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生活不世俗(慕容)2017.08.23

慕容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17.08.23

 

在柏拉图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古希腊人褒扬灵魂而贬抑肉体。比如《斐洞篇》中记载,苏格拉底之所以不畏惧死亡,乃是他相信脱离肉体之后,灵魂可以更加自由地探索真理,研究更加干净纯粹的本质:

“……在研究中单用纯粹的心思,思想时不要借助视觉,不凭借任何其他感官,只靠干净纯粹的心思钻研干净纯粹的本质,尽可能摆脱眼睛、耳朵以及其余形体的影响,免除它们阻碍灵魂获得真理和明智……只要我们有形体,灵魂受到形体的累赘,我们就不能如愿以偿,获得真理。

“因为形体使我们不断忙于满足存活的需要,种种疾病向我们袭来阻碍我们探究真实。形体使我们充满各种感情、欲望、恐惧以及各种幻想和愚妄……叫我们不可能进行思考……如果我们想要对某事某物得到纯粹的知识,那就必须摆脱肉体,单用灵魂来观照对象本身。”(注1)

以这样的观点来看,一位真正的哲学家是热爱死亡的,他要帮助灵魂摆脱肉体的枷锁。

在这样的思想影响下,人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所有的存在物分成“物质”、“灵魂”两类,并且贬低物质、贬低肉体,高举灵魂,进而高举灵性。

 

一、上帝所造都美善

在新约教会初期,灵智主义(诺斯底主义)的许多主张,与柏拉图著作中的观点类似。“灵智主义一致认为,物质本身是邪恶的,肉体无份于救恩,因此灵魂才能得救;如果真有复活的话,那必定纯粹是属灵的,那就是心灵被真理光照。”(注2)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灵智主义的拯救观等同于灵魂的得救,拒绝了肉体的存在。

教父们理所当然地拒绝了这样的观点。《使徒信经》中明确地提到,“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注3)。上帝是美善的。祂所做的尽都美善。物质世界是由美善的上帝所创造的,所以物质世界也是美善的,至少是无罪的。《尼西亚信经》指出:“我信独一的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和一切有形无形万物的主。”(注4)这样的宣告,也谴责了灵智主义的错误观念。

早期的基督徒始终认为,物质世界是美好的。这样观念有着极强的圣经依据。《创世记》一开篇就说:“起初,上帝创造天地。”这个威严、宏伟的开端,让人明白,世界的本源是上帝,只有上帝是自有永有的绝对存在,物质世界,包括天使在内的灵界,包括人类、时间和空间,全部都是由美善的上帝创造的。

《创世记》接下来的篇章,具体描述了上帝怎样用6天创造了万物。比如第一天:“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上帝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上帝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1:3-5)

在6天的创造过程中,圣经不断强调:“上帝看着是好的。”这个“好的”,也可以翻译成“美善的,本为善、美好”等意思(注5)。《诗篇》136章1节,“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因祂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其中的“本为善”,和“好的”就是同一个字。上帝宣布祂所创造的事物是好的,因此我们可以相信,宇宙万物原本没有任何邪恶的成分,也没有任何残缺。

上帝创造的最高峰是人类。《创世记》2章7节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

“耶和华上帝在东方的伊甸立了一个园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里。耶和华上帝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创》2:8-9)上帝没有让亚当自生自灭,而是给了他良好的生活环境,预备了丰富、美味、好看的水果做食物。

上帝又为亚当预备了工作,“耶和华上帝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创》2:15)。紧接着,上帝认为亚当独居不好,为他创造了一个女人,让他们结婚,享受婚姻家庭的快乐。

从以上概略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上帝造人,并且为人预备食物、工作和婚姻。上帝并没有贬低人类日常生活的重要性,也没有对衣食住行、饮食男女等琐事嗤之以鼻,更没有宣告人类的饮食起居、婚姻家庭等是罪恶。相反,上帝关心亚当的“世俗生活”,并且主动为他妥善预备。由此可见,人类日常生活中所包括的方方面面,并不是罪恶,反为上帝所看重。

 

二、耶稣基督道成肉身

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表明,物质、肉体、日常生活不等同于罪恶。道成了肉身,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耶稣曾经过著非常平凡的生活,忙碌著饮食起居,可能也干着木匠的工作。最后,祂在十字架上替人赎罪。

如果肉体和日常生活本身就是罪恶,而上帝以罪恶的物质身体,过著罪恶的日常生活,那么祂就是有罪的人。然而《希伯来书》4章15节明确告诉我们:“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

“物质是罪”,这其实是异端邪说。这些异端,为了避免上帝之子接触到邪恶的物质世界,甚至说耶稣是幻影。

正如布鲁斯‧雪莱所说:“当我们认真阅读第四福音书的时候,我们认识到作者约翰正处于两种思想作战。他的一批读者不相信耶稣是完全意义上的神……但是,约翰还要考虑到另一类读者,他必须说服他们信仰基督具有完全的人性。很明显,他们认为基督是神以人形在世上显现,但没有真实的血肉。为反对这种观点,约翰指出,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真正的血水从祂被刺的肋旁流淌出来。”(注6)

