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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恩赐与圣灵工作(上)──一位神学工作者的反省与开拓对话的尝试(余达心)

余达心

本文原刊于《举目》30期

引言

           在华人教会中,福音派与灵恩派之间虽庆幸没有剑拔弩张的对峙,却有一种隐然的猜疑与对抗,以至无形的疏离。两者在保持距离中彼此容忍,对福音大能及基督的奥秘各自表述,却鲜有直接深入的对话。两者既不视对方为异端,却看对方的信仰及其生命表达,有亏缺或危险之处。

          灵恩派认为福音派对圣灵只在客观的神学论述中纸上谈兵,既缺乏亲身的经历与体悟,对圣灵大能所成就的神蹟奇事也缺乏信心,因而在日常生活中与真实无比的幽黯 势力对峙时,感到束手无策。在他们看来,不少信徒属灵生命枯竭无力,乃在他们未有被圣灵充满的经历。说得严重一些,他们的问题是在于未受基督应许的圣灵的 洗,以致他们在信仰生活中,缺乏活泼的动力和得胜的经历。

          福音派看灵恩派却看到他们信仰的危险。灵恩派看重经历,并往往以此作为诠释、表 述信仰的依据,因而对内蕴于神的话语中的客观真理,缺乏一种慎而重哉的态度,对历代圣徒的信仰表述,更抱着轻忽的心态。其危险之一在于高举个人经历,因而 将客观真理主观化和私人化(privatized),以致令教会在真理的判断上容易出现混乱;而另一方面,更大的危险乃在他们将信仰的重心错置,把十字架 受苦的大能转移到神蹟奇事的大能,叫人容易误解福音的真义,看神蹟奇事过于所当看的,而看不到愚拙的十字架的道理其实才是神大能的所在。同时,灵恩派在崇 拜中一味强调喜乐颂赞或神蹟奇事的展示,而忽略对神的敬畏,以致在他面前肃静聆听的情操,对崇拜礼仪在信徒属灵生命孕育和操练的功效,造成相当大的破坏。

          本文背后有一个信念,就是福音派与灵恩派之所以能进入对话,乃因他们有共同的福音信仰基础。除了共同确认道成肉身的基督的历史真实性、基督在十架上为人类完 成的救恩,以及圣经的权威,他们也共同(至少在信仰的宣认上)相信圣灵从不间断地临在于每一个信徒以及教会整体之内,并且在他们的信仰生活中,有着重要的 位置。在这共同的基础上,分歧在哪里?这些分歧是否可以成为彼此提醒、互相丰富的切入点?

改教时期神学的启迪

           改教时期神学家极度重视圣灵,是不争的事实。德国路德学者Bernard Lohse指出,“对路德来说,在一切神学思想中,圣灵的活动没有在哪一条教义上不显为基要。”(注1)加尔文更被华腓德(B. B. Warfield)誉为“圣灵神学家”(the theologian of the Holy Spirit),并称他给予教会最大的礼物乃是他的圣灵神学(注2)。无论是福音派或是灵恩派,作为宗教改革信仰的共同承继者,都应该重温一下改教时期神 学家的圣灵观。

一、路德的圣灵观

           路德重视圣灵,可在他如何理解圣父、圣子及圣灵之 间的关系看出来。他与天主教以及初期教父不同,开宗明义地认定“基督从开始就是由圣父及圣灵所差遣”。路德之所以这样说乃是要强调,圣灵在本体上绝不比圣 子为次(“ontological subordination of the Spirit to the Son”)。(注3)圣灵的活动与工作,不单显现在人因信称义的事以及教会生命上,也同时活现于人的一切活动中,甚至在大自然的事件中。(注4)他在讲授 《加拉太书》时甚至这样说:“因此,这一切都是圣灵的服事和他的果子。抚养子女,爱妻子,以及服从法官,都是圣灵的果子。对那些拥护教皇的人来说,这一切 不外是世俗之事,乃因他们不明白被造之物的真相。”(注5)

