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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老弟的周六“沙龙”(南风)

南风

本文原刊于《举目》42期

          “葛老弟”,本名 Donald Gratti,是第一个向我传福音的人。

夜校初遇

          1989年夏末秋初,我放弃了在中科院的研究生学习,退学,从北京回到故乡,成了一名待业青年。那段时间,是我人生的最低点。徬徨而苦闷的日子中,唯有新婚妻子、家人,特别是慈父,激励我重整旗鼓,出国留学成了我人生的新目标。

           一天,我陪妻子去上夜校英文补习班。老师是个白人,40来岁,清瘦的面庞,目光炯炯有神,讲话生动风趣。他在介绍家乡波士顿的风土人情时,问了大家一些简单的问题,想来是为了活跃课堂气氛,也看看班上学生对美国有多少了解吧。

           也许是因为他问的问题,我都能答得上来,诸如MIT是麻省理工学院的缩写,等等,所以下课后,他径直向我走过来,主动和我聊了起来。

           他的本名叫Donald Gratti,我听起来像是“唐纳德.葛老弟”。我把这当作笑话告诉他,谁知他竟然很兴奋,说这个名字比别人称呼他的“唐先生”、“唐老师”来得亲切。所以“葛老弟”后来也就成了他的中文名字。

          虽是初识,我英语又讲得磕磕巴巴,但和葛老弟的交谈却相当愉快。临别时,出乎我的意料,他竟然热情邀请我,周六傍晚去他家,参加“沙龙”。那时候,能认识个把外国人,是很光彩的。再加上这是练习英语口语的难得机会,说不定还能在留学申请上请他帮点儿忙,我就忙不迭地答应了。

周六“沙龙”

           到了周六,我兴致勃勃地去参加葛老弟的“沙龙”。那天来的客人,除我以外,另有七、八人,大多是妻子母校或附近高校的学生,或青年教师。大家彼此介绍后,聊 了一会儿天,然后在客厅里围坐一圈。每人手上发有几张歌篇,开始唱歌。大部分是中文歌,也有一两首英文歌。中文歌词用的是繁体字,我有好多字都只能靠猜, 遣词用句也是我不熟悉的(后来知道,这些歌篇是葛老弟从香港带来的)。歌曲内容都围绕着耶稣、神、主。

          唱中文歌时,葛老弟就是打着节拍哼唱。而唱英文歌时,大部分人都不能开口,基本上就是葛老弟在独唱。唱完歌后,葛老弟递给我和另一个首次来参加这个“沙龙”的人两本黑色封面的书,告诉我们,这是圣经,是送给我们的见面礼。

           然后大家读一段圣经,接着是葛老弟讲解,由师范学院外语系的一个青年老师翻译。大家或提问,或讨论,气氛热烈。我后来知道,这种聚会叫“查经班”。

           可是,大家把这个查经班叫做“沙龙”呢?原来,如果公开叫“查经班”,绝对会遭取缔。而葛老弟一向喜欢用‘Shalom’与人打招呼,Shalom是希伯来文“平安”的意思,发音听起来类似“沙龙”。于是就有人建议,将这个每周六举办的聚会,称作“周六沙龙”,掩人耳目。

           对我而言,这完全不是我所想像的派对。一切都让我觉得既陌生,又似曾相识。陌生的,是聚会的内容;熟悉的,是聚会的方式——无论是唱歌,还是读、讲、讨论圣 经,都让我不由得联想到我从小就熟悉、但深恶痛绝的政治学习,只不过歌唱、认罪的对象不是共产党、毛主席,而是神和耶稣,读的书也由红宝书——《毛泽东语 录》,换成“黑宝书”──圣经。

           我心想,搞了半天,这所谓的派对,就是为了贩卖精神鸦片啊!我开始有些后悔来参加这样一个莫名奇妙的聚会了。

           葛老弟问我,有没有听过福音、信不信神和耶稣?我说没有。那个当翻译的老师及其妻子,就热情地告诉我:他们以前也像我一样,但现在信了耶稣,信主真好,等 等。我听了,就开始问一些自以为会击中要害的问题。而且无论他们的回答是什么,在我看来,不过都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罢了。

           聚会结束时,葛老弟特别提醒我和另一个第一次来的人,不要对任何人讲这个聚会的内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他也邀请我们以后每周六来参加这个“沙龙”。也许是被他的真诚打动,也许是出于对新事物的好奇,但更多的是出于练习英语口语的目的,以及一种挑战心理,我答应了。

           葛老弟的周六“沙龙”,我前后参加了约半年左右,直到葛老弟离开我的故乡为止。

温柔真诚

           为了经济上的需要,我开始到处找工作。没想到,我找到的工作,恰巧在葛老弟所住的留学生楼,负责夜班的前台。这样一来,我参加周六“沙龙”就更加方便了。这份工作,工资虽然微薄,加上奖金每月不到150元,却也能帮助我应付一部分日常生活开销,以及联系出国的邮资。

