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赦免,与信——再思《路加福音》7:36-50(胡建麟)2018.05.09

胡建麟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18.05.09

 

很多人对《路加福音》7:36-50中的3处经文,有不同的解经:第一,爱大,赦免也大。第二,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第三,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

 

爱大,赦免也大

最大的问题在于:人的罪得到神的赦免,是因为这人爱神,还是因为神先爱这人?有人认为:“爱神多少,就被赦免多少。”这种说法有个重要依据,就是经文的表面。

我们首先要思考一个问题:是人先爱神,祈求、悔改,还是神先给人救恩?如果是前者,那显然把神和神的救恩,变成了不自主的、受人影响的。也就是说,虽遵守了经文的字面意思,却违反了圣经的立场;如果是后者,即神先给人救恩,虽坚守了一个原则,即神主动爱人和救人,却似乎又违背了经文的字面,让人不知如何理解这段经文。这确实让许多人困惑。

我们可以用经文结构释义的方式,重新思考这段经文。

在7章41-42节,耶稣说:“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一个欠五两银子。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

这里涉及两种爱。第一种,是债主对欠债者的爱。第二种,则是欠债之人,在债务被免以后,对债主的回应式的爱。一般人能从第二种爱中,看到欠债人对债主的爱有大与小之分。同时却忽略了,“欠债人对债主的爱”不是爱的起源,而是爱的回应。

从第一种爱来看,欠债人无力偿还,债主主动免除,这是大爱。从中可见,爱的源头,出自债主,而非欠债之人。这样对“爱大,赦免也大”的理解,才是放诸四海皆准的普世性原则。这一种主动赦免的爱,才是《路加福音》向读者介绍的“爱”。

这说明了,对经文的理解,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读经者的感受、感觉,去解读经文;一是根据经文本身或耶稣的话,去解读经文。前者,不一定每一次都是错的;后者,却能每一次都是对的。

 

“爱大,赦免也大”的真谛

这段经文的重点,不是“这女人对耶稣的行动”。而是“债主主动免了无力偿还的债”。就此体会、认识,独一真神主动免了无力偿还的、得罪神的债。这是我们认识耶稣基督道成肉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础。神在我们无力还债的时候,就差祂的独生子,为我们还了所有的罪债。这才是耶稣说这比喻时的信息,也是我们传讲爱大、赦免也大时的信息。

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

7章47节:“所以我告诉你,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

法利赛人西门请耶稣吃饭。耶稣去了。然而,西门却没有按照当时的礼仪,拿水给耶稣洗脚,没有和耶稣亲嘴问安,也没有用油抹耶稣的头。

有一位有罪的女人(这段经文没有说,她是怎样的罪人),知道耶稣在西门家吃饭,就拿着香膏玉瓶,来到西门家。她挨着耶稣的脚哭,眼泪湿了祂的脚。她用头发擦干祂的脚,用嘴亲祂的脚,把香膏抹在祂的脚上。

西门心里说,如果耶稣是先知,祂一定知道,这个女人是罪人。耶稣知道西门的想法,就讲了一个故事:有两个人无力偿还债务,于是债主免了他们的债。耶稣问西门: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债主?西门回答:被赦免多的人。

耶稣首先肯定了西门的回答。他接着告诉西门,那位女人即是如此。她被神先赦免了许多的罪,所以刚才她用许多的爱回应了神。

原先西门心想,耶稣如果是先知,他就应该知道这女人是罪人。耶稣则用这种方式回应西门:我不但知道她的过去,更知道她的心确实相信我,知道我愿意赦免、接纳她。这就是我接纳她刚才所做这一切的理由。

这是耶稣将自己是“认识人心的神”,显明在西门的眼前。祂当然希望西门可以由此认识“耶稣基督是主”!而且耶稣似乎话中有话,祂好像在告诉西门: 同样的,我知道你的过去,也接纳刚刚你对我所做的。然而,你可以从我这里得到更多的恩典。如果你现在能以更多的爱,回应愿意赦免你的我,你就能领受我为你预备的更多的恩典。

很明显的,耶稣指出了西门和那位女人的不同:

