶稣是神子(神). 所以撒旦在矿野里试探耶稣, 如耶稣因肉体的软弱(肉身的感觉痛带动精神痛,再带动肉体的痛生老死)而下拜屈服在撒旦的旨意下, 撒旦就坐在神的宝座上也无后来十字架的救赎. 所以耶稣因有罪身体会死而无罪的行为和思想才是完美无缺的祭物(肉身的死)得以救全人类的罪. 耶稣成为罪身的“形状”就是以上我所解说肉身会死. 不然以两位所讨论的太抽像无法解释耶稣成为罪身的“形状”的目的.

  3. 贵刊,实在是不应该刊登此文(85期47页)。作者把“罪身”和“有罪”当同一回事,断章取义认为鲍森在传“耶稣是罪人的异端”。鲍森的证道强调的是,神的儿子成了“肉身”来的(约二7),这肉身跟第一次神造的亚当一样,都不是从男人女人性行为生的,但这次更像我们的肉身,也是经过(9个月)怀胎而成。差别在,耶稣的肉身,能抵挡所有试探和引诱,鲍森强调包括所有男人最难过关的“性”引诱,亚当不能。鲍森还强调,不像亚当把肉身和罪留下,遗传给我们,基督的“罪身”不只战胜魔鬼,祂复活,而且把“罪身”在三天内消灭掉。起初的,首先的另造一个新的“身体”,等与祂再相见时才给我们,这是为什么,约翰会在启示录说祂“像人子”,不是那与他相处3年的肉体耶稣。基督来这世界,是用与我们相同的“罪身”,被钉十字架,拯救人,使人都能像祂一样有新的身体在新天新地一起作王。如果,基督在世的30多年不是用我们一样的“罪身”,而是一位没有“罪诱因子(不是罪,但会起动罪)”的神,那祂被钉十字架,就是一个(魔鬼)把戏,那才是异端,才是敌基督(约二7),我们基督徒也都被骗了。作者没有听懂鲍森的“word”,就说是异端,贵刊与作者应该道歉澄清,此网站应该下架。

    • “基督在世的30多年不是用我们一样的“罪身”,而是一位没有“罪诱因子(不是罪,但会起动罪)”的神”

      您用了”罪身”与”罪诱因子”二词解说您对鲍森弟兄教导的辩护,请请问圣经出处.
      谢谢

    • 神不犯罪,就不知道罪是什么吗?
      耶稣选择存有罪性,就犯罪吗?
      罪性是耶稣神性里的“知道罪”。
      何况神内里的奥秘人不能察清,
      何必一言论定牧者是异端?

  4. 恭喜贵刊消灭亚他那修!

    亚他那修 《信仰陈述》
    作者 gyangjianlong@hotmail.com 在 基督的人性, 神学争议
    《信仰陈述》

    亚他那修
    这个救恩出于救主,是耶和华新造的,如耶利米所说,‘为我们造了一个救恩’,如阿奎拉所译,‘耶和华在女人里造了一件新事。’这事就成就在玛利亚身上。在女人里面所造的,要说那一件是新事,唯有主的身体从未曾被玷污的童女马利亚所生。也如《箴言》以耶稣的口气所说的: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8:22)祂没有说,‘在创造万物之先造了我’,免得有人把它理解为道的神性。所以,凡是提到造物的经文都是指耶稣的身体,因为主的人性被造为’一切道路的起头’。

    《论道成肉身》,三联出版,200页

    https://theologychina.com/%e4%ba%9a%e4%bb%96%e9%82%a3%e4%bf%ae-%e3%80%8a%e4%bf%a1%e4%bb%b0%e9%99%88%e8%bf%b0%e3%80%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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