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彩虹尽头的金钥匙 ──基督教文学初探(莫非)

莫非

本文原刊于《举目》23期

基督教文学现象

           随意走进一家基督教书房,便可为现代基督教文学现象把个脉。成排成排的书籍是解经、神学、教会历史、牧会指导和家庭辅导之类。文学书籍呢?也有,不过常被摆在边陲不显眼的地方,且只有少少几本,算是基督教各类出版品的一点平衡。

            随意翻开一本基督教刊物,便可读到信仰解析、时事评论、讲道、见証等各类文章。几十到上百页的刊载文章中,文艺文章只有薄薄的几页。

           若再追溯一下作者,杂志中倒还让人欣慰,有不少中国本土的作者。但走进基督教书房可就让人气馁了,大部分书籍作者是外国人,畅销书排行榜历历名列的都是翻译 书籍。这说明了什么?大部分中国作者出手的文章,质和量都还不够出书的水准。若再仔细阅读一些架上的翻译作品,更会发现有些翻译文字粗糙,有些地方让人一 头雾水,不知所云。

           说实在,文字事奉在中国也推广多年了,也许我们应扪心自问:是否基督教书写,只能停留在工具性的文字水准?“基督教出版”为何常予人第二流的印象?难道关于上帝和信仰的写作,不应用第一流最精炼、最优美的文字来呈现?

           然而书写若要提升,便要进入文学的领域。目前我们所见的文学,在信仰中常被用来扮演宣传工具,或只是怕教义枯燥而裹上的一层糖衣。难怪许多真具文学训练的作者,会从基督教文学中退位了。结果,就出现了许多像我这样半路出家的作者。

           当初,我因呼召而进入文字事奉时,想了解西方基督教文学已有些什么样的作品。结果发现,自英国文豪鲁益士和托尔金后又出现许多作者,令人欣然。然而也有个奇 怪现象,许多在属世书店永不绝版的基督教文学经典作品,作者如弗莱瑞‧欧康纳(Flannery O’Connor),沃科‧普西(Walker Percy),葛林‧格雷安(Greene Graham)等等,都坚不承认他们是基督徒作家(Christian writers),只称自己是作家,刚好也是个基督徒(a writer happens to be a Christian)。那时十分不解有何差别,后发现这一微小差别,背后却有着深重意义。

           西方诗人艾略特曾说:“文学的伟大不能只用文学 标准来决定(意指还要有神学和伦理标准);但是我们必须记得,一件作品算不算文学,却只能用文学标准来决定。”他强调的是,文学作品不能脱离文学规则。也 就是说,创作应有其自主性,不能拿来作任何价值观传递的奴婢。前述几位传世作者和一般号称“基督徒作者”的最大差别,就在写作是为文学而作,而非只为传扬 基督教而写。吊诡的是,这些否认自己是基督徒作家的文学作品,反而比一般号称基督徒作家的还要更深入民心,也流传得更广。我想是因为他们谨守文学本位,在 文学作品中十分自然地流露出他们的基督教信仰,而非用文学来包装信仰、宣传信仰,才会有如此辉煌的写作成绩和文学定位。

           反观即使打明了招 牌的西方基督教作者,近年来也开始出现明显文字提升的现象。中国人较熟悉的,有写恩典和苦难都极为深刻的杨腓力(Philip Yancey),写《小说圣经》的“讲台诗人”沃尔特.温杰林(Walter Wangerin),“说故事的牧师”路卡杜(Max Lucado),提出牧者使用语言要像庖丁解牛,号称“牧者中的牧者”的毕德生(Eugene Peterson),以及文字浅白但极具深味的卢云(Henry Nouwen)等等。这些作者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读书人,都深受文学作品的影响,写出的作品也文字干净,比喻鲜活生动,而且个个极为会说故事。

           我相信这个转向绝不是偶然,而是必须。他们的作品不论中外读者,接受度都相当高,是很值得我们重视的现象。

为基督教文学定位

           所以,文学需要在基督教信仰中被重新定位。过去几百年里,我们可看到信仰从西方文学和艺术里渐渐撤退,这对文化是一大损失。后来承继信仰的中国,则接收了西 方基督教信仰思辩和讲道的精神,基督教文学因而一直像个营养不良、长不大的孩子。生当然还是要生,但没有营养和成长环境来培育,所以多少年来都发育不良。