           对路德来说,一切受造之物必须由圣灵导引,方能复原其本相。没有圣灵的工作, 一切仍受扭曲,而救恩也落了空。圣灵的工作在路德的神学架构中,远超过传统对圣灵工作的理解。因此,Lohse可以这样说:“路德常论及唯独基督 (solus Christus),而我们必须相应(为他)加上唯独圣灵(solus Spiritu Sancto),虽然他并没有创立这宣认公式。”(注6)

          不过,话说回头,我们必须立刻把焦点校正。对路德来说,神一切的启示与救赎的中 心,乃在道成肉身并被钉于十字架上的基督。在宇宙之内,再没有任何地方比十字架更清楚地将神的爱、他的旨意以及他的神性表达出来。基督就是“神的道”,而 圣经就是圣灵亲自将基督活现在我们面前的“神的道”。除了圣经,再没有任何的途径叫我们可以完备地认识道成肉身的基督,认识他受苦与复活的奥秘。

          基督作为“神的道”,与圣经作为“神的道”是二而为一,不能分割的。圣灵大能最高的彰显,就是客观地呈示基督受死、复活为人类所成就的救恩,并使这客观的真 理在人的心中成为主观的经历。让人认识基督的救恩,引导他与基督一同受苦,并晓得他复活的大能,是圣灵彰显大能最高的目标,其它都是次要的。了解到在路德 的神学中,基督、“神的道”,圣灵与圣经牢固地互相紧扣,绝不容分割,我们才明白路德对当时的“圣灵派”(Spiritualists)严加批判,他所攻 击的到底是什么。

          路德所否定的,不是圣灵在信徒得救以至成圣中的基要性,他也不否定圣灵的大能以及恩赐。他否定的是圣灵将人提升到直接与 神契合对话,而不需要透过圣经以认识真道的高超境界。路德认为这是教皇权威的复辟。他认为教皇将圣灵据为己有,而借此让自己高于圣经、高于一切。“圣灵 派”的权威与教皇的权威只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

           另一方面,令路德忧心的是“圣灵派”的“得胜主义”(triumphalism);他们 相信圣灵既内住在信徒里面,便可以使他们全然治死老亚当,而进到完全圣洁的地步,“因为从上帝而生的人已经占了上风,且能得胜,令罪不会再衍生。”(注 7)对路德来说,我们这些称义的人仍是罪人,整个成圣之路仍是恩典之路,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却经历一次又一次的赦免。

          我们看到,路德 反对“圣灵派”,问题不在他们强调圣灵大能所彰显的神蹟奇事、方言、异象或预言。其实,当时的灵恩派关注的焦点也不在神蹟奇事或方言,他们关心的是信徒的 成圣以及与上帝契合的经历。路德所不容的是有人挟圣灵以号令圣经,将福音(圣经的启示)私有化,随己意引申。他更不容任何人因圣灵的内住而自称已经达至全 然成圣的地步。

           路德并没有怀疑圣灵的大能和恩赐,会按他的旨意彰显于教会中。在《基督徒的自由》中他这样说:“……我们将被圣灵以爱充满,使我们成为自由、喜乐、大能的工人和胜过所有患难的人;既是邻舍的仆役,却又是一切的主人。”(注8)

          不过,路德强调,圣灵内住于信徒心中,然其所内住的绝不是个别的信徒,而是互相连结、以爱相系而成为教会的众圣徒。圣灵所有的恩赐都是赐予教会的,只能在教会中找到。(注9)

          路德固然相信只在教会的起始时期,为了将人召聚而使教会成形,神用神蹟奇事,甚至方言,叫人相信。当教会成形坚立,她再不需要有外显的神蹟继续在其中。其 后,另一形式的圣灵的工作乃在圣徒的心内,光照他、洁净他,并在他生命中产生属灵的运动(spiritual motion)。(注10)

          当然,路德没有否定在特殊的处境,于某一地域文化,当教会仍未成形建立的情况下,神蹟奇事仍是需要的,一如初期教会起始之时。不过,路德所关注的是,我们不 能一方面以十架神学(Theologia Crucis)去理解神的大能,而另一方面却又以荣耀神学(Theologia Gloria)去理解圣灵的大能。就如Dennis Ngien指出:“圣灵不会抽离被钉十架的基督去揭示神。他的职务不是以十架荣耀以外的荣耀去灌注我们的心灵。”(注11)

