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同人吃飯的神– 一隻火雞引發的思考(陳世賢)2019.09.10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9.09.10

陳世賢

一隻火雞,溫暖了一位神學生

一年前,我一人赴美求學。一開始,什麼都覺得新鮮:課堂上與東亞有別的教學方式、清幽又充滿野生動物的居住環境、美國人對我親切的問候……但離鄉背井久了,漸漸想念起遠方的家人朋友。每次美國人問我是否懷念家鄉的食物,我都告訴他們我不挑嘴,想念的是人!上帝彷彿也知道我心中的思念之情,竟每晚讓以前的熟面孔在我的夢境中輪番登場!

很快地,感恩節到了,老師同學紛紛回家團聚。相比之下,此時隻身在宿舍的我,內心的寂寞彷彿被放大了數倍。恰巧有位華人教會的弟兄知道我沒地方可去,於是邀請我與他們家庭一起過節。這要是在我家鄉,我絕對不好意思去打擾人家團圓,但現在我既沒其他去處,又一想大家都是主內家人,於是就應邀赴約,並感謝他們願意敞開家庭接待我。

令我料不到的是,那頓晚餐竟成為我極大的支持,溫暖了我的心。當晚我們只是一起吃飯,聊聊生活瑣事,跟小孩玩,也沒做什麼特別的事,但我覺得心中某處空缺被填滿了。我不曉得到底填補它的是孩子的笑容,主內家人的愛心,還是晚餐……也許,是那隻象徵感恩節的火雞也說不定!

一位好客的上帝

聖經開頭寫著:“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我們的神是創造天地的神,祂不是在孤獨中創造,更不是因孤獨而創造。馬丁•布伯(Martin Buber)在寫下著名的“起初,有關係。”(In the beginning, there was relationship.)時,他大概沒有意識到這與基督教對上帝的認識多麼吻合:在創世以前,我們的三一上帝就已活在一個愛的團契中(參《約》15-17),父、子、聖靈在愛的關係中彼此敞開著、彼此專注著、彼此深愛著。

上帝既是三、亦是一,這大概是基督教神學中最深奧之處了吧!畢竟明明是“一神”的位置,怎能塞得下“三位”呢?但是,正是因為這無法以數學或邏輯理解的“三一神”,超越了我們的想像力,使我們這些按祂的形象受造之人,在面對他人之時,能做到“雖然經過計算,我覺得我無法再負荷了,但事實上我永遠都有足夠的空間容納你”。

上帝這開放自己的特性,延伸出的結果是:祂創造了一個與祂有別的物質世界來愛。愛需要有對象(他者),否則就只是自愛。然而,一位無限大又無所不在的上帝,是如何自我限縮以至於騰出空間使世界得以存在,這也是令我們費解的問題。

愛的邏輯超越了數字,也超越了空間;愛的上帝開放自己的空間,顯明祂的“好客”,祂歡迎我們加入祂愛的團契。而上帝如何向我們彰顯祂的慷慨呢?答案之一就是請我們吃飯!

款待作為好客的手段

上帝是一位喜歡我們在祂的居所吃飯的上帝。在舊約的古近東世界中,“好客”的表現就是照顧陌生人或旅客的需求,諸如提供生活物資、休憩空間等。其中一項必有的款待方式,就是與對方一同用餐。(註1)

在伊甸園中,亞當從這位好客的上帝得到的第一個祝福,就是“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創》2:16)在摩西五經中,記載著上帝吩咐祂的百姓在祂面前享用他們的祭品(參《申》12:18)。當耶穌來到這世上,祂跟形形色色的人一起用餐,在祂那裡,身份懸殊之人彼此相遇。

細看《路加福音》,我們就會發現,稅吏撒該、有罪的女人、法利賽人西門、耶穌的門徒與眾人等,無論當天是誰請客,故事的主角似乎都是耶穌;無論這些人原先的身分是什麼,他們在耶穌處都得到的一個新的身分:耶穌的客人。(註2)

與耶穌一同吃飯的高潮,顯然就是“五餅二魚”,這是唯一一個四卷福音書均提及的神蹟。未計算在場的婦孺,耶穌不但餵飽了五千男人(參《太》14:13-21;《可》6:30-44;《路》9:10-17;《約》61-14),還剩下12籃的零碎。這似乎表明在祂那裡永遠都有充足的食物,可以供給那些尚未來的人。我們身為祂的門徒,永遠都不必擔心我們所服事之人會把耶穌給“吃垮”。