           焦急等待录取及奖学金消息的日子,乏味而沉重。参加葛老弟那里的查经班,成了我每周生活的亮点,同时也把从未思考过的信仰问题带到我的面前,对我从小就接受、但未细究过的无神论思想,形成直接的挑战。

           为了证明自己一直是对的,甚至为了出风头,每个星期,我都会花一些时间,仔细阅读周六要查的圣经经节,及前后经文,找其中的“漏洞”,准备尖锐的问题。到了 周六“沙龙”,我就用自以为深思熟虑过的问题,挑战葛老弟和其他基督徒。在他们无法回答我的问题时,我心里就有很大的满足。但也有时,我不得不承认他们讲 的有道理。

          其实,一经点破,再稍加思考,“宇宙间有个超自然的神”,对于我来说,并不难接受。我学的是实验物理,做实验时,如果结果是漂 亮而有规律的,我就知道实验做对了。那些物理定律、公式,那么漂亮,这个世界,大到宇宙星辰,小如原子、分子,运转那么有序,怎么可能是随机产生的?这个 宇宙世界应该是出自一位超然而大能的创造者,或称之为神的。

           我很快就接受了有神论。但我相信的,是所谓“第一推动”的神:神创造了宇宙万 物以后,宇宙就按已定好的规律自己运转。至于说神无所不在,关心人的喜怒哀乐,甚至耶稣就是神、变成人的样式来到世上,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为的是拯救世 人,我认为无非是1900年前就开始、并持续至今的一场造神运动罢了。

           不久,我就能感到,除了葛老弟以外,其他基督徒都不太喜欢我,一定是觉得我太骄傲狂妄、无可救药吧。甚至有一些非基督徒也有点讨厌我,常劝我不要那么钻牛角尖、“搅窝子”(故乡土话,将好好的聚会搅乱的意思)。

           我心里并不以为然。我们不是在寻求真理吗?真理不是越辩越明吗?而且,既然我来这里的主要目的,是练习英语口语,所以只要逮著机会,我当然要尽可能多用英语提问、说出我的观点。

           印象深刻的是,无论我表达得怎样磕磕巴巴、语无伦次,甚至有时胡搅蛮缠,葛老弟始终对我很尊重、耐心。他总是鼓励所有人多提问,多思考,多讨论。在回答不出 我的问题时,他会实事求是地告诉我,他需要更多地思考一下。他也常常在夜深人静时,来到我值班的前台,或聊天,或就信仰进行更深的交谈。

           我后来才知道,他这样做,是因为圣经教导过基督徒:“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书》3:15)

           虽然我心里依然刚硬,但不知不觉中,我对基督信仰、对有信仰的人的看法,还是有了些许改变。特别是葛老弟的那种淡定从容,真的让我羡慕。

          有一次聚会,是给两个人施洗,“浸礼池”是浴缸。整个洗礼过程显得那么神圣,无论是身穿洁白袍子的受洗者,还是给他们施洗的葛老弟,或是摇曳烛光中的祝福歌声,都让我很受感动。

           不知不觉中,已到了1990年初春。我盼星星、盼月亮般,等待当年秋季到美国留学的录取通知。每次见面,葛老弟都会提到,他在为我的留学申请祷告。我虽然不信他所讲的神,但被他的真诚友谊所感动。

           经过几个月的相处,我对他已相当信任。有一次,我和他谈起了非常敏感的1989年“六四”,以及“六四”之后,我所看到的人心险恶(我对人生的看法,因此灰暗到了极点)。当我回忆到亲历的一切,悲从中来,眼泪止不住地流。

          葛老弟也双眼饱含泪水,不住地对我说,神爱我,神爱中国人,神会按他的时间做事。我不禁就问葛老弟,如果这世界真的有他所说的那个慈爱、公义、大能的神,那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葛老弟的答案,并不能让我信服。但他与我同流泪、同哀伤的真诚,还是深深地感动了我。

递解出境

          不久后的一天深夜,我正在值班,葛老弟突然来向我告别,说PSB(Public Security Bureau,即公安局),认为他从事“与身分不符的事”(葛老弟来华的身分是英语教师。他还触犯了“外国人在中国不得从事传教活动”的规定),第二天就 要将他递解出境。他将乘飞机前往香港。

          他递给我一个袋子,说是给我的几件小礼物。我一听这又是公安局,又是递解出境的,吓得不敢像平时一样跟他多讲话。临别时他用力地握着我的手,说了一番我永远难忘的话(大意):

“It has been my great pleasure to know you and share with you the gospel. You are a highly intelligent young man, and you are very serious in seeking the truth. I will keep praying for you. I believe you will become a Christian some day.”

