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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風潮(吳蔓玲)

吳蔓玲

本文原刊於《舉目》40期
        1993年華盛頓同志大游行,示威者反覆吶喊著:“我們在這裡!我們是‘酷兒’(queer,同性戀者),我們會盯住你們的孩子不放的。”當時,旁觀者多半把它當做口號,一笑置之。然而,放眼望去,不容置疑,同性戀運動的風潮已經襲捲了全世界。

當前的風潮情勢

       在北美,凡不認同同性戀論調的人,往往被視為心胸狹窄、老古板、不開化、“政治錯誤”(politically incorrect)。

        今(2009)年4月,美國加州小姐凱莉.普雷金,在“美國小姐”選美賽中,回答某位同性戀評委的提問,表明自己認同一夫一妻婚姻,當場引起該評委的不滿,因而僅僅得到亞軍。

        事情並沒有止於此,兩個月後,又發生半裸照風波,加州小姐選美會欲藉機摘除她的加州小姐后冠。實情如何眾說紛紜,普雷金小姐的解釋是,在海灘附近,無意中被狗仔趁風吹偷拍下來的。儘管她最後保住了加州小姐頭銜,但名譽掃地,就連有些基督教團体也對她發出嚴苛的批評。

         同性戀運動分子利用法律上的“仇恨犯罪”(hate crimes)罪名,來對付持異己言論者的事件,比比皆是。請容許我舉出幾起發生在加拿大的案例:

* 加拿大安大略省人權委員會,對印刷業者史高.布羅基(Scott Brockie),處以5,000元加幣的罰款,因為他拒絕印刷同性戀主題的印品。

* 加拿大安大略省倫敦市市長戴安娜.哈斯豈特(Diane Haskett),因為拒絕公開宣告“同性戀自豪日”(gay pride day),而被重罰一萬元加幣。

* 加拿大愛家協會(Focus On the Family),被迫剪除所有不利於同性戀的廣播節目。

* 加拿大艾伯塔省人權法庭,宣判青年牧師史提夫.布伊森(Stephen Boissoin)有罪,因為他寫了封信給紅鹿倡導者報(Red Deer Advocate),指出同性戀是不道德的、會危害身体,不應當在學校裡提倡同性戀。

* 加拿大福克神父(Fr. Alphonse de Valk),因教導同性戀是罪﹐並且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而受到加拿大人權委員會的調查。

* 加拿大擁護同性戀組織EGALE(Equality for Gays and Lesbians Everywhere)正呼籲加拿大郵政系統,檢查除去帶有“仇恨犯罪”內容的郵件。若是他們成功,凡是不同意同性戀的郵件,都會被丟進垃圾筒。甚至,寄 發不同意同性戀論調的郵件,都會成為違法行為。

        我之所以舉發生在加拿大的案例,乃是因為加拿大是頭幾個改變婚姻定義、容許同性戀婚姻合法的國家之一。這些例子顯示出,加拿大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不過幾年時間,造成的衝擊卻有何等大。

        此衝擊不僅發生在北美,更是全球性的。瑞典牧師艾克.葛林(Ake Green),因傳講《羅馬書》第1章,定義同性戀為罪行,並且有害於社會,而被處30天獄刑。

教會也受到極大衝擊

         在這樣的社會風潮下,教會內部也無可避免地受到極大衝擊,有些宗派因而分裂。擁護同性戀不再是同志教會的呼聲,在保守福音派教會內,也有人鼓吹接受同性戀。還有一些信徒,抱持同情且認同的態度。

        去年美國總統大選時,加州同時就加州八號提案投票。儘管投票結果是“禁止同性戀”一方獲勝,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結合,但獲勝一方還是付上了相當大的代價。據說愛家協會傾其所有動員,因此導致財務困難至必須解雇兩成員工。

       還有更令人憂心的是,有統計表示,投票者中,有58%年輕福音派信徒,接受同性婚姻或民事共同法律的權利。換句話說,半數以上的年輕一代信徒,認為同性戀不是罪,理當接納同性婚姻。

      我相當佩服加州基督徒在這件事上付出的心力,然而我心裡也忍不住擔憂:難道我們今後逆轉風潮的每一仗,都要打得這麼辛苦嗎?失去的橋頭堡,可能奪回嗎?年輕 的一代,能夠看到真理嗎?還有,向教會求助的同性戀者,又能否得到支持與醫治,在主耶穌裡得到真正的自由?在這樣的風潮中,我們如何防預下一代落入同性戀 陷阱?

