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同性伴侶證婚?——一場由靈修大師掀起的屬靈風暴(王敏俐)2017.07.31

王敏俐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

 

近日,靈修大師畢德生接受宗教新聞社(Religion News Service)的Jonathan Merritt採訪,談及同性戀議題時,記者提問:如果今天還在牧養,是否會為教會的同性伴侶主持婚禮?令人意外的是,畢德生給出肯定的答案:“會的”。

畢德生是溫哥華維真神學院靈修神學的榮譽教授,也是馬里蘭州貝艾爾市我王長老教會創會牧師,著有30多本書,其中也包括以當代語言來改寫的《信息本聖經》(Message Bible)。當代靈修大師在同婚議題上的回應,一石激起千層浪,震撼了整個北美的福音派教會。

受訪24小時後,畢德生改變了先前的說法:“澄清一下,我確信聖經中對婚姻的觀點:一男一女。我確信聖經中對所有事情的觀點,”畢德生在《華盛頓郵報》發佈的長篇聲明中表示, “當這位採訪記者提出這個讓人為難的問題時,我當時表示肯定”,“但經過進一步思考和禱告,我想撤銷這一說法。” “這並不是說我不尊重教會,不尊重更大的基督的身體,和歷史中合乎聖經的基督教觀點和婚姻教導。而是說,作為他們的牧師,我仍然愛這樣的情侶,歡迎他們來到我這裏裡其他人也是一樣。”

在同婚的議題上,神學家巴刻在2002年所寫的《我為什麼走了》(Why I Walked)中有相當清晰的論述:

“在我們後基督教、多元信仰、正逐漸改變的西方世界中,古代宗教專家的相對性權柄,現在已經被改頭換面。而有另一個觀點,上帝永不改變話語的絕對權柄,是我們必須學習、信仰和遵從的──這是主流教會一向的觀點,不管世人怎樣想。

“事實上,不同的‘解釋’反映出什麼才是決定性的重點:一方的觀點是,對基督徒來說,聖經的教義和道德教導,一定是具有最終的決定性;而另一方的觀點則恰恰相反。對抱著相反觀點的人來說,最終決定性並非取決於聖經的話語,更確切地說,那是取決於他們頭腦所想出的解釋,意欲讓聖經的教導來配合世人的智慧。”(註)

 

關於上帝對婚姻中一男一女的心意,既然在聖經與神學中的依據如此清晰,為何我們在實際生活與實踐中會產生那麼大的拉扯與爭議?事實上,聖經教導與當代價值文化對立的處境當中,我們觸及每一個由教義延伸至實際應用的生活準則時,常常難以找到一個真理與恩典之間的平衡。這是歷世歷代基督徒必經的掙扎與尋思,回答這些時代處境中的問題之時,彷佛“是”與“不是”都非正解。

在耶穌的時代,摩西律法與羅馬帝國殖民的文化處境之間,彷佛也存在著極大的張力。《約翰福音》中,行淫時被抓的婦人是否該被石頭打死呢?在遵守舊約摩西律法與身處羅馬帝國殖民無法妄自行刑的處境中,若耶穌回答“不應該”,那就是徹底顛覆了舊約中的道德底線;若耶穌回答“應該”,則是公然挑戰了羅馬帝國執政者的權柄。當耶穌回應,無罪的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時,究竟是鴕鳥式的規避了兩股張力之間的衝突,還是顯出了上帝的恩典與智慧?

而在當代,聖經中的婚姻定義與同性婚姻之間的對立,是我們這個世代的基督徒無法逃避的難題與挑戰。若我們選擇與同性戀群體徹底切割時,我們失去了服事他們的機會;若我們選擇進入這樣的群體中,是否就代表我們認同他們所呈現出來的意識型態?

不管是畢德生,或是我們,當我們在面對這個界線的取捨時,都很難找著一個適切的平衡。靈修大師畢德生在這個風口浪尖議題上險險的跌了一跤,如果今天換作是我們,是否真有靈巧如蛇的銳利與智慧,來面對與回應?

註:

英文原文(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03/january/6.46.html

翻譯參考(http://mp.weixin.qq.com/s/cQJkkvIrR23-k-kdy22jcQ

 

5 Comments

  1. 很佩服作者不懼的提出這敏感又会令人逃避的話題. 我个人很喜欢戴德生的作品,特別是其中流露出的对社会非主流族群的关怀,我想当天他回答問題时必是基於此心急脫口而出,老人家是个童真而心急口快的人,並不会認為在回答巖肅的神學問題也忘了大眾傳播所造成的可怕後果,应是一时口誤而不是立場改变吧. 他老人家说錯話的机会应是比我們更少(只是沒有人会報導我們的过失而己),而我們又将他尊為大師(他可能並没有這樣的想法),因此一时疏忽忘却了社会責任的重担,我相信以後這樣的震慽事件並不会停止発生在其他人身上,「不以人举言,不以人廢言」可能是比較好的自省方弍.
    对同性恋者的態度与对婚姻看法的坚持是兩种不同的議題,同性恋者个人对社会所造成直接的傷害並不会比我們這些罪人多(我说的不是那些帶有特别动机的同性戀組識或是政客,而是戴德生眼中耒到教会中的訪客)而因自身行為招致從神和人而来的刑罰痛苦却是加倍的,在牧師的眼中应是憐恤多於審判,教導多於責難,接納並不代表讚同(經上題到不可和其耒往吃飯的某些人反是指曾蒙恩典却又興风作浪的人),服事人的軟弱但不姑息罪惡是主愛的–体兩面(主对敍加城撒馬利亞婦人的呼召),
    在加拿大取得牧師執照时必需簽署有義务為人証婚條款,如果拒绝就会被政府撤消執照或是吃上官司,有位牧師曾对我说,簽署條款是為了有更大机会去牧会傳福音,但如果真是有人因我不為同性婚姻証婚告我.,我情願入嶽,因為本末不能倒置,有誰敢為神所咒咀的祝福呢?而他平时对来到教会的同性恋者訪客却是一樣的关懷接待. 我想在神的愛裏是沒有懼怕的.
    同时我也想到另一位作家楊腓力 Philip Yancey 和香港的楊牧谷弟兄 在他們的許多作品的記敍中反映出我們作為基督跟随者的盲點.当然他們的某些作品並不太被华人教会的牧師鼓勵阅讀,原因是這面鏡子太清楚了, 另有一位神父廬雲 Henri Nouwen本身是有特別的性取向,但他選擇独身去服事別人,在他的作品中常流露出這樣的挣扎,但也使他的服事更貼近人更接近主,
    真希望因為戴德生這位老弟兄的一次口誤、能引起我們对塵封已久愛的反省,這也不枉他说错話所付的代价了.

  2. 今夜有些失眠,不寐之夜打開久未關注的臉書,看到這篇文章。首先感謝作者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觸動這個敏感主題,其次是看到作者在“畢德生在這個風口浪尖議題上險險的跌了一跤后”,似乎還想對這條鋼絲挺感興趣的。第三,就不太明白了,是作者想走這條鋼絲呢,還是慫恿其他人也走這條鋼絲?真的看不太明白。

    反正我是不想走上去的,也不會走上去的。

    很清楚,聖經講的明明白白的真理,我們絕不會冒任何的險去越過的。

    以愛心書之作者參考。

  3. 对于牧师而言,如何处理同性婚姻并不是“真理与恩典之间的平衡”的问题,而是持守圣经原则的问题。牧师要爱那些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但是却要反对同性性行为和同性婚姻,因为那是圣经教导中明确指出的罪。为毕德生叹息,他不是“险跌一跤”,而是重重地栽了一个大跟头!求主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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