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事奉 ──神學反省與回應(陳濟民)

陳濟民
本文原刊於《舉目》33期

紅磚姐妹╱弟兄:

         平安!

          編者把你的文章轉給我,請我給你一些回應。雖然你在文章中沒有說出自己的性別, 但我從字裡行間猜測, 你可能是一位主內的姐妹。可是 ,又怕猜錯了, 所以學西方人的方法, 加上一個“弟兄”, 以策安全。在我們要談的這件事上, 性別並不打緊。要緊的是人。

           必需說,你這篇文章寫得真好,看起來輕鬆自然,卻又真的是有血有淚。你讓我感受到,你氣憤,不平,對人失望,也對神失望。從現象看,我覺得你很像那些做事太多而累壞(burn out)的人。

           說真的,讀完了你的文章,我多少也能明白,為你叫屈,因為自己在教會中做事──基督徒叫“事奉”──的時候,也有不少類似的經歷。有時候,也真的想離開教會呢﹗

           當然,在上帝的恩典下,至今還留著。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從聖經中讀到一些真理,照著聖經的教導做,慢慢地也就從氣憤、冤屈、不平和失望的心態中走了出來。所以編者吩咐我從神學的角度,寫點回應的時候,也就很樂意地答應,希望藉著經驗的分享,可以對你有些幫助。

          談到在教會中做事,你提到今天教會中二個現實的問題。第一, 就是你的朋友們所說的:一些人到教會去要不是要教會幫忙,就是要去佔點便宜;而在教會中做苦力,就是犯賤﹗第二,就是教會中的一些“老前輩”的心態: 讓年輕的去做﹗這兩個觀點,就造成了你最後所說的20/80的現象。可是,你大概沒有想到:你目前的反應,豈不是讓自己最後也走上這條20/80的路,甚 至可能更嚴重一點?

           我倒是覺得,你說教會總應該比社會好一點,不應當有這種20/80的現象, 這是對的。聖經中有好些重要的經節。其中最著名的恐怕是《約翰福音》三章16節。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 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許多時候,我們讀這節經文,把焦點放在我們可以“得”到的。這也難怪,因為我們知道自己沒有永生。可是,我們忽略了,我們之所以有所“得”, 是因為上帝有所“給”;而且在我們有所得以前,是要上帝先有所給。而這個有所給,就是上帝具体地表達了祂愛我們。正如你所引用的《雅各書》的話, 愛心需要有行動支持。

           也許, 我們的問題,不是不知道上帝的愛和給,因為我們都會說上帝有恩典。我們的問題可能是,我們沒有想到這個原則也要用在自己的身上。因此,在教會中, 我們看到的是美國世俗文化的陰影: 有錢的都搬到郊外的獨立房子去了,很少人願意為著福音的緣故留在市內。我們也看到中國固有文化的陰影: 上教會是為佔便宜;做事是犯賤;老前輩坐著享福好了 ﹗ (其實, 這批拿“六四”綠卡的人正是大有可為的壯年或中年人﹗ ) 這, 確實都是表示說這種話,做這種事的人根本不懂得什麼叫愛心。

          更可悲的是,我們沒有愛心也就罷了,卻不承認,而且常拿“愛”壓人,要別人有愛心一點。因此,你文章中那種自己不開放家庭,卻要別人開放家庭的事也就常常出現。套用我們的話, 這正是不折不扣的“剝削 ”﹗

          愛,本來是超越律法而為人帶來自由和喜樂;有人卻把它當作律法,對人對己諸多要求,以致把別人和自己都壓得死死的。

          本來, 愛是自由的,表達愛的方式可以有很多。例如,在傳福音的事上,有人可以提供聚會場所,有人可以負責善後的工作,有人可以陪伴一些需要的人,與他們一同禱 告;如果我是你的話, 也許也會寫點小品。可是,我們偏偏要強制某些人做某些事情,或是把事情都讓少數人負擔。而談到愛心的行動,本來要緊的是:上帝的愛是自動自發的,志願的, 也是甘心情願的。可是,教會有時卻會強迫人做事,而做事的人也沒有上帝這種心志。結果,不少人像你一樣, 失去了原有的喜樂。

