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同在的證據(辛立)2019.01.14

辛立

本文原刊於《舉目》牧者恩言官網2019.01.14

經文:“神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出》3:12)

神差派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是救贖歷史上最偉大的事件;主在山上變像時,也以此作為祂和摩西、以利亞交談的核心:他們“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路》9:30-31)。中文和合本聖經中“去世的事”,原文是“出埃及”。

出埃及的第一步,是從法老手中,將被奴役400年的以色列人領出來;接著,在神榮耀會幕的帶領下,遵行神的話語,進入應許之地。這兩步的完整性,凸顯在神在差遣摩西之前,所給予他的“證據”:

神說:我必與你同在,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你要將百姓從埃及地領出來,你們必在這山上敬拜我。這是陸蘇河教授根據希伯來原文,更準確的翻譯。

這時,摩西疲乏的腳還沒有跨出第一步,軟弱的手還沒有拿起權柄的杖,拙口笨舌的嘴40年沒有和大眾說話了,特別是對法老權勢畏懼的心仍然未被釋放,然而,神給予他的明確的應許、給予他的必定實現的證據。

這個“證據”是我們在理解聖經和講解聖經時,常常需要思想的:我們講述出埃及的歷史時,註重的多是神跡奇事,這當然不錯。然而,神在差遣摩西之前,就把祂“同在的證據”緊緊鎖定在——從為奴之家出來,在神所命定的山上事奉祂、敬拜祂。敬拜事奉我們的神,永遠是“神同在”的核心。而敬拜神的起點,就是在神救贖的恩典中,從為奴之家、從罪惡的捆綁中出來。

為奴之心不改,是以色列人不能敬拜、事奉神的關鍵。為奴之心和罪性不改,使他們雖然看見神的手所行的神跡奇事,卻被懼怕、困難、甚至回憶抓住,這些將他們帶回埃及:他們看見追來的埃及戰車,就在懼怕中要回埃及;他們遇到水和餅的暫時短缺,就在對困難的誇大中要回埃及;他們即使吃著嗎哪、喝著蜂蜜水的無憂時刻,因著想起埃及的韭菜芫荽,就思念為奴之家。

為奴之心不改、脫離不了罪性的轄制,也是我們不能單單敬拜神、事奉神的關鍵。神跡奇事是神把以色列人帶出埃及的方式;現在呢,神跡奇事卻成了把我們帶回埃及的手段。檔次高一點的,神跡奇事成為攫取有“法老般權柄”的手段,在政治、經濟、甚至宗教上有“話語權”。檔次低一點的,就是把我們帶到舒適的埃及河邊,吃著韭菜餃子、茴香烤魚、喝一點點使“使靈魂陶醉”的啤酒,多美啊。

全人全心敬拜神,既是我們生命的目標,也是校正我們事奉的標準;而脫離罪惡的捆綁和為奴之心,就是我們可以看見的事實。所以,耶穌事奉的第一個宣告: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信福音。當我們借著聖靈的幫助,從為奴之家的罪惡捆綁中出來,以榮耀神為人生目標,在新的一年中,神就會把“同在的證據”,向我們彰顯。

禱告:神啊,在我的敬拜中,在我的事奉中,您正與我同在。與其追求自己的滿足,我更愿尋求您讓您的心意得到滿足。愿我的生命成為您榮耀的見證!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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