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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墓空了之後(寧子)2018.04.01

寧子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8.04.01

 

經文:《路加福音》24章1-35節

我們所信的神,是為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死後三天復活的神。耶穌的復活是我們信仰的基石,若沒有耶穌的復活,我們所信的就是徒然。路加福音24章1—35節詳細記載了耶穌復活的消息。

 

一、復活之日的頭條消息:祂不在這裡!

當婦女們帶著香料來到主的墳墓前,見石頭已經從墓門滾開了,也不見耶穌的身體時,天使出現了,天使對婦女們說:為什麽在死人中找活人呢?祂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

天使的這句話一下點出了人類在信仰追尋中的盲點:在死人中找活人!

這是人類的信仰困境,是人類永遠無法依靠人自身的悟性解決的問題。正因為人自己無法尋找到真正活的信仰,上帝的啟示才成為信仰的必須。所以,耶穌來才以宣告性的語言向我們傳遞天國的福音,耶穌總是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

人若以為靠自己的悟性可以找到真理,那麽,無論你找到哪裡,在你到達的地方,真理都不在那裡。事實上,任何以別神,以別的信仰代替真神的宗教,都是“在死人中找活人”,都是在有限中找無限,都是在必朽中找不朽。

在復活的頭一日早晨,上帝藉天使報信的方式揭開了人的信仰盲點,揭開了人的認知困境。同時,天使也指明了一條出路,那就是讓人想起耶穌所說的話:“當紀念祂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二、頭條消息引起的三類反應:相信的,不信的,將信將疑的

面對天使的報信,那些敬虔的婦女們就相信了。她們是相信而不是迷信,因為,她們的相信是有根有據的,這個根據就是主所說的話。她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就相信了。

這是人類在信仰追尋中的第一種人,這種人是憑著主的話而相信祂。雖然他們還沒有見到復活的主,但他們還是相信了主的復活,因為,復活的最有力憑據就是耶穌所說的話。

婦女們不僅相信了復活的消息,而且把這復活的消息傳遞給十一個使徒和其余的人。

使徒又作何反應呢?“使徒們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路》24:11)

這是人類在信仰追尋中的第二種人,這種人是憑理性、經驗作判斷的人,當復活的消息通不過他們的理性,不符合他們的經驗的時候,他們就立刻做出判斷: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

而彼得與那些不信的使徒有何不同?“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裡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裡稀奇所成的事。”(《路》24:12)這是人類在信仰尋求中的第三種人。這種人既不簡單地相信,也不簡單地不信。他將信將疑,但他要起來去看,當他看到復活的旁證的時候,就相信了。

這就是七日的頭一日,圍繞復活的消息,在耶路撒冷所發生的事情。這些事情既揭示了人類信仰追求中的盲點,又涵蓋了面對啟示的3種不同反應。但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接下來,《路加福音》24章13—35節記載了耶穌復活的行蹤。

 

三、復活之主的親自走訪:在以馬忤斯路上的同行

耶穌復活的頭一日早晨,祂來到往以馬忤斯路上,親自就近兩個憂愁的人,祂主動與他們同行,主動和他們說話,而祂挑起的話題正是他們所關註和困惑的: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什麽事呢?(《路》24:17)

耶穌所問的,並非祂不知的,祂明知故問,不是為了獲得信息,而是為了建立關係。二人中的一人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做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裡所出的事麼?”,耶穌又問:“什麽事呢?”(參《路》24:18-19)

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具有永恒意義的一次走訪,這個走訪所涉及的主題不僅關係到以馬忤斯路上那兩個面帶愁容的人,也關係到每一個在罪與死的劫持下走投無路的人。

那兩人就把這幾日在耶路撒冷發生的事說了出來。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們說出了對耶穌的認識:“祂是個先知,在上帝和人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祂解去釘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但我們素來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祂。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參《路》24:19-21)

這些話道出了他們愁苦的真正緣由。他們的理想幻滅了,他們的盼望失去了,不但如此,因耶穌被定罪,他們很可能受牽連,面臨著被官府和祭司逼迫的威脅。正是在這樣的愁苦中,復活的主親自就近他們,與他們同行,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沒有認出祂來。

 

四、復活之主的親自講論: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當他們講到空墳墓,講到“只是沒有看見祂”的時候,祂卻正在他們面前。耶穌本來可以用一種極富戲劇性的方式讓他們認出祂來,祂只要把手上的釘痕和肋旁的矛傷指給他們看,他們就可立刻認出祂來。如果拍電影,這將是全劇中的戲劇性高潮,但耶穌卻沒有用這麽戲劇性的方式讓他們認出祂,而是把他們的註意力引向聖經:“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24:25-27)

有位牧者在解釋這一段經文的時候說,耶穌復活的那一日早晨,在以馬忤斯的路上講了一篇偉大的道,那篇道的主題就是基督的受難和復活,聽眾只有兩個人,那篇道講了幾個小時。

耶穌復活的那一日所做的這件事,清楚顯明,祂要我們透過聖經認識祂,而不是用我們喜歡的戲劇性方式認出祂。

耶穌給他們講解明白了,但他們卻還是沒有認出祂來。為什麽?答案在這裡:“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做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5:39—40)

查考聖經是認識耶穌的第一步,也是不可少的一步,但僅有這第一步還不夠。耶穌給他們講解明白聖經之後,他們並沒有立刻認出主來,直到“到了村口”,他們強留主住下之後,才認出主來。

 

五、復活之主的真實同住:進了村子之後

“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他們卻強留祂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路》24:28-29)

到了村口,耶穌表現得有些躊躇,祂好像還要往前行。耶穌為什麽躊躇?祂等待他們的邀請。在以馬忤斯路上,耶穌親自就近他們,與他們同行。耶穌是單方面主動。但到了村口,耶穌不再單方面主動,耶穌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如果他們邀請祂住下,祂就要同他們住下,如果他們不要祂住下,祂就往前走了。

由此可見,同行,是主單方面的主動。同住,卻需要雙方的意願。當他們邀請主同住的時候,耶穌就進入了他們的生活,耶穌拿起餅來、祝謝、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祂來。

接待了主,才能真正認出主。

這就是復活的那一日早晨,從以馬忤斯路上到村口給我們的啟示。

從以馬忤斯路上到村口,是我們認出復活之主必須要走的兩步。

同住是邀請,是接待,是相信。沒有邀請耶穌同住,就不可能認出祂;邀請祂同住了,就是接待祂,接待了祂,就能認出祂來。

 

六、復活之主的見證:把所看見,所聽見,所經歷的述說出來

認出了主,就必然出去見證祂:門徒回想起來,在以馬忤斯路上,耶穌給他們講解聖經的時候,他們的心是火熱的。他們認出主來,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把他們所看見,所聽見,所認識的,都見證了出來。

墳墓空了,讓我們來認識、跟隨並見證這位死裡復活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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