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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斯帖記》看基督徒參政(曉峰)

曉峰

本文原刊於《舉目》30期

          舊約的《以斯帖記》是一本相當奇特的書。整本書記載的是一位弱小的女子以斯帖,如何在重要關頭挺身而出,挽救了整個猶大民族不被滅絕。整本書沒有一次提到神或耶和華,也沒有什麼明顯的神學思想或道德教導,以致有很多人困惑,究竟它憑什麼可以列在66卷正典之內?

故事簡述

           簡單地敘述一下《以斯帖記》的故事:波斯王亞哈隨魯年間,猶太人散居在廣大的國土上。猶大美女以斯帖被徵入宮,被封為王后。她的養父末底改,也在朝廷作一小官。

           一次,末底改聽到守門的太監密謀殺害國王,通知了以斯帖轉告國王,救了國王一命。但國王事後並沒有賞賜末底改,反而高陞了另一位大臣哈曼。哈曼趾高氣昂,要求朝廷上所有大小官員都要向他跪拜。但末底改不肯跪,也不肯拜。

          哈曼怒氣填胸,決定不僅要除掉末底改,更要滅絕猶太人。他向國王進言。國王也准了,定了當年某日要殺盡所有猶太人。

          此令一出,國中所有猶太人頓時陷入愁雲慘霧之中,多人禁食,披麻蒙灰,向天哭訴。末底改自己不能入宮,就託人向以斯帖傳話,希望她向國王求恩。以斯帖以多日 未蒙召見為由,表示她心存恐懼。但末底改再向她傳話說,“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斯》4:14)

          以斯帖於是要國中所有猶太人為她禁食三日三夜。然後,她就冒死去見國王……

          要知道這故事結局如何嗎?請讀《以斯帖記》5至10章吧﹗

          以斯帖是一位美貌、聽話、溫良、体貼的女子,被選入宮,並被封后。在宮內,沒有人知道她是猶太人。所以就算哈曼真的殺了所有的猶太人,她仍然可以在宮內當一 位養尊處優的王后。況且,亞哈隨魯王不易捉摸、反覆易怒的脾氣,她很清楚。若沒有被召而冒昧進去見國王,被砍頭的可能性甚高。

          她原本不想參與、也不敢參與的事,因養父的一句話改變了,那就是“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太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 為現今的機會嗎?”這句話也點明了本書為何會被列在正典中。神是這整個故事背後隱藏的作者,在重要的時刻,神都會在人類舞台上,搭救他的子民。在整個故事 中,雖然沒有一次提到神,但是作者刻意的安排,使讀者無可懷疑,這些“巧合”,都是因為神在幕後掌管著一切。

          從末底改的舉止我們知道,他是一位敬畏神、愛自己民族的人。他也是有信心、明白神心意的人。他說的話,表明他對神旨意的認識:第一,神的信實必定會保守他子民的安全,但藉何人之手,則根據神的主權及人的順服;第二,神使以斯帖登上王后的位置,必定也賦予了她特別的使命。

          以斯帖聽了這話以後,毅然決定去見王。去之前,她自己禁食禱告三晝三夜,也要求所有猶太人和她同時禁食禱告。她這一去,不但保存了猶太人,她自己也從一位柔弱的女子,變成一位能把握時機、參與國政,因而改變歷史的人物。

以史為鑒

            除了從本書看到神如何保守他的子民之外,我們也可以從以斯帖的故事,來看基督徒的參政。

          基督徒可不可以參政,該不該出來競選,聖經上好像沒有清楚的教導。保羅在《羅馬書》中教導信徒,要順服在上有權柄的,並說凡掌權的都是神所任命的。在封建專制的時代的確是如此,人民沒有權利去選擇官長。

          但在講民主的現代國家,人人都可以出來競選參政。究竟基督徒在民主的社會,該如何看參政?競選公職,是不是就是貪愛世界、愛慕虛榮、不愛神?還是基督徒有義務在濁世中出而從政,讓基督徒的見証及價值觀影響社會?

          以斯帖的例子可以作為我們的參考。

          從末底改對以斯帖所說的話,我們注意到兩個名詞:第一,是“王后的位分”;第二,是“時機”。王后的位分,道出了以斯帖與眾不同的地方,她的條件,是別人所沒有的。當她的民族遭遇大難之時,她有能力改變;時機,其實就是在對的時候,出來做對的事。

          以斯帖原不必、也不想冒這大險去拯救猶太人,但因為她接受了這使命,不但猶太人得拯救,她自己也成了神重用的器皿,在聖經上留名。

          這樣的原則,同樣可以應用在現今的社會。

          神給一些人特別的恩賜,讓他們在自己的行業或專業中受人注意。主耶穌在《路加福音》12章說,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神給了他們“位 分”,就是使他們因他們的位置和恩賜,可以影響社會。他們不應該只為自己考慮,而是應該瞭解到,重要的是被神所用,成為恩典流通的管道,使多人因而得福。

           其次是時機。當有危機,神的國不能在地上通行的時候,有“位分”的人就應接受託付,挺身而出,在社會中或發言或從政,改變社會。

           時機並不是根據個人利益考量得失,從政也不是為了從中取利。當以斯帖採取行動的時候,其實對她個人十分危險、不利:不單有可能被國王所殺,若暴露了自己猶太 人的身分,還可能成為惡人哈曼的犧牲品。但在整個猶大民族的存亡關頭,經過了三天三夜的禁食禱告,她採取了行動。這是她與其他為己牟利的政治人物不同之 處。

現代例子

           歷史上有不少例子,是有“位分”的基督徒,在“對的”時機從政,從而 在社會上產生巨大的影響。近代史上基督徒從政最成功的例子之一,是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一批基督徒帶領美洲大陸的移民立國。其中最突出的莫過於開國元 勳華盛頓將軍。當人民受不了英王的苛捐雜稅,決定起義之時,華盛頓以他正直無私的品格,敢於面對死亡的勇氣,和在維吉尼亞州的地位和名氣,被推選為軍隊統 帥。

          他是一位基督徒,雖然在私生活方面,不一定十全十美,但他在大事上的作為,和他的價值觀,是和他的信仰相稱的。他的軍隊在裝備和訓練遠遠不及英軍的形勢下,靠著無比的勇氣和對神的信靠,終於嬴得了最後的勝利。

          當美國人歡呼著要擁他為王之時,他卻堅持只作兩任總統便解甲歸田,離開了政治圈。並且,他和其他同期的政治家,如傑弗遜、亞當斯等,為美國建立了一套均權平等的政府制度,這制度保証了美國的宗教、新聞、人權等自由,並為以後的富強奠定了基礎。

           以上的例子,可以讓我們深信,在決定性的時刻,神會感動一些有“位分”的兒女,在社會上有所參與;而他所興起的環境,也會印証他們的選擇,讓他的旨意得以通行。

作者現住美國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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