         (“很高兴和你认识、与你分享福音。你是个很聪明的年轻人,对寻求真理很认真。我会一直为你祷告。相信你终有一天会成为基督徒。”)

          那天夜里,我紧张得要命,通宵未眠。特别是看到葛老弟留给我的袋子,里面有几本圣经,以及周六聚会用的诗歌,心想:如果公安局发现,不要说我出国的事泡汤,多半还会把我抓起来。真是越想越怕。

           第二天一早,天才麻麻亮,一辆公安吉普就开到院子里。几个公安上了楼。过了不一会儿,就看到葛老弟和他们一起下楼,上车走了。

           当天下班后,我路过一个湖,乘天还未完全亮、附近没人时,将葛老弟留给我的袋子(事先已放了一块砖头在里面),沉入湖中。

          我在惴惴不安中,度过好几天。直到看来一切如常,悬著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

弃而不舍

           葛老弟被迫去香港后,周六“沙龙”当然就再也没有了。我因害怕惹上麻烦,担心公安局调查和葛老弟有过来往的人,所以刻意避免与参加过聚会的人联系,但心里却时常怀念那些时光。

           几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没有葛老弟的任何消息。那年秋季留学的奖学金申请,结果也因我的托福、GRE成绩已过期,而全部被拒。

           我的日子就像一轴灰色的都市画卷,缓缓铺开,却毫无生气;生命似河流上的漂浮物,被时间裹挟著前行,充满厌倦。

          有一天,我收到一些邮件。其中一封没留寄信人的地址,邮戳是香港的。收信人的姓名、地址是手写的,像是葛老弟的字迹。急忙打开一看,落款处是一个歪歪斜斜的“葛”字,果然是他的来信。

           想必他是为了我的安全考虑吧,信很短,没有提任何其他的事,只是说他正在准备一些paperwork(公文),希望能再来中国,到时会再与我联系。我心里想,像他这样被递解出境的,肯定已经上了公安局的黑名单,再来国内大概是不可能的了。

           这以后,葛老弟又是音讯全无。我没有他的地址,但即使有,大概也不敢与他联系。谁知几个月后,又收到他的一封来信。还是和上封信一样,没有回邮地址。信很 短,只是告诉我,他已开始在国内一个中医学院doing old stuff(重操旧业)。他没有说他在哪里,但从邮戳上看,他应该是在福州。我想,他所说的doing old stuff,一定是又开始“沙龙”了吧。心里就默默为他祝福,希望他不再出事。

          再次、也是最后一次收到葛老弟的消息,已是1991年初 夏。那时我已来到美国读研究生。一天,收到妻子的来信,里面附上了一张葛老弟寄来的明信片。邮戳是莫斯科的,画面是著名的圣巴西利亚大教堂。明信片上还是 只有寥寥几行字,说他“had to leave China”(不得不离开中国),神已把他带到了苏联,那里的人对Good news(福音)很饥渴,他每天都忙得不行。我想他所说的“had to leave China”,应该是暗示他再次被驱逐出境吧。很想跟他联系,但无奈没他的地址。

永远记念

           我和妻子于1996年受洗,我们最想与之分享这个消息的人,就是葛老弟。我真想让他知道,他五、六年前种下的福音种子,终于如他分别时预言的那样,结出了果实。

          教会的牧师和几位弟兄姐妹分析,葛老弟应该是宣教士,他所属的福音差传机构,可能在香港有分支。他们就想办法为我去打听,希望能帮我找到葛老弟,分享我得救的欢喜快乐。几番努力下来无果,最终只好放弃了这个愿望。

          自马礼逊入华以来,这200年间,成千上万的外国宣教士前仆后继,遵行主耶稣的大使命,将宝贵的福音传给我们中国人。这其中,既有马礼逊、戴德生这样广为人 知的神的忠仆,更有无数像葛老弟这样默默无闻的普通宣教士。感谢主在我的信仰旅程中,预备了葛老弟,及后来在各地遇到的好基督徒,他们如同云彩,环绕在我 的生命周围,带我从不信到信、从敌对福音到以福音为至宝。

           由此,我不禁想到我现在所在的华人教会的美国母会。7年前(2002年),母会 的弟兄姐妹为了向华人社区传福音,开始了教会中的Chinese Mission(中文堂)。后来中文堂成长了,他们就同意我们成为独立的华人教会,并在财务及聚会设施的使用上,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

          去年(2008年),他们又顺服圣灵的带领,让我们承接他们美丽的教堂设施,成为新泽西南部唯一拥有教堂的华人教会。

          从前年夏天,母会决定将教堂转让出去开始,我和我们教会几位同工,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常常与母会的同工开会、电邮联络,因此有机会加深彼此了解、在主内有团契。我看到他们实在是一群敬畏神、爱主的弟兄姐妹。他们发自内心的爱主、爱教会的那种真诚,时时激励着我。

           我心中有一个盼望,就是我们华人基督徒都能像葛老弟,以及我们美国母会的弟兄姐妹那样,有从神而来的宽广的国度观,清楚知道教会究竟是什么、教会的目的究竟何在,无论得时不得时,都要传主的福音,高举主耶稣的十字架,使华人教会无论在何处,都成为一座灯塔,吸引人归主。

作者现居新泽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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