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是最多国家的国教,基督教却是最受优惠的宗教(渔夫)2018.01.05

渔夫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天下事专栏2018.01.05

 

全世界199个国家与地区的政府对待宗教的态度

根据皮优研究中心最近的报告,全世界有40%的国家有正式的国教,或是享有特别优惠待遇的宗教。在涵盖199个国家的调查里,皮优不只是查看了这些国家的宪法,法律及政策,而且也特别调查了各个政府对某个宗教是否有特别的优惠、设限或压制。

报告指出,全世界有43个国家确切明定有国家宗教,其中27个国家(63%)的宪法或基本法中,明言规定伊斯兰是国家正式宗教。这些国家,绝大多数是在中东与北非。事实上,在这个区域,黎巴嫩是唯一没有明定正式宗教的国家。

皮优的研究人员指出:“在某些国家,所谓的国教主要只是在典礼仪式上,扮演其特殊的角色。但是,宗教实际上的利益在于法律与减免税收,拥有不动产,或是得到国家在财务上的资助。”当一个国家正式地给予某个宗教优惠地位时,这些国家通常会对少数群体的宗教加以设限或压制。

有两个国家正式承认佛教为其国家宗教(不丹与柬埔寨),一个国家将犹太教列为国家宗教(以色列)。

13个国家将基督教列为国教,其中9国在欧洲(包括英国,丹麦,冰岛),2国在加勒比海区域(哥斯达黎加,多明尼加),一个是非洲国(赞比亚),还有一个是在只有1万人口的南太平洋岛国(土瓦鲁)。

除此以外,另外还有28个国家,他们虽然没有将基督教列为国教,却明显地给基督教有非正式的优惠地位。

大多数给予基督教非正式优惠地位的国家是在美洲与欧洲。如列兹敦斯坦给予天主教,丹麦给予路德宗,英国给予圣公会非正式优惠地位。另外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有5国,在亚太地区有3国也给予基督教非正式优惠地位。

 

40%的国家有正式的国教或非正式的优惠宗教

正式国教 有优惠宗教 无优惠宗教 敌视宗教
43 国 (22%) 30 国 (20%) 106 国(53%)  10 国 (5%)

 

按照皮优的评估,伊斯兰并不是第二位受优惠的宗教。有4个国家偏向给予佛教优惠地位(缅甸,老挝,蒙古及斯里兰卡)。还有5个国家是对多个宗教给予优惠(艾利特里亚,印尼,立陶宛,塞尔维亚及多哥。)只有3个国家在没有正式以伊斯兰为国教的情形下,仍然给予伊斯兰优惠的地位(苏丹,叙利亚及土耳其)。

在欧洲(50%)与中东地区(95%),过半的国家有正式的国教或特别优惠的宗教。但是,在亚洲(38%),美洲(29%)及撒哈拉以南的非洲(15%)国家,明定正式的国教或优惠宗教相对较少。

就全世界来看,有106个国家的政府在宗教事务上面采取中立政策。其中有些国家(包括美国)对各种宗教一视平等,给予人民完全的宗教信仰自由,同时,也给予各宗教同等的所得税减免额。

皮优的研究也发现,在设立国教的国家,政教分离是比较显见的状况。虽然如此,有些国家对宗教行为还是加以限制。例如,法国就明令禁止穆斯林在公开场合披戴面纱。

皮优也将5%的国家列为高度反对宗教。这些国家以高度控制的方式对待宗教团体。

 

优惠或特权

特定优惠 较其他团体多优惠 特定优惠/政府对其他宗教设限 要求全国民众参与
3 23 13 4
7% 53% 30% 9%

上表所列是在不同优惠方面的国家数目

一个正式国教的信徒可以享受许多的优惠特权。政府也会拨款帮助国教的教育,资产,以及一些宗教活动。

而有正式国教的国家的人民,也容易期待政府拨款支持他们的国教。

在有正式国教或优惠宗教国家的人民,比较相信加入国教(或优惠宗教),对国家的认同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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