           至于信仰为何会在西方文学中退位,这要回到西方理性主义盛行的缘由。自十七、十八世纪科学昌进后,许多神奇便从世界中被扼杀,人们也被剥夺经历神秘和神圣的 机会。科学,成为了解这世界和检验真理标准的主要方式。世界在牛顿发现地心引力,以及工业革命的科技发展下,被形容为像一具伟大的机器,靠一些定理和规律 在运作。可想而知,当人们想像力被世界机器的庞大阴影占据后,已无多少余地可留给文学和艺术。

           英国浪漫诗人叶慈便曾抗议牛顿等科学之辈对世界的看法,说会威胁,甚至摧毁人们观看世界的美丽。他写过有名的诗句(翻译取自聊斋网友):

凡妩媚经冰冷的科学一点着
可不就魂飞魄散了么?
穹苍曾有过一道令人敬畏的虹彩
我们现在知其经纬,知其纹理;她被收在──
沉闷的俗物目录里
科学令天使折翼
所有奥义臣服于其规矩方圆
净空了那天灵与地仙──
拆散了虹彩

           多少世纪来,彩虹一直是上帝吓人威力和应许保証的象征。曾经,彩虹被多少诗人配上美丽的意象来衬托,用文学的魅力来赞叹。现却被科学详细地分解、研究再注 说。那横跨天上,有着丰富属灵意义的一大道美丽弧形,瞬间被压扁、拆解,成为一个可以归纳的小小视觉现象,一串可以归档的资料和数据。叶慈质疑,在一个什 么都可用定律来解释的世界里,人如何还能面对创造的奇妙而感觉大可敬畏呢?

            这世界需要文学,因为文学可用想像为我们提供一个方式来认识世 界,也为我们和世界提供了一个有力又有效的对话管道。信仰更需要文学,因为基督教信仰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话语”的传递上,文学本质便是把语言、文字推到 极致,像用杠杆推动一个沉重的观念,举重若轻。文学中的故事更有其魅力,可直指人心渴望,同时又能呈现世界本相。想想,圣经各书卷作者不约而同地均采用文 学手法来书写岂是巧合?这其中必有神的心意。

           近几十年来,西方基督教作者和诗人,开始频频提到文学在信仰中,深具“道成肉身”的力量。怎 么说呢?文字书写本来就是以有限描述无限,以具体呈现抽象,以象征来指向神圣。当作者用具体的意象、人物和故事来包裹、呈现属灵真理时,就是一种“道成肉 身”的方式。就像上帝借着拿撒勒耶稣的肉身,来彰显望不见、也摸不著的祂自己一样。

            所以在信仰中,文学应和神学、护教学相辅相成。我们需要大声疾呼,也需要轻声细语,我们需要促销,也需要渗透。没有文学的信仰,像断翅的鸽子,飞不高也飞不远,更遑论深入人心。

基督教文学定义

           然而,“基督教文学”的定义却常莫衷一是。基督教文学的作者是否是信徒身分,也常被作为作品是否值得一读的标准。然而谁又是所谓的基督徒作家?是用作者是基 督教或天主教徒来看?还是作品内容有多少基督教成分来划分?说实在,用作者信徒身分或基督教内容成分来衡量,两者都有点偏差。仔细探讨,还会发现有很多甚 至是鱼目混珠的膺品。

           所以,在定义一件作品是否是基督教文学时,重点应摆在作品本身对信仰到底说了什么?我试分下列几方面来探讨基督教文学(仿照西方定义,天主教徒也一并列入基督徒作家),若有疏失烦请指正。

基督徒写的基督教文学

              有时我们会极度希望,好的基督教文学作者是基督徒。也真的有些基督徒有负担,有感动,积极地把信仰融入而写出优秀的作品。像圣‧奥古斯丁、祁克果、杜斯妥也 夫斯基、托尔斯泰、鲁益士、托尔金、远藤周作等等。他们不只对世公称自己是基督徒,也积极写小说或文章来探讨信仰,甚至刻意采用不同的艺术手法来表现信 仰。在他们的作品里,不管是文学或生命,都一致地有着基督教信仰的丰富。

            但读这类作品,不代表可以大胆放心地接收。换句话说,号称基督徒的作者,带信仰使命写出来的作品,也不代表信仰就纯正安全。像远藤周作晚年绝笔之作《深河》,便有泛灵的倾向。另一名作家托尔斯泰,晚年转向信仰,写〈爱 在哪神在哪〉、〈人依何为生〉等著名信仰小故事。但他的信仰也有可争议之处,照理查‧尼布尔在《基督与文化》一书中便提到,托翁只喜欢基督教的律法和道德 观,却无个人对神的爱。他对耶稣彰显恩典这一部分不清楚,只能算是个律法主义者。所以读者阅读时还是要小心,读时要慎思明辨。

