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到底多長——談教會的權柄勝過陰間(任運生)2018.08.30

任運生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8.08.30

 

神在地上設立兩樣主要權柄:教會和政府。

王怡牧師在論到政教關係時曾說過一段話大意是:

政府管理人的身體,教會關注人的靈魂;政府借助法律賞善罰惡,教會通过福音更新生命;政府以強制力治標,教會教化人心歸正治本;政府當彰顯神的公義,教會集中傳揚神的憐憫。

所謂的政教分離(或政教分立),不是指政治與宗教(Politics and Religion)的分離,乃是指政府與教會(Church and State)的分立。

本文從《馬太福音》第16章的經文出發,談談教會的權柄——“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6:18-19)

 

一、耶穌基督的權柄——堅固磐石

耶穌和門徒來到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這個城是大希律的兒子腓力建造的。他用羅馬皇帝凱撒和自己的名字,合起來命名此城。該城位於加利利海北部大約40公里。城裡盛行各種假神崇拜。

正是在這裡,耶穌問門徒:“人說我——人子是誰?”(《太》16:13)

眾說紛紜之後,耶穌又問門徒:“你們說我是誰?”(《太》16:15)

“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太》16:16)

主耶穌聽到彼得的回答很是歡喜,誇贊彼得:“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7)

接著,主耶穌對彼得說:“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太》16:18)

門徒和以色列眾人都期待耶穌建立彌賽亞國度,但主耶穌似乎卻在此對門徒說:我要暫緩建立彌賽亞國度。我首先要建立一個新的團體:教會。

這是新約聖經裡,第一次提到“教會”這個詞。這是主耶穌新的啟示、新的真理。

“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磐石”指什麽?

“彼得”的名字“Petros”,是“石頭”的意思,因此天主教認為,磐石是指“彼得”,並進一步認為:彼得是基督的代表,是羅馬天主教的第一任教皇,以後歷任教皇都是彼得的合法繼承者。也就是說,主的教會建立在彼得這塊“磐石”上。

然而這樣的教義,在釋經學上存在著明顯的問題。

希臘文的名詞有陰性和陽性的區別。“彼得”(Petros)是陽性名詞,而“磐石”(Petra)及其相應的代詞(Taute)和定冠詞(Te),都是陰性。這顯然是不一致的。

κἀγὼ δέ σοι λέγω ὅτι σὺ εἶ Πέτρος, καὶ ἐπὶ ταύτῃ τῇ πέτρᾳ οἰκοδομήσω μου τὴν ἐκκλησίαν.

“而且我對你說,你是彼得(小石頭),在這磐石上我要建造我的教會。”

這裡的“ταύτῃ τῇ πέτρᾳ”(這磐石),明顯是指前面經節中彼得的認信,即“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聖經常常把神比喻為“磐石”:

“除了耶和華,誰是上帝呢?除了我們的上帝,誰是磐石呢?”(《撒下》22:32)

“耶和華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上帝,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祂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台。”(《詩》18:2)

“惟獨祂是我的磐石,我的拯救;祂是我的高台,我必不動搖。”(《詩》62:6)

新約聖經明確指出,耶穌基督是教會的根基,是房角石。門徒和所有信徒,也作為活石,參與教會的建造: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林前》3:11)

“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2:20)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彼前》2:5)

教會從誕生起,就自動擁有耶穌基督無上的權柄,因為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主耶穌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28:18)

 

二、戰勝陰間的權柄——勝過黑暗

“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

教會兩千年歷史,歷經逼迫患難、嘲諷毀謗、仇敵攻擊、異端干擾、墮落腐敗、內憂外患……卻始終屹立不倒。因為,主耶穌應許,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教會。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太》7:25)

自耶穌基督復活升天,聖靈五旬節降臨,教會誕生,先是猶太人後是羅馬政府的逼迫,許多聖徒為主殉道。君士坦丁登上羅馬帝國皇帝寶座之後,基督教成為了帝國的國教。教會遭受的逼迫減緩,卻開始了腐敗……異端侵襲,神學爭論不斷,教皇制時興時衰,天主教錯誤教義不斷出現,伊斯蘭的進攻,東西方教會的分裂,十字軍東征,馬丁‧路德宗教改革,第一第二次的大覺醒,世界大戰,共產運動……

教會歷盡劫難,卻始終屹立,反而向陰間勢力進攻,沖破黑暗勢力的牢籠。因為,主應許,“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

主耶穌對使徒保羅說:“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上帝;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6:18)

“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上帝,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15:55-57)

正如詩歌所唱:

“教會歷盡了苦難,世人譏笑毀謗,內爭分裂她身體,異端叛道中傷,聖徒驚醒爭相問,黑夜到底多長?哭泣將變為歌唱,轉眼即見晨光。”

 

三、福音真道的權柄——天國鑰匙

“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

這是天主教用以證明彼得地位的又一節經文:主把天國的鑰匙交給了彼得。

什麽是天國的鑰匙?

