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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該如何看待次貸危機?(老漫)

老漫

本文原刊於《舉目》35期

次貸危機的原委

        現今的全球性經濟風暴,導火索是美國的“次貸”危機。什麼是“次貸”呢?筆者正好在美國一家最大的發放次貸的信用卡公司工作過,對次貸有過一些近距離的接觸。

        次貸的英文是Sub-prime,對應於Prime和Super-prime。Prime是高級和精華的意思,也就是,Prime級別的貸款人有比較高的信 用度,他們賴帳不還的比率非常低;而Sub這個前綴詞,在英文中就是次等的意思,那麼,Sub-prime級別的貸款人,信用度就比較低了。向他們發放的貸款,就屬於“次貸”,壞帳可能性非常高。

         那麼,我們自然會問一個問題,銀行為什麼要冒險,向很可能不還帳的人發放貸款呢?答案很簡單,公司業績要增長,行業競爭又這麼厲害,就必須開闢新的領域和新的用戶。如果沒有大量的貸款,哪來大量的利息?如果沒有利息,哪來業績?

        於是,近十年,銀行大膽進入了“次貸”市場。當然,銀行同時也發展了各種分析工具,訂下了苛刻的條款,確保壞帳的比率不會過高,以致銀行“得不償失”。

         一般來講,屬於次貸市場的家庭和個人,多是美國的窮人,收入非常低,例如一些黑人家庭,偏遠地區小城鎮的白人家庭,和沒有信用歷史的新移民家庭,如西班牙裔 等。銀行就找到這樣的家庭,對他們講:“你們不是沒錢,又沒有信用,因而買不起房嗎?沒關係,我們願意貸給你。利息也還不起?沒關係,第一個月免,下三個 月只按3%的利率算。如果這樣,你還怕失業了還不起貸款,還是沒關係,因為,你看,房價一直在漲,若你實在還不起了,就賣了房子,還能賺一筆!”

         於是,很多這樣的住房次貸就發放出去了。

         既然房貸公司能夠使越來越多家庭買房(當然,這些公司的盈利也越來越多,管理者的獎金也越來越豐厚),會發生什麼事情呢?當然是房價一路上漲。而一路上漲的 房價,又使得買房的和貸款的都不會賠,只會賺(買房的還不起貸款了,把房子一賣就行了;貸款的如果遇到壞帳,把抵押的房子收回來一拍賣就行了)。這樣,住 房的次貸市場就越來越火。

         當然,這些地區性的和全國性的商業銀行也看到了風險,所以他們就找到了華爾街的投資銀行大佬。這些大佬把這些風 險很大的次級房屋貸款,包裝成債券的形式,再賣給機構投資人,包括歐盟、日本和韓國政府等。這些債券既然是高風險,那自然是高回報(年息可以達到 12%)。因為美國房市一直很火,所以次級債券市場也就越來越火,華爾街銀行家的分紅也就越來越豐厚。

         當然,華爾街的銀行家也看到了潛在的風險,於是就找保險公司為這些債券保險。這些保險公司呢,看到美國房市這麼火,保險金跟白拿的差不多,也就跟著一頭扎進這個次貸之中了。

          說到這,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玩過一種撲克遊戲,叫作“說謊話”——就是幾個玩家抓幾副牌,然後,一位玩家扣著出四張牌,說:“這是四個A!”如果你不信,可以 翻開——如果真是四個A,那你就受到懲罰;或者,你也可以跟進,比如說再扣著放上六張牌,說:“這是六個A!”接著,下一家也可以翻開或者追加……真真假 假,很快,大家出的“A”,遠遠超過這幾副牌A的總數,直到有人把牌翻開。

        次貸的遊戲就好像“說謊話”一樣,終有人翻牌的!被炒高的房價加上調升的利息,使得越來越多人付不起水漲船高的利息(次貸者多半是用浮動利率來付貸款),這樣,還不起月供而被列入“壞帳”的家庭,日益增多;與此同 時,美國房市開始降溫,這樣一來,次貸的利益鏈條瞬間崩裂了,進入了惡性循環──先是直接貸款的公司,一個接一個地破產(這些公司不僅損失了利息,又因為 房價下跌,收回抵押的房屋,拍賣後連本金都補不上),如美國最大的房利美、房地美(Fannie Mae and Fareddie Mac)、New Century、Washington Mutual。然後是轉賣債券的華爾街投資銀行,一間間倒閉,如雷曼、Bear Stern。接著是大保險公司,像AIG。

          於是,金融危機爆發了,因為老百姓不再借貸和消費了。還沒有破產的銀行,也不敢貸款了。整個國家的金融市場不再流動,經濟遂進入蕭條。而這次救災的8,500億美元,就是為要讓那些壞帳和死賬再活起來,在根本上使信用從底層再重新流動起來。

基督徒如何看待

          那我們基督徒該如何來看待這次的次貸危機呢?若我們身邊的人,和我們聊起次貸危機,我們應該從怎樣的角度,特別是從怎樣的信仰角度,向他們解說呢?

          有的弟兄姊妹說,次貸危機的爆發,意味著美國已經完全破產了,美國教會的宣教能力大大削弱了,中國教會正式接過“向世界宣教這一棒”的時候到了。然而,筆者認為,下此結論為時尚早。但是我們可以做的,就是利用這次的次貸危機傳福音!

          首先,我們要從本質上去看次貸危機,從人驕傲的罪性去看,從“人類憑自己的智慧和自建的遊戲規則毫無出路”去看,從我們實在需要十字架的救恩去看!