非基督徒写的基督教文学

           但也有些作品让人读来迷惑,因作者的信仰身分“妾身未明”,而让人心生犹豫。像莎士比亚,因缺乏背景资料,我们永远弄不清他是否是基督徒。但不可否认他许多作品中表达的想法,和基督教精神相当地一致。

          奥斯卡‧王德尔写〈自私的巨人〉故事中提到小孩不应该自私(和基督教信仰精神一致),也说到耶稣无私地为了拯救他人而上十字架(完全基督教)。但由王德尔的私生活看来,他应不是基督徒。

           梅尔、维尔在《白鲸记》一书中采用许多圣经人物的名字,全书开首第一句便是:“你可以叫我以实马利!”但据写《红字》一书的作者霍桑说,梅尔一生在信与不信之中不断地摆荡。

           甚至写信仰写得十分透彻的霍桑自己,由其传记中也不能判断他是否是基督徒──尤其当我们谈到要对神有委身观念时,这些作者好像都不能算是基督徒。

           那么,他们为何还能写基督教文学作品,而且写得不错呢?那是因为在18世纪以前,基督教是西方的文化主流,是生活的重要土壤。那时候的作者大部分都自认是基 督徒,但只属于“文化基督徒”之流。他们熟悉许多基督教观念,许多表达手法都来自圣经,作品可以充满基督教主题、观念、比喻与故事,但作者不见得是真正有 生命的基督徒。就像台湾办了几届宗教文学奖,许多参赛的人受文化影响写佛教文学作品,自己却并非佛教徒一样。

           但这又触及另一可争议之点,如果说基督教文学是作者生命的流露,那非基督徒的基督教文学作品还值不值我们一读呢?

           一个白人可不可以写出以黑人为主的作品呢?一个外国人可否写中国人的作品呢?非基督徒可否写基督徒的故事呢?人性是否有些地方可以相通?可以推衍呢?

           有时我们也会看到,一个教外人反而比基督徒更能指出教内的黑暗与伪善。所以依我浅见,当作品偏向呈现基督教文化现象,或描述人性和罪恶在信仰中的挣扎时,应和基督徒所写有类同的可信度。但若偏向神圣、奥秘的个人属灵经历、或阐释神学教义幽微的部分时,我们则要小心地分辨。

基督徒写没有基督教内容的基督教文学

          一般我们说基督教内容,是指含有神、教会、圣经和信仰术语等等信仰语言。有许多刊物很明显地有基督教的内容,像《海外校园》、《举目》和《使者》等杂志。但如果一篇基督徒写的文学作品,没有明显的基督教内容,是否还可算是基督教文学呢?

           这方面比较会引起争论。对有些基督徒作家来说,信仰是渗透生活各方面的,而非只限于“基督教”范畴。所以文学中不一定要有基督教术语,也不用提到神,只要作 者本身有深刻的基督教信仰,自然会在他作品中各面渗透、呈现信仰的价值观。这就好像信仰是一首美丽丰富的交响乐曲,即使只取其中一二乐章,我们仍能辨释出 其基本的主旋律是属于基督教信仰。

           有些文学作品,便是基督教旋律里的部分乐章。比如说杜斯妥也夫斯基写的《白痴》一书,内容没有明显的基 督教术语,也没有教会成分,但被世人视为白痴的主角米希金,却明显是基督的化身,因此没有人会否认此书是基督教文学作品。圣经中也有两本书卷(《以斯帖》 和《雅歌》)未提到神的名,没有宗教术语。

           所以也可这样说,只要生活融合信仰价值观,纵使未提信仰也可算是基督教文学。台湾有一作家张晓 风对此有个妙喻,她说这就像做一个蛋糕,本身便是一个完整的成品。吃的人已分不出哪一部分是蛋,哪一部分是面粉,读的人也分不清哪部分是信仰,哪部分不算 信仰了。所以有些基督徒说,写一个盖房子的故事和写一篇灵修文章,应有等同的价值,都是有信仰的基督教文学。套句佛家用语,便是青菜、豆腐、白开水,都有 “禅”味儿。