藉著福音的宣講、真道的教導,使罪人悔改歸正、罪得赦免,從而脫離黑暗的權勢,進入神的國度,“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西》1:13)。主把這樣的權柄賜給了彼得、眾門徒和所有信徒。

“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這裡的“你”是單數,指彼得。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8:18)這裡的“你們”,指眾門徒。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這裡的“你們”,指所有信徒。

彼得作為門徒的代言人,在傳講福音、建立教會、擴展神的國度的使命中,確實有重要地位。《使徒行傳》第2章,彼得在五旬節講道,猶太人有3千人信主。另一次講道,有5千人信主(第3章)。《使徒行傳》第8章,腓力在撒馬利亞傳福音,彼得和約翰為撒瑪利亞人禱告,按手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受了聖靈。《使徒行傳》第10章,彼得向羅馬百夫長哥尼流一家講道,帶領外邦人歸主……

然而,更重要的,是福音本身的權柄,神話語的權柄,耶穌基督的權柄。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24:35)

“因為,出於上帝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1:37)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主耶穌賜給門徒的大使命,也是賜下祂的大權柄。因為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所以,教會(包括使徒)宣講真理,就自動帶出神話語的權柄。

教會既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就理當保守和捍衛純正的教義。教會歷史上,大公教會所確立的信經和信條有:

AD325年,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的《尼西亞信經》,確立聖子與聖父同質的教義。

AD381年,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確立三位一體的教義。

AD451年,查爾斯頓大公會議,確立基督的神、人二重性教義。

這些純正教義本身,即帶有真道的權柄。

 

四、教會行使的權柄——捆綁釋放

“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太》16:19)

羅馬天主教再一次根據這一節經文,宣佈彼得及其繼任者——各任教皇,具有捆綁與釋放的權柄。

我們來看一下原文和譯文。

希臘原文:καὶ ὃ ἐὰν δήσῃς ἐπὶ τῆς γῆς ἔσται δεδεμένον ἐν τοῖς οὐρανοῖς, καὶ ὃ ἐὰν λύσῃς ἐπὶ τῆς γῆς ἔσται λελυμένον ἐν τοῖς οὐρανοῖς.

英文直譯:And all those that if you shall bind on the earth shall have been bounded  in the heaven; and all those that if you loose on the earth shall have been loosed in the heaven.

中文直譯:“凡你在地上將要捆綁的,在天上將已經被捆綁;凡你在地上將要釋放的,在天上將已經被釋放。”

並非神聽從人,去捆綁或釋放,而是人要順從神的旨意,去捆綁或釋放。教會並非要將人的旨意貫徹到天上,而是要在地上遵行從天而來的旨意。

這樣的捆綁與釋放,首先建基於主耶穌戰勝罪惡和死亡的權勢,將罪人從罪惡和死亡中釋放出來,“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

  1. 教會釋放的權柄

《使徒行傳》中捆綁與釋放的實例不少:

彼得在五旬節,前後兩次講道,分別有3千人和5千人蒙恩信主,將他們從罪惡的權勢中釋放了出來。

《使徒行傳》第5章,當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欺哄聖靈,彼得奉神的旨意宣告審判(捆綁),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二人立刻撲倒在地,氣絕身亡(在此不討論二人是否得救的問題)。

《使徒行傳》第8章,行邪術的西門試圖拿錢買聖靈的恩賜,彼得奉神旨意,宣告對西門的捆綁(這裡也不討論西門是否得救的問題)。

當多加患病而死的時候,彼得“就跪下禱告,轉身對著死人說:‘大比大,起來!’”(《徒》9:40)這是彼得奉神旨意,宣告釋放。

《使徒行傳》第10章,彼得在哥尼流家傳福音講道,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於是彼得奉基督的名為他們施洗,宣告釋放、在基督裡罪得赦免。

《使徒行傳》第16章,一個使女被污鬼所附,保羅對那污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徒》16:18)

這釋放的權柄,能使受靈界黑暗勢力壓制的人得自由,也幫助窮乏人,關懷有需要的人,為病人禱告求醫治。這正是主耶穌基督所做的。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路》4:18)

  1. 教會治理的權柄

教會是神的家,需要有人在神的家盡忠管理。

保羅吩咐提多說:“我從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提前》3:1)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3章和《提多書》第1章,分別論述了教會長老和執事的資格: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提前》3:2-8)

教會的治理,主要是屬靈性的、道德性、倫理性的,以教導和勸誡為主。

教會的領袖,因為蒙召擔負聖職,自然有屬靈的權柄。然而,教會領袖、長老、執事的權柄,不源自他們的職位,而源於他們仆人式的服事。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13:14-15)

“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仆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3-45)

“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托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1-3)

服事,不僅是教會領袖的權柄所在,也是每一個信徒的權利。

3.教會懲戒的權柄

教會是基督肢體彼此相愛的團體,比較少紀律和懲戒。不過,既然教會是蒙恩罪人的團體,就一定會有過犯和罪污,因此教會的紀律和懲戒是必要的,為要保守教會的聖潔和見證。

“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18:15-17)

“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林前》5:11)

公元4世紀,羅馬帝國皇帝提奧多西,因為帖撒羅尼迦城一名總督被暗殺,下令屠殺數千人。米蘭主教安波羅修擋在教堂門口責備他:“你的雙手沾滿殺人的鮮血,怎可領受寶貴的主餐?”後來皇帝認罪悔改。幾個月後,才得以領聖餐。

宗教改革時期,一些被教會革除教籍的日內瓦市民,拿著武器沖進教堂,企圖以暴力領受聖餐。加爾文伸手護衛桌上的餅和杯,向他們宣告:“你們只能從我的屍體下領到聖餐!”那些人最終後退了。加爾文憑藉他的剛毅和勇氣,維護了神賦予教會的權威。

“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因為,“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弗》5:23)

 

作者來自中國大陸,現在北美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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