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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全球人類的挑戰(之一)──生物學與倫理學的新發展(潘柏滔)

潘柏滔

本文原刊於《舉目》41期

         一對英俊美麗的青年男女,和數百名居民一起,住在21世紀中葉一棟與世隔絕的大樓中。在這棟受到嚴密控管的高科技大樓中,他們每天生活的一舉一動,都受到“組織”的監控,這種監控美其名是為了他們的身心健康。

          如果想要離開這種沒有自由的生活,唯一的希望,就是被選中前往所謂的“小島”。“組織”告訴他們,在歷經一場生態浩劫之後,除了居住在這裡的人以外,全世界的其他人都不幸喪生,而小島就是地球僅存的未受污染的淨土。

           後來,大樓裡面的人才明白,原來他們是複製人,在這個生物工程中心製造和培養,成為移植器官和人工嬰兒的來源。他們的存在價值,不過是他們的生物用途。

           當他們得知真相之後,他們逃離了“組織”。然而 “組織”要將他們趕盡殺絕……

          雖然這不過是科幻電影《絕地再生》(The Island,2005)中的虛構故事,然而這故事卻帶來生物學和倫理學的問題:究竟複製人算不算人,是否享有人權?複製人與被複製的人有何關係?……

          其實不用到21世紀中葉,我們現在的生物工程,己發展到能製造生命(making life)、偽造生命(faking life),和奪取生命(taking life)的地步。若社會各界不及時設制應對的措施,後果將像科幻小說一樣不堪設想!

          21世紀的主流思想是後現代主義,即相信世界並無絕對的倫理標準,萬事都注重個人感受,按當時情境而定。在這個情況下,特別需要基督徒站出來,成為社會的良心,作世界的光和鹽。

          要做到這一點,基督徒最好能先瞭解現有的倫理學理論,更要建立起本乎聖經的倫理觀,才可面對21世紀的挑戰。

主要的倫理學流派

           倫理學是對人類道德生活進行系統思考和研究的學科,從理論層面指導和規範人的道德生活。目前主流的倫理學有兩種理論: 效益主義,即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和義務論(Deontology)。這兩套理論都持守五個道德原則:

           (1) 不傷害人(Non Maleficence)。
(2) 造福他人(Beneficence)。
(3) 功利的應用(Utility)。
(4) 公平分配(Distributive Justice)。
(5) 自主權(Autonomy)。

          另外,還有德行論(賢德倫理,Virtue Ethics),和關懷倫理(Care Ethics)等等。茲簡介如下:

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

         “效益主義”,又叫“功利主義”,就是以行為產生的整体結果(overall consequences),決定行為的道德正當性。也就是說,是以“這行為能不能使最多人得到最大的快樂”作為衡量的標準。因此,效益主義還被稱為“結 果主義”(Consequentialism)。中文中的“功利主義”,帶有貶義,但作為倫理學理論的Utilitarianism,並不帶有負面含義。

          效益主義的道德觀是相對的,好處在於,能以最多人獲得最大的快樂為衡量標準。但它最顯著的弱點,就是為了大多數人的快樂,而犧牲少數人的利益甚至生命,例如 以囚犯或弱智人作為人腦的實驗對象,按步就班地破壞腦部的構造,來測量腦的功能。又如二次世界大戰中納粹的優生主義,造成600萬猶太人被屠殺!

義務論(Deontology)

          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認為,道德標準與行為的效應無關,有些行為,不管目的、效果如何,總是不道德的,例如撒謊,因之違反了道德秩序或自然律。 人的行為應當符合——“放之四海皆準”(universalizable)的法則,或稱為“定言命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s),這就是人的“本分”或“義務”。

           康德認為人的“本分”起碼有三:
(1) 撒謊永遠是錯的,無論效果是什麼。
(2) 人永遠是受益者,非實驗工具。
(3) 一切的“義務”,可分為完全或非完全兩種:前者是需要隨時遵守的,如不能害人。後者則是要盡可能遵守的責任。如主動愛人。

           義務論補足了功利主義的缺點,不為了造福多數而傷害少數。

           但是義務論的法則缺乏彈性,若不同的義務之間發生衝突,康德的系統不能予以取捨。譬如一個病人患了不治之症,他的醫生是否應當告之真相? 在康德的“放之四海皆準”的法則中,包括了不撒謊(守信),不傷害他人(醫治病人),這兩種法則此時卻發生了衝突。醫生做決定時,需要用義務論以外的法則 來補足。

