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自我表達(劉同蘇)2017.10.23

劉同蘇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17.10.23

 

如果歌即是人,如果道即是人,如果上帝就是一個人,那麼,實在而鮮活的個性就永遠不會消失。

你一發聲就是西藏

扎西平措以《阿媽的手》獲得了第二季《中國新歌聲》劉歡組的冠軍。扎西的聲線浸透了西藏的風味,他一開口,清麗的高原氣息就直撲到面前。

細究起來,倒說不好是哪一種發聲技巧使他的歌更為西藏。只能說,他這個人就是西藏,一個活生生的、個性化的西藏。他一舉手,揮的是西藏;一投足,踏的是西藏;一抖嗓子,唱的是西藏。他渾身上下都是西藏,因為西藏就在他的生命之中;他就是主體的西藏,整個人渾然波湧著西藏的律動。

實際上,西藏不就是由這樣一些主體生命構成的嗎?離開了這些主體生命,那兒只是空氣稀薄輻射強烈的一片高原。西藏是主體生命的一種形態,從而,西藏是活出來的。主體生命都是個性的,所以,西藏必須是由一個一個活生生的個人承載著的。

扎西歌中的西藏風味並不來自一般性的藏族符號。此歌中,微笑的雪蓮花兒,點頭的青稞穗兒,當然也是西藏,但那只是泛泛的大眾眼中的西藏,僅僅作為個性生命展開的背景。那長夜牦牛帳中的陪伴,溫暖爐火中彌漫著的糍粑清香,漸漸地把我們帶入了個人的生活場景。

主角是那隻手,阿媽的手。牛糞上蒙著勞作留下的塵土,無盡的勞作漸漸地磨礪掉了那手的掌紋,多少勤勞歲月的風霜才將這手蹂躪得如此粗糙?正是這雙每夜不停勞作的手,阿媽的手,撰寫了扎西人生的每一步,創造了扎西燦爛輝煌的人生。

整首歌未提西藏,卻讓我們見到了西藏,活的西藏,在扎西生命裡活著的西藏。扎西唱的是“我”,同時,卻也是西藏,因為西藏正活在他裡面。導師那英說,扎西的風格是“誠懇、自然”。

誠都是主體的,如果你外在表現出了一個東西,裡面卻沒有那個東西,那算是誠嗎?扎西不是來考察西藏的,扎西就是西藏,外在的考察從來不能進入西藏的真我,只有我裡面活著的西藏,才能通達真我。這就是誠的西藏。

自然就是本我。若西藏沒有成為我的生命,我的一舉一動又怎麼會有西藏在裡面呢?與扎西對唱的嘉賓譚維維評價道,扎西歌唱的律動是當下的,它使人的心顫動。只有活的,才是當下的;只有活的,才能顫動人心。這就是震撼人心的西藏,在一個人裡面活著的西藏。

 

一個人的上帝

上帝是生命,所以,上帝在一個人的生命中直接彰顯了祂的本相;上帝是主體,因此,上帝只在一個人的自我裡面全然表達了祂的自我。這就是三位一體的奧秘;這就是上帝啟示的本質。

主體就是自我,就是以終極態度支配自己並使“我”化外的生命形態。唯無限,才終極。無限上帝的本性就是自有永有的自在。自在的上帝是一切自我的淵源,是每一主體的本體,是所有終極的終極。

沒有上帝,就沒有自我,因為不達到無限的高度,又怎麼可能以終極態度面對自己與環境呢?反過來,沒有自我,也無法接納上帝。自我只從自我行過,不打開自己的終極之地,又如何可能容得下終極之物呢?信仰的悖論就在於此:不接納上帝,就不能成為自我;不用自我接納,所接納的就不是上帝。

生命都是當下的,誰的生命不活在當下呢?當下性是活著的標誌。作為終極的永恆恰恰存在當下裡面;若當下可以躲到永恆之外,永恆又怎麼稱得上覆蓋一切的終極呢?當永恆流過當下,當下就被永恆化,這就是永生。永生就是以自我形式存身於時間裡面的永恆。永恆成為時間的終極,就是永恆成為了時間的自我,永恆以終極態度把時間內的有形物凝聚為一個整體,就出現了有自我的個體。

