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也是事奉工場(陳慶真)

本文原刊於《舉目》21期

陳慶真

    根據統計,現今社會上有三分之二的人口,一生中花三分之二的時間工作,基督徒也不例外。既然神允許這麼多的人,花這麼長的時間在職場上,那麼神對祂兒女在職場上的旨意是什麼?基督徒的職業觀又是什麼?

一、不健康的職業觀

1. 職業有貴賤之別

      理論上我們都同意,不論職業的性質如何,都是一樣的重要與尊貴。大學校長與工友應受到一樣的尊重,但現實卻並非如此。尤其我們中國人,在“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士大夫”思想影響之下,職業有階級之分,就形成了揮之不去的陰影。

2. 職業有“聖”、“俗”之分

      使徒彼得在《彼得前書》2:9中,稱我們屬神的兒女為“君尊的祭司”。既為“祭司”,其事奉就不應有“聖”、“俗”之分。

       舊約時代有兩種祭司:一種像先知耶利米,專以祈禱、傳道為業,具有屬靈影響力的恩膏,我們按舊習稱之為“聖職”。另一種如先知但以理,也是有恩膏的祭司,只是他並非是專職的傳道人。

     僅因但以理的工作在屬世的範圍內具有影響力,是否就應稱之為“俗職”?這種由中世紀遺留下來的“聖品制度”,仍然存在于教會信徒之間,認為只有全時間做傳道或宣教士的才是“聖職”,其他在社會上工作的都屬“俗職”。但是,由但以理和耶利米的例子看來,舉凡被神恩召,按照神的旨意,忠心作聖工的信徒,都是祭司,何來“聖”、“俗”之分?

二、聖經中的職業觀

1. 工作是神的賞賜和祝福

      很多基督徒認為,每天上班是為“五斗米折腰”,或是去“替法老燒磚”。這種觀念,也許是受了《創世記》3:17-19,人要“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的影響,因而認為工作是一種咒詛。

    其實這句話,是神在亞當犯罪之後說的。犯罪之前,亞當與神有很好的關係,他是快快樂樂的享受工作。後來因為犯罪墮落,地也受了咒詛,才有“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的結局。

     我們現在既然已經被拯救,是從埃及地被釋放出來的自由身,就不再是為法老燒磚,而要如《傳道書》所說,工作是神的恩典與祝福,是神讓我們在勞碌的工作中享福(《傳》3:13)。

2. 工作是神的命令

      “你六日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出》34:21)可見工作是神的命令。在新約中,保羅也教導:“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帖後》3:10)。當時,有不少信徒認為,末日快要到了,就不再工作,坐著等耶穌再來。保羅就勸勉信徒,即使是等待主的再來,仍然不能閒懶。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我們還活在世上,有機會工作,就當珍惜。因為到了陰間,那死後去的地方,是沒有工作的(《傳》9:10)。

3. 工作是見證神的機會

      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光要放在“燈台”上,而不是放在“斗底”下(《太》5:15)。既然大多數的人,花了大半生的時光在職場,那麼職場就是我們的“燈台”,有許多能為主做見證的機會。求主讓我們在工作中有好見證,為主發光,讓同事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也因此,我們在職場所結的果子,就該比在教堂的四牆內更為豐盛。

三、基督徒的工作觀

1. 工作是為養家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3:5)若基督徒不工作來養家,依照聖經原則,就連不信的都不如了。“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2. 工作是為服務社會

      主耶穌為我們做了榜樣:“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10:45)基督徒要按照神的旨意,做討神喜悅的工作,服事神、也服事這個世代的人。

3. 工作是為奉獻

     《以弗所書》說:“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4:28)所以,神若祝福你,讓你事業有成,收入豐裕,就可以幫助有需要的人。並且可多奉獻,支持宣教等聖工。

4. 工作是為事奉主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提前》3:1)神的工都是善工,要積極投入參與。在教會中被邀請擔任一些工作時,要樂意去做,不要推托,因為工作是為了事奉主。

四、基督徒應有的工作態度

1. 敬業樂群

      《馬太福音》中講到十個童女的故事。五個聰明的童女儆醒殷勤,一早就將需要的燈油預備好;但那五個愚拙的童女卻懶惰散漫,最後失去享受婚宴的福氣。這是提醒我們,在工作上,也要像聰明殷勤的童女,敬業儆醒。

