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傳 ——大使命的第三重工作(劉傑垣)

劉傑垣

本文原刊於《舉目》42期

         《舉目》第28期(2007年11月),與第35期(2009年1月),登載了我寫的大使命的第一和第二重工作——傳福音及植堂。本文將繼續敘述第三重工作——差傳(Missionary-Sending):
一、使徒時代的榜樣

          安提阿教會,是使徒時代第一個差派傳道人到其他地區傳福音,繼之植堂的教會。為了推動這項巨大的工作,主差派聖靈,賜他們能力、智慧、知識與策略。

           安提阿教會之所以能成為第一間“差傳的教會”,與其具備的屬靈條件有關。掃羅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了主,生命改變,滿足了被差遣者的先決條件(參《徒》 9:1-9,22:14);他成為主所揀選的器皿,領受了福音(《林前》15:1-4);在迦瑪列門下受教(《徒》22:3);在亞拉伯三年,回顧且審思 明辨;主藉著種種的過程裝備他,以便日後為主所用;他去耶路撒冷,與雅各、彼得同住了15天,確信“神已經立他[耶穌]為主為基督了” (《徒》:2:36),這福音是神的大能,為要拯救世人,並“叫我把他傳到外邦人中”(《加》1:16)……從此,保羅就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徒》26:18-25)。

          安提阿教會還有一個人,巴拿巴,是教會中的先知和教師(《徒》13:1)。他以往的經歷,少有記載。但他與保羅合作無間,至為顯著,《使徒行傳》14與15章,曾多次提起他與保羅“二人”。

二、幾點重要的原則

         《使徒行傳》13章1至4節,原則性說明了:

          1. “在教會中”,說明差傳工作是教會集體性的事工。

          2. “有幾位先知和教師”,說明不是一人事奉,但事奉者同心合意,各盡其職。

          3. 在安提阿教會中,有保羅、巴拿巴、古利奈人、西面、路加等,說明這是一所多族裔的教會,無種族歧視,也沒有教育程度與職業方面的歧視。

          4. “他們事奉主的時候”,團隊的事奉至為融洽,同心等候神的靈感動與引導。

          5. “聖靈說”,對聖靈的感動、引導、啟示與呼召,至為敏感。

          6. “為我分派”,對神、對人有屬靈的分辨、審查與判斷能力,是主的吩咐,呼召是主工作。

          7. “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差派是主的吩咐、主的工作,也是教會集體的工作。

          8. “禁食禱告”,一心一意,多次多方尋求,且確認是神的旨意。

          9. “按手”,承認他們是聖靈興起、呼召;贊同他們的心願;日後以禱告、財物奉獻、信件鼓勵與代禱,支援他們的事工。

          10.“打發他們出去”,是主呼召打發,主會負責與供應;亦是教會延伸、擴展的事工,承擔應有的責任。

          11. “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去何地,工作的對象為何、如何做,全憑聖靈的引導。

          12. “就在猶太人各會堂裡傳講神的道”,善用場所、環境,定下工作策略。

          這是完整的大使命中“差”與“傳”的工作。

三、被差遣者與差派教會

          在第一次傳道之旅中(加拉太與鄰近地區,參《徒》13-15章),保羅與同工傳赦罪之道;勉勵門徒們,持守真道,務要恒久,站立得住,結出果子(《林前》 15:1-8);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給主(《徒》14:23);將牧養、教導、差傳交託給他們。

           保羅與同工回到安提阿教會後,述說神藉著他們在外邦人中間,開了通達的門。這是對差遣他們教會的匯報,而毫無個人的“地盤”觀念;後又返回從前宣道各處,看望眾信徒,關心神藉他們的手設立的教會;然後開始第二次傳道之旅(《徒》15:41)。

           綜上所述,保羅對安提阿教會有責任感;對創立的教會,有為父者的心腸……是美好的榜樣。

四、差傳策略

           使徒保羅,不僅是忠心的傳道人,亦是深具遠見的策略家(strategist)。從他和安提阿教會的經驗,我們可以看到差傳的策略:

         1. 適切的地點。主後第一世紀內,羅馬帝國及其屬地,城市興旺,商業繁榮,港口四通八達。且因希臘文/亞蘭語(Aramaic)普遍通用於不同種族,對傳福音甚為有利。

           保羅選擇了港口(帖撒羅尼迦)、文化中心(雅典)、商業城市(哥林多)與宗教中心(以弗所)為據點及重點,以此向四周擴散,有利於廣傳福音。

          2. 從安提阿教會差遣保羅與巴拿巴,可以看出,差派傳道人應出於聖靈的吩咐。將這種原則應用在21世紀的華人教會,筆者僅提出以下建議:

          a. 傳道人應受到明確的呼召。主的呼召、聖靈的感動,因人,因時,因職業,因生活經歷,而有不同的方式,很難一致,印證亦難一致。但被呼召者應深知且確定。

          b. 要出去傳福音,當先有生活、事奉、成果的明證。聖靈興起,為眾人所共知、所承認與接受。

          c. 受差傳之人,要“先受試驗”(《提前》3:10),在本地、本教會有傳福音的託付,且有工作的明證,才可以派至異國他鄉;其個人的德性、人際關係至為重要。

          d. 應受“裝備與神學教育”。聖經學院、神學院的教育,自有其重要性,無人可以否認。但這是否是唯一途徑,可否使用其他途徑獲得裝備,值得思考。然而毋庸置疑,傳道人當受足夠的訓練。

           e. 在差傳者的工作、種類與時間方面,我華人的傳統觀念是“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這定義似乎應擴大。近數十年來,傳道人的工作範圍大有擴張,涉及了醫療、教育、科技、會計、諮詢與行政等多方面,有終生、短期、自由傳道等多種種類。

           f. 各人當按照領受的恩賜不同,做不同的工作。這人“栽種”,那人“澆灌”,有一人“耕耘”,又有一人“立根基”,唯有神叫它生長。

          g. 有“差(Commending)”,有“傳(Gospel Preaching)”,使教會後繼有人,才是完整的工作,彼此促進,形成美好的循環!

          h. 基督教會自始就是一跨越種族與文化的工作。在21世紀內亦應如此。我華人占全世界人口四分之一,來日方長!在人力、財力等力量允許時,應與其他基督教會合作。

           i. 21世紀內,科學與知識爆炸,科技日新月異,工商業全球化,交通便利,資訊快速,英語幾成為世界言語,諸如此類,較之使徒時代,有更好的條件。我華人教會應抓住時機,盡力完成大使命。

           j. “有月亮的地方就有華人”,我華人遍佈全球,應有全球性、區域性與地方性的策略與方針,考慮人口的組成、職業與教育水準、方言等各複雜因素,因地制宜,物盡其用,人盡其才,共竟其工。

結語

           前Overseas Crusades (歸主協會)的創辦人Rev. Dick Hillis(郝益民牧師),有一句名言:“Every heart with Christ is a missionary; every heart without Christ is a missionary field”(人有基督住在心內,他就是傳道士;若沒基督住在心內,他就是福音的禾田),實言之有理,激發每一位門徒以差傳為心志。

作者為“織帳篷工人國際團契”的創立者。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