時間性的有形物都是有限的,所以,它們具有數量性的差別;數量性的差別可以被量化而通分,由此,他們能夠被更大的數量所吞沒。無限以終極效應聚合了有限形體,使其成為一個終極性的個性存在。這就是個人可以永生的緣由。無限是至上的,於是,具有無限終極性的形體便不被更大的形體吞沒。永恆是不可解構的,所以,內有永恆整體性的個性就不可分解,從而不被通分。寓於當下的永恆,才是活的永恆。承載永恆的當下,方可成為不滅的個人。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1:14)上帝以一個人作為自己的全然表現,這就是完全恩典,完全真理。恩典與真理都在這個肉身的個人裡面完全了,就別在這個人之外去找恩典與真理了。

在耶穌裡面,無限與有限水乳交融地交織為一體,道的終極不可解構地滲透於肉身之中,於是,這便成就了天上地下獨一無二的個性。“個”的不滅,在於終極的超越;但是,若終極只是純粹的終極,則“個”又消失在無“個”的抽象理念裡面。終極的超越正發生在肉身中,超越不是抽離或居上,而是個體內指向無限的生命運動。

活的無限不過是肉身內在地趨向於無限的生命運動。單論肉身,就是可通分的數量差異;若肉身中有終極性的生命運動,形體差別就因著內在的永恆而形成豐富多彩的個性。耶穌是至上的個性,上帝並不是以抽象的普遍理念演繹出了諸般的同質單子,而是以自我的個性創造了世間多彩的個性。接受這位作為一個人的上帝,領略這位全然個性的上帝,不但是信仰的前提,也是自我個性存在的基礎。

 

我活著,就是基督

這個世代的最大問題就是:我活著,不是基督,也就是說,我沒有活在基督裡面,或者說,我與基督的關係裡面恰恰沒有我。基督是一個生命;沒有活在基督裡面的,就不具有與基督的真實關係。生命都是主體性的;不以“我”活在基督裡面,與基督同一的生命關係就沒有建立。

今天到處都在談論歷史的基督,理念的基督,就是少有活在我裡面的基督。基督就是一個“我”,這個上帝的“我”要見我的“我”。凡把基督作為理念的,就只得關於基督的理念。凡以理念接受基督的,所接受的“基督”就只是一個理念。

“我”和“我”都是終極,有限的理念怎麼可能成為“我”與“我”會面的媒介呢?當然,在罪性裡的老“我”都是有限的,每一次我與基督的會面,都是一次重生,基督的無限之“我”進入我的有限之“我”,於是,在我的罪之老“我”被破碎的同時,基督的“我”成為了我的新“我”;這就是十字架與復活。

十字架與復活不過是以“我”之破碎而達到“我”之復活的自我超越,而這一超越無非是基督之“我”的恩典。“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9:24)基督恩典的就是祂的“我”,不用我的“我”接著,就盛不下那恩典。只要我還留著些自我,來到基督面前的就不是真正的“我”,因為作為終極的自我應當是我的整體。

十字架都是“我”的;一個客觀的十字架只能釘死別人。十字架的本質就是捨“我”,而那罪的“我”一捨,基督的“我”就在我的終極境地出現了。理念的基督都是別人的基督,只有“我”——“我”會面的基督是臨在我的基督。

自我是生命的終極,卻不是抽象的人格。能從具象(即肉身)中抽離出來的,既不是生命,也不是終極。誰的生命活在肉身之外呢?只能在具象之外存在的人格,已經受限於具象而不成其為終極了。

終極恰恰是對當下形體的支配。“我”恰恰就在我的肉身之中,肉身在環境中的活動才是終極生命的實在內容。唯有挾著全部我的具象,來到基督面前的“我”才是實在的生命。若我把房子、汽車、職業、家庭都藏在老我裡面,只帶著大腦與嘴唇去會見基督,那個所謂的“我”是支配我全部存在的終極嗎?