二、加尔文的圣灵观

            在加尔文的神学中,圣灵不但随处可见,更处于中心的位置。当然,基督永远是一切的起点和中心,一切救恩的事实都始于他、成于他。基督客观地为我们成就了一 切。然而,圣灵若不工作,客观的事实仍归于客观,罪人仍未得救恩在他的生命真实的活现。“上帝隐蔽,而人是瞎眼的﹗”基督将上帝的大爱、对人全面的接纳与 赦免、向人宣告他称罪人为义的事实显明出来,但瞎眼的人却视而不见,除非圣灵使这一切客观的事实成为主观的经历。

          加尔文解释说:“上帝的道犹如太阳,照在一切听道之人的身上;然而,对于那些瞎眼的人,它的光却全无作用。我们所有人在本性上都是瞎眼的,因此神的道不能透入我们的心中,直至圣 灵在我们里面作导师;透过他,光照进了来。”(注12)人之能领受救恩,全是圣灵的工作。“在我以外(extra nos)的基督,藉圣灵而在我之内(in nobis)。”(注13)无怪乎在加尔文的救赎论(《基督教要义》卷三)以及他的重生论和成圣论(卷四)中,圣灵可说是主导一切。

           从更宏观的角度,假若我们以“圣父为一切行动的起始,为万物之泉源,而基督则为使万物舖陈有序的智慧和谋略,那么圣灵就是行动的能力和成全动力。”(注14) 因此,加尔文看圣灵的工作绝非限于救赎与成圣,而是具有宇宙视野的。亦即是说,圣灵从未间断地在世界之内工作,保存、引领、释放及重建备受破坏的世界,以 使它不至陷于混乱的状态,而人也不至于堕落至野兽的地步。

           加尔文在诠释《以赛亚书》44章3-5节时表达得非常清楚,神将他的灵如水一般 倾注在大地之上,他所指的不仅仅是重生的灵,而是指向遍及所有被造之物的普遍恩典,正如他在《诗篇》104篇30节所说:“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你 使地面更换为新”。大卫在这段经文宣告,当神向它们发放他奥秘的能力,世界的每一部分都因而活起来(注15)圣灵更感动万物,将一切真、善、美发挥出来, 就是在目中无神的罪人中,圣灵也隐然在他们当中工作,给他们灵感,以活出神的形象的优美。(注16)

          我们可以说,加尔文目光远大的圣灵观,奠下了改革宗致力文化更新的传统。从救赎的角度,加尔文非常强调神的形象的复原。救赎不单涉及在公义的神面前称义,也涉及扭曲生命的重建。

          不过,加尔文圣灵论真正重要的贡献乃在两方面。一方面,他追随路德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的进路,开展圣灵内在的印証(Testimonium Spiritus Sancti internum)的理论,以确立圣经的权威。圣灵不但透过默示,使神的道化成圣经,更不断引导人明白圣经中的真理,感动人让这真理内住于他的生命中,以 化成他成圣生命的实质。同时,圣灵在人宣讲神的道时,以他的能力充满讲者,使他所讲的道具有改变生命的能力,也使听道的人向神的道开放。当人面对着圣经, 他必须仰赖圣灵的光照、导引与印証,方能确切地明悟真道。

           或许更重要的,在另一方面,加尔文将圣灵放在基督徒生活及见証的中心。圣灵具体 而真实地将救恩活现在信徒的生命中,以及在教会整体之内。使圣徒的生命更新、成圣,乃是圣灵最重要的工作。对加尔文来说,人的成圣是圣灵展示他的大能及他 的工作的焦点。相对于这方面,其它一切都是旁枝,都是次要的。“主藉他的灵引导、折服、规管我们的心,并在其中统治,以使我们成为他所拥有的。”(注 17)圣灵引导我们因爱上帝而全然顺服他的旨意,以致我们一切的行动都在他旨意之下而作。圣灵的内住叫人结出圣灵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 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在信徒生命中孕育出这些果子,是圣灵主要的工作,也是他更新整个受造的世界的起点。加尔文圣灵论的焦点也在于此。论到圣灵的 恩赐,对加尔文来说,圣灵给予我们最大的恩赐,就是他自己内住于我们里面。他常用“圣灵的礼物”(the gift of the Spirit)这词汇以说明圣灵是神给我们极宝贵的礼物。在这基础上,加尔文绝不轻忽圣灵的恩赐。“在律法的轭下,圣灵的恩赐稀少而不显”,但“在基督福 音之下,圣灵的恩赐丰富地倾倒出来。”(注18)他深信圣灵恩赐及圣灵能力对教会极为重要,这在他为《使徒行传》作的注释中,解释得非常清楚。教会需要得 著能力,为了上帝的国度得胜,“他们需要争战。”(注19)

