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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斜”之爭 ──從葛培理牧師紐約佈道大會談起(飲水)

飲水
本文原刊於《舉目》20期
       今(2005)年六月底在紐約召開的佈道大會, 可能是葛培理牧師最後一次的大型佈道活動。86歲的葛培理牧師雖然年老体衰,聲音低微,又有攝護腺癌,和帕金森病纏身,但還是勉為其難的親自領會。三天下 來,據統計共有超過24萬2千人赴會,九千四百人決志信主。前總統克林頓和妻子喜萊莉,也到場致詞歡迎。
           雖然幾十年來,葛培理牧師一直是美國最受歡迎的人物之一,但是他在基督教內卻仍有一定的爭議性。雖然因為他的聲望,很少有人敢公開批評他,但卻是暗潮洶湧──他在教內受到推崇和尊敬似乎不及教外的。           為什麼會這樣呢?這種批評又代表了什麼?

回顧貢獻

           許多美國人都是看著葛培理佈道大會(在電視上的轉播)長大的,對他的信息和他的呼召都非常熟悉。而謝博偉先生(George Beverly Shea,“美國最受熱愛的福音歌唱家”)低沉敦厚的歌聲,是葛培理佈道大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六十年來,他是葛培理牧師忠實的同工,一首自譜的“我寧願有耶穌”,可能是人們所最熟悉的歌。對在美國長大的人來說,“葛培理佈道大會”,幾乎與“母性”和“蘋果派”一樣,成為生活中熟悉的圖像。

          六十多年來,葛培理牧師曾經向全球超過185個國家、30億人口,傳過福音(包括經過傳媒),遠遠超過歷史上任何一個佈道家。他承傳慕迪(D. L. Moody)和孫培理(Billy Sunday)的大型佈道方式,利用專業性的會前作業,新的傳播媒体,簡明的講章,以基督為中心的愛的信息,公開的呼召,加上對各種教派的包容和合作,使 得佈道成果昭彰。

           1949年9月,洛杉磯的佈道大會,每晚滿座,有時九千人的帳篷擠了兩萬人。許多人悔改,包括著名的明星和黑社會頭頭。 赫斯特報係的大老闆,通知旗下各報社大力正面報導,引起其它媒体也相繼跟進。連續八周下來,共有35萬人參加,三千人表示願意接受福音。葛氏佈道會自此受到廣泛注意。

           1954年,葛培理佈道團再次來到英國倫敦。超過二百萬人參加聚會,約四萬人決志。並且首次得到英國國教正式的支持,葛氏普 世宣教的形像于焉建立。此後,葛氏更到澳洲、歐洲、非洲、亞洲各地,聚會常逾十萬人。在韓國漢城舊機場上佈道,會眾達到百萬,是有史以來人類最大的聚會。

           1957 年,紐約31個宗派,1700個教會,聯合邀請葛氏舉行16周的佈道會。參加人數共達230萬人,超過慕迪和孫培理二大佈道家記錄的總和;有五萬五千人決 志。葛氏亦不顧反對的聲浪,公開支持民權運動,不但邀請馬丁‧路得‧金作會前禱告,並且還特地到哈林區舉行佈道。

           葛氏不但熱心普世宣教,而且對推動兼容性的福音派運動不遺餘力。他強調禱告、宣傳、合作的重要性。他自己雖然不是學者,也非神學家,但卻能夠借重他人的優點,兼容並蓄。他集合世界各地福音領袖,多次舉行了世界性宣教會議。

           1966 年,由葛培理佈道團贊助,在柏林召開世界福音會議(World Congress on Evangelism),由葛培理牧師和卡爾‧亨利博士(Carl Henry)共同主持,司徒德牧師(John Stott)為主要講員。大會主題是“一個種族、一個福音、一個使命”。會議重申,傳福音是教會最主要的職事。

          葛培理牧師所領導召開的1974年洛桑會議,是一次劃時代的福音會議。葛氏是大會名譽主席,司徒德牧師為大會主席及主要講員,而且是宣言起草委員會的主席,親手草擬了《洛桑信約》。

           3000名出席者來自150個國家(50%來自第三世界),會議的主題是,“讓全地聽祂的聲音”。會議旨在為福音工作提供一個穩固的聖經基礎,用聖經的立場面對世界問題,正視教會的社會責任。

           會議肯定了傳福音和社會責任兩者,同是教會的重要使命,肯定了基督徒的文化使命,並見證出福音派教會間的團結。從此,福音派正式成為更正教的主流(1)。
許多人認為,1974年的洛桑會議對福音運動的重要性,不亞于梵蒂岡第二次會議對天主教會所產生的影響。

           葛培理佈道團也多次在阿姆斯特丹,舉行國際佈道者會議(International Congress for Itinerant Evangelists, 1983, 1986,2000),以促進福音廣傳。在2000年那次的會議中,共有兩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一萬一千兩百多名佈道者參加(70%來自第三世界)。這次雖然葛氏因為動腦部手術不能赴會,但是他的影響力絲毫不減。

