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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权力逻辑 (董家骅)2017.06.19

董家骅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2017.06.19

 

我在神学院读硕士时,和好友采访了北美某间华人教会的第一代牧者。我们问他,该教会中,第一代华人移民和第二代ABC(在美国出生的华人)之间是否存在着张力?他尴尬地笑了一笑,回答:“每个教会都不是完美的!但就我所知,我们教会的第一代移民很尊重第二代ABC。”

我那位好友就是ABC。访谈结束后,她无奈地耸耸肩,对我说:“依我从小在华人教会长大的经验,否认两代间的张力,虽然是出于善意,但往往会使事情恶化。”

 

权力结构无所不在

只要有两个人,就存在着权力结构。权力结构的产生,通常不是一个人强加在另一个人身上,而是由于处境,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对应关系。

举例来说,我在神学院教课时,与学生之间就存在着“权力结构”。有些同学和我年纪相仿,有些同学年纪甚至比我父母还大。然而在教室中,不论我怎么想,他们都视我为“老师”。

在学生中,若有人是我父母的老同学,而我们是在我父母的介绍下认识,那么又存在着另一种权力结构——他们视我为“晚辈”,我视他们为“叔叔、阿姨”。

在上述两种情况中,即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权力结构”。

教会里,许多长辈感到很无奈:“年轻人到底要什么?我们能给的,都给了!”“英文堂到底还要争取什么?英文堂人数不多,但我们还是请了全职传道人来牧养他们。”“哪有什么不公平?教会的执事都是会员选出来的。我们也给了年轻人机会,是他们自己不主动争取,才导致长执会中没有年轻人。”“不尊重第二代?为了第二代,开会改用英文了。还不够尊重他们?”

同样的,年轻人也很无奈:“都给我们了?是啊,每次需要人手帮忙搬东西,或者临时需要人当招待、义工,都找我们……”“争什么?我们没有在争什么!只希望平等对待我们,不因我们年轻而不把我们当一回事。”“公平?每次我们争取什么,都劝我们以大局为重,多数算那些已经给我们的。我们争取的,不给我们;我们没有要的,却塞给我们。还要我们感恩!”“尊重?每次开会时,只要我们提出不同意见,要么一片沉默,要么被和谐掉。我才不要开会时当橡皮图章呢!”

赋权,从认识权力差异开始

许多第一代领袖,愿意给予年轻人更多的权力,愿意年轻人参与教会的决策,却常感到是在热脸贴冷屁股。许多年轻领袖也愿意更多委身、参与教会的建造,却在大小会议中屡屡受挫、心灰意冷。

为何两方都有善意,却迟迟无善果?从权力结构的角度切入,或许可以帮助人了解当代教会中的代际冲突和对抗。

首先,我们要意识到各样权力结构的存在。在教室中,无论老师多希望和学生平等相处,都不能否认:老师有评分的权力,就导致权力不平等。同样,许多年轻人在教会长大,在面对第一代的领袖时,他们面对的是长辈,而且是看着自己长大的长辈。这些长辈无心的一句玩笑或表情,都可能被年轻人误解为“轻视”和“漠视”。

第二步,应当反思:当权力不平等时,该怎么应对。比如说,教会的长辈意识到,他们的一个眼神或表情,对年轻人的影响很大,甚至让年轻一代绑手绑脚时,他们会调整自己的言行举止,多鼓励下一代。同样,当教会的年轻人意识到,自己对长辈“过度反应”——这可能来自长期积压的不满——并看到长辈努力改变时,他们或能重新评估自己,以合作取代对抗。

漠视权力结构的存在,不能化解张力。只有正视问题,才可能解决问题。

正视,不是消除权力结构,而是创造空间,使有权者在承认自己享有更多权力的同时,主动与他人分享权力;无权者在看见自己的无权时,愿意被赋予权力(empower),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三种不同的领导模式

教会的代际冲突,一方面源自人对既存权力结构的无感,另一方面也因为,不同的世代喜欢不同的领导模式。

早期华人教会的领导风格以家长制为主。华人心理学家郑伯壎,透过研究华人企业,提出了“华人家长式领导”概念(注1)。在这种领导模式中,领导者一方面强调其权威不容挑战,要求部属毫无保留地顺从;一方面关怀部属个人的福祉,取得部署的效忠;再一方面表现出高于常人的道德、修养与操守,赢得部属的景仰和效法。综观北美华人教会的领导模式,处处可见到“华人家长式领导”的影子。

光阴荏苒,早期的魅力型领袖逐渐老迈、淡出。许多教会因受到西方法治文化的薰陶,渐渐从“家长制”转向了“法制”,力图建立制度和章程,强调程序正义。

然而,华人教会走向制度化的治理模式,未必就真的脱离了家长制。郑伯壎认为,西方法制原本强化“制度”,但在华人社会中,法制其实强化了“角色的规范”,包括“家长”这个角色(注2)。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何那么多教会在努力建立制度之后,实质的决策和主导权,仍在少数个人或家族的手中。