       從十多年前,頭一次在教會遇見一位為同性戀所苦,卻不敢讓教會任何人知道的姐妹之後,我就開始閱讀、蒐集、翻譯、撰寫有關同性戀問題的資料或書籍。我瞭解到,同性戀傾向是可以改變的。我也認識了幾位走出同性戀多年的人,還有幸陪同一兩位一起面對這樣的人生掙扎。

       這十多年來,我喜見這個問題得到教會牧長愈來愈多的關注。然而,我也注意到,教會在同性戀問題上,比較偏向於理論探討和論証,似乎較少考慮如何實際改變同性戀風潮、如何幫助人走出同性戀。

       我並不是說,真理講論不重要,也不是說探討同性戀是否天生等議題不重要。但若要改變風潮,認知只是其中一步。只有認知、沒有行動,是遠遠不夠的。

       以下我想探討,處在這樣的情勢之下,基督徒力挽狂瀾,逆轉同性戀風潮的可能性。期盼收到拋磚引玉之效。

風雲是怎麼變色的?

        同性戀運動分子確實採取了攻擊性的激烈手段,善用媒体以及法律途徑爭取權益,推動了這股社會風潮。但實際上,北美教會也負有相當的責任。教會漠視同性戀者的需要,並未看見同性戀者也是上帝國度中未得之民,不少信徒對同性戀抱著敬而遠之,甚至鄙視、嘲弄的態度。

        不但如此,教會當初也輕視了同性戀運動的發展。信徒往往只管教會事務,不關心社會——當同性戀運動分子蜂擁出席各樣的公聽會,利用媒体造勢,參與公聽會的基督徒卻寥寥無幾。

        菲婷.克萊斯可(Faytene Kryskow)的經歷,值得一提。她是一位熱血青年,原本住在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就在“傳統婚姻定義”在加拿大首次投票落敗之後,她想到自己不是常 唱著詩歌要改變歷史嗎?於是,決定搬到首都渥太華,召集年輕人,為第二次婚姻定義投票盡己一力。

          直到二次投票前一天,她才曉得,加拿大國會山莊裡有個媒体廳(Press Galery),任何人都可以預約,上台表達自己對任何議題的看法,並且會有媒体記者出席訪問。就算當天沒有媒体出席,記者也會來索取錄影,看看有沒有值得播報的新聞。

          於是,她預訂了發言時間,恰好在同性戀運動分子的發言之後。結果,她飽受記者拷問。她只能用肯定的態度表示,加拿大有成千上萬的年輕人,認定傳統婚姻的定義。

        在二投失敗之後,她心情十分沉重,決定再去一次媒体廳。這回,媒体廳裡空曠無人,她仍然上台表達了內心對婚姻的看法。她發言結束時,安排時間的工作人員深深 地吐了一口氣,說:“我很高興終於結束了﹗”他對菲婷解釋:“我很高興這婚姻投票終於結束了。過去三年,同性戀運動分子天天來這裡,從未停過。難道你不曉 得這裡是全國具有最大權勢的房間嗎?任何人想改變加拿大,要先來這裡,所以他們一直不斷地來。但是幾乎沒有人來發表你今天講的話,過去三年,你去哪裡 了?”

         聽了這個故事後,“過去三年,你去哪裡了”這句話,常在我內心回響。教會如同一頭睡獅,落入了網羅卻一無所知,然而等到醒了(還沒全醒),不是傻了眼、不知所措、在聖經教導與社會風潮中搖擺不定,就是趕緊兵來將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甚至暴力相向,再不就是抱著聖經自說自 話,卻不去尋找溝通的平台。

哪裡跌倒,哪裡爬起來

        我們必須領悟到,早在基督徒從政治界、傳媒界、教育界、商業界、藝術文化界退守到教會內部,讓基督只待在教會裡時,就已經為惡者開大門,任其為所欲為,影響著社會文化以及家庭。墮胎合法化、高離婚率、同性婚姻合法化等,是我們放棄以活潑信仰影響社會造成的惡果。

       很多人以為同性戀問題出在性的方面,其實不然,其原因十分複雜,歸根來說是家庭造成的問題。要改變同性戀風潮,就要從改變家庭著手。順附一提,對於同性戀根源,已經有不少論述。心理學家唐.史密爾(Don Schmierer)撰寫的《愛中轉化──同性戀愛可釋手》(An Ounce of Prevention)值得一讀。

        有不少統計資料顯示,信徒離婚率與非信徒離婚率差不多。這顯示出,就總体而言,當今基督徒的家庭並不健 全。基督徒沒有好好管理家庭,這是得罪神的。幾年前,愛家協會教牧專線透露,有20%前來求助的牧者,涉及性方面的問題。若是牧者都有如此掙扎,那麼教會 中的信徒領袖和信徒能免疫嗎?他們能体會到天父的愛,明白且活出真理嗎?

         在教會中,信徒能否切實彼此相愛、活在上帝的國度中?還是各執己 見、批評論斷?是否只關心教會事務,而漠視國家、社會動態?有否照著聖經教導,忠實為政府官員和決策者代禱?是否敢於向社會指明真理,還是避而不談敏感議 題,讓媒体來指導人們的思考?又是否允許個人的政治觀和社會價值觀,凌駕於聖經原則之上呢?