           这样的观点,我并不反对,但认为此类应归为“基督教轻文学”,在福音预工上可以发挥作用,在敌视基督教的文化中不致太引起反感,可以铺出一条路帮助世人进入基督教。但若要把人一路带到十字架底下,仍须配合“基督教重文学”才有可能。

基督徒写无基督教内容的普通文学

           然而,上面观点也不是就此发了护照,门户大开,说只要有生命的基督徒写的作品,都算是基督教文学。张晓风对此也做过一个比喻:牛肉面。同样是牛肉面,基督徒烧的也是牛肉面,非基督徒烧的也是牛肉面。牛肉面的好坏在烧的技术,不在你是不是基督徒。

           我想她的意思是指牛肉面就是牛肉面,不用推演出太多的“牛肉面神学”。很多东西不牵涉形而上的价值判断,只是专业;或只是纯美的普通文学。所以即使是基督徒,也可能写的只是一碗简单的“牛肉面”式文章,没有特殊信仰的深意,不用寄予太重的厚望和负担。

有基督教成分的非基督教文学

          在文学作品里,有时我们太渴望战友,一看到文章中有一些基督徒术语或圣经人物名字出现,便好似看到自家人般的亲切。但若仔细辨别,却可能发现有些作品,只是采用圣经里的意象来作修辞性引用,比如说“死的毒钩”、“沙仑玫瑰”、“谷中百合”、“死荫幽谷”等等。

          也有些作品引用圣经比喻,只欲唤起文化集体记忆,并不符合也未带出我们信仰的更深教义。比如说很多小说的书名用“创世记”、“出埃及记”、“启示录”、“先 知”、“爱与救赎”等。也有人自称他就是摩西或约书亚,或用圣经人物与情节来引伸自己的诠释。大卫与拔示巴的故事更被拍演过好几回,但重点是摆在人类的情 欲还是人的罪性,却是个问题。

            最主要的是要看作品的内容,是否只抓住基督教旋律中一、两个音符来作不相干的文章,或与我们教义有所违背,便都不能算是基督教文学。

现代中国基督徒作者的挑战

           谈到这方面挑战其实很多,但有两个基本、也算当前的重点我想先讨论。

圣经语言植入中国文化

           文学脱离不了文化语言。中国文化中佛教用语如“醍醐灌顶”、“来世今生”、“缘分”等等俯拾皆是。基督教用语在中国文化中,则仍算是生疏的语言,还不够“草根性”或“本土化”。

          所以要创作基督教文学,基督教语言、《圣经》故事、比喻与引言,便须先被植入中国的文化土壤,成为我们生活语言的一部分。所以,如何让信仰有创意地进入语言,在文章标题,文章内容等多方面引用,使属灵语言生活化,到最后普遍地成为真正的文化语言,是基督徒作者的一大挑战。

开创基督教文学传承

          文学,也必须栽种在文化的遗产中,建立在文化的传承和积累上,再开发,再创新。不幸地,中国文化在基督教信仰方面的遗产是贫瘠的。美国南方基督徒作家,从小 生活在基督教信仰的文化氛围中,所见所闻皆脱离不了信仰,随手一抓便是祖母的信仰传奇,或者整个家族,有些甚至推到三代的信仰传承故事。许多观念,无需进 过神学院,解出来的经文深刻,应用起来便是生活。黑人口传的基督教信仰和诗歌,更牵涉到整个奴隶民族的救赎。对我来说,这些作者全是“站在巨人的肩膀 上”,创作不是由无到有,而是形同探囊取物,让人极为羡慕。

           反观中国基督徒作者,很多人自己是第一代基督徒,信主的历史尚浅。若说文学是 反映人生,我们反映出来的信仰深度,只能跟着我们的信仰生命的成长走。信主5年的,无法写出信主20年的属灵深度。新成立的教会,尚未经历百年教会的僵化 挣扎。我们没有太多前人的足迹可追随,只能披荆斩棘地走出自己的一条浅迹。

           所以,与其说我们是在基督教文学写作上拓荒,不如说更多地还在生命上的“成为”,成为什么呢?成为“云彩样的见証人”。我们见証自己和周边的挣扎,一点一滴地用文字纪录,为文化留声。我们,就在用自己的生命写初版的属灵故事,再用自己的故事来开创基督教文化的丰富遗产。

           这是我们写作的窘迫困境──所贡献的,不过寡妇的两个小钱,但神却看为珍贵。因为,这就是我们全部的“养生”。所以,也是一种令人振奋的开疆拓土经验,是神必会祝福的文学和文化挑战。

作者是自由作家,现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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