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耶穌的動機(王友平)

王友平

本文原刊於《舉目》34期

一、問題指向動機

        “愛最感動人,但讓人最反感的,是愛有動機,利用愛;宗教最感人的是虔誠,但讓人最反感的,是虔誠有動機,有目的,要交換出個人的好處來。”

          這是唐崇懷牧師在第二屆(2006年)南加州基督徒靈命成長與中國宣教培訓營會上,詢問與會者“信耶穌得什麼”時講的。

         我當即聯想到自己:為什麼我沒有辦法把還未信的朋友帶到主的面前?為什麼我無法和更多人成為朋友?我不是自稱愛耶穌也要愛人嗎?我不是總是努力為主作好的見證嗎?如今看來,問題要指向動機。

二、想“得”就是罪性

         人一切的行為背後都有動機。比如在起初的伊甸園里,一切都甚好,被造、有限的人,與創造、無限的神親密同在。然而,當人在魔鬼的引誘下,對“神說”發生懷 疑,企圖拋開神所定的是非標準,憑自己“明亮”的眼楮分別善惡(以自己為判斷善惡的標準)時,人就做出了偷吃智慧果的行為。罪從此潛入了人心,人從“小孩 子”一樣的“單純”,墮落到成人般的“復雜”。

           這復雜是罪的後果,是受造物要與創造主平起平坐,甚至越過創造者(《賽》 14:12-15),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我要”的惡果。從此以後,人從無憂無慮變成了“害怕”(《創》3:10);環境亦受咒詛,而變得惡劣(《創》 3:18);人與神分隔(《創》3:8),人與人分隔(《創》3:16),人與物分隔(《創》3:17-18),人與永生分隔(《創》3:22-24)。

           這種企圖“得”而帶來的失去,反映在罪性掌權的每一個人身上。罪在這世上掌了權,“我要‘得’”也在人身上掌了權,包括在基督徒身上。

三、信耶穌得什麼

          如今的教會里,這種教徒甚眾,亦有所謂的“傳道人”,以“信耶穌得……”吸引人入“教”。結果是教會越來越成為尼Q主義的俱樂部,內無教徒被塑造成門徒,外無福音傳出,信仰變成了宗教。

          怎麼解決這問題呢?

          首先,我們必須完全靠神的恩典,不要靠我們自己去“得”。因為我們的“得”已全然敗壞了,而神的恩典夠我們用(《林後》12:9)。

          其次,靠恩典並非不努力做工,因為神是做工的神,主是做工的主(《約》5:17)。這一點,呂沛淵牧師在講“使命”這個營會主題時(營會的另一個主題是“生命”),根據《使徒行傳》22章6-10節,有很好的論述,指出“使命”是以“生命”為出發點的。

           第三,我們的動機要改變。被罪轄制的人,信耶穌是為了“得”。然而,神是憫恤、慈愛又有大能的,他寬容我們,告訴我們信耶穌的確會有所得(但不是我們要的那種),把我們引向一個正確的方向,最終回到單純仰望恩典。

          信耶穌到底得什麼,聖經中有詳細論述,例如在《羅馬書》第5章就列舉了:得與神相和(1節),進入恩典(2節),歡喜的盼望(2節),得到聖靈(5節),被神的愛澆灌(5節),免去神的憤怒(9節),與神和好(10節),重生得救(10節),最終以神為樂(11節)。

          然而,在一些傳道人的講道和信徒的見證中,“得”被歪曲了,變得世俗和尼Q。這樣造就出來的“信徒”,和拜菩薩的人沒有區別。

四、豈用代價交換

          信耶穌得什麼?說到底是“得耶穌”。而這“得”其實是神賜下的,所謂“白白得著”,就是這個意思。換句話講,一切不憑著信、而要用代價去交換的“得”,都不是信耶穌的“得”。

           例如,我們用經驗和知識向別人“證明”耶穌,用科學向別人“證明”耶穌,用我們的熱心“感動”別人、以至於人家不好意思而信耶穌,雖然一時有效(也的確常常有效),卻不真正有效——當你的經驗不能在別人身上驗證時,當出現相反的科學證據時,當你無法一直發熱心在那個人身上時,“得”到的耶穌就會被拋棄。

          這是傳耶穌的方法上的失誤,因為是用了人的方法。

          這種方法上的錯誤,背後仍是動機的問題。傳的人企圖憑個人努力去交換神的賞賜,卻忘了自己信耶穌已是被賞賜過了,自己傳耶穌也是在賞賜中了。傳耶穌是信的結果,不是要再得什麼,因為神把生命一次性地給了信他的。沒有賞賜比這更大的了。

           至於為主做工所得的冠冕,其實原本就是主的(《來》2:7、9),我們不是要得來榮耀自己,而是要獻給主(《啟》4:9-11)。為得賞賜榮耀來做工,最終是得不到賞賜的。

五、到底聚焦何處?

          更糟的是,有些人把“得”聚焦在今世,尤其是聚焦在物質領域。他們的見證中缺少神的事工的異象,反倒充滿疾病不治而愈,結婚有人送來家具,失業後又有薪水更高的工作,人際矛盾中得到職位高升……

          是的,神可以在物質方面和世俗生活方面顯奇跡,讓人知道他。但若單以此傳講耶穌,尤其是對已信主的人,長期以此去培訓,勢必讓人陷在“得”中,以致不能接受神真正的給與,不能因自己已得著的生命感恩,反而像求菩薩一樣,妄求更多的金錢、地位、名譽。

          是的,神並沒有說信他的人必須沒錢、有病、過下層人的生活,但也絕沒有保證,信他的得萬貫家財、智力超群、健康長壽。因為這一切終究是有限的,是無法和永恆的生命相比的。

          神當然可以叫萬事效力,使信他的人藉著屬世的東西、有限的東西,得到造就(《羅》8:28),然而耶穌一再告誡我們,信他的人不屬世界,會被世界所恨。雖然我們不離開這世界,是生活在這世界之中,但我們要脫離凶惡,這就是分別為聖了(《約》17:6-19)。

          如果我們不靠神的恩典,反倒去靠這世界,去靠個人所得,心情好壞系在金錢多少上,待人態度系在社會地位高低上,安全感系在國家穩定和社會福利制度上,工作好壞系在權力上,為主做工系在教會內的位置上,我們就要問自己,到底有沒有信耶穌?

六、不如成為瞎子

         耶穌的一生,是給的一生;神的救贖,是給出的救贖。神知道我們軟弱,也知道這世界充滿了魔鬼的詭計,所以通過道成肉身的舍棄和聖經的啟示,告訴我們信耶穌可 以“得”。然而,若我們固執在個人的“得”中,就仍在惡中打轉,就不會得到神給的善,就得不到生命和真理。我們以為得到的,就都是虛空。

         主耶穌說,絆倒人的有禍了(《太》18:7)。我們千萬不要把白白得來、也必須白白傳出去的福音(《太》10:8),變成拜金錢的宗教;我們要告訴自己,並 不是只要奉主名做事,就能進天國(《太》7:21-23);倘若我們自以為眼楮“明亮”,盯住這世界要為個人得什麼,倒不如瞎了,好被耶穌把我們得了去 (《約》9:41)。

作者原在某生物制藥公司從事科研工作,現在神學院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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