有趣的是,在“最後的晚餐”中,耶穌連預言自己的再來,都是談及祂將暫時不與大家一起吃飯,直到將來在上帝國中再度一同筵席(參《路》22:16)。而聖經描繪信徒最終的完美結局,就是有一天我們將赴羔羊基督迎娶新娘(教會)的宴席,與上帝共餐(參《啟》19:9),並且在從天而降的聖城中,我們隨時可以享受生命樹之果實以及生命河之水(參《啟》22:2、17)。

好客的上帝樂意為祂的客人花費時間及注意力,款待祂的客人。當我們邀請別人與我們一同用餐時,就是具體地跟隨這位上帝、效法祂、做討祂喜悅的事。

我想,那晚溫暖一位學子之心的也許是那隻火雞。更具體地說,是上帝的愛,藉著那願意敞開、歡迎我的家庭所預備的火雞,臨到了我的身上,填補了我心中那只有上帝的愛可以填補的空洞。

當我們在跟隨這位好客的上帝、敞開自己接待他人時,不用擔心自己剩下的空間會不夠,因為有三一上帝那超越數字計算、超越理性衡量的容納力;不需要擔心耶穌的愛不夠我們與那些新來的客人分享,因為在祂那裡永遠有餘。

請你吃飯同你吃飯

幾個月前,我參與了東亞區的青年洛桑(Lausanne)會議,從一位來自澳門的姐妹那裡,聽見了一個美麗的故事:她與家人每禮拜六傍晚接待約12位、年齡在4-12歲之間的孩子,來家裡過夜。他們會一起去買菜,再一起煮飯、用餐,第二天她再把孩子們送到教會去與家長們會合。

她做這件美事已經持續了7年之久,我訝異是什麼動力支持著她,使她能持續付出?她回答:“就是把小孩子們看成家人,我是跟他們一起生活,一起成長的。看到他們成長、成熟,這就是支持我的動力。”原來,好客的真諦就是如此的單純——我們所擺上的一切不為別的目的,只要對方好,並且我們能與對方待在一起,就心滿意足。

亞斯柏里神學院(Asbury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倫理學教授Christine Pohl在論到好客精神時,提醒到除了分享我們的食物之外,操練好客、歡迎他人最重要的關鍵,就在於給予對方我們完全的注意力(full attention)。(註3)身在富裕資本世界的我們,所擁有的物質資源以及金錢都足以使我們分給需要的人。但我們未必願意付出寶貴的時間。相反的,我們以奉獻、捐贈來取代了親自的陪伴。

然而,耶穌那不顧眾人的阻止(大家大概是覺得耶穌忙,想替祂省事),停下、叫瞎子巴底買來並與祂對話(參《可》10:46-49),以及要人不要禁止小孩到祂那裡、並花時間給孩子祝福(參《太》19:14)的舉動,讓我們再思什麼是真正的慷慨。在耶穌的身上,我們見到真正的慷慨在於同時給出自己的時間、心力、注意力,並準備承接任何從對方來的需求。

然而,沒有任何金錢與物資上的贈予可以比得上將自己給予出去。就在那一夜,當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門徒並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路》22:19a),祂所給出的既是食物(餅),也是祂自己(祂的身體),而緊接著的那句“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22:19b),似乎就在呼召著我們,也要將自己透過食物給予他人。透過付出時間、心力專注在對方,當我們“請人吃飯”時,我們也就“同人吃飯”了。

當然,身為有限的人,我們不可能滿足我們客人的所有需要。然而,相信這個願意與對方同在一起的心志,必能成為上帝恩典的管道,讓那位最偉大的好主人將祂的恩賜透過我們,傾倒在我們的客人身上。

身為一位埋首書堆的神學生,我沒想到在留學時光中最溫暖我心的,竟是一場場飯桌上的與人對談,以及許多次受人款待、感到被愛與接納的經驗。進一步來說,身為基督徒的我們都是被上帝接納、能在主餐桌前用餐的人;當我們領受聖餐的同時,也願我們以具體的行動來追隨基督,開放我們的家庭與餐桌,付出自己的時間與注意力,效法上帝那招待人、與人一同用餐的好客精神。

註:

1.Christine D. Pohl, “Hospitality, a practice and a way of life,” Vision: A Journal for Church and Theology 3, no.1 (2002): 35.

2.Eric D. Barreto, “A Gospel on the Move: Practice, Proclamation, and Place in Luke-Acts” Interpretation 72, no.2 (2018): 178-182.

3.Pohl,“Hospitality, a practice and a way of life,” 40.

作者畢業自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現在美修習實踐神學。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Discover more from OC举目网站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