實際義務和顯見義務

           20世紀的倫理學者,想採用功利主義和義務論之長,創造新的理論。其中,以哲學家Ross和Rawls的理論最有代表性:

           英國學者W. D. Ross(1877-1940),根據義務論的論據,提出“實際義務”(Actual Duty),和“顯見義務”(Prima facie duty)。前者指的是一般性的義務,後者才是“放之四海皆準”的,包括:
(1) 忠誠。
(2) 補償受害者的損失。
(3) 按公義賞賜有功的人。
(4) 感激施恩的人。
(5) 行善助人。
(6) 修身律己。
(7) 無害於他人。

          因此,“顯見義務”在實踐上具有優先性。

          然而,Ross的系統也有難題:(1) 不同的人,對什麼是顯見義務有不同的看法;(2) Ross的七個標準不夠詳盡;(3) 達不到不同意見的協議就沒有標準。

           美國哈佛大學的John Rawls教授,在1971年出版的《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中,假想了一個群体,這群体被籠罩在一層“無知的面紗”(A Veil of Ignorance)之下,對他人的性別、種族、文化、教育、經濟、天份和社會背景等一無所知。這群人理智地和平共處、彼此合作,而且共同追求未經污染的 美善。在這種狀況下,這個假想群体所決定的,應是“自然義務”(Natural duties),或“原始的倫理”(Original position):“正義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 按照這原則在社會中應用

           Rawls反對功利主義以囚犯或弱智人為人腦實驗的對象,因為這剝削了囚犯或弱智人的自由。但他鼓勵人自由參與人体實驗,包括以此換取金錢和其他利益。唯一的條件,就是任何人都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有同樣的機會被選為實驗對象。這就是美國征人參加人体實驗的基本原則。

          但Rawls的“無知的面紗”,是根本不存在的。而且他容許某些情況下有不公平存在。

兩大理論的聖經根據

          效益論和義務論這兩個倫理系統,都有聖經根據:十誡記載人應盡的義務,包括對神(1-3),對社會(守安息日,4),對家庭(5),不可殺人(6),對婚姻 與家庭的敬重(7),財產的主權(8,10),和裁判的公正(10)。遵守神的誡命,會帶給最多的人最大的快樂(《申》 4:40,5:33,6,24-25,30:15-20,《詩》72),違背神的誡命會帶來大禍(《何》4)。

           這兩個倫理學体系,都接受下列的基本道德原則:

           (1) 不傷害人(Non maleficence):“我們不可導致他人無謂受傷。”(We ought not to act in ways that cause needless harm or injury to others.)

           (2) 造福他人(Beneficence):“我們應造福他人。”(We should act in ways that benefit others.)

            (3) 符合“功利的應用”(Utility):“人的行為應產生最大的好處,引起最小的損害。”(One should act so as to produce the greatest benefit and cause the least harm.)

             (4) 公平分配(Distributive Justice):“福利與義務都要平均分配。”(Similar cases should be treated in similar ways.)

             (5) 自主權(Autonomy):“一個能思想的人,有權決定自己的行為。”(A rational individual should be permitted to be self determining.)

             不過,這“自主權”,在社會中至少要受兩種規範制約:(1) 不能傷害他人,(2) 社會道德法則,如公共利益、社會安定、國家尊嚴等。

           雖然有些國家漠視人權,激進的社會則過分高舉人權,但上述倫理原則,可以說是放之四海皆準的,文明社會賴之維持秩序。

賢德倫理(Virtue Ethics)

            除上述理論外,另有兩種倫理系統,一為“賢德倫理”,一為“關懷倫理”,俱偏重人的品格,或群体共同價值觀。

            賢德倫理認為,一個賢德的人做善事,不是因為要遵守外在的規條,而是受內在的賢德傾向所驅使。

           奧古斯丁認為,愛神是人類最高的美德。他重新詮釋柏拉圖的四德:

          (1) 智慧(wisdom),能辨別什麼促進或攔阻了人對神的愛。
(2) 自律(self control),人因愛神而律己。
(3) 勇氣(courage),人為愛神的緣故而甘受逼迫。
(4) 公義(justice),專一事奉神,以神為各事物的準繩。