           在實際運作 中, 我覺得我們需要學習的有二樣。第一, 倘若愛心是出於自願,而不是出於勉強, 那我們就要學會敢於說“不”。華人文化中,面子和人情是我們處理人際關係時兩個重要的指導原則。有時候, 加上“這事情很重要, 沒有你就不行”, 我們就礙於“不好意思”和“需要做”而做一些自己心裡一百個不願意做的事。結果我們做起來就非常辛苦, 甚至感到非常痛苦。在這種情形下, 倘若教會或周遭的人再加上“要有點愛心嘛”, 那壓力就更大, 最後造成“燒盡”的現象,對教會和自己都沒有益處。

           要讓教會知道, 也要告訴自己:我不承擔這個工作,不是沒有愛心,因為我可以做, 也正在做其它的事。倘若有人說: 就是你這一家在這裡, 那就告訴他們:“這是你們計劃的時候就該想到的事情。何況,可以考慮是不是有人可以把郊區的房子賣掉搬進來嘛﹗”當然, 這是氣話。我的要點是: 不需要讓他人強迫自己去承擔自己承擔不起的事, 因為這不是愛心; 反而, 學會說“不”是成熟的一種表現, 因為你坦誠,你勇於承認自己的限制。

          第二,這並不是說:倘若自己任何事情都沒有意願做,就可以什麼都不做。在這一方面,聖經是說,倘若自己沒有意願做,就要讓自己有這種意願。這怎麼可能呢?首先,可以與教會的負責人坦誠溝通面對的難處,看看是不是有解決困難的方法。

          例如,付錢找人幫忙你善後。千萬不要覺得不好意思,這是教會的責任,更是他們愛心的表現。對教會而言,花點錢請人清潔,總比自己租個地方划算,更比沒有地方 用更好。可不是?更基本的,聖經的答案相當清楚:思想上帝的愛,讓祂的愛激勵我們;也求告上帝,求神給我們一個真正的愛心。

           說到禱告,也 許你會說:我不是說過了,禱告什麼?﹗不是沒有用嗎?那就讓我分享一個祕密。在教會做事以後,我也像你一樣地發現:人非常不可愛;連最好的基督徒都不可 愛。而可怕的是,我自己也不見得那麼可愛﹗讀《約翰福音》,我又發現另一個更可怕的現實:真正要愛人,是會要你的命的﹗請看:上帝愛世人,結果是賠上了自 己的獨生愛子;耶穌愛世人,結果是給自己的學生出賣,而且被人釘上十字架。不是嗎?這一點,你實際上也多少經歷了:開放家庭的結果是被折騰一翻,週一上班 時無精打彩,教會的人又視而不見,也沒有實質上的幫助。

           我自己經歷過的則是一些不同的遭遇。看到了這一點,又有了一點個人的經歷,我終於明白:要自己愛人,並不在自己能力的範圍之內﹗短期也許可以勉強撐一下,長期絕對不行,特別是在生命攸關的時候。

          我不是說過嗎?當我發現別人不可愛的時候,我氣憤,我會想憤而不幹。在這種情形下,我能做什麼呢?就是剛才所說:思想上帝也愛我這個不可愛的人,也求上帝將 這種人間找不到的愛賜給我。在這件事上,真心的禱告一定會蒙神垂聽。我自己就試過,而且每次都靈驗。不信,你也可以試試看。試試每天都為這事禱告。一個月 就好。行嗎?保証你會發現這種禱告很靈,也會繼續禱告,因為你會重新得到愛中的自由和喜樂。

           在我們的世界中,唯物的看法有嚴重的盲點,歷史也已經証明鬥爭的路是行不通的,因為它導至文化的破產,社會的分裂,也使人失去了生存的價值。可是,你已經發現靈界的存在是真的。相信你會繼續經歷到:上帝更是真的,祂所應許的救恩也是真的。

上帝在你身上顯明祂真實可靠

你主內的弟兄,

陳濟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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