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城市”与“逃城”(李光陵)2017.08.25

李光陵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17.08.25

 

什么是“庇护城市”?

从去年选举开始,“Sanctuary Cities” 一词,就不断出现在美国媒体上。究竟什么是“Sanctuary Cities”呢?

“Sanctuary”这个字,圣经中是指会幕、圣殿中的“圣所”、“至圣所”。现今常指我们敬拜上帝的教堂或礼拜的殿堂。我再查了一下字典,发现这个字还有另外一个意思,即为罪犯等所准备的避难所、庇护所。特别是中世纪教堂中有一个地方,用来保护因为受到宗教迫害,违反当地法律规条的犯人。

至于“Sanctuary Cities”(中文译为“庇护城市” 、“避难城市”), “维基百科”的解释是:在美国或加拿大,“Sanctuary Cities”指的是某些城市,不配合联邦执法机构逮捕无证移民,不驱逐非法移民出境。如果是在英国,“Sanctuary Cities”则是指特别为难民提供的收容所。

 

联邦与地方政府的歧见

新当选的美国总统川普,竞选时承诺,要遏止非法移民进入美国,并且遣送在美国犯过罪的非法移民回国。他就任后,雷厉风行地贯彻这个政策。结果是美国4个州(包括加州)、39个城市和364个县的地方官长,扬言要杯葛这一政策,开放自己的区域为所谓的“庇护城市”,保护这些非法移民者。

美国的联邦政府与这些地方政府之间,因而呈现剑拔弩张的紧张局面。联邦政府声称,如果地方政府胆敢违抗联邦的政令,联邦政府将不再给予地方政府任何联邦的补助。地方政府则扬言,势必对簿公堂,对抗到底……据媒体猜测,这一场法律攻防,估计要到最高法院才决出胜负。

对此,民众的反应也是两极化的。有的人认为,非法移民带给美国沉重的负担,还有节节上升的犯罪率,美国首先应该保护自己。也有人认为,美国人应该有更大的怜悯心,包容那些想追求美国梦的人。虽然那些人没有合法法律文件,没有获准移民,但他们对美国有价值,对美国经济有贡献。

 

“避难城市”等同于“逃城”吗?

许多基督徒也有这样的困扰。“Sanctuary Cities”听起来,还蛮像圣经中的“逃城”(Cities of Refuge)的。如果上帝的律法,吩咐要设“逃城”(或作“避难城”,《新译本》),基督徒岂不应该支持保护非法移民的政策、支持犯了罪的非法移民继续住在美国?

打开圣经,最早出现“逃城”(避难城)这个词,是在摩西五经中的《民数记》35章9-15节:“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过约旦河,进了迦南地,就要分出几座城,为你们作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你们所分出来的城,要作六座逃城。在约旦河东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并寄居的,作为逃城,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

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之后,此事再被提起。“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的手里;因为他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书》20:1-6)

 

设立“逃城”的主要目的

用这两段经文中的“逃城”(Cities of Refuge),和现今美国的“庇护城市”(Sanctuary Cities)相比较,可以发现,这两个概念并不相同。圣经中的“逃城”,保护的是“那无心而误杀人的”。特别是那些因过失而致人于死,而不是出于仇恨杀人的。这些人可以进入“逃城”,直到审判结束,证明无罪,或是等到大祭司死了以后,才可以重回社会中。所以,“逃城”的基本精神是,这是特别设立的暂时的避难所,保护误杀了人的人,不受死者亲属的追杀。

反观今天美国一些“避难城市”,的目不是要保护无心犯错的人,而是要保护非法移民,包括在美国犯了法,有必要递解出境的人。

这绝对不会是圣经“逃城”的目的。圣经中的“逃城”,并不是要保护所有杀人犯。《申命记》19章11-13节很清楚地说:“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著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若是故意杀人,或经过审判确定有罪,杀人者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不得进入逃城接受保护。

我们现处在价值观非常混淆、错乱的时代,有很多似是而非的观念,甚至积非成是。我们要多多祷告,求主让我们敏锐,能明辨是非、判定正误,千万不要人云亦云。而且,除非我们很清楚地知道,国家政府很明显地违背圣经真理,否则我们基督徒绝不轻易地反对那在上执政掌权的。

如同保罗的劝勉:“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13:1-4)

 

作者曾获伊州三一神学院教牧学博士。在台湾、美国教授神学及牧会多年。现为美国惠提尔市新生命宣道会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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