2. 在小事上忠心

     “主人說: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太》25:21)神給每個人的恩賜不同,有的是五千兩銀子,有的是二千兩,有的是一千兩。但主所注重的是我們的忠心。在最小的事上忠心,神會賜我們管理大事。求主幫助我們,學習凡事不計較,在最小的事上忠心服事。

3. 為主而做

     保羅說:“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22-23)。

     我在每年填寫自我工作評審時,就有很多的掙扎,也有過誇大成果的想法。但是,每當有這樣的試探時,我就想到我真正的老闆是主,主會鑒察、獎賞,因此受委屈也不足介懷。我就請主來到我身旁,看著我誠實地填寫。

4. 成果獻給神

     舊約聖經的觀念,是要將完成的工作,初熟、最好的成果獻給神。既然我的研究論文是要獻給神的,我還敢假造數據、抄襲別人的東西嗎?當然不會!不僅如此,我還要努力做得最好,把成果獻給神。所以,每當我們實驗室有一篇論文,在好的期刊上發表時,我一定請研究生們一起出去慶祝,讓他們知道,這篇論文能登在這個期刊上,是很不簡單的,是大家辛苦的結晶,更是神的恩典,為此我們要一齊感恩禱告。

五、操練平衡的基督徒生活

1. 優先次序

     在我看來,家庭、教會和事業三方面的工作,都是事奉,都是神選召我們來做的,也都是聖職。優先次序因人而異(對我而言,永遠是家庭第一),也因各人在人生不同的季節而異。但是,只要你認定,你在家庭、事業、教會的服事,都是神對你的呼召、是神的旨意、是討神喜悅的,就必然曉得如何平衡。神一定會幫助你,讓你知道如何來安排你的優先次序。

2. 環境馨香劑

      巴拿巴是“勸慰子”(《使徒行傳》4:36),他“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于是有許多人歸服了主”(《徒》11:21-24)。當時教會中,沒有人敢理會原來逼迫教會的保羅,巴拿巴卻執意去關懷、照顧、教導剛悔改信主的保羅。在巴拿巴的幫助下,保羅果然成為神所重用的外邦人的宣教士。巴拿巴的“被聖靈充滿”,表現在他潤滑劑的工作上。

3. 追求卓越

      基督徒可以“追求卓越”嗎?“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或作:喜愛那美好的事)。”(《腓》1:9-10)“分別是非”在希臘文中,就是“追求卓越,in search of excellence”。

      《箴言》31章講到才德的婦女,“才德”這個字的原文也是“卓越”。例如先知但以理,雖然在很“俗氣”的巴比倫,擔任很“俗”的官職,但他“裡頭有聖神的靈……這人心中光明,又有聰明智慧,好像神的智慧”(《但》5:11)。又如約瑟,在埃及為相,卻“有神的靈在他裡頭”(《創》41:37)。

     他們盡忠職守,卓越傑出,令他們的上司看出他們的生命中有神的同在,而歸榮耀與神。所以我們追求卓越,絕對不是追求自己的榮耀。我們的健康、智慧、耐心、毅力,均為神所賜,一切榮耀都屬于神,也歸與神。

4. 效法主耶穌

       怎麼才能在工作上,表現得像約瑟、但以理一樣卓越?靠我們自己是不可能達到的。特別是在公司中,面對同事的競爭與勾心鬥角時,更是覺得擔子沉重。

     主耶穌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29-30)。因此,減輕重擔的秘訣,就是學習主耶穌的樣式──柔和謙卑。

     “溫柔”兩字,常給我們一種“軟弱”的錯覺。其實“柔和”的希臘原文是Praos,意思為“馴獸”。一匹極有潛力的野馬,在鞭子的管教下,變成千里良駒。這個馴服的過程,就是“柔和”的原意。

     因此,“柔和謙卑”不是懦弱,而是在聖靈的管教下(taming),成為能負主“容易的軛”,能挑主“輕省擔子”的卓越工人。

     求神幫助我們在職場上馳騁時,明白神的聖召,按神的旨意,作討祂喜悅的祭司。

編按:本文節錄自陳慶真教授,2005年8月,在加拿大校園團契所主辦的“事奉之路”培訓營中的講座,由天嬰整理。“事奉之路”培訓營的錄音光碟,將于近日剪輯完成,有意洽購者請與加拿大校園團契洽詢。(電話416-496-8623)

作者曾任波士頓大學教授,現已退休。目前為美國校園團契的特約同工,負責歐洲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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