          在诠释先知约珥的预言时,他进一步表明他的信念:“当先知宣告神要以他的灵浇 灌(pour out His Spirit),我承认必须如此理解,就是他叫多样并变化的恩赐(manifold variety and change of gifts)由他的灵涌流到人那里去;他是唯一的泉源,这泉源取之并不干竭。”(注20)他更特别指出,“‘浇灌’一词表示极其多的意思……而‘凡有血 气’乃指无数的人”,即表示神应许将极多的恩赐倾注给众多的信徒,而不是给一小撮人。(注21)

           加尔文甚至相信,神赐给教会的恩赐,不限 于保罗在《哥林多前书》所列出的恩赐。保罗所列的恩赐在今天依然活现,但这些只不过是神所赐的一部分而已。(注22)当然,加尔文绝不是奋兴圣灵派 (enthusiast spiritualist),虽然他相信圣灵的恩赐依然活现,但却认为教会在承认或行使这些恩赐的时候需要保持克制。(注23)同时,一些初期教会活现的 恩赐,例如方言的恩赐,在教会成形确立以后,因不再需要而停止。(未完,待续)

注:
1. Bernard Lohse, Martin Luther’s Theology, Edinburgh: T&T Clark, 页235。
2. B. B. Warfield, “John Calvin the Theologian,” Augsutine and Calvin, Philadelphia: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1956, 页484-485。
3. Dennis Ngien, The Suffering of God According to Martin Luther’s Theologia Crucis, New York: Peter Lang, 1994, 页154。
4. Lohse, 同上,页235。
5. 引自同上页236。
6. 同上,页237。
7. Melchior Hoffman: “……all who are dead themselves in the Lord, having routed out and laid aside old Adam……And therefore that sinful seed, being dead, cannot make unrighteousness fruitful; for he who has been born of God has the upper hand and victory, and therefore no sin can issue.”引自Lindberg, 同上,页115。
8. Martin Luther, “Freedom of a Christian,” Martin Luther-Selections from his Writings, ed. John Dillenberger, Garden City, New York: Anchor, 1961, 页76。
9. “Sermon on the Catechism,” 同上,页214。
10. Martin Luther, Commentary on Galatians, 引自A Compend of Luther’s Theology, ed. H. T. Kerr,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66, 页68。
11. Dennis Ngien, 同上,页154。
12. John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Ⅲ, 2, 34.
13. 同上,Ⅲ, 1, 1.
14. 同上,Ⅰ, 13, 18;引自Hesselink, Calvin’s First Catechism,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7, 页179。
15. Calvin, Commentary on Isaiah, 44:3
16. Institutes,Ⅱ, 2, 12-20;参Hesselink, “The Charismatic Movement and the Reformed Tradition,” “The Charismatic Movement and the Reformed Tradition, Reformed Review, 28 (Spring, 1975), pp. 147-156, reprinted in Donald K. McKim, ed., Major Themes in the Reformed Tradition, Grand Rapid, Michigan: Eerdmans, 1992, 页379。
17. Institutes,Ⅱ, 3, 10.
18. Calvin, Commentary on Jeremiah, 引自Stanley M. Burgess, The Holy Spirit: Medieval Roman Catholic and Reformation Tradition, Peabody, MS: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97, 页166。
19. Commentary on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1:8
20. 同上,2:18
21. 同上。
22. 参Burgess, 同上,页167。
23. 同上。

作者现任香港中国神学院院长。
编按:本文原刊于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第三十三期(2002.7)。经作者删节后允让本刊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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