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徒與信徒(上)(陳濟民)

陳濟民

本文原刊於《舉目》31期

          近代一些人談到解釋聖經的現象時指出,解經者有時會受到個人背景的影響與控制而不自覺。在“門徒與信徒”這個議題上,我們便碰到一個實際的例子。今天在華人教會中,我們要不是自稱為基督徒,就是信徒。筆者個人無論在談話中或文章中,也經常是這樣表達。可是,翻開聖經,特別是藉助經文彙編查看新約名詞出現的次數,我們卻發現下列令人驚訝的統計數字:

*“基督徒”:3次(《徒》11:26,26:28;《彼前》4:16)

*“信徒”:6次(《提前》4:10、12;《徒》5:14,15:5,10:45;《提前》6:2)

*“門徒”:266次(全部在四福音書和《使徒行傳》)

         當然,這個數字本身並不代表全部的事實。在新約中,“門徒”這名詞也不全是指主耶穌的門徒(例如施洗約翰的門徒:《路》11:1;《約》1:35、37 等)。同時,一個名詞出現的次數不多,並不一定表示它不重要。但是整体而言,這些數字仍然給我們看到一個事實,就是:今天華人教會的習慣用詞並非新約時代 常用的。

          為什麼呢?《使徒行傳》11章26節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相當重要的線索:“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安提阿是猶太地區以 外一個以外邦人為主的城市,而基督徒這個名稱本身便是一個希臘羅馬文化中新創的名詞,意思是“基督一家的人”。這個線索讓我們看到:在新環境中常有新的名 詞出現。在新環境中,有時我們會發現一個新的名詞更容易幫助人明白我們的身分。

          那麼,門徒和信徒所要表達的是什麼呢?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我們要分二次討論。由於一般人對門徒這名詞理解比較淺薄,我們會從它開始。

一、門徒

1. 門徒的內涵

          要明白“門徒”這個名稱,最好是從《馬太福音》28:18-20節主耶穌的大使命著手。在希臘文聖經中,主耶穌這個大使命主要的工作內涵非常清楚:就是要使萬民做門徒。用我們現代的語言表達,就是使全世界各族群的人成為耶穌的學生。

          仔細讀這幾節經文,我們必定會受到一些震撼。第一個震撼就是:大使命不是叫我們去傳福音,使人做主耶穌的信徒,而是做主的門徒!也就是說,傳福音的結果若不是使人做主的門徒,就沒有徹底執行這個命令。

          怎樣使萬民成為耶穌的學生呢?這工作可以包括兩方面:第一,我們要“去”到萬民那裡;第二,到他們那裡以後,要做兩件事:為他們施洗和教導他們。

          說到主耶穌要我們“去”這個行動,在當代相當非凡。那時候,若是有人要敬拜神,是要自己“去”耶路撒冷的聖殿。可是,主耶穌在世,卻是自己“去”到巴勒斯坦 全地,傳上帝國的福音,他也差遣學生到各城各鄉傳福音。上帝國的福音,原就不是僅僅要為我們提供一些個人的好處,更是要為全世界的人提供出路,可是,上帝 若不是主動地到他們中間把這好消息告訴他們,他們就不會知道,如此,上帝國的福音也就無法傳遍全世界。因此,耶穌的學生一個主要的行動,就是出去與世人分 享這個好消息。福音的使命是教會必須負起的工作。

          在施洗和教導這兩件事工中,恐怕我們聽到“施洗”時會有些詫異。這是第二個震撼。其實, 這是因為我們這些基督徒太過輕看禮儀。在聖經中,一般而言,信而受洗/受浸是新約聖經的教導。根據《馬可福音》,主耶穌升天前給學生的命令,也是說:“信 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在《使徒行傳》,我們也看到,彼得告訴耶路撒冷的人:“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 赦。”(《徒》2:38)。這並不是說沒有接受洗禮/浸禮的就絕對不能得救,因為被釘在十架上的強盜死了仍然得救,但那是例外,因為他沒有機會,也沒有可 能受洗,並不是因為他不肯接受洗禮。

          我們會感到詫異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們忘記了聖經中談到洗禮的時候,都已假定了這些接受洗禮的人是 聽見了叫人悔改的福音,而且信了主耶穌。我們剛才引用的兩段經文,也就是《可》16:16和《徒》2:38,上下文都是與傳福音的事工有關。在《馬太福 音》中,施洗約翰為人洗禮之前,也是傳悔改的信息(《太》3:1-6)。

        換言之,主耶穌要我們為人施洗,是因為我們傳了上帝赦罪的信息。在這一點,我們可 以說,這是主耶穌基督與歷世歷代的老師不一樣的地方。在耶穌基督復活前,他的學生必須先為罪悔改,跟著要認識他是上帝的兒子;在耶穌基督復活以後,任何人 要做耶穌基督的學生,不但要為罪痛悔,而且要信而受洗。當代猶太人其他的老師(拉比)也有學生,施洗約翰也有他的學生,但是,只有耶穌基督的學生必需是信 耶穌的人。

           主耶穌大使命中另一個工作其實也應該令我們感到詫異,因為他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這是我們許多人在傳福 音的時候不做的!憑良心說,這倒也不是因為我們故意要忽視主耶穌的教導,而是因為我們認為順從主耶穌的大使命、傳福音,就是帶人信主。教導是跟進的工作, 要等到信主以後才講。但是,根據主耶穌大使命,悔改信耶穌只是大使命的第一個事工,教導是大使命第二個同樣重要的事工。

          當主耶穌說“凡我 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的時候,他的話涵蓋著好幾層的意義。第一,我們的教導必須是根據主耶穌自己的教導;第二,主耶穌的教導不僅是道德勸說,而 是“命令”,不能不做;第三,做耶穌基督的學生,不僅是從耶穌這位老師學習一些關乎上帝和上帝國的知識,做主耶穌的學生,必需活出耶穌教導的生活;第四, 要活出耶穌的教導,也不容許我們有選擇性的──自己喜歡教的才教,做得來的才做;不喜歡教的就不教,做不來的也不做。做主耶穌的學生,是所有他命令的都要 教,所有他說要做的都要做!當然,這包括遵從主耶穌的話到全世界去,讓各族群的人都成為耶穌的學生!