那位女人视自己为罪人。她拿着盛香膏的玉瓶来找耶稣,表明她此前就已经相信耶稣能够且愿意接纳她。她不是以此来求耶稣,而是直接在信心之中,对耶稣作出了爱的回应。

西门却视自己为无罪之人,或者,他不认耶稣基督为主。他以此立场,邀请耶稣来吃饭,甚至不把耶稣当作贵客。所以,耶稣只接受他的“吃饭”邀请。

 

“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的真谛

耶稣知道西门心里责难祂,祂却仍然教导西门,让他知道,祂已经主动赦免了他的罪。只要西门在信心之中,对耶稣作出爱的回应,他也能经历到耶稣的赦免。

耶稣主动赦免人的罪债——祂在预备救恩之后,也定下了领受这救恩的法则,就是以回应“主动地赦免我们的罪债的耶稣”的方式,来领取这恩典。只要人在信心中,回应耶稣的爱,耶稣就接纳他。回应越多,接纳越多。因此,这段经文的重点,不是那位女人,也不是西门,而是耶稣自己。经文中无力偿还债务的人,其实就是我们每一个罪人。主动免了众人的罪债的债主,就是耶稣。这才是耶稣要表达的。我们传讲“她许多的罪都被赦免了”的信息时,不可偏离这样的主题。

 

“你的罪赦免了”

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免了。”(7:48)既是回应这位女人对耶稣的爱和对耶稣的信,也是对西门的再次教导。

耶稣的救赎重点,不是要人注重情感上的经历超过重视“耶稣基督是主动赦免我们的神”。使徒约翰也表达过,是要人知道自己有永生(不是要感觉自己有永生)。因此,我们可以说,这也是耶稣对西门的教导。

 

“你的罪赦免了”的真谛

耶稣基督主动赦免罪人。祂要罪人以“信”的方式到祂的面前,经历祂早已预备好的救恩。不过,祂不要人把心思、眼光,放在接受救恩时的情感、感觉和其中可能的经历上,而是要人聚焦于祂本身。这是耶稣的教导,是信息之所在,是我们当传的福音。

 

“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回去吧!”

上文已经说明,“你的罪赦免了”是耶稣回应那位女人对耶稣的信。事情到此,本该结束了,不想,同席的人心里说:这是什么人,竟敢赦免人的罪!经文描述,接下来,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 (7:50)

从字面上看,耶稣似乎是被动教导人,好像人对耶稣的轻视,影响了耶稣的言行或计划。其实不然。他们都是在心里议论耶稣,耶稣却明确地、公开地教导他们。

至于“人的行为可以影响耶稣的行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第一,这并不影响救恩、赦免。因为,救恩是先存的,人以“信”回应神的爱,而领受赦免。这一部分,无伦如何都不受人的行为影响。第二,耶稣对人的教导,从人的角度来看,好像是人影响了耶稣。其实,凡是以自己的心思、行为,包括祷告的行为,去影响神,要神多施恩于我的人,当同时思考“给谁多,向谁要的也多”的原则。自己这么做和教导别人这么做,都是把人放在“更严格的审判”之下。从神的角度来看,直接接受神已经给我们的信息,总是更加有福的。正如耶稣对多马所说的:“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20:29)

从耶稣说话时的场景来看,耶稣借着对这个女人所说的话,把“救恩”和“回应神的爱”教导给众人,即是本文之前再三提到的,在创世以先,神就主动预备了完整的救恩。同时,神定规,人要以“信”的方式,回应神的救恩。因此,耶稣对那个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不是她用“信”来交换救恩,而是她以信回应耶稣时,接受耶稣基督顺从神所献上的赎罪祭、挽回祭,得以经历神的救赎。

 

“你的信救了你”的真谛

耶稣说这话的意思是,神以神的信实,使这些以信来到神面前的人,得以经历神的救赎。耶稣明确说过,祂就是那要来的弥赛亚,祂就是我们的救主。所以,“你的信救了你”的“信”,是人“对神的救赎信息的回应”当中,应有的、相信神的救恩的信。这是神所定规的信心之法。同时,这“信”也代表:神以自己的的信实,接纳信祂之人,正如祂向人启示的以信的方式来领受救恩。

 

结语

请大家不要再以感受、感觉来解读圣经,更请大家不要拒绝圣经与神学的相关学习。恳求主教导我们,如何读经。

(作者来自台湾,现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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