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忽略的一件事(王申得)2019.04.19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牧者恩言専栏2019.04.19

王申得

经文:“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来》2:3)

据说,古代匈牙利有一位秉性正直的国王。有一天,他派人召他的兄弟来,对他说,“我有一个烦恼,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我感到我是一个罪人,将来如何面对神呢?”兄弟听罢,不以为然地哈哈大笑,扬长而去。国王看见自己的兄弟对他的烦恼如此轻率,心中更觉痛苦。

那时,匈牙利有一个风俗:掌刑官若来到某个人的家门口吹号,就表示那个人死到临头了。一天深夜,国王派掌刑官到他兄弟家门口吹起号来。他的兄弟从梦中惊醒,面灰如土,被带进王宫。他跪在国王面前,战战兢兢地问哪里得罪了国王。国王看着失魂落魄的兄弟,回答说,“兄弟啊!人间的掌刑官尚且叫你如此惧怕,何况你我罪人,将来站在天上神的面前呢?圣经岂不是说过,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吗?”

这个故事里国王的兄弟,正是今天许多人的写照。他们不曾、也不愿静下心来,想想那将要临到的审判。他们并不是不害怕神的审判,而是觉得太遥远,跟自己无关。对这样的人,《希伯来书》的作者问了一个问题:“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忽略”这个词在新约中一共出现了5次,意思的都是“主动地,有意识地不理不睬,不闻不问”。例如,明明地收到了王子婚宴的请帖,有些人根本不放在心上,“不理就走了,一个到自己田里去,一个做买卖去”(《太》22:5)。又比如,保罗劝同工提摩太“不要轻忽所得的恩赐”(《提前》4:14)。提摩太清楚地知道神给他哪些属灵恩赐,他可以选择善用这些恩赐,也可以选择闲置不用。

在中外教会历史上,有些人以毕生精力迫害教会,双手沾满了圣徒们的鲜血,他们将来遭受神的公义审判是罪有应得的(参《启》6:9-10)。另外一些人,他们既没有像扫罗那样参与残害教会,也没有对基督徒风言风语,冷眼相待;他们的配偶,或父母,兄弟姊妹,亲戚中有人是虔诚的基督徒;他们本人也听过福音,对耶稣基督的事迹略知一二;但就像国王的兄弟那样,他们对神的救恩不以为然,不感兴趣,拂袖而去。

国王的“恶作剧”是否成功地使他的兄弟从此对救恩认真起来,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神仍深爱那些对祂的救恩忽略、不理不睬、不闻不问的人。神也给他们许多机会认罪悔改,因为祂知道,“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31)

朋友,你是这样的人吗?如果你不想忽略这么大的救恩,请跟着我们这样诚心祈求。

祷告:神啊!圣经上说,“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求你怜悯和帮助我,让我能够苏醒过来,不忽略这么大的救恩,奉主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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