          教導些什麼呢?《馬太福音》一個特點,就是為我們提供了主耶穌五篇的教導,即《太》5章至7章的登山寶訓,10章的工作培訓,13章的天國的比喻,18章的門徒生活,以及24至25章的橄欖山預言。         

         從這些經文我們可以看到一個耶穌的學生要有好幾方面的學習。第一,從登山寶訓,我們學到上帝是愛世人的天父,做天父的兒女就是要有他那種愛,更是信靠他一定 會把最好的賜給他的兒女們,所以神的兒女們要專心尋求上帝和他的義,也就是他無條件的愛。這種愛落實在生活上,就是心中沒有忿怒,沒有淫念,忠於配偶和自 己的許諾,愛仇敵,更是敬畏神而行善,向神禱告,為自己的罪痛悔。

          第二,從主耶穌的工作培訓,我們學到作為主的學生,就是像他一樣以在世上傳上帝國的福音為首務,毫無牽掛與懼怕。

          第三,從天國的比喻,我們學習到天國的福音有它實現的過程,瞭解到它不是靠武力征服世界,而是需要世人以信心回應,体會它是無價之寶,值得為它付上代價。

          第四,從主耶穌給門徒的生活教導,我們學習到扶持弱小和憐憫。

          第五,從橄欖山的預言,我們學習到上帝的國必定會大有能力地降臨地上,所以我們在今生需要儆醒禱告,忠心事奉。

          整体而言,我們一方面可以看到主耶穌系統性地教導天國的真理,另一方面也再次看到主耶穌教導的,不僅是神學知識,也包括了事奉神的原則,教會生活和日常倫理生活。

2. 門徒的挑戰

           談到做主耶穌的門徒,二次大戰期間德國一位神學家說過一句名言:“主耶穌呼召他的門徒時,他是呼召他們去死。”在這一點,他看得非常準確。因為四本福音書都 有類似的說法。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我們都看到主耶穌宣告自己必定走上十字架的道路以後,也同樣要求他的學生背起十字架跟從他(《太》 16:24;《可》8:34)。

          同樣,這兩本福音書也讓我們看到:主耶穌期望他的門徒在世生活,不要像世界上專制國家中的官員,而是效法 他自己在世的生活原則。所以他告訴學生們:“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參《太》20:27-28,《可》10:35-45)。

          在《路加福音》,所用的語言更是強烈。主耶穌對他門徒的要求,是要他們“天天” 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他(《路》9:23),而且他有一次更是一再地強調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 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 14:26-33)。在《約翰福音》,他也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面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

          主耶穌之所以要學生們背十字架跟從他,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在他看來,聖經的義行最基本的精神就是全心愛神和愛人(《太》22:34-40),而全心愛神的人 當然要尋求神的國和他的義(《太》6:33),也就是遵行神的旨意(參《太》3:15,11:26)。主耶穌背十架,便是表示他毫無保留地接受神的旨意 (《太》26:42)。因此,做主耶穌的學生,也要像他一樣為著上帝的國而活。門徒背十字架,是表示他們要像主耶穌一樣,對上帝與他的國毫無保留地委身。

           若要進一步明白主耶穌這種要求,我們可以從《馬太福音》19章16節至20章16節的事蹟找到一些線索。在這段經文中,一位年青而且有相當道德成就的財主, 在追求永生之道,主耶穌對他發出一個他做不到的要求:要他賣掉所有的財產,作耶穌的門徒。跟從主耶穌做他的門徒,不僅僅是要有道德生活,而且要無條件地委 身、過他所過的生活!在這一點,這個年青財主失敗了。其他的門徒也從他的失敗學到一個重要的功課:倘若這個年青人都進不了上帝的國,其他的人根本就沒有可能。

          但是,主耶穌卻說:倘若人做不到,“在神凡事都能”(《太》19:26)。當主耶穌要求學生們為他捨棄一切的時候,他並非要故意刁難他們,因為他們若 是倚靠上帝,就做得到。可是,當人倚靠神做到這要求的時候,卻需要記得這完全是神的恩典,正如葡萄園的工人一樣(《太》20:1-16)。世人能夠背十架 跟從主,是靠神的能力,也是神的恩典。

小結

          做主耶穌的學生是一個信耶穌,毫無保留地跟從他,從他的言行學習倚靠神,而一心一意尋求上帝和他的國度的人。(未完,待續)

作者曾任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院長,現住美國洛杉磯。

研討問題(本刊編輯部輯,可供小組團契討論):

1. “門徒”的內涵包括哪些?怎樣才算完全執行了主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

2.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中教導的,門徒應該要學習的五方面是哪些?我們的教會在哪幾方面還做得不夠?

3. 什麼叫“背起十字架跟從主”?對你而言,最大的阻攔是什麼?要如何操練這樣的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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