         這是我們要深刻反省的。

         我認為改變當前風潮,第一要務是,向上帝認罪悔改。悔改是有行動的,切實的悔改包括採取行動,一改前非。教會應當成為一個大家庭,信徒切實彼此相愛。在同守基 督信仰大原則之下,在觀點不同中,仍堅持相愛。教會應當重視且輔導信徒建立健康的家庭,給下一代健全的家庭。信徒也不要再因神學觀差異而相互指責,而應該 互相扶助,成全對方在基督裡長大成熟。

        信徒不能以愛見証基督時,談論愛就會像鳴的鑼、響的鈸。即使說乾了口水,別人也不會羨慕我們的信 仰。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算高舉真理,只怕也沒有什麼效果。當同性戀者來到教會,只看到自己被定罪,卻沒有感受到愛,又怎麼會認罪悔改?倒是很可能從此再 也不肯踏進教會一步。這樣的故事,我們都聽得太多了。

        真理必須在愛中傳遞。陪伴同性戀者走出同性戀,就像陪憂鬱病患者,或是酗酒者,或是 有其他癮疾的人一樣,需要耐心地陪他們走一程。並且,不是靠一個人的力量,而是教會群体一起陪他們走一程,讓基督大愛勉勵他們活出真理,讓他們在群体中生 命得成長,得成全,脫離綑綁,得到真正的自由。

我們要悔改

         要改變當前的情勢,悔改是我們的必行之道,且我們當以行動証實自己的悔改。當我們在上帝面前盡忠,在家庭和性方面手潔心清時,上帝必然為我們行事。聖經上清楚告訴我們,爭戰屬乎耶和華,耶和華的膀臂豈是縮短,乃是因為我們得罪耶和華。

         我相信,當我們真實悔改之後,上帝必會賜給我們策略,為我們開路,讓基督的馨香之氣遍布整個社會。這絕對不是口號或理論,藍斯‧沃納(Lance Wallnau)所講述在烏干達發生的改變,正是一例。

         愛滋病橫掃非洲,烏干達約有35%的人口得愛滋病,整個社會近乎癱瘓,沒有足夠的軍人保衛國家,學校缺乏老師,經濟嚴重蕭條。而政府解決問題的方式,是大力分發保險套。但發了保險套,愛滋病照樣橫行,沒有緩和的趨勢。

         烏干達教會的一些領袖,開始為自己偏離上帝的惡行認罪悔改。結果發生奇妙的事,總統召集教會牧者和領袖表示,過去阿敏總統暴行逆施,把國家獻給伊斯蘭教的阿拉,以致為全國招了咒詛。所以,他當眾宣佈,棄絕伊斯蘭教,承認基督是主,並象徵性地把國旗交給教會領袖。

        總統問教會領袖,你們的上帝,能夠為我們做什麼?教會領袖回答,希望總統提供金錢、教育体系、媒体的合作,大力宣導且教育百姓:一、守貞直到結婚;二、忠於你的配偶,不可有婚外情;三、感染愛滋病的人要使用保險套,不要傳染給他人。

        就這樣,三年之內,烏干達35%的愛滋病人口降為5%。

       總統還要求教會協助處理貪污腐敗問題。教會領袖問有多少職位空缺,總統說大約200個職位。於是,教會領袖回去禱告,受《使徒行傳》激勵,找了250名誠 實、正直的信徒,為他們祝禱,取代那些貪污腐敗的人。沒過多久,烏干達的經濟大力復蘇。據說,烏干達首都最大的銀行,現在24小時都播放讚美音樂呢!

        烏干達絕對不是惟一的例子,類似的事也發生在哥倫比亞波哥大市(Bogota, Columbia)。基於篇幅,不細談了。這些都是近幾年的事。總的來說,當信徒活出上帝國度的原則,並將之推廣到社會,讓人看到基督徒的生活是可羨慕 的,人們自然會擁抱基督。從而,改變社會風氣,修正錯誤,包括幫助同性戀者走出來,成為水到渠成之事。

        沃納主張,基督徒要把聖經的真理, 帶入教育、媒体、商業、政治等各個領域。他的個人原則值得一提:一、尊重上帝所創造人的生命,無論對方是任何宗教;二、用巴比倫語言講論聖經真理,也就是 以對方能夠接納且理解的語言傳講真理,而不是直接引用聖經經文;三、切實實踐真理。若使未信基督的人也能按真理行事,明白了真理的美好,他們自然會去追求 那賜予真理者。

         他分享的原則值得我們深思,並且落實在平日生活中。

從各個角度認識同性戀議題

         教會單是吶喊同性戀是罪,對改變目前的風潮幫助不大。教會必須先處理自己虧欠上帝之處(尤其是在家庭方面),在上帝面前能站得住腳,並且要活出信仰,就像耶穌所說,讓世人因門徒的彼此相愛、合而為一,而信仰基督是救主。