          如此,我們不會因次貸事件而幸災樂禍、嘲笑美國,我們會意識到,這是神在歷史中再一次給我們機會,讓我們看到人類自身的罪性是何等的可怕,而且這罪性,也在你我的血液中、骨子裡。

          我們藉著此事可以看到,十字架的救恩是何等的寶貴!如果神不主動拯救我們、任憑我們,就像這次次貸事件的發展趨勢一樣,我們必會一路下滑,走向毀滅、陷入深 淵,因為我們裡面的罪使我們毫無自我救拔的能力。所以我們必須倚靠神救贖的恩典,我們需要為我們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我們越是有機會看清自己的罪、我們 的敗壞無望,我們越會對耶穌十架的救恩產生渴求,對神憐憫的恩典產生敬畏!

          是的,我相信,憐憫的神藉著次貸事件,再一次給我們看清楚真相的機會,給我們明白他真理的機會。

          在次貸危機爆發之後,你、我也好,我們身邊的朋友同事也好,首先會問的問題是:難道那些聰明的華爾街銀行家,不知道潛在的危險嗎?

          他們當然知道!可是,又是什麼使這一場危機四伏的盛宴,能夠一直進行下去呢?是什麼心理使所有參與的人,能夠不想以後的事情,卻盡可能使這眼前隨時會引爆的狂歡持續下去呢?我們只能說,是我們罪人本性中的貪婪造成的。

          前幾天,美國國會開聽証會,調查次貸事件中可能有的犯罪行為。倒閉了的雷曼公司的董事長承認,在任職期間,他所得的工資和獎金,高達近五億美元!我們想想 看,如果次貸可以在今天帶給你個人鉅額的收入,即使在以後可能給國家帶來金融危機和大蕭條,你會退出這眼前的掠奪嗎?你一定不會,因為你的貪婪不允許,你 的私慾不允許。人的罪性從來都是沒有底線的。

          我在中國坐出租車的時候,常聽到司機師傅抱怨中國人生來素質差,比起西方人差很多。我就告訴他們:“不能這麼說!西方人和我們一樣,都是罪人,只不過因為制度不同,表現形式不太一樣罷了。本質上卻是一樣的,誰也不比誰好到哪去。我們都需要耶穌十字架的救恩!”

          是的,我們都是罪人,無論中外、古今,都是一樣。坐在華爾街董事會裡的,在北京街頭開計程車的,奔跑在原始雨林中打獵為生的,若沒有主耶穌十字架的救恩,都是罪的奴僕。發達國家的經濟規則也好,原始部落的約定也好,莊嚴大廳裡的法律制度也好,都不能救我們自己。

           美國有比較完善、縝密的制度法規,可是在美國商界卻有一個怪現象,那就是,不出事罷了,一旦出事,就是驚天動地的大事。這次的次貸是這樣,之前世界500強 的安然和世通公司轟然倒下,也是如此。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人類建立的法律制度,只是人在犯罪時,權衡風險與回報的一個參考而已──法律越健全,就 越意味著,只有在回報非常大的時候,才值得鋌而走險,也必有人鋌而走險。

          而且,越是精通那些條目繁多、龐雜縝密的法律的專家,越有犯罪的機會和動機,越會鑽法律的空子。就像最常玩弄法律的,是學法律和當法官的;最能踐踏財務制度的,是學會計和管財務的。

          這一次,高智商、高專業水準的華爾街金融精英,便是如此!

          這正應了保羅所說的,律法的實質“本是叫人知罪”(《羅》3:20),並不能使人真遵守法律。而且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羅》5:20), “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体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羅》7:5)。

          從這次次貸事件中,我們還可以看到人的罪性的另一個特徵,就是,在思想、感情和意志上,罪人已經完全被罪捆綁,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只是罪的奴僕!就如那些高 智商、高專業水平的華爾街精英,他們都意識到了潛伏的危機,甚至意識到將來可能發生的全球性大蕭條,但貪婪,已經使他們身不由己了。

           由此可見,當我們以為自己是主人,以為我們是自由的,可以吩咐罪為我們服務時,事實卻是如主耶穌所說的:“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8:34)

           是的,犯罪的,就是賣給罪了。既賣給罪了,就是罪的奴僕。我們既然成了罪的奴僕,就是為罪打工。保羅說,罪還會為我們發工資呢。那罪的工資是什麼呢?“罪的工價(wages)乃是死。”(《羅》6:23)

           不僅如此,“死後且有審判”(《來》9:27)。審判的結果就是第二次的死,是永遠離開上帝和上帝的恩典,永遠丟在火湖裡面(參《啟》20:14)。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這些墮落之人,從來就不是自己的主人——我們若不在神的恩典之下,就是在罪的權勢之下;若我們不順服神,把自己獻給神,作神的僕人,就是順服罪,把自己獻給罪,作罪的奴隸。

           所以聖經告誡我們:“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体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 並將肢体作義的器具獻給神。”“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 6:12-13、16)

           當年猶太人來到主耶穌面前的時候,主耶穌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猶太人便困惑了,問: “我們……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於是主耶穌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然後再次告訴他們:“天父的兒子若叫你 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參《約》8:32-36)

        這個真理,對當年的猶太人如此,對今天的我們也是如此。

作者來自北京,1996赴美,2002在美蒙恩受洗,2004回北京工作並在家庭教會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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