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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能佈道的反思(鵬程)

鵬程
本文原刊於《舉目》24期
      “上帝的話代表的是一種規範,聖靈代表的是一種自由,二者不可分開,必須是規範中的自由,又是自由中的規範。”──加爾文

      收到來自一位姐妹的電郵,她與我分享她去參加的阿根廷權能佈道家安卡羅(Carlos Annacondia)舉辦的權能佈道大會。信中提到:當晚講員只講了大約20分鐘的道,而且信息亂七八糟,只不斷地重複一句話:凡勞苦擔重擔的,上帝說 今天就要給你們平安、喜樂。此外,也有很多人暈倒、哭泣及大喊。而且場面完全失控,還勞煩工作人員將一位失控的婦女帶走……

       讀後,我不禁問自己:這叫“聖靈的大能”嗎?裡面顯然問題重重。

       首先,被譽為“阿根廷復興之父”的安卡羅,在整個佈道會中,只花了那極短的20分鐘來宣講神的話,不僅不斷重複同樣的內容,更是支離破碎的──他告訴了聽 眾,“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耶穌這裡來得平安”(《太》11:28),卻忽略接下去的經節說,“當柔和謙卑、負我(耶穌)的軛、學我的樣式” (11:29-30)。

       這幾節經節原本是要告訴我們,我們當學效主耶穌,背負世上許多的苦難和擔子,因為我們曉得在基督裡的軛,永遠不會 過於我們能承受的,我們能不斷從主手中支取力量,勝過苦難,並藉此得著安息(參《林後》1:7)。但如果斷章取義,那麼就只是類似“健康與成功福音”了, 會誤導人忽視現實生活苦難的真實性。在一個時間有限的佈道聚會中,講員不更應把握機會,將十字架赦罪的真義闡明嗎?

       第二,會眾失控的情緒和場面,是應該的嗎?我們很難想像,住在我們心中的聖靈,會是這一切失控情緒的主導者。我們應再次反省及禱告,求那真理的聖靈,教導我們有智慧地去辨別諸靈,免得邪靈在我們困惑當中有機可乘,因為聖靈的自由與聖道的次序是不相衝突的。

       正如林鴻信博士(現任台灣神學院院長)引加爾文的話說:“上帝的話代表的是一種規範,聖靈代表的是一種自由,二者不可分開,必須是規範中的自由,又是自由中的規範。”這說明了,靈恩要有、也必須有神的話支持。

      第三,一個刻意標榜“神醫”的佈道會,有否聖經基礎呢?恐怕沒有,因為這猶如一個表演及示範魔術的娛賓大會。但聖經明說,信道是本於聽道(《羅》10:14﹐17),因此,聚會的中心應該是十字架的信息,而非權能醫治。我們絕不能本末倒置。

       巴刻(J. I. Packer)在他的書《重尋聖潔》(Rediscovering Holiness)中,將基督徒的成聖生活,歸納為5項元素:

1. 成聖的條件:藉著基督,因信稱義。
2. 成聖的基礎:與基督同死同復活。
3. 成聖的媒介:聖靈。
4. 成聖的方式:與罪惡爭戰。
5. 成聖的標準:神的律法。

       除了聖道、聖靈的引導及人的謙卑和悔改之外,我們真的還有其它途徑得以成聖嗎?

       並且,我們不應混淆屬靈與肉身(或物質)的祝福。雖然全人(包括心靈和身体)的醫治是可能的,但不是必然的,也不是我們應該去向神強求的。我們總不能忘記, 使徒(如保羅)求肉体醫治的禱告,也有不蒙應允的時候(《林後》12:8-9)。“主的恩典夠你用”,也是神給我們的應許。因此,疾病得治,絕不該是我們的終極要求!

       在權能醫治、權能佈道會風靡之際,基督徒必須問一個問題:受苦是否還有必要?權能佈道是否會使我們變成不能忍耐的小孩,老是在天父面前叫嚷道:“我現在就要(財富、健康、祝福)!現在給我!”

       有些靈恩運動人士,甚至將他們的領袖,溫約翰(John Wimber)的原意都歪曲了。溫約翰認為“神醫”(divine healing),是“真神介入的結果”,不同于“信心治療”(faith healing)之“本於人的信心,而非耶穌”。然而,現在大部分“權能聚會”所呈現的,往往是後者。這是一種傲慢,更有把“權能”置於人本的傾向。

       其實,聖經要我們重視的,是十字架的苦難。耶穌更嚴厲地要求人們先計算代價,才選擇走受苦十字架的道路(《路》14:25-33)。因為祂不單知道這條路,祂也親身体驗過──祂是那位被釘十架的彌賽亞。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十架神學,也著重於基督的受苦,因為十架向世人彰顯的,不是神的榮耀與大能,卻是羞辱、窮乏、饑渴及死亡。這都是世人看為愚蠢及軟弱的,但背後所隱藏的才是神救贖的大能與恩典。這本是十字架的吊詭(paradox)。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的名言:“當基督呼召一個人,祂是呼召他去死”,是耶穌上述命令的最佳詮釋。

       正視苦難,聖經作者所發出的感人哀歌才能彰顯出真正的意義,因為他們堅信在窘境中有神的護佑(providence),能教導我們敢於面對充滿患難的真實人生。約伯在苦難中對神的緊隨和仰望 (雖然健康財富都失去了),給我們作了榜樣。耶穌的一生和教會歷史,也都說明了一個事實:沒有受苦就沒有得勝、沒有十架就沒有冠冕、沒有死亡就沒有復活。 這真理,是否被“權能聚會”遺漏了?

       我們都喜愛類似“得勝有餘”的聖經應許,可是豈不知條件是要經過挑戰、掙扎和流淚的幽谷麼?今天我們所需要的,是一個不切實際的“無痛宗教”呢?抑或是一個雖有苦難、心中卻有平安、且順服及委身的真正信仰呢?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約》24:26)何不仰望如此基督十架呢?何不思想那吊詭的空墳墓呢?

作者現居馬來西亞,任職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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