          會中,司徒德牧師主講“聖經為本的佈道信息”,巴刻博士主講“福音的內容”。講員中還包括香港《突破》雜誌的蔡元雲醫生。從信息安排可以看見,大會不再只強調傳福音的技巧,更是注重佈道者的生命素質,並表明佈道不能與神學分割(註2)。

          除此之外,葛培理佈道團還組織培訓活動,出版了福音性與造就性的刊物。葛氏高瞻遠矚,深深了解文字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基督徒對文化的使命。1955年,在他 的推動下成立了《今日基督教》雜誌社。他從富勒神學院找來了卡爾‧亨利博士做主編。這個機構和它所出版的刊物,及其所展現的穩重而開明的風格,大大拓寬了 基督教文字工作的空間,領導了基督教界與時代的對話。

          葛氏不但忠心,領導能力強,而且有操守、謙卑、坦誠、不隱瞞自己的失敗。葛培理佈道團紀律嚴明,賬目公開,六十年來沒有出過任何醜聞。他自己出版書籍的所得,也全部捐獻給其它福音機構(註3)。

          從來沒有人把葛氏當作很有成就的學者來看待,也沒有人認為他是一個很有屬靈深度的神學家。從他早年的掙扎,可以看出他也了解自己的限度,但他忠心到底(註 4)。《時代雜誌》稱他是更正教的“教宗”(註5),不僅因為他作了“總統們的牧師”,更肯定他的貢獻和影響力(註6)。他本人信仰純正(註7),但又是 超越教義和宗派爭執。因為他從同情接納、而不是定罪否定的角度來與人相待,使他可以與意見不同的人共事。這都是值得我們敬佩的。

引起爭議
最近這次,葛培理牧師選擇紐約市,作他佈道大會的最後一站,是有其重大的歷史意義的。因為在近五十年前(1957),葛培理牧師第一次在紐約佈道,既是極大成功,也是極大爭議的開始(註8)。並且,在他的事工上,具有分水嶺的意義。

           當年反對葛培理牧師最有力的,有兩批人士。一批是由聯合神學院廣受尊敬的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教授,所領導的“前衛”基督教人士。他們認為葛氏所描繪的基督教過分簡單,沒有洞察今世的複雜性,好像是在推銷一個醫治百病的萬靈丹。

           另一批更大的阻力,來自保守的基要派人士。這次佈道會是葛氏與基要派正式的決裂。他于1951年和1954年兩度拒絕了紐約保守教派的邀請,認為他們圈圈劃得太小,沒有代表性。

           在這佈道會上,他卻接受了紐約市更正教協(the Protestant Council of NYC)的邀請。紐約更正教協是隸屬于國家教協(National Council of Churches)的系統,早就被保守人士看為自由派的組織,是披著羊皮的狼。葛氏此舉,在基要派的心目中,是走上了妥協的道路,從聖經的“基要真理”中 墮落了(註9)。

           此後,攻擊葛培理牧師作風的人很多(註10),大体上歸納為:葛培理牧師背棄了基要派的信仰(在他們的眼中,就是背棄了信仰)。

           葛氏受到的主要的指控包括:與天主教會掛鉤(註11);與靈恩派合作;與宗教右派劃清界限(註3);推薦RSV版本的聖經(此版本雖被公認為最忠于原文,但 卻是自由派的國家教協贊助的);與自由派(等于不信派)人士合作;支持民權運動(註12);容許婦女講道;接受基督教搖滾樂;接納同性戀者(葛氏反對同性 戀);反對用暴力手段對待墮胎診所;倡導基督徒應有社會關懷(即是鼓吹社會福音);贊成與蘇聯和共產中國打交道;等等。

           總之,攻擊葛氏的人認為,為了推廣佈道工作,葛氏與世妥協,沒有遵守聖經的教訓,分別為聖。

          對基要派而言,遵行上帝的話語,遠比傳福音重要;持守教條的純正(走分離路線),遠比愛心(接納包容)重要。因此,妥協就是投降。必須劃分界線,竭力持守真 理。不但不要在他人的惡上有分,更不可以讓新信主的人,到那些“自由派”或是“異端”的教會去。信與不信不可有任何相交,特別是在傳道事工上。

         他們攻擊葛氏,引用的聖經節包括:
“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林後》11:13)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1:10)
“耶和華說:那些殘害趕散我草場之羊的牧人,有禍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斥責那些牧養他百姓的牧人,如此說:你們趕散我的羊群,並沒有看顧他們,我必討你們這行惡的罪,這是耶和華說的。”(《耶》23:1-2)
這些聖經原則都是非常可貴的,他們不妥協的原則也是十分可敬的。既然如此,為什麼被人尊敬的司徒德牧師、巴刻博士和卡爾‧亨利博士,都支持葛培理牧師的路線呢?

