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氣為狂瀾(Dennis McCaan著/錢保羅譯)

Dennis McCaan著/錢保羅譯

本文原刊於《舉目》16期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是商場上常見的。被“小人們”無中生有地造謠、中傷、毀謗、破壞,是我們每一個人都遇到過的。有的時候是因為別人嫉妒我們,有的時候是為拖慢我們的進度,因為我們的成功威脅到他們的生意和生存。當然也有些時候,可能是因為我們曾經得罪別人,或者因為我們做錯事傷害了別人,引起別人的報復。

         不過,當無端端地受攻擊,被冤枉,被陷害,沒來由地被錯誤對待時,我們要如何回應呢?常見到一些公司(或個人)被捲入莫須有的官司時,怒不可遏,為了爭一口氣,搞到傾家蕩產,家破人亡。難道沒有更好的辦法嗎?

         本文將以惡性競爭的打官司為例,從基督徒處理怒氣的原則,說明神對我們職業所賦予的意義。

         社會上對付誣告的辦法,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通常的態度是,“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此仇不報非君子,咱們走著瞧”。最多做到“忍一時氣,保百年身”,就已經是很了不得的了!

         基督徒被呼召在工作場合示範一個更高的標準,要不同凡響,不要隨波逐流。請問與“申張正義,討回公道”相比,有什麼是更好的原則?

不要與惡人作對

        關于打官司,神清楚地教導我們,原則首先就是不要與惡人一般見識;不要作對、不要還手;對方想要激怒我們,我們絕對不讓對方得逞!“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 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要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 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太》5:38-42)

          對付惡性競爭的官司,最好的辦法就是忍讓,讓他,讓他,再讓他;但是千萬不要讓他得逞,不要被他激怒!物質的東西不重要,有什麼損失,不要計較,讓它過去就算了。

          有一家新崛起的電子零件公司,產品功能與價格都極好。但是,市場上的主力供應商受不了,就誣告他們侵犯專利。雖然明知對方完全沒有道理,只不過是以大欺小,故意要牽扯競爭對手的精力,當事人還是氣得不得了,立刻吩咐律師應戰。

         雖然像是以卵擊石,螳臂擋車,但是,事實上也似乎不得不應戰,難道還有其它出路嗎?何況,名譽攸關,沉默不就等于承認?那還得了!士可殺,不可辱;是可忍,孰不可忍?等等。人在氣頭上,是只會鑽牛角尖的!頭腦發燒的時候,是沒辦法冷靜考慮事情的!

         這樣的遭遇,不只是老闆或高階主管會遇到,就是一般工程師、小職員,也常常遇到這種晴天霹靂,不白之冤。有苦沒處說,一個人越想越氣,不是得胃潰瘍,就是得憂鬱症。至于高血壓、心臟病也都可能會發生。

         甚至報復的心油然而生。人失去理智時,惡向膽邊生,什麼事都有可能做出來!怒氣是極具破壞力的,這時候我們最需要的是冷靜下來。

到我這裡來得安息

         人在盛怒之下,所想到的都是自己多麼委屈,因此不會、也不願意去分辨:什麼是比較明智的?什麼對公司最有利?該不該只是為了一口氣,為了面子,為了下不了台,而做出不理性的決定?

         這時候我們最需要的是禱告,是來到神面前。要提醒自己:我的心深處受傷了,只有神能真的給我安慰。主耶穌明白、瞭解我的心情,他也曾經受過不白之冤,因此他才微聲邀請:來,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得安息。(《太》11:28)。

         是的,耶穌明白!是的,耶穌知道!祂珍惜我。耶穌說,祂就使我們得安息。這是應許,是一定會兌現的!我們要做的是聽話。只要我們把難處帶到神面前,神就必定會把我們的勞苦重擔挪開。

         在美國聖荷西的矽谷,高科技競爭的壓力是極大的,對人們身心靈的殺傷力不得了。日積月累,天天跟著潮流走,不知不覺,整個人什麼時候變了樣,自己也不知道。一位半導体行業的負責人,根據他被誣告的親身經歷,告訴我們不被捲入洪流的秘訣,就是禱告。

        “禱告真的是有效的,”他說:“當我滿心只想到要報復時,我是沒有辦法好好分析情況的!靠著禱告,我才能夠穩住自己,專心只考慮公司的最大利益,而不是我的面子。”