拼命學習基督,卻沒見生命改變,這不是這個時代的通病嗎?癥結就是:如果不以終極態度將我的具象存在一樣一樣地帶到基督面前,基督就不會實在地成為我的終極。基督就是以肉身中之“我”彰顯的上帝,由此,不以肉身中的“我”,也學不到基督。保羅說的“披戴基督”,並不是留著自己的肉身,然後,在外邊再包裹一層自己以外的基督,而是讓基督成為自己的終極去支配自己的全部具象存在。

當代的教會為什麼不冷不熱地沒有力量?因為我們依靠的就是不鹹不淡的中性理念。我們用系統的神學理念取代了那在具象肉身中活潑躍動的實在生命。我們讓大腦拼命地向著基督衝鋒,卻固執地把具象的肉身留在世界裡面,結果只能無奈地在這種自我分裂之中陷入挫折、痛苦和悔恨。

為什麼當代教會平板灰色毫無生氣?因為我們只用普遍的神學理念聚合了眾人的大腦,那與具象不可分割的個性卻遺忘在每個人的世俗生活那邊。如果“我”都沒有經過十字架而復活在基督身體裡面,教會怎麼可能多彩且活潑呢?

我們喪失的是活在“我”裡面的基督;我們缺少的是見證著基督的“我”。以“我”,才能見到基督的“我”。挾著當下的具象生活,會見基督的“我”,才真正是終極性的主體生命。復興的希望只能是那位作為一個人的上帝,可不作為一個人,誰又能見到作為一個人的上帝呢?

 

作者現在美國北加州牧會。

2 Comments

  1. 本文雖然在正文的一開始就定義了道成肉身是三位一體的奧秘,但是通篇沒有一次提到靈,這不是很奇怪的事嗎?
    是不是有意地排除聖靈,所以才會主張“道的終極不可解構地滲透於肉身之中”呢?
    聖經告訴我們,耶穌會渴會餓會累,會流血,也會死。看不出耶穌的身體和我們的有什麼不同。耶穌之能全然表達上帝,是因為神的靈在他裡面,而他又能完全地謙卑順服,以至於死。
    耶穌告訴尼各底母,人必須重生才能見神的國,他可沒要求人要不斷地重生。我們也相信一信一洗就可以讓我們重生得救,那麼主張”每一次我與基督的會面,都是一次重生”,有什麼意義呢?
    我也不了解作者為什麼不鼓勵“拼命學習基督”。連耶穌都只要門徒學他的樣式(太11:29),沒提到什麼終極態度的問題。老實說,能夠拼命學習基督已經是很好的基督徒了。保羅在羅馬書裡甚至只要求基督徒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好讓心意更新而變化(be transformed)。也就是說,只要我們選擇了正確的學習方向,聖靈自然會漸漸地改變我們的生命。
    福音是為愚拙的人預備的,實在不需要那麼高深的哲學理論。像作者這樣在哲學詞語中繞來繞去,不但讓許多基督徒看不懂,恐怕把自己也繞進去,不能受益,反而有害了。

  2. 本人認為聖經具有”唯一”和”獨有”的特性。既然是神的話語,就不可隨意更改。因此許多牧者都是小心翼翼地以經解經。不像本文著者,天馬行空,虛無飄渺,任意發揮,自我創造一些聖經裡找不到的”哲壆”詞彙。例如在”ㄧ個人的上帝”這一段文章,總共1005個字裡,諸如”祂的本相””主体””自我””三位一体的奧秘””終極態度””無限””自在””當下的””被量化而通分””永恆是不可解構的”…..
    本人化時間,分析,研究。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讓人摸不着頭腦。相信連著者本身也不能自圓其說。就像自說自話,一厢情願地強解。這不但不能造就上帝的兒女,更是歪曲混亂上帝對衪子民的藉著聖经所啟示的真理。世上許多異瑞也是借由個人不依聖经真理而自創學理論,蠱惑衆人,貽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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