           其實,這些人也在被批評之列,而且也被戴上了“新福音派”的帽子。

         讓我們分析一下這些批評的背景。
第一,極大多數的爭執,都是因為各人對聖經的了解有差異,是解經的問題,而非是否尊重上帝話語的問題。

           第二,是態度的問題。若有一批人總認為,自己的路線是唯一代表真理的,他人若與我不一致,那就是走錯路了。所以,“要為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爭辯”。這種態度造成了許多無謂的衝突和敵意。基要主義者往往有這種心態。

          這就好像一場競賽,看誰更為正統。其實,這世界上可能沒有兩個人,對聖經的看法和立場會完全一致。如果我們每個人都用自己的尺度衡量正統,那麼,到底誰更正統呢?

          “我若是正,你就只好是‘斜’的了”,這種自以為義,唯我獨是的做法,是驕傲的表現,也是主耶穌和使徒保羅所厭惡的。十七世紀時,英國的巴斯特 (Richard Baxter)說了一句名言:“在主要的信條上要有一致的立場;在次要的信條上要給人自由度;在一切事上要用愛心包容。”在今天這或許是最恰當的忠告。我 們不是上帝,所以不應該隨便給人扣大帽子。只要我們在主要的信條上統一了,為什麼不可以同工呢?

           對于與不同派別的對話或合作,葛氏曾說:“作為一個福音的宣告者,跟作聖經學校的校長,或是作教會的牧師,或是神學教授,完全不一樣。後者需要有一個堅定的神學立場,前者則需有能夠與人溝通的彈性。”(註10)

           對傳遞福音信息的人來說,他是在向異教或異文化尋求對話,傳遞信息,或是討論彼此關切的問題。如果他對異文化,逕自用自己的觀點來定罪,用敵意的態度來溝通,對方是很難了解他的。這是誰的錯呢?我們可以輕易用以賽亞的話說:這百姓是油蒙了心,無藥可救嗎?

           葛培理牧師不是完人,但我們非當事人,往往不能真正了解背後的動機與隱情。例如,他與尼克松總統非常接近,水門案發了以後,還是非常信任尼氏。因此,有人取 笑他趨炎附勢。當然,他與人表同情的作風,很可能有時被人利用。後來,當水門案水落石出以後,葛氏非常痛苦,以致嘔吐(註3)。

末了的話

             從葛培理牧師的一生,我們看見了一位忠心、愛主、服事神的偉人。他謙和、寬大、誠懇、坦誠、有操守,而且總是用同情的心態來面對人,和人的疾苦。他對廿世紀基督教界的貢獻甚大。他領導力強,有眼光,將福音派團結、凝聚成一股新的動力,的確是功不可滅。

           為了工作,他經常旅行,犧牲了很多與家人相聚的時間。幸好有一位賢內助,使他沒有後顧之憂。縱然如此,他的工作還是給家庭帶來了許多痛苦。他的大兒子,法蘭克,有好一陣子非常反叛。葛氏自己承認(註9),他曾有過在家庭派對上認不出自己孩子的醜事!

           美國廣播公司的20/20節目主持人,Hugh Downs,在1997年採訪時問葛氏說,若葛氏去天堂,第一件想問上帝的是什麼?他毫不猶豫地說:“主啊,你為什麼選擇我作門徒?我實在不配。”

           這,出自一個沒有矯飾的人的口,的確是一個偉大心靈最真切的寫照。

註:
1. 梁家麟:《基督教會史略》,第十課《司徒德與福音派教會的發展》,更新資源(香港)有限公司,1999年11月二版。
2. 胡志偉牧師:〈阿姆斯特丹2000全球佈道者大會現場報導,教新通訊〉,2002年八月。可參見�Ghttp://www.hkcrm.org.hk/event/seminar/20000804/amsterdam_2000.htm
3. ABC 20/20, Billy Graham’s Crusade, May 2, 1997.
4. Collin Hansen, Turning Point, The Day God Settled the ‘Bible Questions’ for Billy Graham, Christian History, Fall, 2004�A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h/2004/003/11.46.html.
5. Harold Bloom, Billy Graham, Time Magazine, June 14, 1999.
6. 可參考�Ghttp://en.wikipedia.org/wiki/Billy_Graham所列葛培理牧師獲得的獎章和頭銜。
7. 請參考佈道團的信仰宣言�Ahttp://www.billygraham.org/StatementOfFaith.asp.
8. Collin Hansen: One Last Gotham Visit for Billy Graham, June 17, 2005, 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hist … wsletter/2005/jun17.html.
9. Billy Graham, Just As I Am: The Autobiography of Billy Graham, Harper, 1997.
10. 為了減少謠言,和片面記錄的偏差,筆者推薦下面兩個來源:
1)由Bob Jones大學所出版的The Tragedy of Compromise, by Earnest Pickering, 1994.(可參考http://www.itib.org/articles/tragedy_ … dy_of_compromise_3-2.html
2)John R. Rice, Ecumenical Excuses for Unequal Yokes, The Sword of The Lord Publication (可參考http://www.gotothebible.com/HTML/ecumenicalexcuses.html
11. 關于天主教會的問題,因為牽涉較廣,將由另文專門討論。
12. Harold Myra & Marshall Shelley, Jesus and Justice, Christianity Today Online, June 24, 2005, 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05/125/52.0.html.該文是從作者新書,The Leadership Secrets of Billy Graham,中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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