         當然,禱告的動機和內容很重要,動機不對,就成了妄求;動機對了,就合神心意。

         他進一步分享:“我沒有求神賜下外在的神蹟,沒有求神把官司平息;不是平息官司不重要,而是先要平息我內心的波濤,更重要!所以,我向神求平靜。”

         求平靜的禱告(Serenity Prayer),是基督徒屬靈生活的一項重要傳統:“主啊,請賜給我勇氣去改變那些能改變的,給我耐心去接受那些不可能改變的,更賜我智慧分辨兩者。”這就是操練與神同在,把我們的感情和我們的思想,以及一切行動,拿來放到神的面前求問。

        “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詩》16:8)神是無所不在的,當我們把困難帶到神面前,就是“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

        這位基督徒主管,靠著親近主,得到管理的智慧。他說:“養成禱告的習慣,使我能夠把事情看得清楚。我知道,如果脾氣失控,怒氣會毀了我。不只是毀了我,還會毀了我的公司。

        “當我在神面前省察自己的光景,我突然意識到,我是不可能改變矽谷商業習性的,但是或許我能控制我對環境的反應,包括我公司對環境的反應。我因此就更加明白, 想報復那誣告者,除了出一口氣,對我們的公司是沒有任何好處的。我就決定請公司的律師只管全力防衛,但是不必尋求反攻的機會。”

         不與惡人作對,是有正面積極效果的。我們可以少分心,把精力集中在發展事業上。上述官司的雙方,很快就庭外和解了,沒有捲入冗長昂貴、沒完沒了的法律戰。

         受冤屈的一方,情願吃虧、急流勇退的智慧,完全得力于禱告。這樣的智慧,多年來不知為他的公司減少了多少損失!

         對他來說,常常回到神面前,把自己倒空,是他在商業競爭裡不可或缺的優勢。當一個人能夠忘我、無我,把自己的得失放在一旁時,這個人才可能做出正確的抉擇。

作天父的兒子

         不與惡人作對,只是“怒氣管理(Anger Management)入門”的第一步。主耶穌對我們有更高的期望。他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43-44)

         乍聽起來,這個標準實在太高了!簡直不可能!不合理!也沒有人能做得到的!然而,主耶穌親自示範、倒空自己到極致,就能為仇敵禱告。他在十字架上為釘他的人 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他不但沒有怒氣,連發怒的對象都沒了!

         主耶穌的怒氣倒空了,他自己的計畫也倒空了,因此可以成就神的意思。神的意思是要愛世人。並不是這些人不可惡,實在是上帝太愛他們了。但是,神要人與祂配合,神要一個願意存心順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的人。

          神呼召我們要像耶穌:愛仇敵,為他們禱告。神說:“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太》5:43)

         每一位基督徒都領受一個乎召,就是要在我們的工作崗位上,有一個不同凡響的表現,讓世人看見,都發出驚嘆,歸榮耀給神!這就是我們工作的意義,也是我們人生的意義!

         我們的任務是要將天父表明出來;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唯有父懷中的獨生子將天父表明出來。我們就是領受這呼召,作天父的兒子,要在工作場所把天父表明出來。

         怒氣管理的機會天天都有,這也是在公司裡,最容易被人看得到的不同凡響。勝過怒氣,也是人人都可以有的讓神從我裡面顯現出來的機會。首先,要拒絕怒氣,力挽狂瀾,拒絕被惡人的計謀牽著走。更進一步,要能愛仇敵,為他們禱告。

        “憤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唯有嫉妒,誰能敵得住呢?”(《箴》27:4)意思是要勝過怒氣很難,要愛仇敵,為他們禱告就更不可能!人靠自己是敵不住怒氣狂瀾的。但是,靠神就能敵得住!勝過怒氣的人,才是不同凡響的人,比任何事業的成就都大!

         我們需要的是常常來到神面前,倒空自己的念頭,讓神的愛充滿我們。當我們默想耶穌,這位宇宙的創造者,不但不計較我得罪祂的地方,還為我捨命!我們就能夠不 計較別人得罪我們的地方,把我們的怒氣,把別人對我們的不尊重,把我們認為應得的權利,在感恩裡,在天父懷裡,全都捨了。

         這樣,我們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子;這樣,別人就能看見天父的榮耀,他們也就願意作天父的兒子了。

作者為美國一所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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