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調琴師的錯誤反思赦免和寬恕(馮欣)2018.05.25

馮欣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8.05.25

赦免,是主耶穌為我們的罪付上生命代價,我們因此而活。寬恕,是我們為別人對自己的傷害買單,付代價,我們因此得醫治。

最近靈修,讀到了《路加福音》中主耶穌在十架上說的第一句話:“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曉得。”(《路》23:34)這段經文以前曾多次讀到,但這次卻在我心裡激起極大的震撼!

 

一、寬恕:通常的誤解

弟兄姊妹都知道,基督徒需要學習的很重要的功課是:赦免和寬恕。

其實赦免和寬恕是不一樣的,赦免的英文是pardon,而寬恕的英文是forgive。劉傳章牧師曾經說過:“赦免是上对下、君对臣、神对人。寬恕一词則比較廣義,可以用作人对人、下对上、上对下。”

聖經中講得很清楚,赦免是天父上帝對人犯的罪所做的,是恩典,自上而下的;而我們所要學的功課,就是寬恕,包括寬恕親人、朋友、教會的弟兄姊妹,甚至“敵人”。更具體地說,當我們受到別人,尤其是教會弟兄姊妹的傷害時,而且錯誤明顯是在傷害者的一方,我們要學會寬恕對方,放他一馬。這就是我們表現出來的基督的品格。很顯然,沒有上帝對我們的赦免,也就沒有弟兄姊妹之間的寬恕,“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

但我們通常一談到寬恕,就自然想到,這是一種人生的處世之道,人人都應該有的高尚境界,似乎只要境界到了,寬恕起來就很輕鬆,比如我們常說一句話:“大人不記小人過”,就是這個意思。對於比較嚴重的衝突和傷害,也可以“相逢一笑泯恩仇”。英文中也有類似的說法:forgive and forget,就是說,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切誤解和傷害都會雲消霧散的。

但事實真是這樣的嗎?若通過“人之常情”的處理可以達到“雲消霧散”的寬恕結果,那主耶穌在十架上的教導還有什麼作用和意義?寬恕還能算為基督徒的品格嗎?

 

二、寬恕:想不到的代價

記得我們家有一架鋼琴,每隔一段時間我們就會請調琴師來調琴。有一次,一個調琴師來調琴,不小心把鋼琴上面的精緻木質架板掉在地上,摔裂了。他當時很內疚,直說:“抱歉,抱歉,要不要我給你賠一個?”我們看到他的驚慌失措,頓生憐憫之心,就直接對他說:“沒關係,你又不是故意的,算了吧。”

調完琴后,那位調琴師口裡說著一連串的感謝之語,離開了。而我和太太匆匆趕到鋼琴店,一問,換一塊板竟然要400美金!

我當時心裡有些翻騰不安,真沒想到,一聲“沒關係”,竟然要付400美元的代價。我寬恕了調琴師,卻要為此而買單!

 

三、寬恕:耶穌付的代價

讓我們再次來思考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講過的這句話:“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曉得。”

主耶穌說這句話容易嗎?

主耶穌是在生命的最後一刻,在巨大的痛苦和傷痛之中,在羅馬兵丁不斷的嘲笑和羞辱中,說出這句話的。

我們常說“大丈夫可殺不可辱”,一個人死可以,但不能侮辱人格!但主耶穌卻不是這樣的,祂不但受盡了肉身的痛苦,還被家鄉親人拋棄,被祂本族同胞拋棄,甚至被天父所離棄。祂被大大地羞辱,被徹底剥光。兵丁抽签,要分祂的内衣(參《约》19:24)。祂被人拒绝,祂忍受痛苦,祂经历忧患。人都掩面,不看祂一眼;祂被藐视,我们不敬重祂。(參《赛》52:14-15,53:2-3)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耶穌講出了“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曉得”這樣流芳千古的話。耶稣赦免了對祂造成極大傷害的人,但這個赦免卻付上了生命的代價!

 

四、寬恕:我們要付的代價

我明白了,我們要寬恕人,也是要付代價的。

首先,寬恕的對象是那些曾經傷害我們的人,有些是明明的傷害,有些是無意識的傷害,從我們人的本性,我們的自然選項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對於嚴重傷害我們的人,則是“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比如最近中國發生的張扣扣殺人事件[註1])。比較溫和的方法,也是要“討一個說法”。

這一切邏輯和方法,在耶穌的十架面前,統統被顛覆了,耶穌要我們學的功課,就是一句話“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曉得”。

我們要如此做,真的很難,因為我們要為曾經傷害自己的人的過犯買單!這是要付代價的,包括把內心報復的苦毒變成寬恕的柔心,將“討說法”的動機放下,也許只能沉默不語,即使他(她)不曾向我道歉,我也要“放他(她)一馬”!將內心的傷害,變成愛仇敵的意念,這是多麼的不容易!讓我想起這句俗話:打掉牙往肚裡咽!

 

五、寬恕:主的醫治

我也明白了,這一切,靠自己是做不來的,因為這不是我們生來就有的品質。只有靠主耶穌改變我們的生命,我們才能做到。而這一切,主耶穌都為我們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因為祂愛我們,為我們的罪死在十架上,祂付上了沉重的代價,就是為了代贖我們的過犯。我們今天跟隨祂,就是因為祂的犧牲的愛,“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舍己。”(《加》2:20)

我明白了,因為這樣,我們對人的寬恕雖要付代價,但最終得到醫治的是我們。

讓我們願意讓主來改變生命,學習寬恕、付代價的功課吧!

 

作者來自北京,原為大學教授,現為OC特約同工。

註1:2018年2月15日,陜西漢中南鄭區男子張扣扣持刀將鄰居王自新及其兩個兒子先後殺害。殺人原因是張扣扣對1996年王正軍傷害其母致死一事懷恨在心,伺機報復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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