三、复活的耶稣具有物质的肉体

复活的耶稣,仍然有着物质的肉体,这也表明上帝喜欢祂所创造的物质。“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24:39)如果有人认为物质是罪恶的,复活的耶稣带着肉身这个事实,是对他们最好的回应。

C.S.路易士说过:“人想比上帝更加精神化是没有用处的,上帝从来没有打算让人成为纯精神的造物。所以,上帝借助面包和酒这类的物质赋予我们新的生命。祂发明了饮食,祂喜欢物质,发明了物质。”(注7)

 

四、圣经未命令躲避生活

圣经命令以色列人和基督徒要过圣洁的生活,没有命令人躲避生活。“‘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出》19:4-6)“袮晓谕以色列全会众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是圣洁的。”(《利》19:2)

在旧约的律法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非常温馨的命令。比如:“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申》24:5)对于新婚夫妇,上帝的关心可谓无微不至。可见上帝也关心饮食男女之类的琐事。

新约《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和彼得书信,也教导如何做丈夫、妻子、父母、儿女、仆人、主人。这些教导都指导基督徒避免犯罪,过圣洁的生活,而非逃避生活。

使徒教父也要会众过圣洁的生活,这和圣经的教导一致。比如《十二使徒遗训》说:“你要恨恶一切假冒为善,和一切不讨主喜悦的事。不可摒弃主的诫命,却要持守你所领受的,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这是生命之路。”(注8)这并没有什么逃避生活的意味。

五、从罪恶而非物质里拯救出来

耶稣基督将人从罪恶和死亡之中拯救出来,而不是从物质的肉体或日常生活中拯救出来。“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耶稣基督的工作,不是来毁坏宇宙,也不是来废除世俗的生活,而是给人生命。“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10:10-11)

阅读使徒教父的著作,他们的言论的确没有任何否定生活或者物质的意味,“分析他们的言论,可以发现他们主要强调:基督给予我们——新知识、新生命、不朽等等”(注9),但找不到否定生活、毁灭物质的意思。

相似的原因,犹太人并没有将生活切割为圣洁和世俗两个部分,而是将生活本身视为一个整体,整个生活都是宗教生活,都是在耶和华上帝面前的生活。“希伯来的圣洁律渗透到生活的各层面。圣洁并非只位于生活的某部分……‘宗教性’的那部分——而是弥漫于整个文化活动,以至人们不得不说:全部生活都是宗教,而非那些被狭隘地定义为崇拜活动才是。”(注10)

宗教改革神学家认为,基督徒不应该以鄙夷的眼光看待世界和人,而当以积极的态度来对待上帝所创造的世界,要在日常的生活中带着赞美的心来事奉上帝。

“作为一个基督徒,不是——实际上是不可能——要抛弃世界;因为抛弃世界即是抛弃奇妙地创造它的上帝。世界虽然堕落,却不是邪恶的……路德甚至赞美家庭事务的宗教价值,宣称,虽然‘那是没有明显的圣洁表现,然而这些家庭杂务是比修士和修女的所有工作更有价值’。再有,‘上帝并不关心……工作是否无足轻重,却注目于在工作中服事他的心灵。这是真的,即使每日工作是洗餐具或挤牛奶’”(注11)。

 

结语:这些不是罪恶

故此,我们可以有理由说,物质宇宙不是罪恶,日常生活也不是罪恶。基督徒可以在世界上生活,带着赞美的心在工作中服事主。

“这个世界的物质性构成——植物、动物、岩石、江河——属于上帝,这既是因着祂的护理,也是因着祂的创造:‘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林前》10:26)。新约和旧约一样,肯定被造秩序的美善,反对任何形式的禁欲自苦(参《提前》4:3-5)。新约也承认,人类的习俗制度就其和上帝的道德律法相一致而言,有美善之处。基督徒以婚姻、家庭、商业中的合宜正当行为服事上帝。”(注12)

 

注:

  1. 柏拉图,《斐洞篇》,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13-14页。
  2. 凯利,《早期基督教教义》,台湾: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84年,第322-323页。
  3. 麦格拉思,《基督教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00页。
  4. 改革宗长老会,《基督教改革宗长老会教会宪章》,匹兹堡:荣冠与盟约出版社,2012年,第4页。
  5. Gary D. Pratico、Miles V. Van Pelt,《圣经希伯来文初阶》,台湾: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2009年,第67页。
  6. 布鲁斯‧L.雪莱,《基督教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9页。
  7. C.S.路易士,《返璞归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82页。
  8. 克莱门等著,《使徒教父著作》,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第169页。
  9. 凯利,《早期基督教教义》,台湾: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84年,第111-112页。
  10. W‧安德鲁‧霍菲克编,《世界观的革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5页。
  11. 阿利斯特‧麦格拉思,《宗教改革运动思潮》,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256-257页。
  12. W‧安德鲁‧霍菲克编,《世界观的革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99页。

 

作者现居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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