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乎什麼,你就是什麼(許萬常)2021.02.16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1.02.16

許萬常

(音頻製作/華僑福音廣播中心)

 

經文:“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彷,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8)

 

我是我的在乎,我在乎什麼,我就是什麼。因此,讓我們問自己一個問題:“在世上,我最在乎東西的是什麼?”

詩人艾略特在懺悔詩《聖灰週三》裡頭,作這樣的禱告:“叫我不以虛假嘲諷自己,教我們該在乎什麼,不該在乎什麼,教我們安靜地坐下(teach us to care and not to care. teach us to sit still)。”安靜坐著並非消極地靜坐,而是積極地等候,人自我滅音,為要聆聽主的聲音。

《詩篇》46篇10節常被引用:“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休息是安靜,人靜下來為了要知道神是神,人是人;神與人的定位是自我認知的準繩,所謂的“我們是我們的敬拜”,人的敬拜定義他們生命的本質。

“道就是神”,靠近道,是靠近主的心,是“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人活著,是為了愛,這一生就是愛的旅程。所經歷的萬事,不過是愛的學習;問題是,愛極為珍貴,凡是寶物都會有贋品,市場上愛的贋品充斥,廉價拋售如路邊攤。因此,人生最大的悲劇是愛錯了對象,相愛如受騙。不是嗎?若我們這一生愛錯了,就是白活。

哦,求主教導我們,該在乎什麼,不該在乎什麼,該愛什麼,不該愛什麼。

但其實主耶穌已經給我們答案了:“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彷,就是要愛人如己。”我們這一輩子到底要在乎什麼呢?第一是愛神,第二是愛人。

這應該是我們生命的先後順序,也是我們面臨選擇時的原則:神在人之上,人在物之上。當愛神與愛人相互衝突的時候,理所當然,“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當然,愛神會使我們更加愛人,愛神是愛人的助力,而不是阻力。

 

我們每天所面臨的選擇,事無巨細,每件都是一個試驗品,檢驗我們到底在乎些什麼,不在乎些什麼;作為神的兒女,我們憑著愛的意志,藉著聖靈的幫助,將生命投資於那些在乎的事,而不是那些不在乎的事上。

因此,真屬靈其實很簡單,就是知道這一生該在乎什麼,不該在乎什麼,並且有能力做該在乎的事,有力量不做不該在乎的事。

 

禱告:主啊,在每一天生活的細節裡,在每一個大小決定裡,我們是否有盡心盡意來愛你?是否有愛人如己?求你光照我們、憐憫我們,讓我們活出你兒女的身份,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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