          亞奎那(Thomas Aquinas),在此四德上,又加上聖經中的信、望、愛,構成神所賜的七重美德。

          聖經則將人的美德,稱為聖靈所結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

          倫理學和神學都關注一個問題,就是人的賢德、向善之心從何而來?是由教育、自然和環境培養而成?還是由神所賜?筆者認為,基督呼召罪人悔改,離惡歸向神,而 賢德就是人從罪中釋放後,藉著內住於心的聖靈,活出來的聖靈果子(《弗》1:13)。若沒有神的幫助,人是不可能有賢德的品行的。

關懷倫理(Care Ethics)

          在關懷倫理學中,關懷被看作是具有中心價值的和根本性的倫理現象。關懷不僅僅是一種感情,它也是對他人的真正需要、福利和處境的理解。

           這個理論使人聯想到《彌迦書》6章8節的諭令:“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如能以正直的倫理標準,加上好憐憫的心腸,那就是神喜悅的道德規範了。

          以上諸倫理觀都各有長處和缺點,也各有聖經的根據。

聖經倫理學(Biblical Ethics)

          聖經闡述了創造主對受造物的愛和照顧,這其實才是世間倫理學的基礎。

* 人性中的自然道德律(Natural Moral Law)

           神學家亞奎那指出,創造主為被受造物定下了方向和目的──神的法則(Divine Law),這法則源於神的永能和全智。人類因罪惡的本性,不能、也不願体察神的法則,因此神要藉著聖經和教會,將他的法則向人顯明,作為人生活的指引。

         亞奎那認為,萬事或萬物的存在都有目的,神給人理智去察驗自己存在的目的。因此,道德的標準是順乎人性的。人類有生存的本能,不單會促進自己的生存,也要促 進他人的生存。人有責任遵守社會的道德標準,維持社會的体制,如婚姻、生活等,因為這些体制都是人類生存所繫,而且也是神的旨意!

* 人是按神的形象被造(Imago Dei)

         按著神的形象被造的人,代表了神創造的巔峰。神學對“神的形象”,起碼有四種解釋:

        (1) 人有欲與神交通的“靈性”。
(2) 人有管理一切被造物的“統治性”。
(3) 人被造時有“正直本性”。
(4) 人與人之間,有藉以彼此維繫的“人際關係”。

         這些特徵,可作倫理學的最佳標準。

* 管家倫理(Ethics of Stewardship)

           神造萬物之後,看萬物“甚好”,並將管家的責任交託給人(《創》1:28,2:15)。人類可用地上的資源維持生命和發展文化,但是人類必須:

           (1) 感謝創造者。
(2) 謹慎管理萬物。

           人類的管家的責任有三:

           (1) 遍滿地面(fill):使地球充滿各種生物種類,保持生態平衡。
(2) 治理這地(rule):合理使用地球資源,使之能持續發展。
(3) 看守(care for):保護生態的完整性。

          人不單有“神的形象”(Imago Dei),在萬物面前代表神, 他也有“世界的形象”(Imago Mundi)(《羅》8:19-22),在神面前代表萬物。人類存在的持久意義,在於與萬物一同頌讚那位昔在永在、沒有窮盡的神。人在萬物中的參與要求他 尊重而非濫用萬物。因此“做神管家”的觀念,是維繫人與萬物關係的最佳系統。

結語

          21世紀全球面對許多大的挑戰:生物工程、愛滋病、溫室效應……呼籲基督徒一同警醒守望,本著聖經的原則,提出相應的倫理對策,作神的好管家。

參考資料:

1. B.R. Reichenbach and V.E. Anderson, On Behalf of God, Eerdmans, Grand Rapids, 1995.
2. Ronald Munson, Intervention and Reflection, 8th ed., Wadsworth, Belmont, 2008.
3.《遺傳工程與人的未來》,潘柏滔,台北雅歌,1995。

作者來自香港,現任教於伊州惠敦大學生物系。

延伸閱讀:

21世紀全球人類的挑戰(之二) ——生物科技的挑戰  http://behold.oc.org/?p=3964

21世紀全球人類的挑戰(之三)——艾滋病的挑戰及相關倫理 http://behold.oc.org/?p=3887

21世紀全球人類的挑戰(之四) ──溫室效應 http://behold.oc.org/?p=3763

3 responses to “21世紀全球人類的挑戰(之一)──生物學與倫理學的新發展(潘柏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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