        同時,在面對同性戀風潮時,教會領袖要對同性戀有所認識,尤其要從聖經、政治、社會、教育、生物學、心理學等角度,教導信徒(特別是年輕人)認識相關議題, 諸如:“同性戀是與生俱來”、“同性戀不能改變”、“同性戀占人口10%,所以是弱勢群体”、“耶穌從沒提過同性戀”、“同性戀者受社會歧視,不能合法結 婚,以致同性戀關係無法穩定,深受傷害”等等,要知道怎樣反駁這樣的說法。同時,教會還要能回答“同性戀有什麼不好?”、“重生的同性戀信徒是否得救”、 “同志神學是怎麼一回事”等等問題。下一代才不會捲入錯誤的風潮。

        我真心相信,當教會為自己在家庭、性方面切實認罪,並且採取悔改行動,在教會裡、在教會之間活出上帝大愛,信徒建立基督為主的家庭、離婚率直落時,上帝必然會引領我們,給予我們策略,讓持守上帝真理成為社會風潮。

作者現居加拿大。

向好書諮詢(作者提供):

一、《愛中轉化──同性戀愛可釋手》(An Ounce of Prevention), Don Schmierer,香港道聲出版社。本書作者從多年輔導經驗、研究心得,指出同性戀問題的癥結,並且提供父母“十個預防性教養原則”的建議,預防孩子落 入同性戀。誠如英文書名所示,作者認為自己的建議只有一盎司的預防效果,重要的還是父母要知行合一,在家庭中實踐這些原則。

二、《親愛同 志──我所愛的人是同性戀》(Someone I love is Gay),艾妮塔.渥爾滋(Anita Worthen)及包伯.戴維斯(Bob Davis)著,雅歌出版社。本書作者以親身体驗與多年協談經驗,分享面對子女“出櫃”,走過這段坎坷路的心聲。

三、《我不再是同性 戀》,杰夫.康雷德(Jeff Konrad)著,宇宙光出版社。我極力推薦這本書。本書作者現身說法,將自己對同性戀的認識、研究及自己如何走出同性戀的歷程與他的好友分享,極力協助 他的朋友,走出同性戀的處境。本書提供許多幫助同性戀走出生命掙扎之道,事實上我覺得任何人讀了這本書都會從中獲益,尤其生命有掙扎的人。

四、《大迷惑》(A Strong Delusion-confronting the “Gay Christian” movement),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1996, Joe Dallas著。Joe Dallas原本是牧師,後來在同志教會服事,後來悔改,走出同志教會。他在這本書中對北美同志神學與問題癥結有精湛的分析,值得一讀。

五、《衝突中的渴望》(Desires In Conflict – Hope for Men Who Struggle with Sexual Identity),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2003, Joe Dallas著。這本書從許多角度,幫助同性戀者處理生命中真正的問題,從而掙脫同性戀的綑綁。值得一讀。

六、《破碎形象──同性戀的醫治與個人整全》,莉安.佩恩著。

《給你同志──揮手告別同性戀》,史達拉.艾倫等著,雅歌出版社,搜集了一些走出同性戀者的故事。

七、《男女為何大不同》(Gender & Grace: Love, Work, and Parenting in a Changing world),利奧雯(Mary Steward Van Leeuwen)著,校園出版社。

八、《回來吧,巴芭拉!》(Come Back, Barbara﹗),約翰.米勒(C. John Miller)著,改革宗出版社。這不是一本有關同性戀的書,但是不少同性戀父母因之獲益。我竭誠推薦。

九、“走出埃及組織”網站( http://www.exodus-international.org )提供了許多有關同性戀議題的參考資訊,以及許多見証。

十、《國度雜誌》2009年夏季號,第33期。對同性戀議題有相當全面性的介紹,提供認識當今同性戀議題的入門資訊。

十一、《改革宣言──在今日上帝改變萬國計劃中你所扮演的角色》(The Reformation Manifesto-Your Part in God’s Plan to Change Nations Today),翟辛蒂(Cindy Jacobs),Bethany House Publishers, 2008。作者先是從聖經角度,探討上帝對萬國的心意,再由歷史角度,把基督教信仰怎樣被推離美國社會,並且舉實例(諸如﹕阿根廷﹑瓜地馬拉),指出當人 (教會)按著上帝真理悔改且行事,影響了社會,國家就改變了,也就是所謂的“合乎聖經的公義”(biblical justice)。這份書單不見得完全,是我個人手上有的好書,深入淺出,可讀性高。“走出埃及組織”(見上,九)網站書房還提供許多有關同性戀的書籍資 訊,有興趣不妨上網挖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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