进入21世纪,不论是在美国土生土长的,还是从中港台移民来的千禧世代,和上一代又不一样。在领导模式上,他们更喜欢个体自治的网络式组织,强调自我领导。对他们来说,家长制或法制都可以。只要不来干预我的私人生活、强迫我,怎样治理教会都无所谓。结果是,每个人都成为自己的“家长”,像治理家族般地治理著自己,不容许任何“外来势力”介入,更规避了彼此的责任。

每种模式背后都可能有偶像

传统的家长制,反映出前现代的思维模式,强调权威和群体的共生性。法制式领导,代表着现代的思维模式,强调制度和程序正义。个体自治的网络制,则展露出后现代的思维模式,强调个体的自由和灵活弹性的组织架构。

自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以来,西方现代化已历经数百年。然而在中国,现代化不过百年历史,而且不是自发性地、从自身的文化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而是经过战争和屈辱,被迫向西方列强学习而来的……因此在华人社群中,往往可以看到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共存的现象。华人教会也不例外。

受前现代思维方式影响的人,可能会批评法制化领导太没人情味,网络式组织缺乏纪律和群体意识。受现代思维方式影响的人,可能觉得家长制太独裁,网络式组织又太松散。受后现代思维方式影响的人,则可能视家长制为“未开化”的愚民政治,法制化领导过于僵化,无法适应快速变迁的当代社会。

其实每一种领导模式,都存在着将权力来源偶像化的危险。传统家长式容易把领导者偶像化,领导者变成了上帝,领导者的决定被视为上帝的心意;制度式则容易把制度偶像化,以法规取代上帝的心意,程序取代祷告寻求的过程;网络式则容易把“自己”偶像化。无论是参与、结盟、合作或抵制,都以自我为中心来评估。成为自己的上帝,把自己的想法和欲望当作圣灵的感动。

截然不同的群体,彼此洗脚

耶稣被卖的那一夜,在逾越节的晚餐上,祂突然离席,脱掉外衣,像仆人一般用毛巾束腰,走到门徒的面前一一为他们洗脚(参《约》13:3-5)。这一晚,耶稣并没有交代门徒,在祂离开后要如何组织起来,也没有留话,把棒子交给某一个人,而是弯下身来为门徒洗脚。祂以此在门徒中埋下了一粒种子,催生了一个与这世界截然不同的新群体,一个以另一种权力逻辑而生的群体。

当时犹太社会的权力结构是:拉比与学生、主人与仆人。耶稣用为门徒洗脚,颠覆了主流逻辑——祂不只是教导门徒抽象的天国道理,更为门徒作出了榜样。

耶稣为门徒洗脚,跨越了时空的限制,揭露出各种权力结构背后的偶像——领导、制度和自我。前现代式的思维逻辑要求顺服领袖,现代式的思维逻辑强调顺服制度,后现代式的思维逻辑高举自己。耶稣跨越了文化、风俗、时代的局限,以仆人的姿态服事人,强调舍己,并邀请人效法祂。

透过为门徒洗脚,耶稣示范了神国的权力逻辑,是以权力去爱和服事。在上帝的国度里,权力不是用来操控或剥削他人的,而是用来爱和服事的。在彼此的服事中,人的生命被培育和塑造。

洗脚,是双向的。主只有一位,我们都是祂的门徒。我们被呼召彼此洗脚、彼此领导。耶稣对门徒说:“你们也当彼此洗脚。”(《约》13:14)若教会领袖只能单向地为他人“洗脚”,却没有人为他“洗脚”,他会非常孤单,甚至会以别种方式,比如“权力”和“性”,来弥平心中的孤寂。

这种高处不胜寒的孤寂,不知压垮了多少牧者和领袖——幸运一点的,辛苦撑到“善终”。也有人不幸跌落罪恶的深谷,身败名裂。耶稣吩咐门徒“彼此洗脚”,不只要彼得去洗其他门徒的脚,也呼召其他门徒为彼得洗脚。

彼此洗脚,今天还做得到吗?我们无需完全复制《使徒行传》2:43-47中的初代教会,而应视其为见证,从中看到罗马统治下的犹太人,如何被圣灵引导、以耶稣为榜样,转化成为全新的群体!

不论在北美、欧洲、港台、大陆,华人教会中永远存在着各式的权力结构和潜在的权力斗争。然而,除了顺着权力结构的张力彼此相向,我们还可以选择效法耶稣,以洗脚代替斗争。初代教会即是见证,激励我们在现今的环境中,成为彼此洗脚的群体。

1.郑伯壎,《华人组织中的权威与领导》,《华人的心理与行为》,叶光辉主编(台北市:中央研究院,2013),169。

2.同上,163。

作者现在洛杉矶台福基督教会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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